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青浦区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公示-青浦区徐泾镇振泾路北侧A1d-09地块“城中村”改造项目-徐泾镇老集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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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青浦区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公示-青浦区徐泾镇振泾路北侧A1d-09地块“城中村”改造项目-徐泾镇老集镇

填报单位:(盖章)

(略) (略) 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公示

沪青协示字(2024)第9号

(略) (略) 人民政府批准,我局拟以协议方式出让1幅国有土地使用权。现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 (略) 关于国有土地资产管理和国土资源部关于《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等的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将拟协议出让地块的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协议出让地块基本情况

地块名称

地块

位置

土地级别

土地面积(公顷)

容积率(万/公顷)

土地用途

出让年限(年)

出让价格

(万元)

意向用地者

全生命周期管理要求

(略)

(略) 徐 (略) 北侧A1d-09地块(“城中村”改造项目-徐泾镇老集镇)

东 (略) 、 (略) , (略) , (略)

七级

1.49

3.0

办公楼,商业用地

办公楼:50年,商业用地:40年

*.00

上海 (略)

1、其他土地、规划建设条件:

(1)按停车场库规范 (略) 域的标准执行,地面停车位数量不得超过总配建停车位数量的15%,并应进一步征询交通部门意见。

(2)地块内应设置不少于办公计容面积1%(不少于500平方米)的体育设施以及不少于办公计容面积1%(不少于500平方米)的会务中心,独立设置或结合建筑集中设置。

(3)商务办公建筑单体占地面积不小于1000平方米,商务办公单间(套)的最小分隔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指隔墙围合的建筑面积,不含分摊部分的面积);商业建筑的分隔面积在150平方米以上的比例应不小于商业建筑面积的80%(地上及地下的商业应分别满足该要求,不含酒店),单间商业开间不得小于6米。商业、商务办公建筑必须按层集中设置卫生设备、茶水间等公共设施,单间式办公内部不得单独预留上、下水及燃气管道井空间,不得设置阳台、露台、 (略) 等住宅相关功能,外立面不得设置空调外挂机隔板、结构板等设施。

2、自持物业要求:

(1)受让人应当自项目规划土地综合验收通过之日起自持建筑面积不低于80%(计*.96平方米以上)的商业物业不少于20年;

(2)受让人应当自项目规划土地综合验收通过之日起自持建筑面积不低于40%(计8911.98平方米以上)的办公物业不少于20年;

3、节能、节地等资源能源节约要求:

(1)本合同项下出让宗地装配式建筑面积的比例为:100%,建筑单体预制装配率:建筑单体预制率不应低于40%或单体装配率不低于60%,应按以下规定建设及管理:沪建建材〔2019〕97号。

(2)项目应按照《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略) 绿色建设设计管理工作的通知》(沪建建材[2021]337号),出让宗地中若建筑单体大于*,应当达到不低于二星级绿色建筑标准,鼓励提高建设标准,积极开展超低能耗建筑建设。

(3)项目应进行可再生能源太阳能光伏设计,光伏安装面积不低于屋面面积的30%。

4、BIM、 (略) 建设要求:

(1)按照《关于进一 (略) 建筑信息模型技术推广应用的通知》(沪建建管联[2017]326号)等文件,项目全过程应采用BIM技术。

(2) (略) 管理要求: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为:75%、年径流污染控制率:53%,具体指 (略) 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正式同意的《区(管委会) (略) 建设规划(2018-2035年)》或《 (略) 建设规划》中明确的地块指标要求确定,并 (略) 建设有关要求。

5、民防管理要求:

地块内应按地上总建筑面积的10%配建人民防空工程,人民防空工程为*类,核武器抗力级别为核6级,常规武器抗力级别为常6级,战时用途为人员掩护部。

6、公建配套管理要求:

(1)A6a-04公共绿地用地面积7.63亩,已于2024年6月开工,预计2025年9月竣工。

(2)A6a-05公共绿地用地面积6.75亩,已于2024年6月开工。预计2025年9月竣工。

(3)A6e-08公共绿地及A6e-07广场用地面积49.9亩,已于2023年12月开工,预计2025年9月竣工。

(4) (略) ( (略) - (略) )用地面积14.7亩,总长450米,已于2024年5月开工,预计2025年9月竣工。

(5)A1a-10公共绿地用地面积5.75亩,已于2024年9月前开工,2025年9月竣工。

(6)A1b-10公共绿地用地面积7.4亩,已于2024年9月前开工,预计2025年9月竣工。

(7)A7b-11公共绿地用地面积4.23亩,预计2024年12月前开工,2025年9月竣工。

(8)A1d-10公共绿地用地面积7.87亩,预计2024年12月前开工,2025年9月竣工。

(9)A1e-11公共绿地用地面积48.26亩,预计2024年12月前开工,预计2025年9月竣工。

(10) (略) (A6b-02)用地面积17.72亩,预计2024年12月前开工,预计2025年9月前竣工。

上述公建配套项目需在本合同项下商办建筑面积可售部分预售前完成竣工验收交付(因政府原因造成公建配套竣工验收交付延误的除外)。

二、公示时限

本公示在2024年12月23日24时截止。

三、意见反馈方式

在公示时限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示所列的地块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方式提出。

地 址: (略) (略) (略) 757号

单 位: (略) (略) 规划和 (略)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021-*

联 系 人:林女士

四、办理协议出让原则

1、公示期间,有异议且经审查发现确实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协议出让程序终止,并严 (略) 理。

