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余镇正基村钢结构厂房及冷藏保鲜库出租
正余镇正基村钢结构厂房及冷藏保鲜库出租
乡镇(街道) | 正余镇 | 村(社区) | 正基村 |
组别 | 24组 | 登记日期 | 2024-12-31 |
是否续租 | 否 | ||
资产类型 | -- | ||
交易面积 | 700.00平方米 | ||
项目描述 | 因村经济发展需要, (略) (略) 正余镇正基村将位于24组村钢结构厂房700平方米及冷藏保鲜库容积4000立方米出租,出让期限为二年八个月(2025年01月01日至2027年8月31日)。交易底价:2025年01月01日至2027年8月31日为每年(略)元(列入村营收入),因场地进出不便的原因,租期实际从2024年10月1日已经开始,故由中标方补足2024年10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3个月的交易金额,金额为(略)元,中标后一次性交清,若投标人存在违规行为,则将保证金中的1400元转为违约金予以罚没。以上承租期间水电费由承租方自行负担,承租方负责租赁期内租赁资产的安全维护、设施修缮,并承担维护修缮费用。承租方负责租赁期内生产安全,承担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租赁期内,承租方负责己方出入人员的生产安全、消防安全,由承租方人员造成的安全生产事故,造成经济损失的由承租方承当,由于承租方事故造成出租方经济损失的,责任由承租方承当。承租方不得改变冷库结构及破坏冷库设备。合同到期后,承租方 (略) 理所租冷库的自有资产(清理时不得对冷库及设备有损害,否则所造成的损失由承租方负责赔偿),将所租冷库及设备及时交还给出租方,否则承担相应违约责任。租赁期限内,未经出租方许可,承租方不得私自转包、转让租赁的资产;承租方用途须合法,且不得改变既定的租赁用途;不得在租赁的资产场地上私自改造、搭建建筑物或新建房屋设施。因不可抗力因素(如水灾、地震等),给承租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承租方承担;因此导致合同不能完全履行或无法履行的,应及时向出租方报告,协商履约事宜或终止合同事宜。租赁期内,因政策变动或承租方租赁的资产被国家征(占)用、村集体公益事业等因素,需终止合同的,承租方应无条件终止合同,出租方提前3个月通知承租方搬迁过渡,减免当年租金,出租方不再给承租方其他补偿。 此厂房无产权证书,承租人需清楚资产无证的事实,且承租人自愿承担相关风险。 | ||
项目位置 | (略) (略) 正余镇正基村 | ||
项目四至 | 东至: (略) ;西至:豪盘基墩7号河;南至:盛境农业;北至:冯玉林田 | ||
附属设施 | -- | ||
补充说明 | -- | ||
项目审查表 | 1审查表 (1).jpg 1审查表 (2).jpg 1审查表 (3).jpg 1审查表 (4).jpg 1审查表 (5).jpg | ||
村民代表大会意见 | 4村民议事 (1).jpg 4村民议事 (2).jpg |
所有权人 | (略) (略) 正余镇正基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
使用权人 | (略) (略) 正余镇正基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
权属类型 | 集体 | ||
权证编号 | -- | ||
权证年限 | -- | ||
权证名称 | -- | ||
是否存在其他权利人 | 否 | ||
他项权利人 | -- | ||
他项权利内容 | -- |
报名时间 | 2025-01-03 14:00至2025-01-10 11:00 | ||
报名地点 | 正余镇农村产权交易服 (略) 上报名 | ||
报名缴款截止时间 | 2025-01-10 11:00 | ||
交易时间 | 2025-01-10 14:00 | ||
交易地点 | 正余镇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 |
流转期限 | 2年8月 | ||
