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滋市新江口街道振兴东路9号的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它附属物
【发稿时间 :2024-12-30阅读次数:】
(略) 新江口街 (略) 9号的土地 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它附属物
正式披露 项目编号:GR2024HB*(G*)
转让底价852.*元
交易品类:资产转让
资产类别:其他
(略) :湖北省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4-12-30 | 挂牌结束日期 | 2025-01-13 |
保证金(万元) | 200 | ||
交易机构: | (略) |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李子豪 0716-* | ||
转让方 | 松滋金松 (略) |
标的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 GR2024HB* |
项目名称 | (略) 新江口街 (略) 9号的土地 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它附属物 |
转让底价 | 852.*元 |
挂牌日期 | 2024-12-30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5-01-13 |
资产概述 | 本次转让资产为松滋金松 (略) (略) 新江口街 (略) 9号的土地、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属物。建筑面积共计6155.51㎡,其中证载建筑面积6058.27㎡,未登记建筑面积为97.24㎡;土地使用权面积*.19㎡,土地性质为出让工业用地,使用期限截止2050年9月29日。 |
标的所在地 | 湖北省 - (略) - (略) |
抵债、租赁等他项权利情况 | 转让标的现为闲置状态,有抵押。 |
重大事项披露 | 1.本次转让资产为松滋金松 (略) (略) 新江口街 (略) 9号的土地、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属物。建筑面积共计6155.51㎡,其中证载建筑面积6058.27㎡,未登记建筑面积为97.24㎡;土地使用权面积*.19㎡,土地性质为出让工业用地,使用期限截止2050年9月29日。 2.转让标的现为闲置状态,有抵押。 3.意向受让方在提出受让申请前需自行前往标的现场勘察(包括但不限于查看房产证、土地证、房屋建筑物实物等),并自行到房产、土地、规划等部门查询了解相关变性、变更及过户政策,转让方 (略) 按标的现状挂牌转让,不承担标的资产能否变性、变更及过户责任,受让方自行完成转让后标的变性、变更、过户手续并承担上述所有责任,房产和土地现状及可能存在的瑕疵等原因不能办理过户手续的由受让方自负。 4.意向受让方一旦提交受让申请,即表明对该标的现状和瑕疵知晓和认可,不得因标的受让后可能产生的任何风险而向转让方、 (略) 进行追责,转让方、 (略) 不承担标的物瑕疵担保责任。 5.本次标的成交后产权转移登记手续由受让方自行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转让方予以配合;转让方及受让方在办理权证过户过程中按国家规定应交纳的税、费按照国家规定各自承担。 6.转让方在办理标的交接手续时,以资产现状为准交付,如转让标的涉及的资产、土地不动产权证等载明的信息与现状有差异,则以实物现场及土地相关管理部门实测核定为准,面积差额及用途性质变化不影响本次产权交易的价格和结果。 7.意向受让方须完全认可标的资产现状和本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实物资产转让产权交易合同(样本)》中的全部内容并不持异议。 8.其他未约定事项详见《资产评估报告》及《实物资产转让产权交易合同(样本)》。 |
标的资产信息
其他 | |
其他说明信息 | 本次转让资产为松滋金松 (略) (略) 新江口街 (略) 9号的土地、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属物。建筑面积共计6155.51㎡,其中证载建筑面积6058.27㎡,未登记建筑面积为97.24㎡;土地使用权面积*.19㎡,土地性质为出让工业用地,使用期限截止2050年9月29日。详见《资产评估报告》[楚信资评第(2024)013号]中的全部内容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征集到两个及以上受让方采用的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4-12-30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变更信息披露内容,重新申请信息披露 |
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优先权人是否意向行使优先购买权 | 否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报名登记时须交纳交易保证金到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挂牌截止时17:00前到达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为准),并应在上述约定时间内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支付订单,完成对保证金的确认付款操作;不接受担保或第三方代为支付。 2.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须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交易价款及受让方应付的全部产权交易费用一次性支付至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并在上述约定时间内进入“e产权”一一个人中心一一支付订单,完成对交易价款及全部产权交易费用的确认付款操作。受让方须同意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 (略) 在收到全部交易价款及全部产权交易费用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收到的全部交易价款一次性划转到转让方指定账户。 3.意向受让方应完全认可转让方 (略) 楚信房地产 (略) 对本次资产转让项目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楚信资评第(2024)013号]中的全部内容,对本次转让资产的现状、性质、用途不持任何异议。 4.转让资产的房产证及土地证过户到受让方名下即视为完成资产移交。标的移交后发生的水、电、气及物业管理费由受让方承担。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或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其他合法组织。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保证金金额(万元) | 200 |
交纳时间 | 挂牌截止日17:00前 |
保证金交纳说明 | 1.意向受让方报名登记时须交纳交易保证金到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挂牌截止时17:00前到达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为准),并应在上述约定时间内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支付订单,完成对保证金的确认付款操作;不接受担保或第三方代为支付。 |
