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长凯新悦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东莞市长凯东悦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东莞市长凯沙悦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的武汉新长江东沙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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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长凯新悦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东莞市长凯东悦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东莞市长凯沙悦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的武汉新长江东沙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债权

公告信息
项目名称 东莞市长凯新悦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东莞市长凯东悦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东莞市长凯沙悦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的武汉新长江东沙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债权
项目编号 GR2025GD(略)
标的名称 东莞市长凯新悦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东莞市长凯东悦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东莞市长凯沙悦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的武汉新长江东沙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债权
标的编号 GR2025GD(略)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公告内容
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资产,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资产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资产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 (略) 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资产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 (略) 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标的名称东莞市长凯新悦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东莞市长凯东悦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东莞市长凯沙悦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的武汉新长江东沙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债权
转让底价(万元)(略).(略)
挂牌日期2025-01-15
挂牌截止日期2025-02-17
资产概述东莞市长凯新悦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东莞市长凯东悦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东莞市长凯沙悦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的武汉新长江东沙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债权,暂计至2023年5月29日债权数额共计人民币(下同)(略)万元,其中,本金(略)万元,资金占用费及其他费用(诉讼费、监管费等)(略)万元。标的涉及抵质押物可能出现司法冻结、查封等涉诉事宜,抵质押物所有权人或借款方可能出现停业、破产、涉诉等情况,存在导致拟转让资产不能转让的权属纠纷。因权属瑕疵而导致任何的法律纠纷由委托方自行承担。
交易条件
挂牌开始日期2025-01-15
挂牌公告期20个工作日
是否自动延牌
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支付价款支付要求:受让方应在《债权转让协议》签订且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交易价款。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是(放弃或不涉及)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 (略) 国策房地产 (略) 出具的《 (略) 长凯新悦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略) 长凯东悦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略) 长凯沙悦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拟转让不良资产项目涉及的武汉新长江 (略) 的债权资产价值分析报告》(国策评字ZDG[2024](略)CK3号)显示:

(1)截至分析基准日2024年7月31日,债权资产合计1,527,(略),其中:本金1,078,(略),资金占用费用为446,(略)(因该债权属于不良债权,转让方已于2023年5月29日申 (略) 于2023年6月受理执行,故本次债权评估利息、资金占用费等暂计算至2023年5月29日),延迟利息律师费、公证费、保险费等费用合计2,(略)。

(2)质押物情况:质押物为武汉新 (略) 与武 (略) 的100%股权,转让方对上述质押享有优先受偿权。

(3)抵押物情况:抵押合同所涉及抵押物为武汉新长江香榭东沙项目7号楼与8号住宅物业125套、面积(略).65平方米,商业5套、面积2258.08平方米,转让方对上述抵押物享有优先受偿权。

(4)项目存在应付未付工程款和欠缴税款,该部分法定优先受偿优先于债权,分析报告未获取具体法定优先受偿金额。具体详见分析报告(国策评字ZDG[2024](略)CK3号)。

2.本次债权转让将按照现状进行公开转让,债权现状包括但不限于标的债权的债权本金、权属状态、法律状态、实际使用状况、债权文件的状态以及标的债权及其从权利可能或实际存在的瑕疵和风险等。

3.意向受让方应当对债权进行充分的尽职调查,了解债权的具体现状、存有瑕疵和实际价值,并对标的资产的价值以及受让后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评估后方可参加受让。转让方及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不对标的资产的现状及瑕疵作任何担保。

4.意向受让方的应价、报价以及成交即表明意向受让方认可并响应转让方设定的项目交易条件,已知晓交易标的历史情况,认同交易标的现状,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后,不能就交易标的现状和存在的瑕疵及已告知的事项向转让方和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主张任何抗辩,不能以此为由拒付成交价款、调整成交价格、退款和要求转让方补偿或拒绝履行任何义务。

5.受让方付清交易价款后,转让方按项目现状移交相关债权文件,受让方不得以转让标的存在转让方已披露或未披露的瑕疵为由拒绝接收相关债权文件。转让方按现状整体移交相关债权文件视为转让标的的交付,受让方因债权项下资产存在瑕疵问题与第三方产生争议的,由受让 (略) 理。转让标的的风险自移交之日起转移给受让方。

6.其他披露事项详见《债权转让协议》(范本)、《 (略) 长凯新悦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略) 长凯东悦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略) 长凯沙悦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拟转让不良资产项目涉及的武汉新长江 (略) 的债权资产价值分析报告》(国策评字ZDG[2024](略)CK3号)、《 (略) (略) 民事裁定书》((2021)粤 19 民初 174 号之二民事裁定书)、《广东省 (略) 民事裁定书》((2023)粤民终1700号 )等文件。