标段描述 | 因村经济发展需要, (略) (略) 正余镇正基村将位于24组村钢结构厂房700平方米及冷藏保鲜库容积4000立方米出租,出让期限为二年八个月(2025年01月01日至2027年8月31日)。交易底价:2025年01月01日至2027年8月31日为每年(略)元(列入村营收入),因场地进出不便的原因,租期实际从2024年10月1日已经开始,故由中标方补足2024年10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3个月的交易金额,金额为(略)元,中标后一次性交清,若投标人存在违规行为,则将保证金中的1400元转为违约金予以罚没。以上承租期间水电费由承租方自行负担,承租方负责租赁期内租赁资产的安全维护、设施修缮,并承担维护修缮费用。承租方负责租赁期内生产安全,承担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租赁期内,承租方负责己方出入人员的生产安全、消防安全,由承租方人员造成的安全生产事故,造成经济损失的由承租方承当,由于承租方事故造成出租方经济损失的,责任由承租方承当。承租方不得改变冷库结构及破坏冷库设备。合同到期后,承租方 (略) 理所租冷库的自有资产(清理时不得对冷库及设备有损害,否则所造成的损失由承租方负责赔偿),将所租冷库及设备及时交还给出租方,否则承担相应违约责任。租赁期限内,未经出租方许可,承租方不得私自转包、转让租赁的资产;承租方用途须合法,且不得改变既定的租赁用途;不得在租赁的资产场地上私自改造、搭建建筑物或新建房屋设施。因不可抗力因素(如水灾、地震等),给承租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承租方承担;因此导致合同不能完全履行或无法履行的,应及时向出租方报告,协商履约事宜或终止合同事宜。租赁期内,因政策变动或承租方租赁的资产被国家征(占)用、村集体公益事业等因素,需终止合同的,承租方应无条件终止合同,出租方提前3个月通知承租方搬迁过渡,减免当年租金,出租方不再给承租方其他补偿。 此厂房无产权证书,承租人需清楚资产无证的事实,且承租人自愿承担相关风险。 | ||
交易面积 | 700.0000平方米 | ||
服务费(材料费) | 0.00 | ||
保证金 | (略).00 | ||
交易底价 | (略).00元/年 | ||
成交缴款方式 | POS机刷卡 转账汇款 | ||
交易方式 | 在线自由竞价正向 | ||
自由竞价期 | 2025-01-10 14:00~2025-01-10 14:10 | ||
出价延时 | 20秒 | ||
加价幅度 | 100元/年 | ||
底价 | (略).00元/年 |
单位名称/姓名 | (略) (略) 正余镇正基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联系人 | 徐雪兵 | 联系电话 | (略) |
姓名 | -- | 联系电话 | -- |
序号 | 投标单位 | 废标理由 |
交易公告 | |
意向受让方承诺书 | |
授权委托书 |
乡镇(街道) | 正余镇 | 村(社区) | 正基村 |
组别 | 24组 | 登记日期 | 2024-12-31 |
是否续租 | 否 | ||
资产类型 | -- | ||
交易面积 | 700.00平方米 | ||
项目描述 | 因村经济发展需要, (略) (略) 正余镇正基村将位于24组村钢结构厂房700平方米及冷藏保鲜库容积4000立方米出租,出让期限为二年八个月(2025年01月01日至2027年8月31日)。交易底价:2025年01月01日至2027年8月31日为每年(略)元(列入村营收入),因场地进出不便的原因,租期实际从2024年10月1日已经开始,故由中标方补足2024年10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3个月的交易金额,金额为(略)元,中标后一次性交清,若投标人存在违规行为,则将保证金中的1400元转为违约金予以罚没。以上承租期间水电费由承租方自行负担,承租方负责租赁期内租赁资产的安全维护、设施修缮,并承担维护修缮费用。承租方负责租赁期内生产安全,承担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租赁期内,承租方负责己方出入人员的生产安全、消防安全,由承租方人员造成的安全生产事故,造成经济损失的由承租方承当,由于承租方事故造成出租方经济损失的,责任由承租方承当。承租方不得改变冷库结构及破坏冷库设备。合同到期后,承租方 (略) 理所租冷库的自有资产(清理时不得对冷库及设备有损害,否则所造成的损失由承租方负责赔偿),将所租冷库及设备及时交还给出租方,否则承担相应违约责任。租赁期限内,未经出租方许可,承租方不得私自转包、转让租赁的资产;承租方用途须合法,且不得改变既定的租赁用途;不得在租赁的资产场地上私自改造、搭建建筑物或新建房屋设施。因不可抗力因素(如水灾、地震等),给承租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承租方承担;因此导致合同不能完全履行或无法履行的,应及时向出租方报告,协商履约事宜或终止合同事宜。租赁期内,因政策变动或承租方租赁的资产被国家征(占)用、村集体公益事业等因素,需终止合同的,承租方应无条件终止合同,出租方提前3个月通知承租方搬迁过渡,减免当年租金,出租方不再给承租方其他补偿。 此厂房无产权证书,承租人需清楚资产无证的事实,且承租人自愿承担相关风险。 | ||
