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原长沙重型机器厂一批驻外资产转让西安、张家港、昆明、柳州、上海第二次挂牌公告
长沙市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原长沙重型机器厂一批驻外资产转让(西安、张家港、昆明、柳州、上海)(第二次)挂牌公告
发布日期: 2024-12-26 浏览量:
项目名称 | (略) 国有 (略) 持有的原长沙重型机器厂一批驻外资产转让(西安、张家港、昆明、柳州、上海)(第二次) | ||
项目编号 | GYZC# | ||
交易分类 | 国有资产类 | 所属管辖范围 | (略) |
相关公告 |
(略) 国有 (略) 持有的原长沙重型机器厂一批驻外资产转让(西安、张家港、昆明、柳州、上海)标的在我 (略) 进行公开挂牌转让,现向社会公告并征集受让方。
公告期自2024年12月26日至2025年1月2日(5个工作日),请有意买受人在公告期内到我所交易二部进行受让登记申请,并于1月2日16:00前交纳交易保证金(详情见表三)。(以到达我所指定账户为准。竞买人在“长沙公共 (略) http://**中登录“长沙国有资产电子交易系统http://**”,点击项目报名生成保证金子账号。),通过资格确认后获准参与(网络)竞价,竞价开始时间为2025年1月3日上午10:00。
咨询电话:长沙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二部0731-#
项目详细信息请登录:http://**(长沙联合产权 (略) )、http://**(长沙公共 (略) )
长沙联 (略)
2024年12月26日
资产转让再次挂牌申请表
人民币单位:万元
标的名称 | (略) 国有 (略) 持有的原长沙重型机器厂一批驻外资产转让(西安、张家港、昆明、柳州、上海) (第二次) | |
前次挂牌 | 本次挂牌 | |
挂牌编号 | G2024# | G2024# |
挂牌时间 | 2024年 11 月 14 日 至2024 年12 月 11 日 | 2024年 12 月 26 日 至2025 年 1 月 2 日 |
挂牌价格 | 详情见表三 | 详情见表三 |
交易条件 | 1、意向受让方资格确认后在挂牌截止日2024年 12 月 11 日16:00之前(以到账时间为准)应支付交易保证金(详情见表三)到该项目指定账户(账号:竞买人在“长沙公共 (略) ”(http://**)中登录“长沙国有资产电子交易系统(http://**)”,点击项目报名生成保证金子账号。子账号为竞买人缴纳竞买保证金的唯一账号,不允许他人代缴。交易结束后竞买 (略) 无息退回。未按时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的,其报名无效。若资产转让成交,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则交易保证金可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若未能成交则交易保证金原途径全额无息退还。 2、意向受让方自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须在被确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付至联交所的资金结算账户。如受让方因自身原因退出本次交易或拒绝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次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则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长沙联交所和长沙公共资源的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 3、意向受让方在竞买标的时,应保证以不低于标的挂牌价报价(其他竞买人已报价或有更高报价的,本项保证失效)。否则,竞买人报名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 4、意向受让方(竞买人)提供虚假资料取得最终受让资格的,转让方有权不予退还竞买人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及取消竞买人的受让资格。竞买人报名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 5、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 (略) 置标的以现状进行转让和交接。意向受让方在挂牌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应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实地勘验,对标的资产的竞价方式、实际情况以及存在的瑕疵进行充分了解并予以认可,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递交了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资产质量方面的瑕疵等为由退还标的物或拒付价款,受让方须同意按照标的房屋现有状况接收标的房产,办理权证变更手续,否则将视为违约。 6、本次交易中涉及土地使用权面积及房屋产权面积,全部以不动产登记部门现发权证为准,本次成交价格和交易服务费不以面积变化而调整。 7、意向受让方需自行对照并充分了解国家及地方关于购房资格的规定和要求,对自身的资格条件进行核查,并在自行咨询专业人士、相关方和监管机构的基础上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作为本转让项目受让方的资格,决定是否参与受让转让标的,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费用、风险和损失,本标的资产以现状交接,受让方同意按照标的物及标的物室内外装修及配套设施的安装等现状接收标的房产。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9、转让标的权属变更登记过程中所涉及的税费按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由转让方和受让方各自承担。 