河南岸金山大道冰塘金山商务中心旁地块出租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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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岸金山大道冰塘金山商务中心旁地块出租平方米

公告信息
项目编号 (略)-2024-051
项目名称 (略) (略) 河南岸9宗政府储备土地出租
标的编号 (略)
标的名称 河南岸金山大道冰塘(金山商务中心旁)地块出租(15334.84平方米)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公告内容
交易信息 (成交)
标的名称: 河南岸金山大道冰塘(金山商务中心旁)地块出租(15334.84平方米)组织方: (略) (略) 惠城分中心
公告编号: 惠公易产惠城[2024]051号报价开始时间:2024-07-30 08:30:00
交易编号:(略)自由报价结束时间: 2024-12-06 10:00:00
底价(万元): 4.(略)竞买保证金(万元): 17
报价幅度(万元): 0.02报名截止时间: 2024-12-06 09:00:00
成交时间: 2024-12-06 10:00:00
成交人: (略) (略) 成交价: 4.(略)万元

交易条件说明

关于河南岸4 (略) (河南岸中心小学对面)地块和河南岸金山大道冰塘(金山商务中心旁) (略) 物业降价挂牌招租的公告

2024年7月30日,我分中心发布河南岸4 (略) (河南岸中心小学对面)地块出租、河南岸金山大道冰塘(金山商务中心旁)地块 (略) 物业的挂牌招租公告。现根据委托方( (略) (略) )要求, (略) 物业的月租金底价均下调10%:

一、河南岸4 (略) (河南岸中心小学对面)地块出租的月租金底价由1.(略)元降为1.(略)元人民币;

二、河南岸金山大道冰塘(金山商务中心旁)地块出租的月租金底价由5.(略)元降为4.(略)万元人民币。

其他交易条件保持不变,项目挂牌日期相应顺延。

特此公告。

(略) (略) 惠城分中心
2024年11月1日



关于河南岸金山大道冰塘(金山商务中心旁)储备地地块电子竞价交易相关说明

河南岸金山大道冰塘(金山商务中心旁)地块进行电子竞价交易招租,竞价 (略) (略) 惠城分 (略) 方式按照“公开竞价,价高者得”的原则,取得该地块的租赁权。

一、交易标的内容

1、位置及面积:位 (略) 河南岸金山大道冰塘(金山商务中心旁)地块,土地面积为(略).84平方米,(地上附着物约(略).84平方米,估值为人民币 (略).00元,具体金额以第三方评估为准)。以净地进行电子竞价交易招租(本项目以实物现状为准进行交易)。

2、租金:月租金按评估价人民币(略)万(略)仟(略)佰零(略)元整¥(略).00 元/月(含税)为底价,最终以成交价计。

3、租赁年限:二年,具体起止时间以签订正式合同为准。

竞价方在竞价前已经知悉并认可委托方因《委托管护协议》而享有本合同约定土地的出租权,知悉本合同约定土地的性质及可能随时被收回等风险。

4、租赁用途:不得经营挖塘养殖、取土、抽砂、非法采矿等破坏土地的行业及违规违法的行业。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筑物,临时建设工程应符合《 (略) 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有关要求,未经批准不得构建临时建筑。

5、竞拍保证金:报名时须交纳竞价保证金为人民币(略)(略)(略)万元整(¥(略).00),保证金以到账为准(不接受现金报名)。

二、竞拍人条件说明:

1、此次公开竞标为依法注 (略) /个人。

2、原承租户曾有不按时缴交租金、不配合(略)方管理工作的,以及违反合同其他约定的不予以报名。

3、曾参加过竞拍该 (略) /个人,将不得再次竞拍本项目,否则竞价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4、由价高者得的原则,如原承租户未中标的,需按(略)方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做好搬迁及腾空事宜。

三、中标后相关要求的说明

1、中标方(竞得方)须在中标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地上附着物等相关款项(略).00元,否则视为竞价方放弃竞得资格,在报名时所缴纳的竞拍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2、中标方(竞得方)须在支付地上附着物价值后10个工作 (略) (略) 签订租赁合同(详见附件)。逾期未签订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租赁经营权。竞价方需认真阅读委托方提供的《租赁合同》范本,竞得租赁标的后,必须严格按照委托方提供的合同版本签订合同,如竞价方不按照《租赁合同》范本签订合同的,视为竞价方放弃竞得资格,在报名时所缴纳的竞拍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3、双方签订正式合同时,中标方(竞价方)须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人民币(略)(略)(略)万元整(¥(略).00)。中标方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等费用后,委托方给予办理退还竞拍保证金相关手续。

4、中标方(竞得方)要依法、文明、和谐、安全经营,自负盈亏,自主解决大小安全事务,服从委托方的管理要求。统一由中标方(竞得人)并按规定缴纳经营期所产生的所有费用,经营过程中所有税费、罚款、相关消防事故纠纷责任等由竞得人全部负责。竞价成交前如有欠交的水电费、管理费、等相关税费,由委托方负责协助理清。

5、中标方(竞得方)不得转租,如违约已缴纳的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6、其他事项由委托方与中标方协商,以签订正式合同为准。

