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龙县诺邓镇文笔路20号2间商铺及19间房屋公开招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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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龙县诺邓镇文笔路20号2间商铺及19间房屋公开招租

云龙县诺邓镇文笔路20号2间商铺及19间房屋公开招租公告

项目编号:YLGYCQ-2024-05

受委托,我公司将对云龙县诺 (略) 20号2间商铺及19间房屋进行公开招租,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租标的介绍:

序号

标的名称

坐落

产权证号

面积约

(㎡)

招租年限(年)

首年起租价(元)

竞租保证金(元)

标的一

101号商铺

云龙县诺 (略) 20号

云(2021)云龙县不动产权第#号

21

5

#.00

4000.00

标的二

103号商铺

21

5

#.00

4000.00

标的三

201号房屋

21

5

3493.00

600.00

标的四

202号房屋

21

5

3493.00

600.00

标的五

203号房屋

21

5

3493.00

600.00

标的六

206号房屋

21

5

3493.00

600.00

标的七

301号房屋

21

5

3387.00

600.00

标的八

302号房屋

21

5

3387.00

600.00

标的九

303号房屋

21

5

3387.00

600.00

标的十

304号房屋

21

5

3387.00

600.00

标的十一

305号房屋

21

5

3387.00

600.00

标的十二

306号房屋

21

5

3387.00

600.00

标的十三

401号房屋

21

5

3289.00

600.00

标的十四

402号房屋

21

5

3289.00

600.00

标的十五

403号房屋

21

5

3289.00

600.00

标的十六

404号房屋

21

5

3289.00

600.00

标的十七

405号房屋

21

5

3289.00

600.00

标的十八

406号房屋

21

5

3289.00

600.00

标的十九

501号房屋

21

5

3256.00

600.00

标的二十

502号房屋

84

5

#.00

2600.00

标的二十一

503号房屋

26.25

5

4070.00

800.00

备注:出租的房屋按5年期签订出租合同,且所签订合同时付1年房租,以后房租1年1付。

二、报名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凡年满十八周岁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和法人均可报名。报名时,报名人应如实、准确地提供或填写报名信息,若拒绝提供或提供虚假报名资料的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2.竞价成交后,竞得人(承租人)须合法经营,不允许用于易燃易爆品、有毒有害、农药、有刺激气味其它商品等经营行业和国家规定不允许经营的商品。

三、报名时间:2024年12月17日至2024年12月30日17:00止(节假日休)。

四、报名地点:云南省公共资源 (略) (网址:http://**#/homePage)。

五、 展示时间:2024年12月17日至2024年12月30日17:00止;现场踏勘联系人:董先生、韩女士,联系电话:#、#。

六、展示地点:标的物所在地。

七、竞租时间:2024年12月31日 9:30(限时竞价时间:5分钟)。

八、竞租地点:云南省公共资源 (略) (网址:http://**#/homePage)。

九、竞租展示地点: (略) 2号开标厅。

十、报名方式:报名人须先办理CA数字证书【注:CA数字证书办理请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 (略) (地区选择大理州) (略) 上办事、注册登记”办理,CA数字证书办理需要一定时间,请报名人提前办理】。CA证书办理成功后,请报名人于2024年12月30日17:00前,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 (略) (网址:http://**#/homePage)凭CA数 (略) 上报名,并上传以下报名资料:

1、(个人)须上传身份证正反面、竞租申请书、实地踏勘表、竞租保证金回执单(若委托他人代理的还须上传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

2、(企业)须上传竞租申请书、实地踏勘表、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开户银行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竞租保证金回执单(若委托他人代理的还须上传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

注:《竞租须知》详见公告附件。

3、竞租保证金交纳账户:

开户银行: (略) 农村 (略) 龙山支行

单位名称: (略)

银行账号:#2

银行行号:#

保证金进账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0日17:00前。

注: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以公告为准。保证金采用线下交纳,须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进账,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转账时付款人需与报名人、竞价者的名称一致,若单位进账需从基本账户转入。竞租人竞租多个标的时须分开交纳保证金,在转账凭证上注明标的序号,保证金不得交叉替代使用。

4、在办理CA数字证书及报名相关过程中若有需要可致电咨询(闵先生 电话#)。

十一、凡报名参加本次招租活动的竞买人须认真阅读本公告和《竞租须知》(见附件)并遵守相关规则,一旦报名成功,即表明竞租人已认可并接受标的物的一切现状,视同认可了本公告及《竞租须知》的有关规定,并对自己的竞价行为承担法律责任。本次拍卖佣金由竞得人支付。

