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滨海新村96号人行宿舍整栋房产转让交易公告
海口市滨海新村96号人行宿舍整栋房产转让交易公告
项目 名称 | (略) 滨海新村96号人行宿舍整栋房产转让 | |||||||||
项目 编号 | XZ## |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终止挂牌 | |||||||
挂牌起 始日期 | 2024年12月19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5年1月2日 | |||||||
标的简况 | ||||||||||
标的 坐落 | (略) 滨海新村96号 | |||||||||
序号 | 标的名称 | 证载面积(㎡) | 用途 | 权证编号 | 挂牌价格(元) | 保证金(万元) | ||||
1 | (略) 滨海新村96号人行宿舍整栋房产转让 | 约1799 | 住宅 | 房字第8230号(总证) | #.80 | 500 | ||||
标的 情况 | 1.滨海新村96号人行宿舍房产为5层建筑物,建成于1990年,所占土地为划拨国有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面积为566.10㎡,混合结构,简单装修。整栋房产共有25套住宅,产权证为大证,未办理分户产权证,各套房屋面积详见评估报告。 2. (略) 区域住宅聚集度较高,交通便利度较高,周边学校、 (略) 场公共配套设备完善,目前空置。 | |||||||||
特别 告知 | 1. (略) 滨海新村96号人行宿舍25套房产证载建筑面积1799㎡,据评估报告中测绘实测总建筑面积1795.34㎡,其中25套房屋面积约1768.73㎡,水泵房(不分摊面积)26.64㎡。 2.意向受让方在报名受让前应自行了解房产所在地限购政策,确认具备标的整栋25套房产的过户资格。成交后若交易双方因无法过户等原因取消交易,所交的交易服务费不予退还。 | |||||||||
评估 情况 | 评估价 | 详见评估报告 | ||||||||
评估基准日 | 2024年3月12日 | |||||||||
评估机构 | 海南联合振华土地房 (略)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
转让方 情 况 |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中国人民银行海南省分行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0XC 注册地: (略) 滨海大道83号琼泰大厦 法定代表人:#巍峰 | ||||||||
转让方 决策文件 | 批复文号:银办函〔2023〕10号 内部决策文件:会议纪要(2024年第22期)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 | |||||||||
转让方承诺 | 1、本次资产转让是转让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资产权属清晰,转让方对该资产拥有 (略) 置权; 2、转让方转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关批准; 3、转让方所提交的《资产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转让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资产交易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转让方义务。 | |||||||||
受让方资格条件与交易条件 | ||||||||||
受让方 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2.意向受让方须符合海南省房地产相关限购政策要求,在报名受让前应自行了解房产所在地限购政策和取得购房资格(购房资格码),自行判断是否具备竞价标的过户资格条件,并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责任及后果。成交后若无法过户,相关损失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转让方和产交所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报名须缴纳保证金#元,公告期内到达产交所指定账户,确认为受让方后10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房产交易合同》,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自动转为部分成交价款。若10个工作日内不与转让方签订《房产交易合同》或者合同生效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未付清房款或首期付款的,视为违约,所交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2.成交后,受让方负责办理不动产过户手续,转让方协助受让方办理房产登记及土地过户等相关手续。办理不动产变更过户过程中,土地出让金由转让方承担,其他过户相关税、费由交易双方按国家规定各自承担。 3.成交后,房屋在交付受让方之前所拖欠的相关税、费及物业、水电费等由转让方承担,交付受让方之日起由受让方承担。 4.房屋的清场由转让方负责。 5.标的物按现状转让,意向受让方须自行对标的房产进行实地勘验,对标的房产的竞价方式、实际情况以及存在的瑕疵进行充分的了解并予以认可,因标的房产瑕疵产生的相关后果由受让方自行承担,不得以不了解标的房产状况为由退还标的房产。标的物建筑面积以产权 (略) 实测为准,面积误差不影响交易价格。 | |||||||||
