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体转让重庆市渝中区棉花街19号御景江山C栋29-1#、29-5#共2套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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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体转让重庆市渝中区棉花街19号御景江山C栋29-1#、29-5#共2套房产

公告信息
项目名称 整体转让重庆市渝中区棉花街19号御景江山C栋29-1#、29-5#共2套房产
项目编号 GR2024GD#
标的名称 整体转让重庆市渝中区棉花街19号御景江山C栋29-1#、29-5#共2套房产
标的编号 GR2024GD#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公告内容
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资产,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资产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资产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 (略) 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资产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 (略) 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标的名称整体转让重庆市渝中区棉花街19号御景江山C栋29-1#、29-5#共2套房产
转让底价(万元)221.#
挂牌日期2024-12-16
挂牌截止日期2024-12-27
资产概述标的房 (略) (略) 棉花街19号御景江山C栋29-1#和29-5#,两套房产现已打通为一套使用,位于第29层,单层高约3米,三梯八户,有电梯,南北通透;室内楼面主要铺木地板(卫生间和厨房为瓷砖),内墙面墙纸贴面,天棚吊顶。维护一般,可正常使用,内部装修状况为普通装修。房 (略) 于空置状态。
交易条件
挂牌开始日期2024-12-16
挂牌公告期10个工作日
是否自动延牌
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支付价款支付要求:受让方应在《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且生效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交易价款。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是(放弃或不涉及)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本次标的资产按现状交易。本次标的房产面积如与实际情况不符,以国土房管部门登记数据或测绘数据为准,成交价格不因上述因素而调整。

2.意向受让方办理意向受让登记前,须自行对受让交易标的行为是 (略) (略) 商品住房限购政策及过户的条件进行了解和查询。

3.本次转让标的挂牌金额含增值税,转让项目涉及的有关税费,由交易双方按相关的法律法规各自承担;房地产过户所需测量费、评估费等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4.本次转让项目交易双方需按照《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交易服务收费暂行办法》向广东联合产权支付服务费用。

5.意向受让方应自行对标的资产现状、房地产权属变更登记等事宜进行综合、全面的尽职调查,在对标的资产的历史情况、现状和潜在风险有充分了解的情况下,充分考虑标的资产可能存在的瑕疵,参加本次转让交易活动,并承担因本次交易而产生的过户、权属变更登记等一切风险。

6.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在收到受让方交纳的全部交易价款及交易双方足额服务费用后出具资产交易凭证,交易双方获得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出具的本项目的资产交易凭证后,标的房产的过户手续由受让方负责办理,转让方予以必要的配合。受让方应在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出具资产交易凭证之日起45个工作日内,向相关部门申请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7.受让方应于收到产权交易机构出具的《组织签约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如受让方不按规定期限内签订《资产交易合同》或交纳交易服务费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产权交易机构服务费后,余款作为违约金归转让方所有。且转让方有权收回转让标的,将转让标 (略) 置,转让方再行公开交易的,若成交价款低于原成交价款的,受让方应当于再公开交易成交的30个工作日内向转让方补足差额。

8.交易成交后,若因交易双方原因导致终止产权交易的,产权交易机构收取的交易服务费不予以退回。

9.公告期内,意向受让方需实地勘察的,可直接联系王先生,电话:#,进行预约看房。

10.其他未尽事宜详见北京中企华 (略) 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企华评报字(2024)第1580号)、《资产交易合同》范本相关挂牌文件。

特别提示:转让方根据既有档案材料、相关中介报告等对标的资产现状进行尽可能谨慎、周全的描述,但这种描述和相关材料并不构成对意向受让方的任何承诺和保证,只是对意向受让方了解标的资产现状的提示和简介。意向受让方参与交易视为已自行或委托专业机构进行了充分详尽的尽职调查,对标的资产的真实情况进行了充分细致的了解。产权交易机构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一、受让须知

1.意向受让方须在转让信息公告期截止之日17:00前办理完毕受让申请手续(含提交《资产受让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交纳诚意金或保证金等工作流程),接收受让申请材料时间为信息公告期内工作日9:00-17:00。意向受让方在信息公告期内向中心提交《资产受让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的行为,是对交易条件和转让底价的认可和接受。

2.意向受让方需在信息公告期截止之日17:00前,向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结算账户交纳交易保证金人民币#元(以到账为准)。