保证金 (略) 置方式 | 1、在挂牌截止后,经资格审核,如仅有1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办理受让登记手续,则采取协议的方式成交,经确认的受让方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其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挂牌截止后,如征集到2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略) 络竞价方式进行交易,各合格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竞价保证金。竞价结束,经确认的受让方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竞价保证金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未竞得转让标的的其他合格意向受让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意向受让方“我的账户”中(意向受让方如需提现,可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资金转出,完成交易保证金提现操作)。 2、经资格审核,被确定为不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该意向受让方“我的账户”中(意向受让方如需提现,可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资金转出,完成交易保证金提现操作)。 3、如因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全部保证金不予退还, (略) 直接从该保证金中先扣 (略) 按约定应收取的全部产权交易费用,余额将作为对转让方的经济赔偿,经转让方书面申请后支付。若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转让方 (略) 的经济损失,转让方 (略) 还有权进一步追究意向受让方的法律和经济责任:①挂牌截止后,意向受让方单方要求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以协议方式转让的,意向受让方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不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略) 络竞价方式转让的,意向受让方未按要求参与竞价及应价,或者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未按要求签署《竞价结果确认书》及《产权交易合同》或放弃受让的。除非转让方和受让方另有明确约定,否则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时起,扣除交易费用后剩余的保证金自动转为合同交易价款的一部分,保证金保证作用终止,合同双方权利义务按合同约定履行。 |
联系人姓名 | 万经理 |
联系人电话 | * |
转让方信息
转让方信息 | |
转让方名称 | 松滋金松 (略) |
资产评估情况
估值机构 | (略) 楚信房地产 (略) |
核准或备案 | 备案 |
核准或备案机构名称 | (略) 人民政府国有资产 (略) |
核准(备案)日期 | 2024-12-28 |
评估基准日 | 2024-12-12 |
评估值(万元) | 852.7519 |
项目附件
公示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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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稿时间 :2024-12-30阅读次数:】
(略) 新江口街 (略) 9号的土地 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它附属物
正式披露 项目编号:GR2024HB*(G*)
转让底价852.*元
交易品类:资产转让
资产类别:其他
(略) :湖北省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4-12-30 | 挂牌结束日期 | 2025-01-13 |
保证金(万元) | 200 | ||
交易机构: | (略) |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李子豪 0716-* | ||
转让方 | 松滋金松 (略) |
标的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 GR2024HB* |
项目名称 | (略) 新江口街 (略) 9号的土地 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它附属物 |
转让底价 | 852.*元 |
挂牌日期 | 2024-12-30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5-01-13 |
资产概述 | 本次转让资产为松滋金松 (略) (略) 新江口街 (略) 9号的土地、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属物。建筑面积共计6155.51㎡,其中证载建筑面积6058.27㎡,未登记建筑面积为97.24㎡;土地使用权面积*.19㎡,土地性质为出让工业用地,使用期限截止2050年9月29日。 |
标的所在地 | 湖北省 - (略) - (略) |
抵债、租赁等他项权利情况 | 转让标的现为闲置状态,有抵押。 |
重大事项披露 | 1.本次转让资产为松滋金松 (略) (略) 新江口街 (略) 9号的土地、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属物。建筑面积共计6155.51㎡,其中证载建筑面积6058.27㎡,未登记建筑面积为97.24㎡;土地使用权面积*.19㎡,土地性质为出让工业用地,使用期限截止2050年9月29日。 2.转让标的现为闲置状态,有抵押。 3.意向受让方在提出受让申请前需自行前往标的现场勘察(包括但不限于查看房产证、土地证、房屋建筑物实物等),并自行到房产、土地、规划等部门查询了解相关变性、变更及过户政策,转让方 (略) 按标的现状挂牌转让,不承担标的资产能否变性、变更及过户责任,受让方自行完成转让后标的变性、变更、过户手续并承担上述所有责任,房产和土地现状及可能存在的瑕疵等原因不能办理过户手续的由受让方自负。 4.意向受让方一旦提交受让申请,即表明对该标的现状和瑕疵知晓和认可,不得因标的受让后可能产生的任何风险而向转让方、 (略) 进行追责,转让方、 (略) 不承担标的物瑕疵担保责任。 5.本次标的成交后产权转移登记手续由受让方自行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转让方予以配合;转让方及受让方在办理权证过户过程中按国家规定应交纳的税、费按照国家规定各自承担。 6.转让方在办理标的交接手续时,以资产现状为准交付,如转让标的涉及的资产、土地不动产权证等载明的信息与现状有差异,则以实物现场及土地相关管理部门实测核定为准,面积差额及用途性质变化不影响本次产权交易的价格和结果。 7.意向受让方须完全认可标的资产现状和本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实物资产转让产权交易合同(样本)》中的全部内容并不持异议。 8.其他未约定事项详见《资产评估报告》及《实物资产转让产权交易合同(样本)》。 |
