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迈澄发置业一号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交易公告
澄迈澄发置业一号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交易公告
项目名称 | 澄迈 (略) 100%股权转让 | ||||||||||||||
项目编号 | QY(略)HN1236 |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延长5个工作日 | ||||||||||||
挂牌起 始日期 | 2024年12月26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5年1月23日 | ||||||||||||
挂牌价 | (略)万元 | 保证金 | (略)元 | ||||||||||||
标的简况 | |||||||||||||||
序号 | 标的名称 | 评估价(万元) | 挂牌价(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
1 | 澄迈 (略) 100%股权转让 | (略).75 | (略) | 4353 | |||||||||||
标的企 业情况 | 一、标的公司名下在建工程主要为司购入的3块土地,账面价值为 385,(略) 元。具体情况如下: (1)位于海南老城经 (略) (略) 3. (略) 南侧,不动产权证号为:琼(2023)澄迈县不动产权第(略)号,土地面积为(略).88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权利类型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容积率为2.5,使用期限为2022年12月15日至2092年12月 14日。 (2)位于海南老城经 (略) (略) 3. (略) 南侧,不动产权证号为:琼(2023)澄迈县不动产权第(略)号,土地面积(略).4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权利类型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容积率为2.5,使用期限为2022年12月15日至2092年12月14日。 (3)位于海南老城经 (略) (略) 3. (略) 南侧,不动产权证号为:琼(2023)澄迈县不动产权第(略)号,土地面积8076.8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权利类型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容积率为2.5,使用期限为2022年12月15日至2092年12月14日。 二、截止评估基准日,标的企业资产总额441,(略),负债总额6,(略),所有者权益435,(略)。 具体情况详见《资产评估报告》(财瑞评报字(2024)第AZ0059号)。 | ||||||||||||||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 标的企业名称 | 澄迈 (略) | |||||||||||||
注册地(住所) | 海南省澄迈县老城 (略) 海南生态软件园沃克公园8829楼1层101室 | ||||||||||||||
企业类别 | (略) (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法定代表人 | 李龙 | ||||||||||||
成立时间 | 2022年11月29日 | 注册资本 | (略)万元人民币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 | (略)MAA9ACF064 | 所属行业 | 房地产业 | ||||||||||||
主营业务 | 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物业管理;房地产咨询;住房租赁;企业信用管理咨询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企业管理咨询;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 ||||||||||||||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 序号 | 前五位股东名称 | 持有比例(%) | ||||||||||||
1 | 海南 (略) | 100% | |||||||||||||
标的企业内部决议 | 海南 (略) 总经理办公会纪要〔2024〕25 号 | ||||||||||||||
主要财务数据指标 | 审计报告数据:元 | ||||||||||||||
报表日期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2023年12月31日 | 0 | -(略) | -(略) |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
385,(略) | (略) | 385,(略) | |||||||||||||
审计机构名称 |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海口分所 | ||||||||||||||
最近一期财务报表数据 单位:元 | |||||||||||||||
报表日期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2024年11月30日 | 0 | -(略) | -(略) | ||||||||||||
报表类型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
月报 | 385,(略) | (略) | 385,(略) | ||||||||||||
特别告知 | 是否涉及重大债 (略) 置事项 | 否 | |||||||||||||
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否 | ||||||||||||||
是否涉及管理层参与受让 | 否 |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
是否涉及职工安置 | 否 | ||||||||||||||
(略) 国有股权间接转让 | 否 | ||||||||||||||
是否涉及外资收购限制或禁止 | 否 | ||||||||||||||
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海南财瑞房地产 (略) | |||||||||||||
评估报告书号 | 财瑞评报字(2024)第AZ0059号 | ||||||||||||||
评估基准日 | 2024年9月30日 | ||||||||||||||
核准(备案)号 | - | ||||||||||||||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 |||||||||||||||
标的评估值单位:元 |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净资产 | |||||||||||||