特别提示:转让方根据既有档案材料、相关中介报告等对标的资产现状进行尽可能谨慎、周全的描述,但这种描述和相关材料并不构成对意向受让方的任何承诺和保证,只是对意向受让方了解标的资产现状的提示和简介。意向受让方参与交易视为已自行或委托专业机构进行了充分详尽的尽职调查,对标的资产的真实情况进行了充分细致的了解。产权交易机构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一、受让须知:

1.意向受让方须在转让信息公告期截止之日17:00前办理完毕受让申请手续(含提交《资产受让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交纳诚意金或保证金等工作流程),接收受让申请材料时间为信息公告期内工作日9:00-17:00。意向受让方在信息公告期内向中心提交《资产受让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的行为,是对交易条件和转让底价的认可和接受。

2.意向受让方需在信息公告期截止之日17:00前,向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结算账户交纳交易保证金人民币(略)元(以到账为准)。

2.1意向受让方若违反资产交易相关法规政策或交易规则的,保证金不予退回。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保证金按照相关约定自动转为资产交易价款。意向受让方未能成为受让方的,保证金(或诚意金)在交易活动结束之日或受让方确定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一次 (略) 返还。

2.2本项目诚意金、保证金或交易价款不接受现金、现金汇款、托收支票、银行汇票等付款方式,意向受让方应通过汇款、转账方式转入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结算账户,并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项目编号+资金用途”。

2.3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结算账户(用于诚意金、保证金和交易价款的收付)

账户名称:广东联合 (略)

账号:(略)1804

开户行:中信银行 (略) 支行

3.意向受让方在办理意向登记手续并签订《尽职调查保密承诺函》后,在信息公告期内查阅资产交易文件和对标的进行尽职调查。意向受让方须根据本公告自主判断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4.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对意向受让方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查,必要时可以要求意向受让方提供补充资料。信息公告期内,只有一个合格意向受让方报名参加交易的,由转让方和该合格意向受让方按照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的通知,按照挂牌价与该意向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订《债权转让协议》;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合格意向受让方的, (略) 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后,由转让方和受让方按照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的通知签订《债权转让协议》。

5.受让方须在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出具交易凭证前,按有关规定或约定向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支付有关服务费用。本项目有关服务费用不接受现金、现金汇款、托收支票、银行汇票等付款方式,受让方须将上述费用通过汇款、转账方式转入以下账户。

5.1受让方应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项目编号+资金用途”。

5.2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账户(用于收取服务费用):

账户名称:广东联合 (略)

账 号:(略)(略)

开 户 行:兴业银行广州分行营业部

6.本公告所称意向受让方是指有购买标的资产意向并向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提交书面受让申请材料的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本公告所称合格意向受让方是指经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审查,符合受让条件和转让要求并取得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出具的《资格审核认定结果通知书》的意向受让方。本公告所称挂牌起始、截止日期即为本项目信息公告起始、截止日期。


二、受让方应履行的义务:

1.受让方须按照交易合同的约定履行相应义务。

2.受让方应在《债权转让协议》签订且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交易价款。

3.意向受让方一旦提交资产受让申请,视为接受转让方已拟定的资产交易合同等文本,成为受让方后无条件与转让方签署包含前述《债权转让协议》在内的文件。

4.交易双方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各自承担与本次债权转让有关的任何税费。转让标的自交付之日起所发生的为实现转让债权价值和弥补债权缺陷和瑕疵所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过户费用、物业管理费、保管费、水电欠费及诉讼费等均由受让方承担。

