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顺义区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计划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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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顺义区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计划公示


京顺规自协字〔2024〕001号  


根据国土资源部《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2003年第21号令)及《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国土资发〔2006〕114号)规定,以下项目用地拟采用协议方式出让,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将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宗地基本情况  

宗地位置:顺义新城29 (略)   宗地面积:2.#公顷

规划建筑面积:地上不超过#平方米(以最终审定设计方案为准)

规划用地性质:A35科研用地 容 积 率:不超过2.5

拟出让年限:不超过50年 建筑高度:不超过45米

建筑密度:不超过40% 绿地率:不低于30%

二、公示时限

公示时限为30个自然日,具体时限为2024年12月31日——2025年1月29日。

三、意向用地者申请方式

由于该地块用途为A35科研用地,意向用地者(申请人)需符合北京首都国际机场临 (略) 管理委员会对其产业、税收、工商注册等相关要求,另需要提交北京首都国际机场临 (略) 管理委员会书面认可意见。在公示时限内,符合以上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对本公示所列的地块有意向的,均可持书面申请、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及北京首都国际机场临 (略) 管理委员会书面认可意见等有关文 (略) 提出申请。

四、确定供地方式

根 (略) 相关规定,经公示只有一个意向用地者的,方可采取协议方式出让;但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及工业用地除外。经公示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须采用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公开出让。

五、联系方式

单位地址: (略) (略) 复 (略) 2号楼7层

邮政编码:#

联 系 人:李星 廉晓明

联系电话:010-#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 (略)

2024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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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顺规自协字〔2024〕001号  


根据国土资源部《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2003年第21号令)及《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国土资发〔2006〕114号)规定,以下项目用地拟采用协议方式出让,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将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宗地基本情况  

宗地位置:顺义新城29 (略)   宗地面积:2.#公顷

规划建筑面积:地上不超过#平方米(以最终审定设计方案为准)

规划用地性质:A35科研用地 容 积 率:不超过2.5

拟出让年限:不超过50年 建筑高度:不超过45米

建筑密度:不超过40% 绿地率:不低于30%

二、公示时限

公示时限为30个自然日,具体时限为2024年12月31日——2025年1月29日。

三、意向用地者申请方式

由于该地块用途为A35科研用地,意向用地者(申请人)需符合北京首都国际机场临 (略) 管理委员会对其产业、税收、工商注册等相关要求,另需要提交北京首都国际机场临 (略) 管理委员会书面认可意见。在公示时限内,符合以上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对本公示所列的地块有意向的,均可持书面申请、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及北京首都国际机场临 (略) 管理委员会书面认可意见等有关文 (略) 提出申请。

四、确定供地方式

根 (略) 相关规定,经公示只有一个意向用地者的,方可采取协议方式出让;但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及工业用地除外。经公示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须采用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公开出让。

五、联系方式

单位地址: (略) (略) 复 (略) 2号楼7层

邮政编码:#

联 系 人:李星 廉晓明

联系电话:010-#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 (略)

2024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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