441,(略) | 6,(略) | 435,(略)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万元) | (略).(略)。本次评估采 (略) 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为(略).(略)万元,详见资产评估报告。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
转让方 情 况 | 转让方名称 | 海南 (略)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 | (略)MABRGEH21M | ||||||||||||||
注册地(住所) | 海南省澄迈县老城 (略) 海南生态软件园沃克公园8829楼1层101室 | ||||||||||||||
类型(经济性质) | (略) | ||||||||||||||
股权持有比例 | 100% | ||||||||||||||
转让方决策文件 | 澄迈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海南 (略) 下属澄迈 (略) 股权转让事宜的批复(澄府函【2024】198号) | ||||||||||||||
重大事 项披露 | 1.截至评估基准日2024年9月30日,标的公司注册资本金已完成385,(略)实缴,未实缴的注册资本金由受让方履行实缴义务。 2.从评估基准日至产权交割期间,与产权交易标的相关的盈利或亏损由受让方按执股比例承担。 3.本次股转不涉及重大资产转让及职工安置。 4.意向受让方竞买 (略) 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进行尽职调查等。报名即认可标的情况,而后不得以其他任何理由对标的提出异议或者终止交易、提出权利要求等。项目成交后,如因受让方原因不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或者因为受让方违反有关政策法规、导致不能完成交易的,受让方依法承担相关责任。 5.本项目转让完成、工商变更后的标的企业不得再继续使用转让方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转让方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6.其他未尽事宜均按《产权交易合同》约定执行。 | ||||||||||||||
转让方 承诺 | 1. 本次股权转让已于2024年10月23日至2024年11月25日进行了股权转让预披露。 2. 本次股权转让是转让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股权权属清晰,转让方对该股权拥有 (略) 置权; 3.转让方转让股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关批准; 4.转让方所提交的《股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5.转让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资产交易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转让方义务。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澄迈县国有资产管理中心 | |||||||||||||
(略) 或主管部门 | 海南 (略) | ||||||||||||||
批准单位名称及文件名称(含文号) | 澄迈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海南 (略) 下属澄迈 (略) 股权转让事宜的批复(澄府函【2024】198号) | ||||||||||||||
受让方资格条件与交易价款 | |||||||||||||||
受让方 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中国境内合法存续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2.意向受让方必须为未被列入 (略) 站(http://**.cn)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 (略) (http://**.cn) 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自然人选择打印个人征信)。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标的成交后,转让方协助受让方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办理变更登记过程中所发生的相关税、费按照国家规定各自承担。 2.其他未尽事宜按《产权交易合同》约定办理。 | ||||||||||||||
标的交割 | 按《产权交易合同》约定办理。 | ||||||||||||||
保证金及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1.标的项目保证金详见上表,公告期内意向受让方应缴纳至海 (略) ((以下简称“海南产交所”))指定账户,缴纳截止时间:2025年1月23日17:00。成交后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自动转为部分成交价款,保证金多退少补。 缴纳保证金账户:海 (略) 开户行:上海浦东 (略) 海口分行 账号:(略)(略) 2.成交价款一次性支付: 确认成交后,受让方应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交易价款(含保证金)及交易服务费。 | ||||||||||||||
现场展示 | 1.时间:公告期内 2.地点:海南澄迈 | ||||||||||||||
交易方式及竞价规则、报名手续、违规条款 | |||||||||||||||
交易方式与竞价规则 | 1、本 (略) 络竞价方式组织交易,价高者得。竞买人应在交易所的组 (略) 络报价,报价不得低于挂牌价,从而确定为受让方。 2、意向受让资格经审核通过后,竞买人凭E交易系统推送短信中的竞价登录账号和密码,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E交易报价系统进行竞价并须申报有效价格。 3、成交后,受让方携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凭《产权受让申请表》《网络竞价须知》及相关材料前往交易所办理成交确认手续,签署竞价确认书,履行本公告规定的责任。 4、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海南产权交易所交易规则、《 (略) 竞价交易规则》《 (略) 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5、重要提醒:请竞买人选择 (略) 环境,确保终端设备运 (略) 络正常(建议 (略) 络、台式电脑终端)。在竞价过程中,请关闭其他与本次竞价无关的, (略) 络竞价操作的应用软件。 | ||||||||||||||
报名时间 | 自公告日起至2025年1月23日17:00止 | ||||||||||||||
