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拍卖出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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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拍卖出让公告

临漳县自然资 (略)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临国土资告字[2025]2号

经临漳县人民政府批准,临漳县自然资 (略) 决定公开拍卖出让1(幅) 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主要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位 置

土 地 面 积(㎡)

土地用途

开发程度

主要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 年限 (年)

起拍价(万元)

增价 幅度 (万元)

竞买保 证金 (万元)

容积率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竖向界限

上限

(m)

下限(m)

高差(m)

*-1

临 (略) (略) 北、西门大街北头北侧

*

商务用地

净地条件出让

1.0≤B≤1.5

≤45

≥20

50

-10

60

40

2189

50

2189

二、满足拍卖出让文件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单独书面申请,也可以联合竞买。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5年1月16日至 2025年2月6日到临漳县自然资 (略) 索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5年1月16至 2025年2月6日到临漳县自然资 (略) 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2月6日16时3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将在 2025年2月6日17时3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25年2月8日上午10时在临漳县 (略) 三楼第一开标室举行。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申请人需全面阅读有关本次拍卖出让文件,如有疑 (略) 咨询。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竞买人对本次拍卖出让文件及地块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二)地块开发程度为:净地条件出让。

(三)建设指标及内容详见*-1号地块规划设计条件(编号:邯临规划*号)。

(四)出让金缴纳;地块成交后,出让人与竞得人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竞买保证金转为地块出让定金,10个工作日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合同后1个月内交清全部成交价款。

(五)本次拍卖成交后竞得人必须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10个工作日内,竞得人必须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30日内交付出让土地,双方签订《交地确认书》,签订《交地确认书》视为该幅出让土地已经交付,竞得人不得另行主张其他形式的交接;竞得人不按时签订《成交确认书》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视为竞得人违约,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六)本次拍卖设有底价,在拍卖前由县政府设定。

(七)本次拍卖出让成交后,竞得人除应交纳成交价款外,还须另行支付应向政府部门交纳的相关税、费及拍卖佣金。

(八)竞得人须按照供后监管要求,自觉、按时提供、报送相关文件、材料、票据、照片等,并积极主动配合、接受供后监管监督检查。

(九)本次拍卖出让不再组织现场踏勘,申请人可自行踏勘。

(十)本次公开出让事项如有变更,将按原途经发布变更公告或发出书面通知,届时以变更公告或书面通知为准。

(十一)其他出让要求和条件详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文件。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临 (略) 中段北侧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310-*

开户单位: (略)

开户银行:中国 (略) 临漳支行

账 号:**

临漳县自然资 (略)

2025年1月16日

临漳县自然资 (略)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临国土资告字[2025]2号

经临漳县人民政府批准,临漳县自然资 (略) 决定公开拍卖出让1(幅) 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主要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位 置

土 地 面 积(㎡)

土地用途

开发程度

主要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 年限 (年)

起拍价(万元)

增价 幅度 (万元)

竞买保 证金 (万元)

容积率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竖向界限

上限

(m)

下限(m)

高差(m)

*-1

临 (略) (略) 北、西门大街北头北侧

*

商务用地

净地条件出让

1.0≤B≤1.5

≤45

≥20

50

-10

60

40

2189

50

2189

二、满足拍卖出让文件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单独书面申请,也可以联合竞买。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5年1月16日至 2025年2月6日到临漳县自然资 (略) 索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5年1月16至 2025年2月6日到临漳县自然资 (略) 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2月6日16时3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将在 2025年2月6日17时3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25年2月8日上午10时在临漳县 (略) 三楼第一开标室举行。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申请人需全面阅读有关本次拍卖出让文件,如有疑 (略) 咨询。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竞买人对本次拍卖出让文件及地块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二)地块开发程度为:净地条件出让。

(三)建设指标及内容详见*-1号地块规划设计条件(编号:邯临规划*号)。

(四)出让金缴纳;地块成交后,出让人与竞得人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竞买保证金转为地块出让定金,10个工作日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合同后1个月内交清全部成交价款。

(五)本次拍卖成交后竞得人必须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10个工作日内,竞得人必须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30日内交付出让土地,双方签订《交地确认书》,签订《交地确认书》视为该幅出让土地已经交付,竞得人不得另行主张其他形式的交接;竞得人不按时签订《成交确认书》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视为竞得人违约,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六)本次拍卖设有底价,在拍卖前由县政府设定。

(七)本次拍卖出让成交后,竞得人除应交纳成交价款外,还须另行支付应向政府部门交纳的相关税、费及拍卖佣金。

(八)竞得人须按照供后监管要求,自觉、按时提供、报送相关文件、材料、票据、照片等,并积极主动配合、接受供后监管监督检查。

(九)本次拍卖出让不再组织现场踏勘,申请人可自行踏勘。

(十)本次公开出让事项如有变更,将按原途经发布变更公告或发出书面通知,届时以变更公告或书面通知为准。

(十一)其他出让要求和条件详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文件。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临 (略) 中段北侧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310-*

开户单位: (略)

开户银行:中国 (略) 临漳支行

账 号:**

临漳县自然资 (略)

2025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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