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清区高村镇小周村征收土地预公告武清区征告字〔2025〕9号
武清区高村镇小周村征收土地预公告武清区征告字〔2025〕9号
征收土地预公告
(略) 征告字〔2025〕9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略) 土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为了公共利益需要,拟征收高村镇小周村集体土地。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目的
依据《 (略) (略) 关于华 (略) 建设天津华电武清高村50MW风电项目核准的批复》(津武审批投资〔2023〕204号),用于天津华电武清高村50MW风电项目。
二、拟征收土地范围
拟征收你村位 (略) 高村镇小周村(东至高村镇小周村,南至高村镇小周村,西至高村镇小周村,北至高村镇小周村)的土地,面积约0.1167公顷。准确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确定的面积和地类为准。
三、土地现状调查确认安排
拟于2025年1月8日起,由高村镇人民政府、 (略) 规划和 (略) (略) 、 (略) (略) 农业农村委员会等,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确认,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四、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5年1月8日至2025年1月23日。(十个工作日)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建的房屋及其他地上附着物、抢栽抢种的青苗等,征收土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联系地址: (略) (略) 12号(市 (略) (略) )邮编:#
联系电话:#
(略) 人民政府
2025年1月8日
征收土地预公告
(略) 征告字〔2025〕9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略) 土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为了公共利益需要,拟征收高村镇小周村集体土地。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目的
依据《 (略) (略) 关于华 (略) 建设天津华电武清高村50MW风电项目核准的批复》(津武审批投资〔2023〕204号),用于天津华电武清高村50MW风电项目。
二、拟征收土地范围
拟征收你村位 (略) 高村镇小周村(东至高村镇小周村,南至高村镇小周村,西至高村镇小周村,北至高村镇小周村)的土地,面积约0.1167公顷。准确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确定的面积和地类为准。
三、土地现状调查确认安排
拟于2025年1月8日起,由高村镇人民政府、 (略) 规划和 (略) (略) 、 (略) (略) 农业农村委员会等,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确认,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四、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5年1月8日至2025年1月23日。(十个工作日)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建的房屋及其他地上附着物、抢栽抢种的青苗等,征收土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联系地址: (略) (略) 12号(市 (略) (略) )邮编:#
联系电话:#
(略) 人民政府
2025年1月8日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