10、项目成交后涉及长沙联交 (略) 的所有交易服务费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11、法律法规对竞买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比如商品房限购等),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2、标的房地产移交前应缴纳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等费用由转让方承担。 13、受让方在竞价成功后,除竞价之日后因政府对房地产交易政策、法规、规定作出刚性调整,使受让方交易受约无法进行下去,或因其他法律法规认定的不可抗力因素外,受让方均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止买受后的交易行为,也不得更换受让方主体,否则均 (略) 理。 14、本次转让资产权属清晰,无贷款、抵押情况。 | 1、意向受让方资格确认后在挂牌截止日2025年 1 月 2 日16:00之前(以到账时间为准)应支付交易保证金(详情见表三)到该项目指定账户(账号:竞买人在“长沙公共 (略) ”(http://**)中登录“长沙国有资产电子交易系统(http://**)”,点击项目报名生成保证金子账号。子账号为竞买人缴纳竞买保证金的唯一账号,不允许他人代缴。交易结束后竞买 (略) 无息退回。未按时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的,其报名无效。若资产转让成交,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则交易保证金可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若未能成交则交易保证金原途径全额无息退还。 2、意向受让方自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须在被确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付至联交所的资金结算账户。如受让方因自身原因退出本次交易或拒绝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次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则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长沙联交所和长沙公共资源的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 3、意向受让方在竞买标的时,应保证以不低于标的挂牌价报价(其他竞买人已报价或有更高报价的,本项保证失效)。否则,竞买人报名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 4、意向受让方(竞买人)提供虚假资料取得最终受让资格的,转让方有权不予退还竞买人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及取消竞买人的受让资格。竞买人报名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 5、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 (略) 置标的以现状进行转让和交接。意向受让方在挂牌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应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实地勘验,对标的资产的竞价方式、实际情况以及存在的瑕疵进行充分了解并予以认可,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递交了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资产质量方面的瑕疵等为由退还标的物或拒付价款,受让方须同意按照标的房屋现有状况接收标的房产,办理权证变更手续,否则将视为违约。 6、本次交易中涉及土地使用权面积及房屋产权面积,全部以不动产登记部门现发权证为准,本次成交价格和交易服务费不以面积变化而调整。 7、意向受让方需自行对照并充分了解国家及地方关于购房资格的规定和要求,对自身的资格条件进行核查,并在自行咨询专业人士、相关方和监管机构的基础上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作为本转让项目受让方的资格,决定是否参与受让转让标的,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费用、风险和损失,本标的资产以现状交接,受让方同意按照标的物及标的物室内外装修及配套设施的安装等现状接收标的房产。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9、转让标的权属变更登记过程中所涉及的税费按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由转让方和受让方各自承担。 10、项目成交后涉及长沙联交 (略) 的所有交易服务费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11、法律法规对竞买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比如商品房限购等),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2、标的房地产移交前应缴纳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等费用由转让方承担。 13、受让方在竞价成功后,除竞价之日后因政府对房地产交易政策、法规、规定作出刚性调整,使受让方交易受约无法进行下去,或因其他法律法规认定的不可抗力因素外,受让方均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止买受后的交易行为,也不得更换受让方主体,否则均 (略) 理。 14、本次转让资产权属清晰,无贷款、抵押情况。 |
对受让方 的资格要求 | / | / |
其他需披 露的事项 | 1. (略) 世纪城咏春苑3幢6单元1R号房屋权证编号为昆房权证(官渡)字第#号,其分摊土地权属编号为昆官个国用(2012)第#号,分摊独享土地权证。 2.现有权属 (略) 企业 (略) ,权属暂未更名。 | 1. (略) 世纪城咏春苑3幢6单元1R号房屋权证编号为昆房权证(官渡)字第#号,其分摊土地权属编号为昆官个国用(2012)第#号,分摊独享土地权证。 2.现有权属 (略) 企业 (略) ,权属暂未更名。 |
