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松县宗地编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出让公告
项目编号 | H7TD25B# | 统一交易标识码 | B01-#32C-#-#-9 |
信息来源 | (略) (略) | 项目所在地 | 安徽省· (略) · (略) |
信息发布时间 | 2025-01-10 15:33:22 | 浏览次数 |
项目编号:H7TD25B#
经宿松县人民政府批准,宿松县自然资 (略) 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 2024-50 | 出让面积 | #.10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宿松县东北 (略) 东侧、 (略) 南侧 | ||
出让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大于1.0且小于等于2.0 | 建筑密度(%) | 小于或等于30 | ||
绿地率(%) | 大于或等于35 | 建筑限高(米) | 54 | 土地用途 | 二类城镇住宅用地 | ||
投资强度 | / | 保证金 | #元 | ||||
现状土地条件:现状土地 | |||||||
起始价 | #万元 | 加价幅度 | #元或#元的整倍数 | ||||
备注 | 根据宿 (略) 《宿松县关于新建 (略) 养老服务用房配建要求的复函》(松民养函〔2023〕15号)、宿松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对托育服务设施配建规模、建设标准征求意见的复函》(松卫函〔2023〕4号)及宿松县自然资 (略) 《宿松东北 (略) B07-01地块规划条件》(松自然资规字〔2023〕257号)要求,竞得人须在该地块内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及托育服务设施: ①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养老服务设施面积按每百户不得低于30平方米、单体面积不得低于350平方米的标准配套建设,非独立占地。养老服务设施的配建位置、建设标准、装修标准等要求按照宿 (略) 《宿松县关于新建 (略) 养老服务用房配建要求的复函》(松民养函〔2023〕15号)执行。竞得人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应当同时 (略) 签订《宿松县新建 (略) 配套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移交协议书》,并按照协议书的有关内容执行,建成后将配套建设的养老服务用房无偿移交 (略) 。 ②配套建设托育服务设施。配建规模按照每千人口不少于10个托位标准建设,每托位平均建筑面积指标不少于12平方米,且建筑面积不小于480平方米,非独立占地。建设标准按照宿松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对托育服务设施配建规模、建设标准征求意见的复函》(松卫函〔2023〕4号)执行。配套建设的托育服务设施建成后,竞得人须将配套建设的托育服务设施无偿移交给宿松县人民政府松兹街 (略) 。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单独申请。凡未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缴清土地出让金及违约金的单位和个人均不得参加此次竞买活动。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5年1月11日至2025年2月12日到宿松县自然资 (略) 开发利用股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5年1月11日至2025年2月12日到宿松县自然资 (略) 开发利用股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2月12日17时(以实际到帐为准)。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5年2月12日17时3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25年2月13日15时 (略) 进行。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至报名截止日,若报名参拍者不足2人时,出让方式由拍卖改为挂牌,拍卖公告时间相应折抵挂牌公告时间。挂牌报名截止时间为2025年2月24日,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2月24日17时(以实际到帐为准)。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5年2月24日17时3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挂牌时间:2025年2月13日8时至2025年2月26日16时。
挂牌地点: (略) 。
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本次拍卖(挂牌)出让不接受电话、传真、邮寄及口头竞买申请。
(三)申请人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可自行或者要求宿松县自然资 (略) 工作人员组织现场察看。
(四)竞买人在办理竞买登记手续时,须书面提交已认真查阅该地块相关资料,对地块现状已充分了解,且愿意自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按现状接收该出让地块,并签订《交地确认书》。竞买申请人对出让文件和宗地现状有疑问的,应在竞买申请前向宿松县自然资 (略) 书面提出。竞买申请人一旦提出竞买申请,即视为对出让文件内容清楚并自愿受其约束,对宗地现状无异议。竞买申请人竞得出让宗地后,不得以该宗地的出让文件和现状异议对成交结果及所签署的相关文件提出抗辩。
(五)竞得人竞得该宗地后,必须按照相关要求依法申报规划建设。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宿松县孚 (略) 184号
联系电话:0556-#
联 系 人:孙荣 朱三德
开户单位: (略) (电话:0556-#)
开 户 行:徽商银行宿松支行
账 号:#9658
开 户 行:中国邮政 (略) 宿松县支行
账 号:#059
宿松县自然资 (略)
2025年1月10日
累计提交时间:0天0小时1分0秒
累计办理时间:0天0小时14分0秒
办理意见: 提交
办理时间: 2025-01-10 15:19:08
办理用时: 0天0小时1分
办理意见: 通过
办理时间: 2025-01-10 15:27:48
办理用时: 0天0小时8分
办理意见: 通过
