睢宁县庆安镇龙集社区小区东西两个公厕改建购买材料
乡镇(街道) | 庆安镇 | 村(社区) | (略) |
组别 | 小区 | 登记日期 | 2025-01-06 |
项目类型 | 小型工程 | ||
预算总额 | * | ||
资金来源 | 其他 | ||
项目周期 | 周期约3天 | ||
项目描述 | 睢宁县庆安镇龙集社区小区东西两个公厕改建购买材料,周期约3天,,详情联系村委,中标之后请携带营业执照(相应资格证件)、公章、法人身份证原件及相关资料,七日内与村委联系工程情况,并到庆安镇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签署成交确认书、结果公示及施工合同,否则耽误工期该项目属于流标。 | ||
补充说明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八条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中标人按照合同约定或者经招标人同意,可以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
报名时间 | 2025-01-07 16:44至2025-01-10 17:44 | ||
报名地点 | 庆安镇农村产权交易服 (略) 上报名 | ||
报名缴款截止时间 | 2025-01-10 17:44 | ||
交易时间 | 2025-01-15 08:30 | ||
交易地点 | 庆安镇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 |
标段描述 | 睢宁县庆安镇龙集社区小区东西两个公厕改建购买材料,周期约3天,,详情联系村委,中标之后请携带营业执照(相应资格证件)、公章、法人身份证原件及相关资料,七日内与村委联系工程情况,并到庆安镇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签署成交确认书、结果公示及施工合同,否则耽误工期该项目属于流标。 | ||
服务费(材料费) | 0.00 | ||
保证金 | 0.00 | ||
最高限价 | * | ||
成交缴款方式 | 转账汇款 | ||
交易方式 | 在线自由竞价反向 |
单位名称/姓名 | 睢宁县庆安镇 (略) 居民委员会 | 联系人 | 张道林 | 联系电话 | * |
姓名 | 钦山清 | 联系电话 | * |
序号 | 投标单位 | 废标理由 |
招标公告 | |
授权委托书 | |
投标方承诺书 |
乡镇(街道) | 庆安镇 | 村(社区) | (略) |
组别 | 小区 | 登记日期 | 2025-01-06 |
项目类型 | 小型工程 | ||
预算总额 | * | ||
资金来源 | 其他 | ||
项目周期 | 周期约3天 | ||
项目描述 | 睢宁县庆安镇龙集社区小区东西两个公厕改建购买材料,周期约3天,,详情联系村委,中标之后请携带营业执照(相应资格证件)、公章、法人身份证原件及相关资料,七日内与村委联系工程情况,并到庆安镇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签署成交确认书、结果公示及施工合同,否则耽误工期该项目属于流标。 | ||
补充说明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八条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中标人按照合同约定或者经招标人同意,可以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
报名时间 | 2025-01-07 16:44至2025-01-10 17:44 | ||
报名地点 | 庆安镇农村产权交易服 (略) 上报名 | ||
报名缴款截止时间 | 2025-01-10 17:44 | ||
交易时间 | 2025-01-15 08:30 | ||
交易地点 | 庆安镇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 |
标段描述 | 睢宁县庆安镇龙集社区小区东西两个公厕改建购买材料,周期约3天,,详情联系村委,中标之后请携带营业执照(相应资格证件)、公章、法人身份证原件及相关资料,七日内与村委联系工程情况,并到庆安镇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签署成交确认书、结果公示及施工合同,否则耽误工期该项目属于流标。 | ||
服务费(材料费) | 0.00 | ||
保证金 | 0.00 | ||
最高限价 | * | ||
成交缴款方式 | 转账汇款 | ||
交易方式 | 在线自由竞价反向 |
单位名称/姓名 | 睢宁县庆安镇 (略) 居民委员会 | 联系人 | 张道林 | 联系电话 | * |
姓名 | 钦山清 | 联系电话 | * |
序号 | 投标单位 | 废标理由 |
招标公告 | |
授权委托书 | |
投标方承诺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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