标的资产信息
其他 | |
其他说明信息 | 本次转让资产为松滋金松 (略) (略) 新江口街 (略) 9号的土地、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属物。建筑面积共计6155.51㎡,其中证载建筑面积6058.27㎡,未登记建筑面积为97.24㎡;土地使用权面积*.19㎡,土地性质为出让工业用地,使用期限截止2050年9月29日。详见《资产评估报告》[楚信资评第(2024)013号]中的全部内容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征集到两个及以上受让方采用的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4-12-30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变更信息披露内容,重新申请信息披露 |
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优先权人是否意向行使优先购买权 | 否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报名登记时须交纳交易保证金到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挂牌截止时17:00前到达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为准),并应在上述约定时间内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支付订单,完成对保证金的确认付款操作;不接受担保或第三方代为支付。 2.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须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交易价款及受让方应付的全部产权交易费用一次性支付至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并在上述约定时间内进入“e产权”一一个人中心一一支付订单,完成对交易价款及全部产权交易费用的确认付款操作。受让方须同意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 (略) 在收到全部交易价款及全部产权交易费用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收到的全部交易价款一次性划转到转让方指定账户。 3.意向受让方应完全认可转让方 (略) 楚信房地产 (略) 对本次资产转让项目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楚信资评第(2024)013号]中的全部内容,对本次转让资产的现状、性质、用途不持任何异议。 4.转让资产的房产证及土地证过户到受让方名下即视为完成资产移交。标的移交后发生的水、电、气及物业管理费由受让方承担。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或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其他合法组织。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保证金金额(万元) | 200 |
交纳时间 | 挂牌截止日17:00前 |
保证金交纳说明 | 1.意向受让方报名登记时须交纳交易保证金到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挂牌截止时17:00前到达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为准),并应在上述约定时间内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支付订单,完成对保证金的确认付款操作;不接受担保或第三方代为支付。 |
保证金 (略) 置方式 | 1、在挂牌截止后,经资格审核,如仅有1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办理受让登记手续,则采取协议的方式成交,经确认的受让方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其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挂牌截止后,如征集到2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略) 络竞价方式进行交易,各合格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竞价保证金。竞价结束,经确认的受让方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竞价保证金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未竞得转让标的的其他合格意向受让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意向受让方“我的账户”中(意向受让方如需提现,可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资金转出,完成交易保证金提现操作)。 2、经资格审核,被确定为不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该意向受让方“我的账户”中(意向受让方如需提现,可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资金转出,完成交易保证金提现操作)。 3、如因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全部保证金不予退还, (略) 直接从该保证金中先扣 (略) 按约定应收取的全部产权交易费用,余额将作为对转让方的经济赔偿,经转让方书面申请后支付。若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转让方 (略) 的经济损失,转让方 (略) 还有权进一步追究意向受让方的法律和经济责任:①挂牌截止后,意向受让方单方要求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以协议方式转让的,意向受让方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不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略) 络竞价方式转让的,意向受让方未按要求参与竞价及应价,或者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未按要求签署《竞价结果确认书》及《产权交易合同》或放弃受让的。除非转让方和受让方另有明确约定,否则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时起,扣除交易费用后剩余的保证金自动转为合同交易价款的一部分,保证金保证作用终止,合同双方权利义务按合同约定履行。 |
联系人姓名 | 万经理 |
联系人电话 | * |
转让方信息
转让方信息 | |
转让方名称 | 松滋金松 (略) |
资产评估情况
估值机构 | (略) 楚信房地产 (略) |
核准或备案 | 备案 |
核准或备案机构名称 | (略) 人民政府国有资产 (略) |
核准(备案)日期 | 2024-12-28 |
评估基准日 | 2024-12-12 |
评估值(万元) | 852.75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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