5.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时,需提供书面承诺,承诺内容详见《承诺函》。

处置方案
组织交易方式网络竞价【报价方式:多次报价】
报价方式多次报价
处置方案每个标的单独征集意向受让方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受让方资格条件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不允许
(略) 上报名不允许
保证金交纳规则
收取方案本 (略) 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略)元
交纳时间交易机构受让登记后交纳保证金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交纳方式银行转账
收款账号收款单位:广东联合 (略) 账号:(略)1804 开户行:中信银行 (略) 支行 转账备注:GR2025GD(略)+保证金
保证内容(1)报价最高的意向受让方按交易规则的约定与转让方和本所签署《成交确认书》,并按照约定向本所支付交易服务费。
(2)受让方应按交易规则的约定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
处置方法1.本项目保 (略) 置按本公告中的受让须知内容和《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企业国有资产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企业国有资产交易资金结算操作细则》执行。2.若意向受让方未被确认为受让方的,在交易活动结束之日或受让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按规定将保证金无息返还相关主体;若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保证金按照相关约定转为交易价款。3.项目设置诚意金的, (略) 置方式:(1)诚意金在信息公告期满之日起,未经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同意,不得无故申请退还。(2)意向受让方未被确认为受让方,诚意金在交易活动结束之日或受让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相关主体。(3)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诚意金按照相关约定自动转为资产交易价款。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略) 长凯沙悦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转让方基本情况注册地(住所) (略) 松 (略) (略) 6号2栋206室
法定代表人符砺注册资本(万元)(略).(略)人民币
经济类型国有控股企业企业类型合伙企业
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略)MA546PKWXD经营规模小型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国资监管机构地市级国资委监管
监管机构属地 (略)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略) (略)
批准单位名称 (略) (略) 批准文件类型董事会决议
批准日期2024-11-28批准文件名称/决议名称 (略) (略) 董事会2024年第35次会议决议
转让方名称 (略) 长凯新悦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转让方基本情况注册地(住所) (略) 松 (略) (略) 6号2栋207室
法定代表人符砺注册资本(万元)(略).(略)人民币
经济类型国有控股企业企业类型合伙企业
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略)MA546WPN7X经营规模小型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国资监管机构地市级国资委监管
监管机构属地 (略)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略) (略)
批准单位名称 (略) (略) 批准文件类型董事会决议
批准日期2024-11-28批准文件名称/决议名称 (略) (略) 董事会2024年第35次会议决议
转让方名称 (略) 长凯东悦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转让方基本情况注册地(住所) (略) 松 (略) (略) 6号2栋205室
法定代表人符砺注册资本(万元)(略).(略)人民币
经济类型国有控股企业企业类型合伙企业
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略)MA546PKM85经营规模小型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国资监管机构地市级国资委监管
监管机构属地 (略)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略) (略)
批准单位名称 (略) (略) 批准文件类型董事会决议
批准日期2024-11-28批准文件名称/决议名称 (略) (略) 董事会2024年第35次会议决议
经办人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联系人梁先生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020-(略)
交易机构联系传真020-(略)
交易机构联系邮箱 
交易机构联系地址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国 (略) )-- (略) (略) 28号时代广场中座7楼
(略) 址http://**;http://**
补充披露信息
暂无补充披露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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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东莞市长凯新悦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东莞市长凯东悦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东莞市长凯沙悦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的武汉新长江东沙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债权
项目编号 GR2025GD(略)
标的名称 东莞市长凯新悦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东莞市长凯东悦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东莞市长凯沙悦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的武汉新长江东沙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债权
标的编号 GR2025GD(略)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公告内容
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资产,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资产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资产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 (略) 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资产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 (略) 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标的名称东莞市长凯新悦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东莞市长凯东悦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东莞市长凯沙悦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的武汉新长江东沙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债权
转让底价(万元)(略).(略)
挂牌日期2025-01-15
挂牌截止日期2025-02-17
资产概述东莞市长凯新悦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东莞市长凯东悦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东莞市长凯沙悦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的武汉新长江东沙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债权,暂计至2023年5月29日债权数额共计人民币(下同)(略)万元,其中,本金(略)万元,资金占用费及其他费用(诉讼费、监管费等)(略)万元。标的涉及抵质押物可能出现司法冻结、查封等涉诉事宜,抵质押物所有权人或借款方可能出现停业、破产、涉诉等情况,存在导致拟转让资产不能转让的权属纠纷。因权属瑕疵而导致任何的法律纠纷由委托方自行承担。
交易条件
挂牌开始日期2025-01-15
挂牌公告期20个工作日
是否自动延牌
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支付价款支付要求:受让方应在《债权转让协议》签订且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交易价款。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是(放弃或不涉及)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 (略) 国策房地产 (略) 出具的《 (略) 长凯新悦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略) 长凯东悦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略) 长凯沙悦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拟转让不良资产项目涉及的武汉新长江 (略) 的债权资产价值分析报告》(国策评字ZDG[2024](略)CK3号)显示:

(1)截至分析基准日2024年7月31日,债权资产合计1,527,(略),其中:本金1,078,(略),资金占用费用为446,(略)(因该债权属于不良债权,转让方已于2023年5月29日申 (略) 于2023年6月受理执行,故本次债权评估利息、资金占用费等暂计算至2023年5月29日),延迟利息律师费、公证费、保险费等费用合计2,(略)。