表三 转让标的明细清单——房屋
人民币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编号 | 位置 | 使用权 证 号 | 性质 | 用途 | 面积(平方米) | 评估现值 | 挂牌价 | 保证金 | 备注 | |
总面积 | (略) 置面积 | ||||||||||
1 | G2024SWZC0299 | (略) (略) 南二环西段南侧228号6幢2单元#室 | (略) 房权 (略) 字第#-9-6-#~1号 | 出让 | 住宅 | 162.83 | 162.83 | 218.19 | 196.37 | 65 | / |
2 | G2024SWZC0300 | (略) (略) (略) 1315弄3号301室 | 沪房地杨字(2014)第#号 | 出让 | 住宅 | 83.27 | 83.27 | 504.62 | 454.16 | 151 | / |
3 | G2024SWZC0301 | (略) (略) (略) 1315弄3号302室 | 沪房地杨字(2014)第#号 | 出让 | 住宅 | 86.34 | 86.34 | 523.22 | 470.90 | 157 | / |
4 | G2024SWZC0302 | 张家港杨舍镇明日嘉园2幢605室,05阁楼 | 张房权证杨字第#号 | 出让 | 住宅 | 305.61 | 305.61 | 256.71 | 231.04 | 77 | 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2073年4月14日 |
5 | G2024SWZC0303 | 张家港杨舍镇明日嘉园3幢汽车库3,自行车库9 | 张房权证杨字第#号 | 出让 | 车库 | 41 | 41 | 8.9 | 8.01 | 2.7 | 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2073年4月14日 |
6 | G2024SWZC0304 | (略) (略) 28号金 (略) 10栋5单元9-2 | 柳房权证字第D#号 | 出让 | 住宅 | 124.45 | 124.45 | 78.40 | 70.56 | 24 | / |
7 | G2024SWZC0305 | (略) (略) 28号金 (略) 10栋5单元9-3 | 柳房权证字第D#号 | 出让 | 住宅 | 124.45 | 124.45 | 78.40 | 70.56 | 24 | / |
8 | G2024SWZC0306 | (略) 世纪城咏春苑3幢6单元1R号 | 昆房权证(官渡)字第#号 | 出让 | 住宅 | 248.28 | 248.28 | 218.49 | 196.64 | 66 | / |
昆官个国用(2012)第#号 | 17.98 | 17.98 | 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2074年4月20日 | ||||||||
合 计 | - | - | 1194.21 | 1194.21 | 1886.93 | 1698.24 | - |
长沙市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原长沙重型机器厂一批驻外资产转让(西安、张家港、昆明、柳州、上海)(第二次)挂牌公告
发布日期: 2024-12-26 浏览量:
项目名称 | (略) 国有 (略) 持有的原长沙重型机器厂一批驻外资产转让(西安、张家港、昆明、柳州、上海)(第二次) | ||
项目编号 | GYZC# | ||
交易分类 | 国有资产类 | 所属管辖范围 | (略) |
相关公告 |
(略) 国有 (略) 持有的原长沙重型机器厂一批驻外资产转让(西安、张家港、昆明、柳州、上海)标的在我 (略) 进行公开挂牌转让,现向社会公告并征集受让方。
公告期自2024年12月26日至2025年1月2日(5个工作日),请有意买受人在公告期内到我所交易二部进行受让登记申请,并于1月2日16:00前交纳交易保证金(详情见表三)。(以到达我所指定账户为准。竞买人在“长沙公共 (略) http://**中登录“长沙国有资产电子交易系统http://**”,点击项目报名生成保证金子账号。),通过资格确认后获准参与(网络)竞价,竞价开始时间为2025年1月3日上午10:00。
咨询电话:长沙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二部0731-#
项目详细信息请登录:http://**(长沙联合产权 (略) )、http://**(长沙公共 (略) )
长沙联 (略)
2024年12月26日
资产转让再次挂牌申请表
人民币单位:万元
标的名称 | (略) 国有 (略) 持有的原长沙重型机器厂一批驻外资产转让(西安、张家港、昆明、柳州、上海) (第二次) | |
前次挂牌 | 本次挂牌 | |
挂牌编号 | G2024# | G2024# |
挂牌时间 | 2024年 11 月 14 日 至2024 年12 月 11 日 | 2024年 12 月 26 日 至2025 年 1 月 2 日 |
挂牌价格 | 详情见表三 | 详情见表三 |
交易条件 | 1、意向受让方资格确认后在挂牌截止日2024年 12 月 11 日16:00之前(以到账时间为准)应支付交易保证金(详情见表三)到该项目指定账户(账号:竞买人在“长沙公共 (略) ”(http://**)中登录“长沙国有资产电子交易系统(http://**)”,点击项目报名生成保证金子账号。子账号为竞买人缴纳竞买保证金的唯一账号,不允许他人代缴。交易结束后竞买 (略) 无息退回。未按时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的,其报名无效。若资产转让成交,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则交易保证金可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若未能成交则交易保证金原途径全额无息退还。 2、意向受让方自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须在被确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付至联交所的资金结算账户。