2、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审查没有发现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我局按照《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意向书》约定,与意向用地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五、其他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后7日内,我局将协议出让 (略) 规划和 (略) 网(http://**)以 (略) 场网(http://**)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略) (略) 规划和 (略)

2024年12月19日

填报单位:(盖章)

(略) (略) 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公示

沪青协示字(2024)第9号

(略) (略) 人民政府批准,我局拟以协议方式出让1幅国有土地使用权。现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 (略) 关于国有土地资产管理和国土资源部关于《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等的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将拟协议出让地块的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协议出让地块基本情况

地块名称

地块

位置

土地级别

土地面积(公顷)

容积率(万/公顷)

土地用途

出让年限(年)

出让价格

(万元)

意向用地者

全生命周期管理要求

(略)

(略) 徐 (略) 北侧A1d-09地块(“城中村”改造项目-徐泾镇老集镇)

东 (略) 、 (略) , (略) , (略)

七级

1.49

3.0

办公楼,商业用地

办公楼:50年,商业用地:40年

*.00

上海 (略)

1、其他土地、规划建设条件:

(1)按停车场库规范 (略) 域的标准执行,地面停车位数量不得超过总配建停车位数量的15%,并应进一步征询交通部门意见。

(2)地块内应设置不少于办公计容面积1%(不少于500平方米)的体育设施以及不少于办公计容面积1%(不少于500平方米)的会务中心,独立设置或结合建筑集中设置。

(3)商务办公建筑单体占地面积不小于1000平方米,商务办公单间(套)的最小分隔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指隔墙围合的建筑面积,不含分摊部分的面积);商业建筑的分隔面积在150平方米以上的比例应不小于商业建筑面积的80%(地上及地下的商业应分别满足该要求,不含酒店),单间商业开间不得小于6米。商业、商务办公建筑必须按层集中设置卫生设备、茶水间等公共设施,单间式办公内部不得单独预留上、下水及燃气管道井空间,不得设置阳台、露台、 (略) 等住宅相关功能,外立面不得设置空调外挂机隔板、结构板等设施。

2、自持物业要求:

(1)受让人应当自项目规划土地综合验收通过之日起自持建筑面积不低于80%(计*.96平方米以上)的商业物业不少于20年;

(2)受让人应当自项目规划土地综合验收通过之日起自持建筑面积不低于40%(计8911.98平方米以上)的办公物业不少于20年;

3、节能、节地等资源能源节约要求:

(1)本合同项下出让宗地装配式建筑面积的比例为:100%,建筑单体预制装配率:建筑单体预制率不应低于40%或单体装配率不低于60%,应按以下规定建设及管理:沪建建材〔2019〕97号。

(2)项目应按照《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略) 绿色建设设计管理工作的通知》(沪建建材[2021]337号),出让宗地中若建筑单体大于*,应当达到不低于二星级绿色建筑标准,鼓励提高建设标准,积极开展超低能耗建筑建设。

(3)项目应进行可再生能源太阳能光伏设计,光伏安装面积不低于屋面面积的30%。

4、BIM、 (略) 建设要求:

(1)按照《关于进一 (略) 建筑信息模型技术推广应用的通知》(沪建建管联[2017]326号)等文件,项目全过程应采用BIM技术。

(2) (略) 管理要求: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为:75%、年径流污染控制率:53%,具体指 (略) 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正式同意的《区(管委会) (略) 建设规划(2018-2035年)》或《 (略) 建设规划》中明确的地块指标要求确定,并 (略) 建设有关要求。

5、民防管理要求:

地块内应按地上总建筑面积的10%配建人民防空工程,人民防空工程为*类,核武器抗力级别为核6级,常规武器抗力级别为常6级,战时用途为人员掩护部。

6、公建配套管理要求:

(1)A6a-04公共绿地用地面积7.63亩,已于2024年6月开工,预计2025年9月竣工。

(2)A6a-05公共绿地用地面积6.75亩,已于2024年6月开工。预计2025年9月竣工。

(3)A6e-08公共绿地及A6e-07广场用地面积49.9亩,已于2023年12月开工,预计2025年9月竣工。

(4) (略) ( (略) - (略) )用地面积14.7亩,总长450米,已于2024年5月开工,预计2025年9月竣工。

(5)A1a-10公共绿地用地面积5.75亩,已于2024年9月前开工,2025年9月竣工。

(6)A1b-10公共绿地用地面积7.4亩,已于2024年9月前开工,预计2025年9月竣工。

(7)A7b-11公共绿地用地面积4.23亩,预计2024年12月前开工,2025年9月竣工。

(8)A1d-10公共绿地用地面积7.87亩,预计2024年12月前开工,2025年9月竣工。

(9)A1e-11公共绿地用地面积48.26亩,预计2024年12月前开工,预计2025年9月竣工。

(10) (略) (A6b-02)用地面积17.72亩,预计2024年12月前开工,预计2025年9月前竣工。

上述公建配套项目需在本合同项下商办建筑面积可售部分预售前完成竣工验收交付(因政府原因造成公建配套竣工验收交付延误的除外)。

二、公示时限

本公示在2024年12月23日24时截止。

三、意见反馈方式

在公示时限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示所列的地块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方式提出。

地 址: (略) (略) (略) 757号

单 位: (略) (略) 规划和 (略)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021-*

联 系 人:林女士

四、办理协议出让原则

1、公示期间,有异议且经审查发现确实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协议出让程序终止,并严 (略) 理。

2、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审查没有发现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我局按照《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意向书》约定,与意向用地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五、其他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后7日内,我局将协议出让 (略) 规划和 (略) 网(http://**)以 (略) 场网(http://**)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略) (略) 规划和 (略)

2024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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