办理时间: 2025-01-10 15:32:35
办理用时: 0天0小时5分
项目编号 | H7TD25B# | 统一交易标识码 | B01-#32C-#-#-9 |
信息来源 | (略) (略) | 项目所在地 | 安徽省· (略) · (略) |
信息发布时间 | 2025-01-10 15:33:22 | 浏览次数 |
项目编号:H7TD25B#
经宿松县人民政府批准,宿松县自然资 (略) 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 2024-50 | 出让面积 | #.10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宿松县东北 (略) 东侧、 (略) 南侧 | ||
出让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大于1.0且小于等于2.0 | 建筑密度(%) | 小于或等于30 | ||
绿地率(%) | 大于或等于35 | 建筑限高(米) | 54 | 土地用途 | 二类城镇住宅用地 | ||
投资强度 | / | 保证金 | #元 | ||||
现状土地条件:现状土地 | |||||||
起始价 | #万元 | 加价幅度 | #元或#元的整倍数 | ||||
备注 | 根据宿 (略) 《宿松县关于新建 (略) 养老服务用房配建要求的复函》(松民养函〔2023〕15号)、宿松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对托育服务设施配建规模、建设标准征求意见的复函》(松卫函〔2023〕4号)及宿松县自然资 (略) 《宿松东北 (略) B07-01地块规划条件》(松自然资规字〔2023〕257号)要求,竞得人须在该地块内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及托育服务设施: ①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养老服务设施面积按每百户不得低于30平方米、单体面积不得低于350平方米的标准配套建设,非独立占地。养老服务设施的配建位置、建设标准、装修标准等要求按照宿 (略) 《宿松县关于新建 (略) 养老服务用房配建要求的复函》(松民养函〔2023〕15号)执行。竞得人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应当同时 (略) 签订《宿松县新建 (略) 配套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移交协议书》,并按照协议书的有关内容执行,建成后将配套建设的养老服务用房无偿移交 (略) 。 ②配套建设托育服务设施。配建规模按照每千人口不少于10个托位标准建设,每托位平均建筑面积指标不少于12平方米,且建筑面积不小于480平方米,非独立占地。建设标准按照宿松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对托育服务设施配建规模、建设标准征求意见的复函》(松卫函〔2023〕4号)执行。配套建设的托育服务设施建成后,竞得人须将配套建设的托育服务设施无偿移交给宿松县人民政府松兹街 (略) 。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单独申请。凡未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缴清土地出让金及违约金的单位和个人均不得参加此次竞买活动。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5年1月11日至2025年2月12日到宿松县自然资 (略) 开发利用股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5年1月11日至2025年2月12日到宿松县自然资 (略) 开发利用股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2月12日17时(以实际到帐为准)。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5年2月12日17时3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25年2月13日15时 (略) 进行。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至报名截止日,若报名参拍者不足2人时,出让方式由拍卖改为挂牌,拍卖公告时间相应折抵挂牌公告时间。挂牌报名截止时间为2025年2月24日,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2月24日17时(以实际到帐为准)。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5年2月24日17时3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挂牌时间:2025年2月13日8时至2025年2月26日16时。
挂牌地点: (略) 。
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本次拍卖(挂牌)出让不接受电话、传真、邮寄及口头竞买申请。
(三)申请人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可自行或者要求宿松县自然资 (略) 工作人员组织现场察看。
(四)竞买人在办理竞买登记手续时,须书面提交已认真查阅该地块相关资料,对地块现状已充分了解,且愿意自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按现状接收该出让地块,并签订《交地确认书》。竞买申请人对出让文件和宗地现状有疑问的,应在竞买申请前向宿松县自然资 (略) 书面提出。竞买申请人一旦提出竞买申请,即视为对出让文件内容清楚并自愿受其约束,对宗地现状无异议。竞买申请人竞得出让宗地后,不得以该宗地的出让文件和现状异议对成交结果及所签署的相关文件提出抗辩。
(五)竞得人竞得该宗地后,必须按照相关要求依法申报规划建设。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宿松县孚 (略) 184号
联系电话:0556-#
联 系 人:孙荣 朱三德
开户单位: (略) (电话:0556-#)
开 户 行:徽商银行宿松支行
账 号:#9658
开 户 行:中国邮政 (略) 宿松县支行
账 号:#059
宿松县自然资 (略)
2025年1月10日
累计提交时间:0天0小时1分0秒
累计办理时间:0天0小时14分0秒
办理意见: 提交
办理时间: 2025-01-10 15:19:08
办理用时: 0天0小时1分
办理意见: 通过
办理时间: 2025-01-10 15:27:48
办理用时: 0天0小时8分
办理意见: 通过
办理时间: 2025-01-10 15:32:35
办理用时: 0天0小时5分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