如受让方因自身原因退出本次交易或拒绝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次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则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长沙联交所和长沙公共资源的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 3、意向受让方在竞买标的时,应保证以不低于标的挂牌价报价(其他竞买人已报价或有更高报价的,本项保证失效)。否则,竞买人报名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 4、意向受让方(竞买人)提供虚假资料取得最终受让资格的,转让方有权不予退还竞买人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及取消竞买人的受让资格。竞买人报名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 5、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 (略) 置标的以现状进行转让和交接。意向受让方在挂牌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应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实地勘验,对标的资产的竞价方式、实际情况以及存在的瑕疵进行充分了解并予以认可,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递交了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资产质量方面的瑕疵等为由退还标的物或拒付价款,受让方须同意按照标的房屋现有状况接收标的房产,办理权证变更手续,否则将视为违约。 6、本次交易中涉及土地使用权面积及房屋产权面积,全部以不动产登记部门现发权证为准,本次成交价格和交易服务费不以面积变化而调整。 7、意向受让方需自行对照并充分了解国家及地方关于购房资格的规定和要求,对自身的资格条件进行核查,并在自行咨询专业人士、相关方和监管机构的基础上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作为本转让项目受让方的资格,决定是否参与受让转让标的,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费用、风险和损失,本标的资产以现状交接,受让方同意按照标的物及标的物室内外装修及配套设施的安装等现状接收标的房产。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9、转让标的权属变更登记过程中所涉及的税费按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由转让方和受让方各自承担。 10、项目成交后涉及长沙联交 (略) 的所有交易服务费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11、法律法规对竞买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比如商品房限购等),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2、标的房地产移交前应缴纳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等费用由转让方承担。 13、受让方在竞价成功后,除竞价之日后因政府对房地产交易政策、法规、规定作出刚性调整,使受让方交易受约无法进行下去,或因其他法律法规认定的不可抗力因素外,受让方均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止买受后的交易行为,也不得更换受让方主体,否则均 (略) 理。 14、本次转让资产权属清晰,无贷款、抵押情况。 | 1、意向受让方资格确认后在挂牌截止日2025年 1 月 2 日16:00之前(以到账时间为准)应支付交易保证金(详情见表三)到该项目指定账户(账号:竞买人在“长沙公共 (略) ”(http://**)中登录“长沙国有资产电子交易系统(http://**)”,点击项目报名生成保证金子账号。子账号为竞买人缴纳竞买保证金的唯一账号,不允许他人代缴。交易结束后竞买 (略) 无息退回。未按时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的,其报名无效。若资产转让成交,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则交易保证金可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若未能成交则交易保证金原途径全额无息退还。 2、意向受让方自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须在被确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付至联交所的资金结算账户。如受让方因自身原因退出本次交易或拒绝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次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则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长沙联交所和长沙公共资源的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 3、意向受让方在竞买标的时,应保证以不低于标的挂牌价报价(其他竞买人已报价或有更高报价的,本项保证失效)。否则,竞买人报名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 4、意向受让方(竞买人)提供虚假资料取得最终受让资格的,转让方有权不予退还竞买人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及取消竞买人的受让资格。竞买人报名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 5、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 (略) 置标的以现状进行转让和交接。