标的 交割 | 不动产转移登记手续由受让方办理,转让方协助,同时按照《房产交易合同》约定办理。 |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1.报名时须将竞买保证金#元在公告期内交纳到以下账户,成交后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自动转为部分成交价款。 户名: 海 (略) 开户行:上海浦东 (略) 海口分行 账号:##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5年1月2日17:00(以到账时间为准) 2.成交价款支付方式: ①采用一次性支付方式:受让方应在《房产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全部成交价款(含竞买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转让部分成交价款)一次性支付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 ②采用按揭方式:首期付款不得低于总成交价款的50%,并在《房产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首期款(含竞买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转让部分成交价款)支付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剩余款项采用按揭支付。竞得后,如首付款及银行贷款(包括由于受让方的原因或银行贷款不成或贷款不足等的)之和不足以支付全部交易价款的,受让方应当在《房产交易合同》签署之日起2个月内将交易价款的不足部分支付至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受让方逾期支付交易价款的,转让方将按购买房产总价的每日万分之五收取滞纳金,若自《房产交易合同》签署之日起超过3个月的,则视为受让方违约,转让方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 (略) 置,受让方应承担给转让方造成的所有损失。 | |||||||||
交易规则与报名手续 | ||||||||||
竞价 规则 | 1.本 (略) 络竞价的方式组织交易,价高者得。若只有一个竞买人参加竞价,则由该竞买人按不低于挂牌底价报价后竞得。 2.受让资格经审核通过后,竞买人凭E交易系统推送短信中的竞价登录账号和密码,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E交易报价系统进行竞价并须申报有效价格,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买受人。 3.成交后,受让方携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凭《产权受让申请表》《网络竞价须知》及相关材料前往交易所办理成交确认手续,签署竞价确认书,履行本公告规定的责任。 4.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海南产权交易所交易规则、《 (略) 竞价交易规则》《 (略) 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5.重要提醒:请竞买人选择 (略) 环境,确保终端设备运 (略) 络正常(建议 (略) 络、台式电脑终端)。在竞价过程中,请关闭其他与本次竞价无关的, (略) 络竞价操作的应用软件。 | |||||||||
现场 展示 | 公告期内均可到标的所在地进行查勘 | |||||||||
报名 时间 | 2024年12月19日至 2025年1月2日 | |||||||||
报名 手续 | 意向受让方须在2025年1月2日17:00之前自行登 (略) 站http://**)E (略) 进行会员注册(注册为竞买方)、报名,报名时须自行下载、填写后上传《产权受让申请表》《网络竞价须知》、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等报名材料的拍照件或扫描件,并将保证金交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 报名须提交如下材料: 1.《产权受让申请表》《网络竞价须知》(见附件); 2.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3.自然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4.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5.购房资格码; 6.其它相关材料。 备注:以上标明提供复印件的均须加盖公章(法人)或签字(自然人)。 | |||||||||
保 (略) 置方式 | 1.竞买成功后,受让方的竞买保证金将用于交易服务费和成交价款结算;竞价未成功的,竞买保证金将于交易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2.意向受让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视为违约,则所缴纳的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扣除(但因不可抗力及转让方原因等情形除外): (1)竞买人提出意向受让申请并经资格确认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产生1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不 (略) 络竞价程序的; (3)在网络竞价程序中包括竞买人在内的各竞买人均不出价的; (4)竞买成交后拒绝签署有关竞价确认书的; (5)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与转让方签订《房产交易合同》的; (6)未按照《房产交易合同》规定支付成交价款的; (7)竞得人提供虚假文件或隐瞒事实的。 | |||||||||
服务费 | 受让方应缴纳的交易服务费按照《海南产权交易所产权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缴纳。 | |||||||||
竞价安排 | ||||||||||
序号 | 标的名称 | 竞价开始 时间 | 限时竞价 开始时间 | 加价 幅度 | 延时竞价周期 | |||||
1 | (略) 滨海新村96号人行宿舍整栋房产转让 | 12月19日9:00 | 2025年1月3日9:00 | #元 | 120秒 | |||||
附件 下载 | ||||||||||
咨询 电话 | 项目咨询及报名咨询:交易二部李女士 0898-# 陈先生 0898-# | |||||||||
单位 地址 | (略) 国兴大道61号华夏银行大厦18楼海南产权交易所 (略) (略) 大英山西二街政务二期大楼二楼 (略) 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3楼6号窗口 | |||||||||