十二、报名资格确定:

报名人按要求提交报名资料后自行联系 (略) 工作人员(闵先生 电话#)进行资格审核。经资格审查合格的给予资格确认;若资格审查不通过,可在报名时间截止前修改报名资料后重新提交审核。

十三、竞价规则:

1.本次竞价采用增价式的竞价方式,加价幅度100元/次。

2.竞租人在规定的竞价时间里,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 (略) (网址:http://**#/homePage),通过竞价交易系统报价(报价一旦成功就无法修改和撤回,请竞租人慎重),最终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由系统自动确定出最高报价者为竞得人。

3.限时竞价阶段以5分钟为周期进行倒计时报价,在倒计时周期内有新报价时,则进入新的倒计时周期,进行新一轮竞价,按此方式不断循环,直至倒计时周期内无新的报价,电子竞价结束,出现的最高报价即为本标的的最终成交价,其最高报价者则成为竞得人,竞租人报出的最高价宣告成交后,不得反悔。

十四、违约责任:

1.竞得人不能按规定付清全部成交价款、拍卖佣金及相关税、费的,以及竞得人不在规定的时间内与委托方办理相关手续的均视为违约,违约人须承担违约责任,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竞租须知》的相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其保证金及拍卖佣金不予退还, (略) 支付拍卖成交价款20%的违约金,同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拍卖标的的价款;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者由拍卖人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承担违约责任。

2.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委托人可单方取消相应交易或解除合同,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 (略) 支付本次拍卖佣金等相关法律责任:

(1)竞租人恶意串通的;

(2)竞租人采取其他非法手段竞得的;

(3)竞得人不签订《成交确认书》、不签订《租赁合同》的;

(4)竞得人不按规定缴纳相关税、费的。

3.本次招租佣金由竞得人支付,竞得人须按竞租须知的要求支付拍卖佣金,如未按竞租须知的要求支付拍卖佣金的,应按每延迟1日应向拍卖人支付未付佣金数额的5‰的违约金,佣金仍需支付。

4.因竞租人或竞得人的违约行为或违法 (略) 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违约、赔偿及其他法律责任。

5.招租成交后,竞得人有违约责任的第1、2项之规定的情形的,视为自愿放弃竞得人资格及竞租保证金。

十五、联系电话:

(略) 办公室:0872-# 闵先生:#

(略)

2024年12月16日


云龙县诺邓镇文笔路20号2间商铺及19间房屋公开招租公告

项目编号:YLGYCQ-2024-05

受委托,我公司将对云龙县诺 (略) 20号2间商铺及19间房屋进行公开招租,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租标的介绍:

序号

标的名称

坐落

产权证号

面积约

(㎡)

招租年限(年)

首年起租价(元)

竞租保证金(元)

标的一

101号商铺

云龙县诺 (略) 20号

云(2021)云龙县不动产权第#号

21

5

#.00

4000.00

标的二

103号商铺

21

5

#.00

4000.00

标的三

201号房屋

21

5

3493.00

600.00

标的四

202号房屋

21

5

3493.00

600.00

标的五

203号房屋

21

5

3493.00

600.00

标的六

206号房屋

21

5

3493.00

600.00

标的七

301号房屋

21

5

3387.00

600.00

标的八

302号房屋

21

5

3387.00

600.00

标的九

303号房屋

21

5

3387.00

600.00

标的十

304号房屋

21

5

3387.00

600.00

标的十一

305号房屋

21

5

3387.00

600.00

标的十二

306号房屋

21

5

3387.00

600.00

标的十三

401号房屋

21

5

3289.00

600.00

标的十四

402号房屋

21

5

3289.00

600.00

标的十五

403号房屋

21

5

3289.00

600.00

标的十六

404号房屋

21

5

3289.00

600.00

标的十七

405号房屋

21

5

3289.00

600.00

标的十八

406号房屋

21

5

3289.00

600.00

标的十九

501号房屋

21

5

3256.00

600.00

标的二十

502号房屋

84

5

#.00

2600.00

标的二十一

503号房屋

26.25

5

4070.00

800.00

备注:出租的房屋按5年期签订出租合同,且所签订合同时付1年房租,以后房租1年1付。

二、报名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凡年满十八周岁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和法人均可报名。报名时,报名人应如实、准确地提供或填写报名信息,若拒绝提供或提供虚假报名资料的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2.竞价成交后,竞得人(承租人)须合法经营,不允许用于易燃易爆品、有毒有害、农药、有刺激气味其它商品等经营行业和国家规定不允许经营的商品。

