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浦东新区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公示-浦东新区轨交18号线航头停车场02-08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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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浦东新区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公示-浦东新区轨交18号线航头停车场02-08地块

填报单位:(盖章)

(略) (略) 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公示

沪浦协示字(2024)第21号

(略) (略) 人民政府批准,我局拟以协议方式出让1幅国有土地使用权。现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 (略) 关于国有土地资产管理和国土资源部关于《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等的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将拟协议出让地块的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协议出让地块基本情况

地块名称

地块

位置

土地级别

土地面积(公顷)

容积率(万/公顷)

土地用途

出让年限(年)

出让价格

(万元)

意向用地者

全生命周期管理要求

(略)

(略) 轨交18号线航头停车场02-08地块

东至02-09地块、地块边界、南至城镇开发边界,西至02-07、02-10、02-11地块,北至02-04、02-05、02-06地块

七级

13.46

1.6

普通商品房

普通商品房:70年

#.00

(略)

1、公共服务设施:本地块内应设置建筑面积不小于500平方米的公共服务设施,包括:小型垃圾压缩收集站,建筑面积不小于100平方米(计容);生活服务点建筑面积不小于100平方米(不计容);健身点建筑面积不小于300平方米(不计容)。小型垃圾压缩收集站建议于夹层中设置,新增公共服务 (略) 在建筑物三层以下位置,且临街布置,方便到达。公共服务设施建成后产权无偿移交航头镇人民政府。

2、公共通道:根据控规要求, (略) 宽度不小于15米的公共通道,起联系南北 (略) 及通达其西侧绿地 (略) 沿街商业的作用,同时 (略) 的中央公共活动空间。

3、住宅管理要求:本地块内中小套型住宅建筑面积不得低于该地块住宅总建筑面积的50%,计#.02平方米以上。

4、配套商业管理要求:受让人应当按出让年限整体 (略) 配套商业物业、商品住宅用地配套商业物业(除按照相关规定应当移交政府及政府有关部门的物业外。

5、受让人带建01-07、01-08两条匝道,匝道总面积6131平方米。按匝道建设面积测算,建设标准约9260元/平方米。

6、 (略) (略) 轨交18号线航头停车场地块综合利用控制性详细规划02街坊实施深化 普适图则-地面二层,本次出让范围为轨道交通上盖15米层(含)以上02-08地块 ,出让面积#.77平方米,用地性质Rr3。

7、轨道交通上盖15米以下夹层停车库配建机动车规模不小于10.#平方米,后续受让人应根据审批方案确定的规划性质及建筑面积与出让人签订补充出让合同,补缴相关价款。

二、公示时限

本公示在2024年12月30日24时截止。

三、意见反馈方式

在公示时限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示所列的地块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方式提出。

地 址: (略) (略) 475号

单 位: (略) (略) 规划和 (略)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021-#

联 系 人:钟女士

四、办理协议出让原则

1、公示期间,有异议且经审查发现确实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协议出让程序终止,并严 (略) 理。

2、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审查没有发现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我局按照《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意向书》约定,与意向用地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五、其他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后7日内,我局将协议出让 (略) 规划和 (略) 网(http://**)以 (略) 场网(http://**)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略) (略) 规划和 (略)

2024年12月26日

填报单位:(盖章)

(略) (略) 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公示

沪浦协示字(2024)第21号

(略) (略) 人民政府批准,我局拟以协议方式出让1幅国有土地使用权。现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 (略) 关于国有土地资产管理和国土资源部关于《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等的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将拟协议出让地块的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协议出让地块基本情况

地块名称

地块

位置

土地级别

土地面积(公顷)

容积率(万/公顷)

土地用途

出让年限(年)

出让价格

(万元)

意向用地者

全生命周期管理要求

(略)

(略) 轨交18号线航头停车场02-08地块

东至02-09地块、地块边界、南至城镇开发边界,西至02-07、02-10、02-11地块,北至02-04、02-05、02-06地块

七级

13.46

1.6

普通商品房

普通商品房:70年

#.00

(略)

1、公共服务设施:本地块内应设置建筑面积不小于500平方米的公共服务设施,包括:小型垃圾压缩收集站,建筑面积不小于100平方米(计容);生活服务点建筑面积不小于100平方米(不计容);健身点建筑面积不小于300平方米(不计容)。小型垃圾压缩收集站建议于夹层中设置,新增公共服务 (略) 在建筑物三层以下位置,且临街布置,方便到达。公共服务设施建成后产权无偿移交航头镇人民政府。

2、公共通道:根据控规要求, (略) 宽度不小于15米的公共通道,起联系南北 (略) 及通达其西侧绿地 (略) 沿街商业的作用,同时 (略) 的中央公共活动空间。

3、住宅管理要求:本地块内中小套型住宅建筑面积不得低于该地块住宅总建筑面积的50%,计#.02平方米以上。

4、配套商业管理要求:受让人应当按出让年限整体 (略) 配套商业物业、商品住宅用地配套商业物业(除按照相关规定应当移交政府及政府有关部门的物业外。

5、受让人带建01-07、01-08两条匝道,匝道总面积6131平方米。按匝道建设面积测算,建设标准约9260元/平方米。

6、 (略) (略) 轨交18号线航头停车场地块综合利用控制性详细规划02街坊实施深化 普适图则-地面二层,本次出让范围为轨道交通上盖15米层(含)以上02-08地块 ,出让面积#.77平方米,用地性质Rr3。

7、轨道交通上盖15米以下夹层停车库配建机动车规模不小于10.#平方米,后续受让人应根据审批方案确定的规划性质及建筑面积与出让人签订补充出让合同,补缴相关价款。

二、公示时限

本公示在2024年12月30日24时截止。

三、意见反馈方式

在公示时限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示所列的地块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方式提出。

地 址: (略) (略) 475号

单 位: (略) (略) 规划和 (略)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021-#

联 系 人:钟女士

四、办理协议出让原则

1、公示期间,有异议且经审查发现确实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协议出让程序终止,并严 (略) 理。

2、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审查没有发现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我局按照《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意向书》约定,与意向用地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五、其他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后7日内,我局将协议出让 (略) 规划和 (略) 网(http://**)以 (略) 场网(http://**)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略) (略) 规划和 (略)

2024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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