其它 |
项目 名称 | (略) 滨海新村96号人行宿舍整栋房产转让 | |||||||||
项目 编号 | XZ## |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终止挂牌 | |||||||
挂牌起 始日期 | 2024年12月19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5年1月2日 | |||||||
标的简况 | ||||||||||
标的 坐落 | (略) 滨海新村96号 | |||||||||
序号 | 标的名称 | 证载面积(㎡) | 用途 | 权证编号 | 挂牌价格(元) | 保证金(万元) | ||||
1 | (略) 滨海新村96号人行宿舍整栋房产转让 | 约1799 | 住宅 | 房字第8230号(总证) | #.80 | 500 | ||||
标的 情况 | 1.滨海新村96号人行宿舍房产为5层建筑物,建成于1990年,所占土地为划拨国有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面积为566.10㎡,混合结构,简单装修。整栋房产共有25套住宅,产权证为大证,未办理分户产权证,各套房屋面积详见评估报告。 2. (略) 区域住宅聚集度较高,交通便利度较高,周边学校、 (略) 场公共配套设备完善,目前空置。 | |||||||||
特别 告知 | 1. (略) 滨海新村96号人行宿舍25套房产证载建筑面积1799㎡,据评估报告中测绘实测总建筑面积1795.34㎡,其中25套房屋面积约1768.73㎡,水泵房(不分摊面积)26.64㎡。 2.意向受让方在报名受让前应自行了解房产所在地限购政策,确认具备标的整栋25套房产的过户资格。成交后若交易双方因无法过户等原因取消交易,所交的交易服务费不予退还。 | |||||||||
评估 情况 | 评估价 | 详见评估报告 | ||||||||
评估基准日 | 2024年3月12日 | |||||||||
评估机构 | 海南联合振华土地房 (略)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
转让方 情 况 |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中国人民银行海南省分行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0XC 注册地: (略) 滨海大道83号琼泰大厦 法定代表人:#巍峰 | ||||||||
转让方 决策文件 | 批复文号:银办函〔2023〕10号 内部决策文件:会议纪要(2024年第22期)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 | |||||||||
转让方承诺 | 1、本次资产转让是转让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资产权属清晰,转让方对该资产拥有 (略) 置权; 2、转让方转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关批准; 3、转让方所提交的《资产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转让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资产交易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转让方义务。 | |||||||||
受让方资格条件与交易条件 | ||||||||||
受让方 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2.意向受让方须符合海南省房地产相关限购政策要求,在报名受让前应自行了解房产所在地限购政策和取得购房资格(购房资格码),自行判断是否具备竞价标的过户资格条件,并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责任及后果。成交后若无法过户,相关损失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转让方和产交所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报名须缴纳保证金#元,公告期内到达产交所指定账户,确认为受让方后10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房产交易合同》,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自动转为部分成交价款。若10个工作日内不与转让方签订《房产交易合同》或者合同生效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未付清房款或首期付款的,视为违约,所交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2.成交后,受让方负责办理不动产过户手续,转让方协助受让方办理房产登记及土地过户等相关手续。办理不动产变更过户过程中,土地出让金由转让方承担,其他过户相关税、费由交易双方按国家规定各自承担。 3.成交后,房屋在交付受让方之前所拖欠的相关税、费及物业、水电费等由转让方承担,交付受让方之日起由受让方承担。 4.房屋的清场由转让方负责。 5.标的物按现状转让,意向受让方须自行对标的房产进行实地勘验,对标的房产的竞价方式、实际情况以及存在的瑕疵进行充分的了解并予以认可,因标的房产瑕疵产生的相关后果由受让方自行承担,不得以不了解标的房产状况为由退还标的房产。标的物建筑面积以产权 (略) 实测为准,面积误差不影响交易价格。 | |||||||||