2.1意向受让方若违反资产交易相关法规政策或交易规则的,保证金不予退回。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保证金按照相关约定自动转为资产交易价款。意向受让方未能成为受让方的,保证金(或诚意金)在交易活动结束之日或受让方确定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一次 (略) 返还。

2.2本项目诚意金、保证金或交易价款不接受现金、现金汇款、托收支票、银行汇票等付款方式,意向受让方应通过汇款、转账方式转入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结算账户,并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项目编号+资金用途”。

2.3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结算账户(用于诚意金、保证金和交易价款的收付):

账户名称:广东联合 (略)

账号:#1797

开户行:中信银行 (略) 支行

3.意向受让方在办理意向登记手续并签订《尽职调查保密承诺函》后,在信息公告期内查阅资产交易文件和对标的进行尽职调查。意向受让方须根据本公告自主判断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4.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对意向受让方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查,必要时可以要求意向受让方提供补充资料。信息公告期内,只有一个合格意向受让方报名参加交易的,由转让方和该合格意向受让方按照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的通知,按照挂牌价与该意向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订《资产交易合同》;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合格意向受让方的,通过(网络竞价) 方式确定受让方后,由转让方和受让方按照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的通知签订《资产交易合同》。

5.受让方须在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出具交易凭证前,按有关规定或约定向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支付有关服务费用。本项目有关服务费用不接受现金、现金汇款、托收支票、银行汇票等付款方式,受让方须将上述费用通过汇款、转账方式转入以下账户。

5.1受让方应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项目编号+资金用途”。

5.2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账户(用于收取服务费用):

账户名称:广东联合 (略)

账号:##

开户行:兴业银行广州分行营业部

6.本公告所称意向受让方是指有购买标的资产意向并向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提交书面受让申请材料的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本公告所称合格意向受让方是指经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审查,符合受让条件和转让要求并取得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出具的《资格审核认定结果通知书》的意向受让方。本公告所称挂牌起始、截止日期即为本项目信息公告起始、截止日期。

二、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受让方应履行的义务:

(1)受让方须承诺已知悉相关购房政策文件的有关规定,并已自行确认完全符合相关购房政策文件的要求。如因不符合相关购房政策规定而导致无法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由此产生的责任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2)受让方须按照交易合同的约定履行相应义务。

2.受让方应在《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且生效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交易价款。

3.意向受让方一旦提交资产受让申请,视为接受转让方已拟定的资产交易合同等文本,成为受让方后无条件与转让方签署包含前述《资产交易合同》在内的文件。



处置方案
组织交易方式网络竞价【报价方式:多次报价】
报价方式多次报价
处置方案每个标的单独征集意向受让方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受让方资格条件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允许
(略) 上报名允许
保证金交纳规则
收取方案本 (略) 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元
交纳时间交易机构受让登记后交纳保证金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交纳方式银行转账
收款账号收款单位:广东联合 (略) 账号:#1797 开户行:中信银行 (略) 支行 转账备注:GR2024GD#+保证金
保证内容(1)报价最高的意向受让方按交易规则的约定与转让方和本所签署《成交确认书》,并按照约定向本所支付交易服务费。
(2)受让方应按交易规则的约定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
处置方法1.本项目保 (略) 置按本公告中的受让须知内容和《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企业国有资产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企业国有资产交易资金结算操作细则》执行。2.若意向受让方未被确认为受让方的,在交易活动结束之日或受让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按规定将保证金无息返还相关主体;若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保证金按照相关约定转为交易价款。3.项目设置诚意金的, (略) 置方式:(1)诚意金在信息公告期满之日起,未经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同意,不得无故申请退还。(2)意向受让方未被确认为受让方,诚意金在交易活动结束之日或受让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相关主体。(3)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诚意金按照相关约定自动转为资产交易价款。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中交第二航务工 (略)
转让方基本情况注册地(住所) (略) 555号
法定代表人宋文涛注册资本(万元)#.#人民币
经济类型国 (略) (企业)企业类型 (略)
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856经营规模中型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国资监管机构 (略) 国资委监管
监管机构属地广东省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中国 (略)
批准单位名称中交第二航务工 (略) 批准文件类型其他类型:董事长专题会会议纪要
批准日期2023-07-12批准文件名称/决议名称中交第二航务工 (略) 2023年第1次董事长专题会会议纪要
经办人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联系人廖璐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交易机构联系传真 
交易机构联系邮箱*@*uafaih.com
交易机构联系地址珠海产权交易中心(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国 (略) )
(略) 址http://**
补充披露信息
暂无补充披露信息
公告信息
项目名称 整体转让重庆市渝中区棉花街19号御景江山C栋29-1#、29-5#共2套房产
项目编号 GR2024GD#
标的名称 整体转让重庆市渝中区棉花街19号御景江山C栋29-1#、29-5#共2套房产
标的编号 GR2024GD#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公告内容
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资产,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资产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资产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 (略) 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资产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 (略) 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标的名称整体转让重庆市渝中区棉花街19号御景江山C栋29-1#、29-5#共2套房产
转让底价(万元)221.#
挂牌日期2024-12-16
挂牌截止日期2024-12-27
资产概述标的房 (略) (略) 棉花街19号御景江山C栋29-1#和29-5#,两套房产现已打通为一套使用,位于第29层,单层高约3米,三梯八户,有电梯,南北通透;室内楼面主要铺木地板(卫生间和厨房为瓷砖),内墙面墙纸贴面,天棚吊顶。维护一般,可正常使用,内部装修状况为普通装修。房 (略) 于空置状态。
交易条件
挂牌开始日期2024-12-16
挂牌公告期10个工作日
是否自动延牌
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支付价款支付要求:受让方应在《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且生效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交易价款。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是(放弃或不涉及)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本次标的资产按现状交易。本次标的房产面积如与实际情况不符,以国土房管部门登记数据或测绘数据为准,成交价格不因上述因素而调整。