(2)质押物情况:质押物为武汉新 (略) 与武 (略) 的100%股权,转让方对上述质押享有优先受偿权。

(3)抵押物情况:抵押合同所涉及抵押物为武汉新长江香榭东沙项目7号楼与8号住宅物业125套、面积(略).65平方米,商业5套、面积2258.08平方米,转让方对上述抵押物享有优先受偿权。

(4)项目存在应付未付工程款和欠缴税款,该部分法定优先受偿优先于债权,分析报告未获取具体法定优先受偿金额。具体详见分析报告(国策评字ZDG[2024](略)CK3号)。

2.本次债权转让将按照现状进行公开转让,债权现状包括但不限于标的债权的债权本金、权属状态、法律状态、实际使用状况、债权文件的状态以及标的债权及其从权利可能或实际存在的瑕疵和风险等。

3.意向受让方应当对债权进行充分的尽职调查,了解债权的具体现状、存有瑕疵和实际价值,并对标的资产的价值以及受让后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评估后方可参加受让。转让方及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不对标的资产的现状及瑕疵作任何担保。

4.意向受让方的应价、报价以及成交即表明意向受让方认可并响应转让方设定的项目交易条件,已知晓交易标的历史情况,认同交易标的现状,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后,不能就交易标的现状和存在的瑕疵及已告知的事项向转让方和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主张任何抗辩,不能以此为由拒付成交价款、调整成交价格、退款和要求转让方补偿或拒绝履行任何义务。

5.受让方付清交易价款后,转让方按项目现状移交相关债权文件,受让方不得以转让标的存在转让方已披露或未披露的瑕疵为由拒绝接收相关债权文件。转让方按现状整体移交相关债权文件视为转让标的的交付,受让方因债权项下资产存在瑕疵问题与第三方产生争议的,由受让 (略) 理。转让标的的风险自移交之日起转移给受让方。

6.其他披露事项详见《债权转让协议》(范本)、《 (略) 长凯新悦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略) 长凯东悦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略) 长凯沙悦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拟转让不良资产项目涉及的武汉新长江 (略) 的债权资产价值分析报告》(国策评字ZDG[2024](略)CK3号)、《 (略) (略) 民事裁定书》((2021)粤 19 民初 174 号之二民事裁定书)、《广东省 (略) 民事裁定书》((2023)粤民终1700号 )等文件。

特别提示:转让方根据既有档案材料、相关中介报告等对标的资产现状进行尽可能谨慎、周全的描述,但这种描述和相关材料并不构成对意向受让方的任何承诺和保证,只是对意向受让方了解标的资产现状的提示和简介。意向受让方参与交易视为已自行或委托专业机构进行了充分详尽的尽职调查,对标的资产的真实情况进行了充分细致的了解。产权交易机构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一、受让须知:

1.意向受让方须在转让信息公告期截止之日17:00前办理完毕受让申请手续(含提交《资产受让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交纳诚意金或保证金等工作流程),接收受让申请材料时间为信息公告期内工作日9:00-17:00。意向受让方在信息公告期内向中心提交《资产受让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的行为,是对交易条件和转让底价的认可和接受。

2.意向受让方需在信息公告期截止之日17:00前,向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结算账户交纳交易保证金人民币(略)元(以到账为准)。

2.1意向受让方若违反资产交易相关法规政策或交易规则的,保证金不予退回。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保证金按照相关约定自动转为资产交易价款。意向受让方未能成为受让方的,保证金(或诚意金)在交易活动结束之日或受让方确定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一次 (略) 返还。

2.2本项目诚意金、保证金或交易价款不接受现金、现金汇款、托收支票、银行汇票等付款方式,意向受让方应通过汇款、转账方式转入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结算账户,并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项目编号+资金用途”。

2.3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结算账户(用于诚意金、保证金和交易价款的收付)

账户名称:广东联合 (略)

账号:(略)1804

开户行:中信银行 (略) 支行

3.意向受让方在办理意向登记手续并签订《尽职调查保密承诺函》后,在信息公告期内查阅资产交易文件和对标的进行尽职调查。意向受让方须根据本公告自主判断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4.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对意向受让方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查,必要时可以要求意向受让方提供补充资料。信息公告期内,只有一个合格意向受让方报名参加交易的,由转让方和该合格意向受让方按照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的通知,按照挂牌价与该意向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订《债权转让协议》;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合格意向受让方的, (略) 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后,由转让方和受让方按照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的通知签订《债权转让协议》。