报名手续 | 一、意向受让方须在2025年1月23日17:00时之前自行登录海南 (略) (http://**)E (略) 进行会员注册、报名(注册为“竞买方”),报名时须自行下载、填写后上传《产权受让申请表》、《网络竞价须知》、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等报名材料的拍照件或扫描件,并用e交易注册账户将保证金交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 二、报名须提交如下材料: 1.《产权受让申请表》(见附件); 2.《网络竞价须知》(见附件); 3.企业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自然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4.《产权交易合同》已知悉确认并签名盖章上传; 5.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6.公司章程、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7.未被列入 (略) 站(http://**.cn)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 (略) (http://**.cn) 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站截图( (略) 名称或者自然人姓名); 8.其他相关材料。 备注:以上材料均须加盖公章,自然人报名则须加手印(公司股东只须提供1-4项材料;其他竞买人须提供全部资料)。 | ||||||||||||||
保证金及 处置方式 | 1.竞买成功的受让方竞买保证金将用于成交价款和交易服务费结算,竞价未成功的竞买人保证金,交易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2.意向受让方如有以下情形之一,视为违约,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扣除(因不可抗力及转让方原因等情形除外): (1)竞买人提出意向受让申请并经资格确认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产生1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不按竞价 (略) 络竞价程序的; (3)在 (略) 络竞价程序中包括竞买人在内的各竞买人均不出价的; (4)竞买成交后拒绝签署有关竞价确认书的; (5)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6)未按照《产权交易合同》规定支付成交价款的; (7)竞得人提供虚假文件或隐瞒事实的。 | ||||||||||||||
服务费 | 本次交易受让方应交纳的交易服务费按《产权委托协议》及海南产权交易所《产权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约定支付,资料备阅。 | ||||||||||||||
竞价安排 | |||||||||||||||
序号 | 标的名称 | 自由竞价开始时间 | 限时竞价开始时间 | 加价 幅度 | 延时竞价 周期 | ||||||||||
1 | 澄迈 (略) 100%股权转让 | 2025年1月24日9:00 | 2025年1月24日10:00 | (略)元 | 120秒 | ||||||||||
附件下载 | 《产权受让申请书》、《网络竞价须知》、《产权交易合同》 | ||||||||||||||
咨询电话 | 项目咨询报名:交易一部杨女士 (略) 交易一部孙女士(略) 技术支持:信息部刘先生 (略) | ||||||||||||||
单位地址 | (略) 国兴大道61号华夏银行大厦18楼海南产权交易所 (略) (略) 大英山西二街政务二期大楼二楼(原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大楼北侧) (略) 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3楼6号窗口 |
项目名称 | 澄迈 (略) 100%股权转让 | ||||||||||||||
项目编号 | QY(略)HN1236 |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延长5个工作日 | ||||||||||||
挂牌起 始日期 | 2024年12月26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5年1月23日 | ||||||||||||
挂牌价 | (略)万元 | 保证金 | (略)元 | ||||||||||||
标的简况 | |||||||||||||||
序号 | 标的名称 | 评估价(万元) | 挂牌价(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
1 | 澄迈 (略) 100%股权转让 | (略).75 | (略) | 4353 | |||||||||||
标的企 业情况 | 一、标的公司名下在建工程主要为司购入的3块土地,账面价值为 385,(略) 元。具体情况如下: (1)位于海南老城经 (略) (略) 3. (略) 南侧,不动产权证号为:琼(2023)澄迈县不动产权第(略)号,土地面积为(略).88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权利类型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容积率为2.5,使用期限为2022年12月15日至2092年12月 14日。 (2)位于海南老城经 (略) (略) 3. (略) 南侧,不动产权证号为:琼(2023)澄迈县不动产权第(略)号,土地面积(略).4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权利类型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容积率为2.5,使用期限为2022年12月15日至2092年12月14日。 (3)位于海南老城经 (略) (略) 3. (略) 南侧,不动产权证号为:琼(2023)澄迈县不动产权第(略)号,土地面积8076.8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权利类型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容积率为2.5,使用期限为2022年12月15日至2092年12月14日。 二、截止评估基准日,标的企业资产总额441,(略),负债总额6,(略),所有者权益435,(略)。 具体情况详见《资产评估报告》(财瑞评报字(2024)第AZ0059号)。 | ||||||||||||||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 标的企业名称 | 澄迈 (略) | |||||||||||||
注册地(住所) | 海南省澄迈县老城 (略) 海南生态软件园沃克公园8829楼1层101室 | ||||||||||||||
企业类别 | (略) (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法定代表人 | 李龙 | ||||||||||||
成立时间 | 2022年11月29日 | 注册资本 | (略)万元人民币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 | (略)MAA9ACF064 | 所属行业 | 房地产业 | ||||||||||||