如需查看标的物请致电委托方,委托方联系人:刘培宇,电话(略)(正常工作日:8:30-12:00,14:00-17:30)。

公告信息
项目编号 (略)-2024-051
项目名称 (略) (略) 河南岸9宗政府储备土地出租
标的编号 (略)
标的名称 河南岸金山大道冰塘(金山商务中心旁)地块出租(15334.84平方米)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公告内容
交易信息 (成交)
标的名称: 河南岸金山大道冰塘(金山商务中心旁)地块出租(15334.84平方米)组织方: (略) (略) 惠城分中心
公告编号: 惠公易产惠城[2024]051号报价开始时间:2024-07-30 08:30:00
交易编号:(略)自由报价结束时间: 2024-12-06 10:00:00
底价(万元): 4.(略)竞买保证金(万元): 17
报价幅度(万元): 0.02报名截止时间: 2024-12-06 09:00:00
成交时间: 2024-12-06 10:00:00
成交人: (略) (略) 成交价: 4.(略)万元

交易条件说明

关于河南岸4 (略) (河南岸中心小学对面)地块和河南岸金山大道冰塘(金山商务中心旁) (略) 物业降价挂牌招租的公告

2024年7月30日,我分中心发布河南岸4 (略) (河南岸中心小学对面)地块出租、河南岸金山大道冰塘(金山商务中心旁)地块 (略) 物业的挂牌招租公告。现根据委托方( (略) (略) )要求, (略) 物业的月租金底价均下调10%:

一、河南岸4 (略) (河南岸中心小学对面)地块出租的月租金底价由1.(略)元降为1.(略)元人民币;

二、河南岸金山大道冰塘(金山商务中心旁)地块出租的月租金底价由5.(略)元降为4.(略)万元人民币。

其他交易条件保持不变,项目挂牌日期相应顺延。

特此公告。

(略) (略) 惠城分中心
2024年11月1日



关于河南岸金山大道冰塘(金山商务中心旁)储备地地块电子竞价交易相关说明

河南岸金山大道冰塘(金山商务中心旁)地块进行电子竞价交易招租,竞价 (略) (略) 惠城分 (略) 方式按照“公开竞价,价高者得”的原则,取得该地块的租赁权。

一、交易标的内容

1、位置及面积:位 (略) 河南岸金山大道冰塘(金山商务中心旁)地块,土地面积为(略).84平方米,(地上附着物约(略).84平方米,估值为人民币 (略).00元,具体金额以第三方评估为准)。以净地进行电子竞价交易招租(本项目以实物现状为准进行交易)。

2、租金:月租金按评估价人民币(略)万(略)仟(略)佰零(略)元整¥(略).00 元/月(含税)为底价,最终以成交价计。

3、租赁年限:二年,具体起止时间以签订正式合同为准。

竞价方在竞价前已经知悉并认可委托方因《委托管护协议》而享有本合同约定土地的出租权,知悉本合同约定土地的性质及可能随时被收回等风险。

4、租赁用途:不得经营挖塘养殖、取土、抽砂、非法采矿等破坏土地的行业及违规违法的行业。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筑物,临时建设工程应符合《 (略) 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有关要求,未经批准不得构建临时建筑。

5、竞拍保证金:报名时须交纳竞价保证金为人民币(略)(略)(略)万元整(¥(略).00),保证金以到账为准(不接受现金报名)。

二、竞拍人条件说明:

1、此次公开竞标为依法注 (略) /个人。

2、原承租户曾有不按时缴交租金、不配合(略)方管理工作的,以及违反合同其他约定的不予以报名。

3、曾参加过竞拍该 (略) /个人,将不得再次竞拍本项目,否则竞价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4、由价高者得的原则,如原承租户未中标的,需按(略)方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做好搬迁及腾空事宜。

三、中标后相关要求的说明

1、中标方(竞得方)须在中标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地上附着物等相关款项(略).00元,否则视为竞价方放弃竞得资格,在报名时所缴纳的竞拍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2、中标方(竞得方)须在支付地上附着物价值后10个工作 (略) (略) 签订租赁合同(详见附件)。逾期未签订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租赁经营权。竞价方需认真阅读委托方提供的《租赁合同》范本,竞得租赁标的后,必须严格按照委托方提供的合同版本签订合同,如竞价方不按照《租赁合同》范本签订合同的,视为竞价方放弃竞得资格,在报名时所缴纳的竞拍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3、双方签订正式合同时,中标方(竞价方)须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人民币(略)(略)(略)万元整(¥(略).00)。中标方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等费用后,委托方给予办理退还竞拍保证金相关手续。

4、中标方(竞得方)要依法、文明、和谐、安全经营,自负盈亏,自主解决大小安全事务,服从委托方的管理要求。统一由中标方(竞得人)并按规定缴纳经营期所产生的所有费用,经营过程中所有税费、罚款、相关消防事故纠纷责任等由竞得人全部负责。竞价成交前如有欠交的水电费、管理费、等相关税费,由委托方负责协助理清。

5、中标方(竞得方)不得转租,如违约已缴纳的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6、其他事项由委托方与中标方协商,以签订正式合同为准。

如需查看标的物请致电委托方,委托方联系人:刘培宇,电话(略)(正常工作日:8:30-12:00,14:0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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