5.受让方须在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出具交易凭证前,按有关规定或约定向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支付有关服务费用。本项目有关服务费用不接受现金、现金汇款、托收支票、银行汇票等付款方式,受让方须将上述费用通过汇款、转账方式转入以下账户。

5.1受让方应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项目编号+资金用途”。

5.2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账户(用于收取服务费用):

账户名称:广东联合 (略)

账 号:(略)(略)

开 户 行:兴业银行广州分行营业部

6.本公告所称意向受让方是指有购买标的资产意向并向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提交书面受让申请材料的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本公告所称合格意向受让方是指经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审查,符合受让条件和转让要求并取得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出具的《资格审核认定结果通知书》的意向受让方。本公告所称挂牌起始、截止日期即为本项目信息公告起始、截止日期。


二、受让方应履行的义务:

1.受让方须按照交易合同的约定履行相应义务。

2.受让方应在《债权转让协议》签订且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交易价款。

3.意向受让方一旦提交资产受让申请,视为接受转让方已拟定的资产交易合同等文本,成为受让方后无条件与转让方签署包含前述《债权转让协议》在内的文件。

4.交易双方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各自承担与本次债权转让有关的任何税费。转让标的自交付之日起所发生的为实现转让债权价值和弥补债权缺陷和瑕疵所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过户费用、物业管理费、保管费、水电欠费及诉讼费等均由受让方承担。

5.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时,需提供书面承诺,承诺内容详见《承诺函》。

处置方案
组织交易方式网络竞价【报价方式:多次报价】
报价方式多次报价
处置方案每个标的单独征集意向受让方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受让方资格条件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不允许
(略) 上报名不允许
保证金交纳规则
收取方案本 (略) 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略)元
交纳时间交易机构受让登记后交纳保证金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交纳方式银行转账
收款账号收款单位:广东联合 (略) 账号:(略)1804 开户行:中信银行 (略) 支行 转账备注:GR2025GD(略)+保证金
保证内容(1)报价最高的意向受让方按交易规则的约定与转让方和本所签署《成交确认书》,并按照约定向本所支付交易服务费。
(2)受让方应按交易规则的约定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
处置方法1.本项目保 (略) 置按本公告中的受让须知内容和《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企业国有资产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企业国有资产交易资金结算操作细则》执行。2.若意向受让方未被确认为受让方的,在交易活动结束之日或受让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按规定将保证金无息返还相关主体;若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保证金按照相关约定转为交易价款。3.项目设置诚意金的, (略) 置方式:(1)诚意金在信息公告期满之日起,未经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同意,不得无故申请退还。(2)意向受让方未被确认为受让方,诚意金在交易活动结束之日或受让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相关主体。(3)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诚意金按照相关约定自动转为资产交易价款。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略) 长凯沙悦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转让方基本情况注册地(住所) (略) 松 (略) (略) 6号2栋206室
法定代表人符砺注册资本(万元)(略).(略)人民币
经济类型国有控股企业企业类型合伙企业
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略)MA546PKWXD经营规模小型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国资监管机构地市级国资委监管
监管机构属地 (略)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略) (略)
批准单位名称 (略) (略) 批准文件类型董事会决议
批准日期2024-11-28批准文件名称/决议名称 (略) (略) 董事会2024年第35次会议决议
转让方名称 (略) 长凯新悦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转让方基本情况注册地(住所) (略) 松 (略) (略) 6号2栋207室
法定代表人符砺注册资本(万元)(略).(略)人民币
经济类型国有控股企业企业类型合伙企业
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略)MA546WPN7X经营规模小型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国资监管机构地市级国资委监管
监管机构属地 (略)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略) (略)
批准单位名称 (略) (略) 批准文件类型董事会决议
批准日期2024-11-28批准文件名称/决议名称 (略) (略) 董事会2024年第35次会议决议
转让方名称 (略) 长凯东悦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转让方基本情况注册地(住所) (略) 松 (略) (略) 6号2栋205室
法定代表人符砺注册资本(万元)(略).(略)人民币
经济类型国有控股企业企业类型合伙企业
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略)MA546PKM85经营规模小型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国资监管机构地市级国资委监管
监管机构属地 (略)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略) (略)
批准单位名称 (略) (略) 批准文件类型董事会决议
批准日期2024-11-28批准文件名称/决议名称 (略) (略) 董事会2024年第35次会议决议
经办人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联系人梁先生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020-(略)
交易机构联系传真020-(略)
交易机构联系邮箱 
交易机构联系地址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国 (略) )-- (略) (略) 28号时代广场中座7楼
(略) 址http://**;http://**
补充披露信息
暂无补充披露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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