主营业务 | 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物业管理;房地产咨询;住房租赁;企业信用管理咨询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企业管理咨询;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 ||||||||||||||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 序号 | 前五位股东名称 | 持有比例(%) | ||||||||||||
1 | 海南 (略) | 100% | |||||||||||||
标的企业内部决议 | 海南 (略) 总经理办公会纪要〔2024〕25 号 | ||||||||||||||
主要财务数据指标 | 审计报告数据:元 | ||||||||||||||
报表日期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2023年12月31日 | 0 | -(略) | -(略) |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
385,(略) | (略) | 385,(略) | |||||||||||||
审计机构名称 |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海口分所 | ||||||||||||||
最近一期财务报表数据 单位:元 | |||||||||||||||
报表日期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2024年11月30日 | 0 | -(略) | -(略) | ||||||||||||
报表类型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
月报 | 385,(略) | (略) | 385,(略) | ||||||||||||
特别告知 | 是否涉及重大债 (略) 置事项 | 否 | |||||||||||||
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否 | ||||||||||||||
是否涉及管理层参与受让 | 否 |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
是否涉及职工安置 | 否 | ||||||||||||||
(略) 国有股权间接转让 | 否 | ||||||||||||||
是否涉及外资收购限制或禁止 | 否 | ||||||||||||||
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海南财瑞房地产 (略) | |||||||||||||
评估报告书号 | 财瑞评报字(2024)第AZ0059号 | ||||||||||||||
评估基准日 | 2024年9月30日 | ||||||||||||||
核准(备案)号 | - | ||||||||||||||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 |||||||||||||||
标的评估值单位:元 |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净资产 | |||||||||||||
441,(略) | 6,(略) | 435,(略)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万元) | (略).(略)。本次评估采 (略) 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为(略).(略)万元,详见资产评估报告。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
转让方 情 况 | 转让方名称 | 海南 (略)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 | (略)MABRGEH21M | ||||||||||||||
注册地(住所) | 海南省澄迈县老城 (略) 海南生态软件园沃克公园8829楼1层101室 | ||||||||||||||
类型(经济性质) | (略) | ||||||||||||||
股权持有比例 | 100% | ||||||||||||||
转让方决策文件 | 澄迈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海南 (略) 下属澄迈 (略) 股权转让事宜的批复(澄府函【2024】198号) | ||||||||||||||
重大事 项披露 | 1.截至评估基准日2024年9月30日,标的公司注册资本金已完成385,(略)实缴,未实缴的注册资本金由受让方履行实缴义务。 2.从评估基准日至产权交割期间,与产权交易标的相关的盈利或亏损由受让方按执股比例承担。 3.本次股转不涉及重大资产转让及职工安置。 4.意向受让方竞买 (略) 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进行尽职调查等。报名即认可标的情况,而后不得以其他任何理由对标的提出异议或者终止交易、提出权利要求等。项目成交后,如因受让方原因不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或者因为受让方违反有关政策法规、导致不能完成交易的,受让方依法承担相关责任。 5.本项目转让完成、工商变更后的标的企业不得再继续使用转让方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转让方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6.其他未尽事宜均按《产权交易合同》约定执行。 | ||||||||||||||
转让方 承诺 | 1. 本次股权转让已于2024年10月23日至2024年11月25日进行了股权转让预披露。 2. 本次股权转让是转让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股权权属清晰,转让方对该股权拥有 (略) 置权; 3.转让方转让股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关批准; 4.转让方所提交的《股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5.转让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资产交易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转让方义务。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澄迈县国有资产管理中心 | |||||||||||||
(略) 或主管部门 | 海南 (略) | ||||||||||||||
批准单位名称及文件名称(含文号) | 澄迈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海南 (略) 下属澄迈 (略) 股权转让事宜的批复(澄府函【2024】198号) | ||||||||||||||
受让方资格条件与交易价款 | |||||||||||||||