三、报名时间:2024年12月17日至2024年12月30日17:00止(节假日休)。

四、报名地点:云南省公共资源 (略) (网址:http://**#/homePage)。

五、 展示时间:2024年12月17日至2024年12月30日17:00止;现场踏勘联系人:董先生、韩女士,联系电话:#、#。

六、展示地点:标的物所在地。

七、竞租时间:2024年12月31日 9:30(限时竞价时间:5分钟)。

八、竞租地点:云南省公共资源 (略) (网址:http://**#/homePage)。

九、竞租展示地点: (略) 2号开标厅。

十、报名方式:报名人须先办理CA数字证书【注:CA数字证书办理请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 (略) (地区选择大理州) (略) 上办事、注册登记”办理,CA数字证书办理需要一定时间,请报名人提前办理】。CA证书办理成功后,请报名人于2024年12月30日17:00前,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 (略) (网址:http://**#/homePage)凭CA数 (略) 上报名,并上传以下报名资料:

1、(个人)须上传身份证正反面、竞租申请书、实地踏勘表、竞租保证金回执单(若委托他人代理的还须上传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

2、(企业)须上传竞租申请书、实地踏勘表、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开户银行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竞租保证金回执单(若委托他人代理的还须上传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

注:《竞租须知》详见公告附件。

3、竞租保证金交纳账户:

开户银行: (略) 农村 (略) 龙山支行

单位名称: (略)

银行账号:#2

银行行号:#

保证金进账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0日17:00前。

注: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以公告为准。保证金采用线下交纳,须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进账,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转账时付款人需与报名人、竞价者的名称一致,若单位进账需从基本账户转入。竞租人竞租多个标的时须分开交纳保证金,在转账凭证上注明标的序号,保证金不得交叉替代使用。

4、在办理CA数字证书及报名相关过程中若有需要可致电咨询(闵先生 电话#)。

十一、凡报名参加本次招租活动的竞买人须认真阅读本公告和《竞租须知》(见附件)并遵守相关规则,一旦报名成功,即表明竞租人已认可并接受标的物的一切现状,视同认可了本公告及《竞租须知》的有关规定,并对自己的竞价行为承担法律责任。本次拍卖佣金由竞得人支付。

十二、报名资格确定:

报名人按要求提交报名资料后自行联系 (略) 工作人员(闵先生 电话#)进行资格审核。经资格审查合格的给予资格确认;若资格审查不通过,可在报名时间截止前修改报名资料后重新提交审核。

十三、竞价规则:

1.本次竞价采用增价式的竞价方式,加价幅度100元/次。

2.竞租人在规定的竞价时间里,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 (略) (网址:http://**#/homePage),通过竞价交易系统报价(报价一旦成功就无法修改和撤回,请竞租人慎重),最终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由系统自动确定出最高报价者为竞得人。

3.限时竞价阶段以5分钟为周期进行倒计时报价,在倒计时周期内有新报价时,则进入新的倒计时周期,进行新一轮竞价,按此方式不断循环,直至倒计时周期内无新的报价,电子竞价结束,出现的最高报价即为本标的的最终成交价,其最高报价者则成为竞得人,竞租人报出的最高价宣告成交后,不得反悔。

十四、违约责任:

1.竞得人不能按规定付清全部成交价款、拍卖佣金及相关税、费的,以及竞得人不在规定的时间内与委托方办理相关手续的均视为违约,违约人须承担违约责任,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竞租须知》的相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其保证金及拍卖佣金不予退还, (略) 支付拍卖成交价款20%的违约金,同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拍卖标的的价款;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者由拍卖人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承担违约责任。

2.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委托人可单方取消相应交易或解除合同,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 (略) 支付本次拍卖佣金等相关法律责任:

(1)竞租人恶意串通的;

(2)竞租人采取其他非法手段竞得的;

(3)竞得人不签订《成交确认书》、不签订《租赁合同》的;

(4)竞得人不按规定缴纳相关税、费的。

3.本次招租佣金由竞得人支付,竞得人须按竞租须知的要求支付拍卖佣金,如未按竞租须知的要求支付拍卖佣金的,应按每延迟1日应向拍卖人支付未付佣金数额的5‰的违约金,佣金仍需支付。

4.因竞租人或竞得人的违约行为或违法 (略) 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违约、赔偿及其他法律责任。

5.招租成交后,竞得人有违约责任的第1、2项之规定的情形的,视为自愿放弃竞得人资格及竞租保证金。

十五、联系电话:

(略) 办公室:0872-# 闵先生:#

(略)

2024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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