项目位置 | (略) (略) 正余镇正基村 | ||
项目四至 | 东至: (略) ;西至:豪盘基墩7号河;南至:盛境农业;北至:冯玉林田 | ||
附属设施 | -- | ||
补充说明 | -- | ||
项目审查表 | 1审查表 (1).jpg 1审查表 (2).jpg 1审查表 (3).jpg 1审查表 (4).jpg 1审查表 (5).jpg | ||
村民代表大会意见 | 4村民议事 (1).jpg 4村民议事 (2).jpg |
所有权人 | (略) (略) 正余镇正基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
使用权人 | (略) (略) 正余镇正基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
权属类型 | 集体 | ||
权证编号 | -- | ||
权证年限 | -- | ||
权证名称 | -- | ||
是否存在其他权利人 | 否 | ||
他项权利人 | -- | ||
他项权利内容 | -- |
报名时间 | 2025-01-03 14:00至2025-01-10 11:00 | ||
报名地点 | 正余镇农村产权交易服 (略) 上报名 | ||
报名缴款截止时间 | 2025-01-10 11:00 | ||
交易时间 | 2025-01-10 14:00 | ||
交易地点 | 正余镇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 |
流转期限 | 2年8月 | ||
标段描述 | 因村经济发展需要, (略) (略) 正余镇正基村将位于24组村钢结构厂房700平方米及冷藏保鲜库容积4000立方米出租,出让期限为二年八个月(2025年01月01日至2027年8月31日)。交易底价:2025年01月01日至2027年8月31日为每年(略)元(列入村营收入),因场地进出不便的原因,租期实际从2024年10月1日已经开始,故由中标方补足2024年10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3个月的交易金额,金额为(略)元,中标后一次性交清,若投标人存在违规行为,则将保证金中的1400元转为违约金予以罚没。以上承租期间水电费由承租方自行负担,承租方负责租赁期内租赁资产的安全维护、设施修缮,并承担维护修缮费用。承租方负责租赁期内生产安全,承担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租赁期内,承租方负责己方出入人员的生产安全、消防安全,由承租方人员造成的安全生产事故,造成经济损失的由承租方承当,由于承租方事故造成出租方经济损失的,责任由承租方承当。承租方不得改变冷库结构及破坏冷库设备。合同到期后,承租方 (略) 理所租冷库的自有资产(清理时不得对冷库及设备有损害,否则所造成的损失由承租方负责赔偿),将所租冷库及设备及时交还给出租方,否则承担相应违约责任。租赁期限内,未经出租方许可,承租方不得私自转包、转让租赁的资产;承租方用途须合法,且不得改变既定的租赁用途;不得在租赁的资产场地上私自改造、搭建建筑物或新建房屋设施。因不可抗力因素(如水灾、地震等),给承租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承租方承担;因此导致合同不能完全履行或无法履行的,应及时向出租方报告,协商履约事宜或终止合同事宜。租赁期内,因政策变动或承租方租赁的资产被国家征(占)用、村集体公益事业等因素,需终止合同的,承租方应无条件终止合同,出租方提前3个月通知承租方搬迁过渡,减免当年租金,出租方不再给承租方其他补偿。 此厂房无产权证书,承租人需清楚资产无证的事实,且承租人自愿承担相关风险。 | ||
交易面积 | 700.0000平方米 | ||
服务费(材料费) | 0.00 | ||
保证金 | (略).00 | ||
交易底价 | (略).00元/年 | ||
成交缴款方式 | POS机刷卡 转账汇款 | ||
交易方式 | 在线自由竞价正向 | ||
自由竞价期 | 2025-01-10 14:00~2025-01-10 14:10 | ||
出价延时 | 20秒 | ||
加价幅度 | 100元/年 | ||
底价 | (略).00元/年 |
单位名称/姓名 | (略) (略) 正余镇正基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联系人 | 徐雪兵 | 联系电话 | (略) |
姓名 | -- | 联系电话 | -- |
序号 | 投标单位 | 废标理由 |
交易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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