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杨浦区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公示-杨浦区定海社区I15-01地块大桥街道89街坊风貌旧改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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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杨浦区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公示-杨浦区定海社区I15-01地块大桥街道89街坊风貌旧改地块

(略) (略)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协议出让信息公示

沪杨协信示字(2024)第3号

(略) (略) 人民政府批准,我局拟以协议方式出让1幅国有土地使用权。现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 (略) 关于国有土地资产管理和自然资源部关于《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等的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将拟协议出让地块的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协议出让地块基本情况

序号

地块

名称

地块

位置

土地级别

土地

面积

(公顷)

容积率

(万/公顷)

土地用途

出让年限(年)

全生命管理周期管理要求

1

(略) (略) I15-01地块(大桥街道89街坊)(风貌旧改地块)

东至公共通道、南 (略) ,西 (略) ,北 (略)

三级

1.36

1.4

I15-01:普通商品房

I15-01:普通商品房70年

1、公租房配建要求。配建不低于住宅地上计容建筑总面积5%(950.94平方米)的公共租赁住房,装修标准和设施配备需达到公共租赁房直接供应的要求,具体内容及要求以住房保障机构审定为准,建成后成套无偿移交 (略) 住房保障机构或者公共租赁住房运营机构。 (略) 保障性租赁住房统筹配建有关要求,本地块住宅物业建筑面积自持比例为0%。

2、风貌保护要求。(1)该地块均位于规划肌理保护范围内,风貌保护用地占整个地块出让范围的100%。I15-01地块历史建筑面积约0.#平方米,均为里弄建筑,具体历史建筑面积以实测为准,以历史建筑规模不变为原则,应结合保护更新开展细化甄别,在建设项目设计方案中落实各项保护要求。(2)需要保留的历史建筑结合实施方案进行细化甄别,可采取保护修缮、保留改造、更新改建等保护更新方式,具体以建设项目规划管理阶段审定的方案为准。(3) (略) 道路红线内的历史建筑结合本地块规划管理阶段方案统筹考虑,具体以建设项目规划管理阶段审定的方案为准。(4)肌理保护范围内建筑高度管控要求为檐口高度,具体边界以建设项目规划管理阶段审定方案为准。(5) (略) 为重点保护风貌界面,涉及建筑檐口高度整体不超过12米,局部不超过15米,具体高度及保护要求以建设项目规划管理阶段审定方案为准。

3、绿化建设要求。该地块绿地率不低于5%,以建设项目规划管理阶段审定方案为准。绿地设计施工标准每平方米建设标准不低于1000元。绿化种植要求具体按照《 (略) 绿化行政许可审核若干规定》沪绿容规〔2018〕6号执行。

4、装配式建筑建设及管理要求。按照《关于进一步明确旧改项目土地出让涉及相关建设管理要求的通知》(沪建旧改联〔2023〕94号)执行,具体以审定方案为准。

5、绿色建筑标准。在符合风貌保护要求的前提下,新建建筑应按照绿色建筑二星级及以上标准设计建设,并取得绿色建筑二星级评价(绿色建筑评价分为竣工评价和运行评价)。

二、公示时限

公示时限为20日,本公示在2025年01月16日24时截止。

三、意见反馈方式

在公示时限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示所列的地块有意向的,请以书面方式提出。

地 址: (略) (略) 800号2号楼

单 位: (略) (略) 规划和 (略)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021-#

联 系 人:钱女士

四、意向用地者必须提交的申请文件

1、意向用地者申请书原件;

2、意向用地者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4、 (略) 主管部门相关批准文件(原件)。

五、确定供地方式

1、公示时限内,若该地块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我局将采取招拍挂方式出让该宗地土地使用权。

2、公示时限内,若该地块只有一个意向用地者,我局将按《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的规定以协议方式出让该宗地土地使用权。