意向受让方在挂牌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应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实地勘验,对标的资产的竞价方式、实际情况以及存在的瑕疵进行充分了解并予以认可,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递交了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资产质量方面的瑕疵等为由退还标的物或拒付价款,受让方须同意按照标的房屋现有状况接收标的房产,办理权证变更手续,否则将视为违约。 6、本次交易中涉及土地使用权面积及房屋产权面积,全部以不动产登记部门现发权证为准,本次成交价格和交易服务费不以面积变化而调整。 7、意向受让方需自行对照并充分了解国家及地方关于购房资格的规定和要求,对自身的资格条件进行核查,并在自行咨询专业人士、相关方和监管机构的基础上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作为本转让项目受让方的资格,决定是否参与受让转让标的,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费用、风险和损失,本标的资产以现状交接,受让方同意按照标的物及标的物室内外装修及配套设施的安装等现状接收标的房产。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9、转让标的权属变更登记过程中所涉及的税费按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由转让方和受让方各自承担。 10、项目成交后涉及长沙联交 (略) 的所有交易服务费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11、法律法规对竞买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比如商品房限购等),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2、标的房地产移交前应缴纳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等费用由转让方承担。 13、受让方在竞价成功后,除竞价之日后因政府对房地产交易政策、法规、规定作出刚性调整,使受让方交易受约无法进行下去,或因其他法律法规认定的不可抗力因素外,受让方均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止买受后的交易行为,也不得更换受让方主体,否则均 (略) 理。 14、本次转让资产权属清晰,无贷款、抵押情况。 |
对受让方 的资格要求 | / | / |
其他需披 露的事项 | 1. (略) 世纪城咏春苑3幢6单元1R号房屋权证编号为昆房权证(官渡)字第#号,其分摊土地权属编号为昆官个国用(2012)第#号,分摊独享土地权证。 2.现有权属 (略) 企业 (略) ,权属暂未更名。 | 1. (略) 世纪城咏春苑3幢6单元1R号房屋权证编号为昆房权证(官渡)字第#号,其分摊土地权属编号为昆官个国用(2012)第#号,分摊独享土地权证。 2.现有权属 (略) 企业 (略) ,权属暂未更名。 |
表三 转让标的明细清单——房屋
人民币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编号 | 位置 | 使用权 证 号 | 性质 | 用途 | 面积(平方米) | 评估现值 | 挂牌价 | 保证金 | 备注 | |
总面积 | (略) 置面积 | ||||||||||
1 | G2024SWZC0299 | (略) (略) 南二环西段南侧228号6幢2单元#室 | (略) 房权 (略) 字第#-9-6-#~1号 | 出让 | 住宅 | 162.83 | 162.83 | 218.19 | 196.37 | 65 | / |
2 | G2024SWZC0300 | (略) (略) (略) 1315弄3号301室 | 沪房地杨字(2014)第#号 | 出让 | 住宅 | 83.27 | 83.27 | 504.62 | 454.16 | 151 | / |
3 | G2024SWZC0301 | (略) (略) (略) 1315弄3号302室 | 沪房地杨字(2014)第#号 | 出让 | 住宅 | 86.34 | 86.34 | 523.22 | 470.90 | 157 | / |
4 | G2024SWZC0302 | 张家港杨舍镇明日嘉园2幢605室,05阁楼 | 张房权证杨字第#号 | 出让 | 住宅 | 305.61 | 305.61 | 256.71 | 231.04 | 77 | 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2073年4月14日 |
5 | G2024SWZC0303 | 张家港杨舍镇明日嘉园3幢汽车库3,自行车库9 | 张房权证杨字第#号 | 出让 | 车库 | 41 | 41 | 8.9 | 8.01 | 2.7 | 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2073年4月14日 |
6 | G2024SWZC0304 | (略) (略) 28号金 (略) 10栋5单元9-2 | 柳房权证字第D#号 | 出让 | 住宅 | 124.45 | 124.45 | 78.40 | 70.56 | 24 | / |
7 | G2024SWZC0305 | (略) (略) 28号金 (略) 10栋5单元9-3 | 柳房权证字第D#号 | 出让 | 住宅 | 124.45 | 124.45 | 78.40 | 70.56 | 24 | / |
8 | G2024SWZC0306 | (略) 世纪城咏春苑3幢6单元1R号 | 昆房权证(官渡)字第#号 | 出让 | 住宅 | 248.28 | 248.28 | 218.49 | 196.64 | 66 | / |
昆官个国用(2012)第#号 | 17.98 | 17.98 | 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2074年4月20日 | ||||||||
合 计 | - | - | 1194.21 | 1194.21 | 1886.93 | 1698.2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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