受让方 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中国境内合法存续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2.意向受让方必须为未被列入 (略) 站(http://**.cn)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 (略) (http://**.cn) 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自然人选择打印个人征信)。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标的成交后,转让方协助受让方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办理变更登记过程中所发生的相关税、费按照国家规定各自承担。 2.其他未尽事宜按《产权交易合同》约定办理。 | ||||||||||||||
标的交割 | 按《产权交易合同》约定办理。 | ||||||||||||||
保证金及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1.标的项目保证金详见上表,公告期内意向受让方应缴纳至海 (略) ((以下简称“海南产交所”))指定账户,缴纳截止时间:2025年1月23日17:00。成交后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自动转为部分成交价款,保证金多退少补。 缴纳保证金账户:海 (略) 开户行:上海浦东 (略) 海口分行 账号:(略)(略) 2.成交价款一次性支付: 确认成交后,受让方应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交易价款(含保证金)及交易服务费。 | ||||||||||||||
现场展示 | 1.时间:公告期内 2.地点:海南澄迈 | ||||||||||||||
交易方式及竞价规则、报名手续、违规条款 | |||||||||||||||
交易方式与竞价规则 | 1、本 (略) 络竞价方式组织交易,价高者得。竞买人应在交易所的组 (略) 络报价,报价不得低于挂牌价,从而确定为受让方。 2、意向受让资格经审核通过后,竞买人凭E交易系统推送短信中的竞价登录账号和密码,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E交易报价系统进行竞价并须申报有效价格。 3、成交后,受让方携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凭《产权受让申请表》《网络竞价须知》及相关材料前往交易所办理成交确认手续,签署竞价确认书,履行本公告规定的责任。 4、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海南产权交易所交易规则、《 (略) 竞价交易规则》《 (略) 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5、重要提醒:请竞买人选择 (略) 环境,确保终端设备运 (略) 络正常(建议 (略) 络、台式电脑终端)。在竞价过程中,请关闭其他与本次竞价无关的, (略) 络竞价操作的应用软件。 | ||||||||||||||
报名时间 | 自公告日起至2025年1月23日17:00止 | ||||||||||||||
报名手续 | 一、意向受让方须在2025年1月23日17:00时之前自行登录海南 (略) (http://**)E (略) 进行会员注册、报名(注册为“竞买方”),报名时须自行下载、填写后上传《产权受让申请表》、《网络竞价须知》、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等报名材料的拍照件或扫描件,并用e交易注册账户将保证金交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 二、报名须提交如下材料: 1.《产权受让申请表》(见附件); 2.《网络竞价须知》(见附件); 3.企业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自然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4.《产权交易合同》已知悉确认并签名盖章上传; 5.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6.公司章程、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7.未被列入 (略) 站(http://**.cn)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 (略) (http://**.cn) 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站截图( (略) 名称或者自然人姓名); 8.其他相关材料。 备注:以上材料均须加盖公章,自然人报名则须加手印(公司股东只须提供1-4项材料;其他竞买人须提供全部资料)。 | ||||||||||||||
保证金及 处置方式 | 1.竞买成功的受让方竞买保证金将用于成交价款和交易服务费结算,竞价未成功的竞买人保证金,交易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2.意向受让方如有以下情形之一,视为违约,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扣除(因不可抗力及转让方原因等情形除外): (1)竞买人提出意向受让申请并经资格确认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产生1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不按竞价 (略) 络竞价程序的; (3)在 (略) 络竞价程序中包括竞买人在内的各竞买人均不出价的; (4)竞买成交后拒绝签署有关竞价确认书的; (5)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6)未按照《产权交易合同》规定支付成交价款的; (7)竞得人提供虚假文件或隐瞒事实的。 | ||||||||||||||
服务费 | 本次交易受让方应交纳的交易服务费按《产权委托协议》及海南产权交易所《产权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约定支付,资料备阅。 | ||||||||||||||
竞价安排 | |||||||||||||||
序号 | 标的名称 | 自由竞价开始时间 | 限时竞价开始时间 | 加价 幅度 | 延时竞价 周期 | ||||||||||
1 | 澄迈 (略) 100%股权转让 | 2025年1月24日9:00 | 2025年1月24日10:00 | (略)元 | 120秒 | ||||||||||
附件下载 | 《产权受让申请书》、《网络竞价须知》、《产权交易合同》 | ||||||||||||||
咨询电话 | 项目咨询报名:交易一部杨女士 (略) 交易一部孙女士(略) 技术支持:信息部刘先生 (略) | ||||||||||||||
单位地址 | (略) 国兴大道61号华夏银行大厦18楼海南产权交易所 (略) (略) 大英山西二街政务二期大楼二楼(原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大楼北侧) (略) 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3楼6号窗口 |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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