六、其他

该地块 (略) 规划和 (略) 网站(http://**.cn) (略) 土地交易事务中心( (略) (略) 201号)予以发布。

2024年12月27日

(略) (略)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协议出让信息公示

沪杨协信示字(2024)第3号

(略) (略) 人民政府批准,我局拟以协议方式出让1幅国有土地使用权。现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 (略) 关于国有土地资产管理和自然资源部关于《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等的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将拟协议出让地块的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协议出让地块基本情况

序号

地块

名称

地块

位置

土地级别

土地

面积

(公顷)

容积率

(万/公顷)

土地用途

出让年限(年)

全生命管理周期管理要求

1

(略) (略) I15-01地块(大桥街道89街坊)(风貌旧改地块)

东至公共通道、南 (略) ,西 (略) ,北 (略)

三级

1.36

1.4

I15-01:普通商品房

I15-01:普通商品房70年

1、公租房配建要求。配建不低于住宅地上计容建筑总面积5%(950.94平方米)的公共租赁住房,装修标准和设施配备需达到公共租赁房直接供应的要求,具体内容及要求以住房保障机构审定为准,建成后成套无偿移交 (略) 住房保障机构或者公共租赁住房运营机构。 (略) 保障性租赁住房统筹配建有关要求,本地块住宅物业建筑面积自持比例为0%。

2、风貌保护要求。(1)该地块均位于规划肌理保护范围内,风貌保护用地占整个地块出让范围的100%。I15-01地块历史建筑面积约0.#平方米,均为里弄建筑,具体历史建筑面积以实测为准,以历史建筑规模不变为原则,应结合保护更新开展细化甄别,在建设项目设计方案中落实各项保护要求。(2)需要保留的历史建筑结合实施方案进行细化甄别,可采取保护修缮、保留改造、更新改建等保护更新方式,具体以建设项目规划管理阶段审定的方案为准。(3) (略) 道路红线内的历史建筑结合本地块规划管理阶段方案统筹考虑,具体以建设项目规划管理阶段审定的方案为准。(4)肌理保护范围内建筑高度管控要求为檐口高度,具体边界以建设项目规划管理阶段审定方案为准。(5) (略) 为重点保护风貌界面,涉及建筑檐口高度整体不超过12米,局部不超过15米,具体高度及保护要求以建设项目规划管理阶段审定方案为准。

3、绿化建设要求。该地块绿地率不低于5%,以建设项目规划管理阶段审定方案为准。绿地设计施工标准每平方米建设标准不低于1000元。绿化种植要求具体按照《 (略) 绿化行政许可审核若干规定》沪绿容规〔2018〕6号执行。

4、装配式建筑建设及管理要求。按照《关于进一步明确旧改项目土地出让涉及相关建设管理要求的通知》(沪建旧改联〔2023〕94号)执行,具体以审定方案为准。

5、绿色建筑标准。在符合风貌保护要求的前提下,新建建筑应按照绿色建筑二星级及以上标准设计建设,并取得绿色建筑二星级评价(绿色建筑评价分为竣工评价和运行评价)。

二、公示时限

公示时限为20日,本公示在2025年01月16日24时截止。

三、意见反馈方式

在公示时限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示所列的地块有意向的,请以书面方式提出。

地 址: (略) (略) 800号2号楼

单 位: (略) (略) 规划和 (略)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021-#

联 系 人:钱女士

四、意向用地者必须提交的申请文件

1、意向用地者申请书原件;

2、意向用地者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4、 (略) 主管部门相关批准文件(原件)。

五、确定供地方式

1、公示时限内,若该地块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我局将采取招拍挂方式出让该宗地土地使用权。

2、公示时限内,若该地块只有一个意向用地者,我局将按《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的规定以协议方式出让该宗地土地使用权。

六、其他

该地块 (略) 规划和 (略) 网站(http://**.cn) (略) 土地交易事务中心( (略) (略) 201号)予以发布。

2024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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