2.意向受让方办理意向受让登记前,须自行对受让交易标的行为是 (略) (略) 商品住房限购政策及过户的条件进行了解和查询。

3.本次转让标的挂牌金额含增值税,转让项目涉及的有关税费,由交易双方按相关的法律法规各自承担;房地产过户所需测量费、评估费等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4.本次转让项目交易双方需按照《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交易服务收费暂行办法》向广东联合产权支付服务费用。

5.意向受让方应自行对标的资产现状、房地产权属变更登记等事宜进行综合、全面的尽职调查,在对标的资产的历史情况、现状和潜在风险有充分了解的情况下,充分考虑标的资产可能存在的瑕疵,参加本次转让交易活动,并承担因本次交易而产生的过户、权属变更登记等一切风险。

6.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在收到受让方交纳的全部交易价款及交易双方足额服务费用后出具资产交易凭证,交易双方获得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出具的本项目的资产交易凭证后,标的房产的过户手续由受让方负责办理,转让方予以必要的配合。受让方应在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出具资产交易凭证之日起45个工作日内,向相关部门申请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7.受让方应于收到产权交易机构出具的《组织签约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如受让方不按规定期限内签订《资产交易合同》或交纳交易服务费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产权交易机构服务费后,余款作为违约金归转让方所有。且转让方有权收回转让标的,将转让标 (略) 置,转让方再行公开交易的,若成交价款低于原成交价款的,受让方应当于再公开交易成交的30个工作日内向转让方补足差额。

8.交易成交后,若因交易双方原因导致终止产权交易的,产权交易机构收取的交易服务费不予以退回。

9.公告期内,意向受让方需实地勘察的,可直接联系王先生,电话:#,进行预约看房。

10.其他未尽事宜详见北京中企华 (略) 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企华评报字(2024)第1580号)、《资产交易合同》范本相关挂牌文件。

特别提示:转让方根据既有档案材料、相关中介报告等对标的资产现状进行尽可能谨慎、周全的描述,但这种描述和相关材料并不构成对意向受让方的任何承诺和保证,只是对意向受让方了解标的资产现状的提示和简介。意向受让方参与交易视为已自行或委托专业机构进行了充分详尽的尽职调查,对标的资产的真实情况进行了充分细致的了解。产权交易机构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一、受让须知

1.意向受让方须在转让信息公告期截止之日17:00前办理完毕受让申请手续(含提交《资产受让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交纳诚意金或保证金等工作流程),接收受让申请材料时间为信息公告期内工作日9:00-17:00。意向受让方在信息公告期内向中心提交《资产受让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的行为,是对交易条件和转让底价的认可和接受。

2.意向受让方需在信息公告期截止之日17:00前,向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结算账户交纳交易保证金人民币#元(以到账为准)。

