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清区河西务镇木厂征收土地预公告武清区征告字〔2024〕195号

内容
 
发送至邮箱

武清区河西务镇木厂征收土地预公告武清区征告字〔2024〕195号

征收土地预公告

(略) 征告字〔2024〕195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略) 土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为了公共利益需要,拟征收河西务镇木厂集体土地。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目的

依据《 (略) (略) (略) (略) 北运河—木厂闸至筐儿港枢纽综合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津武审批投资[2023]177号), (略) (略) 北运河—木厂闸至筐儿港枢纽综合治理工程建设。

二、拟征收土地范围

拟征收你村位于河西务镇木厂(东至河西务镇木厂,南至河西务镇木厂,西至河西务镇木厂,北至河西务镇木厂)的土地,面积约0.0047公顷。准确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确定的面积和地类为准。

三、土地现状调查确认安排

拟于2024年12月11日起,由河西务镇人民政府、 (略) 规划和 (略) (略) 、 (略) (略) 农业农村委员会等,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确认,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四、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12月11日至2024年12月26日。(十个工作日)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建的房屋及其他地上附着物、抢栽抢种的青苗等,征收土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联系地址: (略) (略) 12号(市 (略) (略) )邮编:(略)

联系电话:(略)

(略) 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11日


征收土地预公告

(略) 征告字〔2024〕195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略) 土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为了公共利益需要,拟征收河西务镇木厂集体土地。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目的

依据《 (略) (略) (略) (略) 北运河—木厂闸至筐儿港枢纽综合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津武审批投资[2023]177号), (略) (略) 北运河—木厂闸至筐儿港枢纽综合治理工程建设。

二、拟征收土地范围

拟征收你村位于河西务镇木厂(东至河西务镇木厂,南至河西务镇木厂,西至河西务镇木厂,北至河西务镇木厂)的土地,面积约0.0047公顷。准确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确定的面积和地类为准。

三、土地现状调查确认安排

拟于2024年12月11日起,由河西务镇人民政府、 (略) 规划和 (略) (略) 、 (略) (略) 农业农村委员会等,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确认,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四、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12月11日至2024年12月26日。(十个工作日)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建的房屋及其他地上附着物、抢栽抢种的青苗等,征收土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联系地址: (略) (略) 12号(市 (略) (略) )邮编:(略)

联系电话:(略)

(略) 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11日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