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历下区泉城路270号彩云大厦13层1年使用权交易公告
标的所属情况 | 单位名称 | 济南 (略) |
出租标的 基本情况 | 标的类型 | 房产 |
标 的 量 | 1880.60㎡ | |
标的地址 | (略) (略) (略) 270号彩云大厦13层 | |
标的现状 | 闲置 | |
标的瑕疵 | 存在瑕疵,房产无产权证, (略) 裁定书及购买债权证明 | |
其他披露事项 | 1、签订合同时,承租人须向出租方缴纳一个月租金的 房屋押金以及一个月的安全保证金。 2、按现状租赁,承租人装修时不得破坏房屋主体。 | |
决策及价格核准 | 内部决策情况 | 济南 (略) 党总支委员会会议决议 |
评估\参照价格确定依据 | 鲁中企评报字[2024]第1006号 | |
价格核准 备案部门 | 济南国有资产 (略) | |
标的简介 | 标的 (略) (略) (略) 270号彩云大厦13层,总层数18层,建筑面积1880.60平方米,水、电等各种设备设施齐全。 现场查勘联系人:沈经理 联系方式:# |
二、交易及资格条件
承租交易条件 | 出租期限 | 1年 | 租金标准 | 75.#元/年起 |
租金标准说明 | 租赁面积:1880.6㎡,单价#/㎡/天,年租金75.#元,租金按季付。 | |||
付款期限要求 | 租金季付,签订合同后支付首期租金,以后各期租金应于上期租金到期前30日内支付。 | |||
优先承租情况 | 无 | |||
出租用途要求 | 1、仅限于经营宾馆。 2、承租人不得利用承租房屋从事违法活动。 3、使用承租房屋时不得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不得擅自转租、转让、转借。 | |||
租赁合同 公式版本 | ||||
承租方 资格条件 | 1、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个体工商户或其他社会组织。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 |||
其他标的要求 | 1、物业由彩云大厦物业管理方统一管理,物业费、水(热水)、电相关费用由承租人自行对接。 2、承租人确定后,签订合同前,出租房需对承租人进行资信调查,调查通过后方可签订租赁合同 3、租赁期间,需签订安全协议,承租人需对标的物的正常使用和安全使用负责,实施有效措施对房屋进行日常管理和保护工作,并保证在合同终止时专用设施以运行状态随同租赁房屋归还出租方。 | |||
保证金额 | #元整 | |||
保证金 缴纳时间 | 保证金应在信息披露公告截止日17:00前到达下述济南 (略) 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保证金未按时到账的,报名资格无效。 户 名:济南 (略) 开户行:浙商银行济南分行 账 号:# | |||
保证金 处置方式 | 如产生两名以上合格意向承租方,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 |
三、公示及交易方式
招租方式 | (略) (国有产权)公开招租 | ||
挂牌公示期 | 2025年01月07日---2025年01月13日 |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变更公告内容,重新申请信息发布 | ||
交易 方式 | 信息公告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略) 络竞价的交易方式确定最终承租人。 | ||
备 注 | 1、意向承租方报名前,请详细阅读本项目公告内容及本项目《实物资产租赁合同》,并联系出租单位至出租实物资产现场看样,实物资产实际情况以现场看样为准。 2、保证金应在信息披露公告截止时间17:00前到达济南 (略) 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并在挂牌截止日前至济南 (略) 提交承租报名材料。 3、确定承租方经公示无异议后,签订出租合同,办结交易价款及出具成交确认书,出租方在一个月内负责对承租方交付出租实物资产。 4、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承租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后(或递交保证金后),即视为其已完成对标的的全部尽职调查,完全认可本次挂牌所涉评估价值等全部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次挂牌公告内容及标的现状及瑕疵,自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 | ||
报 名 联系人 | 靳先生、黄先生 | 联系电话 | # |
标的所属情况 | 单位名称 | 济南 (略) |
出租标的 基本情况 | 标的类型 | 房产 |
标 的 量 | 1880.60㎡ | |
标的地址 | (略) (略) (略) 270号彩云大厦13层 | |
标的现状 | 闲置 | |
标的瑕疵 | 存在瑕疵,房产无产权证, (略) 裁定书及购买债权证明 | |
其他披露事项 | 1、签订合同时,承租人须向出租方缴纳一个月租金的 房屋押金以及一个月的安全保证金。 2、按现状租赁,承租人装修时不得破坏房屋主体。 | |
决策及价格核准 | 内部决策情况 | 济南 (略) 党总支委员会会议决议 |
评估\参照价格确定依据 | 鲁中企评报字[2024]第1006号 | |
价格核准 备案部门 | 济南国有资产 (略) | |
标的简介 | 标的 (略) (略) (略) 270号彩云大厦13层,总层数18层,建筑面积1880.60平方米,水、电等各种设备设施齐全。 现场查勘联系人:沈经理 联系方式:# |
二、交易及资格条件
承租交易条件 | 出租期限 | 1年 | 租金标准 | 75.#元/年起 |
租金标准说明 | 租赁面积:1880.6㎡,单价#/㎡/天,年租金75.#元,租金按季付。 | |||
付款期限要求 | 租金季付,签订合同后支付首期租金,以后各期租金应于上期租金到期前30日内支付。 | |||
优先承租情况 | 无 | |||
出租用途要求 | 1、仅限于经营宾馆。 2、承租人不得利用承租房屋从事违法活动。 3、使用承租房屋时不得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不得擅自转租、转让、转借。 | |||
租赁合同 公式版本 | ||||
承租方 资格条件 | 1、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个体工商户或其他社会组织。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 |||
其他标的要求 | 1、物业由彩云大厦物业管理方统一管理,物业费、水(热水)、电相关费用由承租人自行对接。 2、承租人确定后,签订合同前,出租房需对承租人进行资信调查,调查通过后方可签订租赁合同 3、租赁期间,需签订安全协议,承租人需对标的物的正常使用和安全使用负责,实施有效措施对房屋进行日常管理和保护工作,并保证在合同终止时专用设施以运行状态随同租赁房屋归还出租方。 | |||
保证金额 | #元整 | |||
保证金 缴纳时间 | 保证金应在信息披露公告截止日17:00前到达下述济南 (略) 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保证金未按时到账的,报名资格无效。 户 名:济南 (略) 开户行:浙商银行济南分行 账 号:# | |||
保证金 处置方式 | 如产生两名以上合格意向承租方,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 |
三、公示及交易方式
招租方式 | (略) (国有产权)公开招租 | ||
挂牌公示期 | 2025年01月07日---2025年01月13日 |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变更公告内容,重新申请信息发布 | ||
交易 方式 | 信息公告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略) 络竞价的交易方式确定最终承租人。 | ||
备 注 | 1、意向承租方报名前,请详细阅读本项目公告内容及本项目《实物资产租赁合同》,并联系出租单位至出租实物资产现场看样,实物资产实际情况以现场看样为准。 2、保证金应在信息披露公告截止时间17:00前到达济南 (略) 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并在挂牌截止日前至济南 (略) 提交承租报名材料。 3、确定承租方经公示无异议后,签订出租合同,办结交易价款及出具成交确认书,出租方在一个月内负责对承租方交付出租实物资产。 4、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承租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后(或递交保证金后),即视为其已完成对标的的全部尽职调查,完全认可本次挂牌所涉评估价值等全部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次挂牌公告内容及标的现状及瑕疵,自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 | ||
报 名 联系人 | 靳先生、黄先生 | 联系电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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