标的 交割 | 不动产转移登记手续由受让方办理,转让方协助,同时按照《房产交易合同》约定办理。 |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1.报名时须将竞买保证金#元在公告期内交纳到以下账户,成交后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自动转为部分成交价款。 户名: 海 (略) 开户行:上海浦东 (略) 海口分行 账号:##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5年1月2日17:00(以到账时间为准) 2.成交价款支付方式: ①采用一次性支付方式:受让方应在《房产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全部成交价款(含竞买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转让部分成交价款)一次性支付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 ②采用按揭方式:首期付款不得低于总成交价款的50%,并在《房产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首期款(含竞买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转让部分成交价款)支付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剩余款项采用按揭支付。竞得后,如首付款及银行贷款(包括由于受让方的原因或银行贷款不成或贷款不足等的)之和不足以支付全部交易价款的,受让方应当在《房产交易合同》签署之日起2个月内将交易价款的不足部分支付至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受让方逾期支付交易价款的,转让方将按购买房产总价的每日万分之五收取滞纳金,若自《房产交易合同》签署之日起超过3个月的,则视为受让方违约,转让方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 (略) 置,受让方应承担给转让方造成的所有损失。 | |||||||||
交易规则与报名手续 | ||||||||||
竞价 规则 | 1.本 (略) 络竞价的方式组织交易,价高者得。若只有一个竞买人参加竞价,则由该竞买人按不低于挂牌底价报价后竞得。 2.受让资格经审核通过后,竞买人凭E交易系统推送短信中的竞价登录账号和密码,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E交易报价系统进行竞价并须申报有效价格,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买受人。 3.成交后,受让方携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凭《产权受让申请表》《网络竞价须知》及相关材料前往交易所办理成交确认手续,签署竞价确认书,履行本公告规定的责任。 4.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海南产权交易所交易规则、《 (略) 竞价交易规则》《 (略) 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5.重要提醒:请竞买人选择 (略) 环境,确保终端设备运 (略) 络正常(建议 (略) 络、台式电脑终端)。在竞价过程中,请关闭其他与本次竞价无关的, (略) 络竞价操作的应用软件。 | |||||||||
现场 展示 | 公告期内均可到标的所在地进行查勘 | |||||||||
报名 时间 | 2024年12月19日至 2025年1月2日 | |||||||||
报名 手续 | 意向受让方须在2025年1月2日17:00之前自行登 (略) 站http://**)E (略) 进行会员注册(注册为竞买方)、报名,报名时须自行下载、填写后上传《产权受让申请表》《网络竞价须知》、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等报名材料的拍照件或扫描件,并将保证金交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 报名须提交如下材料: 1.《产权受让申请表》《网络竞价须知》(见附件); 2.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3.自然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4.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5.购房资格码; 6.其它相关材料。 备注:以上标明提供复印件的均须加盖公章(法人)或签字(自然人)。 | |||||||||
保 (略) 置方式 | 1.竞买成功后,受让方的竞买保证金将用于交易服务费和成交价款结算;竞价未成功的,竞买保证金将于交易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2.意向受让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视为违约,则所缴纳的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扣除(但因不可抗力及转让方原因等情形除外): (1)竞买人提出意向受让申请并经资格确认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产生1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不 (略) 络竞价程序的; (3)在网络竞价程序中包括竞买人在内的各竞买人均不出价的; (4)竞买成交后拒绝签署有关竞价确认书的; (5)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与转让方签订《房产交易合同》的; (6)未按照《房产交易合同》规定支付成交价款的; (7)竞得人提供虚假文件或隐瞒事实的。 | |||||||||
服务费 | 受让方应缴纳的交易服务费按照《海南产权交易所产权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缴纳。 | |||||||||
竞价安排 | ||||||||||
序号 | 标的名称 | 竞价开始 时间 | 限时竞价 开始时间 | 加价 幅度 | 延时竞价周期 | |||||
1 | (略) 滨海新村96号人行宿舍整栋房产转让 | 12月19日9:00 | 2025年1月3日9:00 | #元 | 120秒 | |||||
附件 下载 | ||||||||||
咨询 电话 | 项目咨询及报名咨询:交易二部李女士 0898-# 陈先生 0898-# | |||||||||
单位 地址 | (略) 国兴大道61号华夏银行大厦18楼海南产权交易所 (略) (略) 大英山西二街政务二期大楼二楼 (略) 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3楼6号窗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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