2.1意向受让方若违反资产交易相关法规政策或交易规则的,保证金不予退回。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保证金按照相关约定自动转为资产交易价款。意向受让方未能成为受让方的,保证金(或诚意金)在交易活动结束之日或受让方确定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一次 (略) 返还。

2.2本项目诚意金、保证金或交易价款不接受现金、现金汇款、托收支票、银行汇票等付款方式,意向受让方应通过汇款、转账方式转入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结算账户,并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项目编号+资金用途”。

2.3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结算账户(用于诚意金、保证金和交易价款的收付):

账户名称:广东联合 (略)

账号:#1797

开户行:中信银行 (略) 支行

3.意向受让方在办理意向登记手续并签订《尽职调查保密承诺函》后,在信息公告期内查阅资产交易文件和对标的进行尽职调查。意向受让方须根据本公告自主判断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4.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对意向受让方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查,必要时可以要求意向受让方提供补充资料。信息公告期内,只有一个合格意向受让方报名参加交易的,由转让方和该合格意向受让方按照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的通知,按照挂牌价与该意向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订《资产交易合同》;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合格意向受让方的,通过(网络竞价) 方式确定受让方后,由转让方和受让方按照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的通知签订《资产交易合同》。

5.受让方须在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出具交易凭证前,按有关规定或约定向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支付有关服务费用。本项目有关服务费用不接受现金、现金汇款、托收支票、银行汇票等付款方式,受让方须将上述费用通过汇款、转账方式转入以下账户。

5.1受让方应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项目编号+资金用途”。

5.2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账户(用于收取服务费用):

账户名称:广东联合 (略)

账号:##

开户行:兴业银行广州分行营业部

6.本公告所称意向受让方是指有购买标的资产意向并向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提交书面受让申请材料的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本公告所称合格意向受让方是指经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审查,符合受让条件和转让要求并取得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出具的《资格审核认定结果通知书》的意向受让方。本公告所称挂牌起始、截止日期即为本项目信息公告起始、截止日期。

二、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受让方应履行的义务:

(1)受让方须承诺已知悉相关购房政策文件的有关规定,并已自行确认完全符合相关购房政策文件的要求。如因不符合相关购房政策规定而导致无法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由此产生的责任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2)受让方须按照交易合同的约定履行相应义务。

2.受让方应在《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且生效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交易价款。

3.意向受让方一旦提交资产受让申请,视为接受转让方已拟定的资产交易合同等文本,成为受让方后无条件与转让方签署包含前述《资产交易合同》在内的文件。



处置方案
组织交易方式网络竞价【报价方式:多次报价】
报价方式多次报价
处置方案每个标的单独征集意向受让方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受让方资格条件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允许
(略) 上报名允许
保证金交纳规则
收取方案本 (略) 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元
交纳时间交易机构受让登记后交纳保证金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交纳方式银行转账
收款账号收款单位:广东联合 (略) 账号:#1797 开户行:中信银行 (略) 支行 转账备注:GR2024GD#+保证金
保证内容(1)报价最高的意向受让方按交易规则的约定与转让方和本所签署《成交确认书》,并按照约定向本所支付交易服务费。
(2)受让方应按交易规则的约定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
处置方法1.本项目保 (略) 置按本公告中的受让须知内容和《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企业国有资产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企业国有资产交易资金结算操作细则》执行。2.若意向受让方未被确认为受让方的,在交易活动结束之日或受让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按规定将保证金无息返还相关主体;若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保证金按照相关约定转为交易价款。3.项目设置诚意金的, (略) 置方式:(1)诚意金在信息公告期满之日起,未经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同意,不得无故申请退还。(2)意向受让方未被确认为受让方,诚意金在交易活动结束之日或受让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相关主体。(3)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诚意金按照相关约定自动转为资产交易价款。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中交第二航务工 (略)
转让方基本情况注册地(住所) (略) 555号
法定代表人宋文涛注册资本(万元)#.#人民币
经济类型国 (略) (企业)企业类型 (略)
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856经营规模中型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国资监管机构 (略) 国资委监管
监管机构属地广东省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中国 (略)
批准单位名称中交第二航务工 (略) 批准文件类型其他类型:董事长专题会会议纪要
批准日期2023-07-12批准文件名称/决议名称中交第二航务工 (略) 2023年第1次董事长专题会会议纪要
经办人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联系人廖璐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交易机构联系传真 
交易机构联系邮箱*@*uafaih.com
交易机构联系地址珠海产权交易中心(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国 (略) )
(略) 址ht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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