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松江区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公示-松江区石湖荡镇单元23A-09号地块“城中村”改造项目—石湖荡镇金胜村塔汇等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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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松江区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公示-松江区石湖荡镇单元23A-09号地块“城中村”改造项目—石湖荡镇金胜村塔汇等地块

(略) (略)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协议出让信息公示

沪松协信示字(2024)第3号

(略) (略) 人民政府批准,我局拟以协议方式出让1幅国有土地使用权。现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 (略) 关于国有土地资产管理和自然资源部关于《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等的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将拟协议出让地块的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协议出让地块基本情况

序号

地块

名称

地块

位置

土地级别

土地

面积

(公顷)

容积率

(万/公顷)

土地用途

出让年限(年)

全生命管理周期管理要求

1

(略) 石湖荡镇SJS(略)单元23A-09号地块(“城中村”改造项目—石湖荡镇金胜村塔汇等地块)

东 (略) 、 (略) ,西至23A-11地块,北至田图浜江

九级

0.95

1.8

征收安置房

征收安置房:70年

1、公共服务设施配置要求:本地块内应设置建筑面积不小于930平方米的公共服务设施,包括:老年活动室200平方米(计容)、居委会200 平方米(计容)、文化活动室100平方米(计容)、便民生活服务中心430平方米(不计容)。公共服务 (略) 在建筑物三层以下位置,应临街布置,方便到达,相关建设内容应在建筑规划设计方案中明确。公共服务设施建成后权属无偿移 (略) 石湖荡人民政府。该地块公共服务设施可与23A-04号地块共享。

2、住宅管理要求:本地块内中小套型住宅建筑面积不得低于该地块住宅总建筑面积的80%,计(略).96平方米以上。

3、地上计容建筑面积(略).7平方米。

备注

本地块与沪松协信示字(2024)第4号公示地块实施组合出让。

二、公示时限

公示时限为20日,本公示在2025年01月19日24时截止。

三、意见反馈方式

在公示时限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示所列的地块有意向的,请以书面方式提出。

地 址: (略) 2111号

单 位: (略) (略) 规划和 (略)

邮政编码:(略)

联系电话:021-(略)

联 系 人:费岑

四、意向用地者必须提交的申请文件

1、意向用地者申请书原件;

2、意向用地者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4、 (略) 主管部门相关批准文件(原件)。

五、确定供地方式

1、公示时限内,若该地块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我局将采取招拍挂方式出让该宗地土地使用权。

2、公示时限内,若该地块只有一个意向用地者,我局将按《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的规定以协议方式出让该宗地土地使用权。

六、其他

该地块 (略) 规划和 (略) 网站(http://**.cn) (略) 土地交易事务中心( (略) (略) 201号)予以发布。

2024年12月30日

(略) (略)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协议出让信息公示

沪松协信示字(2024)第3号

(略) (略) 人民政府批准,我局拟以协议方式出让1幅国有土地使用权。现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 (略) 关于国有土地资产管理和自然资源部关于《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等的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将拟协议出让地块的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协议出让地块基本情况

序号

地块

名称

地块

位置

土地级别

土地

面积

(公顷)

容积率

(万/公顷)

土地用途

出让年限(年)

全生命管理周期管理要求

1

(略) 石湖荡镇SJS(略)单元23A-09号地块(“城中村”改造项目—石湖荡镇金胜村塔汇等地块)

东 (略) 、 (略) ,西至23A-11地块,北至田图浜江

九级

0.95

1.8

征收安置房

征收安置房:70年

1、公共服务设施配置要求:本地块内应设置建筑面积不小于930平方米的公共服务设施,包括:老年活动室200平方米(计容)、居委会200 平方米(计容)、文化活动室100平方米(计容)、便民生活服务中心430平方米(不计容)。公共服务 (略) 在建筑物三层以下位置,应临街布置,方便到达,相关建设内容应在建筑规划设计方案中明确。公共服务设施建成后权属无偿移 (略) 石湖荡人民政府。该地块公共服务设施可与23A-04号地块共享。

2、住宅管理要求:本地块内中小套型住宅建筑面积不得低于该地块住宅总建筑面积的80%,计(略).96平方米以上。

3、地上计容建筑面积(略).7平方米。

备注

本地块与沪松协信示字(2024)第4号公示地块实施组合出让。

二、公示时限

公示时限为20日,本公示在2025年01月19日24时截止。

三、意见反馈方式

在公示时限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示所列的地块有意向的,请以书面方式提出。

地 址: (略) 2111号

单 位: (略) (略) 规划和 (略)

邮政编码:(略)

联系电话:021-(略)

联 系 人:费岑

四、意向用地者必须提交的申请文件

1、意向用地者申请书原件;

2、意向用地者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4、 (略) 主管部门相关批准文件(原件)。

五、确定供地方式

1、公示时限内,若该地块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我局将采取招拍挂方式出让该宗地土地使用权。

2、公示时限内,若该地块只有一个意向用地者,我局将按《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的规定以协议方式出让该宗地土地使用权。

六、其他

该地块 (略) 规划和 (略) 网站(http://**.cn) (略) 土地交易事务中心( (略) (略) 201号)予以发布。

2024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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