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崇明区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公示-崇明区建设镇大同垦区03-02地块渔光互补发电升压站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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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崇明区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公示-崇明区建设镇大同垦区03-02地块渔光互补发电升压站项目

(略) (略)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协议出让信息公示

沪崇协信示字(2025)第1号

(略) (略) 人民政府批准,我局拟以协议方式出让1幅国有土地使用权。现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 (略) 关于国有土地资产管理和自然资源部关于《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等的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将拟协议出让地块的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协议出让地块基本情况

序号

地块

名称

地块

位置

土地级别

土地

面积

(公顷)

容积率

(万/公顷)

土地用途

出让年限(年)

全生命管理周期管理要求

1

(略) 建设镇 (略) 03-02地块(渔光互补发电升压站项目)

东至现状坑塘、南至现状塘梗,西至现 (略) ,北至现状塘梗

十级

0.21

以审定的设计方案为准

公共基础设施用地

公共基础设施用地:50年

1、本项目属于人防结建范围,应按地上建筑面积10%配建人防工程。

2、本出让宗地中建筑应 (略) 建设相关要求,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为70%、年径流污染控制率为50%。

3、本项目总平面设计应符合《建筑工程交通设计及停车库(场)设置标准》(DG/(略)-2014、J(略)-2014)的相关条文要求。

4、本项目按照项目开发规模、停车数量、 (略) 交通条件,再行确定项目交通组织方案及机动车出入口设置位置及数量,机动车出入口应优先设于较 (略) 。

5、本合同项下第一十条以本款为准: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受让人须一次性付清国有建设使用权出让价款余额。

二、公示时限

公示时限为20日,本公示在2025年02月05日24时截止。

三、意见反馈方式

在公示时限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示所列的地块有意向的,请以书面方式提出。

地 址: (略) 城 (略) 197号

单 位: (略) (略) 规划和 (略)

邮政编码:(略)

联系电话:021-(略)

联 系 人:施先生

四、意向用地者必须提交的申请文件

1、意向用地者申请书原件;

2、意向用地者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4、 (略) 主管部门相关批准文件(原件)。

五、确定供地方式

1、公示时限内,若该地块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我局将采取招拍挂方式出让该宗地土地使用权。

2、公示时限内,若该地块只有一个意向用地者,我局将按《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的规定以协议方式出让该宗地土地使用权。

六、其他

该地块 (略) 规划和 (略) 网站(http://**.cn) (略) 土地交易事务中心( (略) (略) 201号)予以发布。

2025年01月16日

(略) (略)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协议出让信息公示

沪崇协信示字(2025)第1号

(略) (略) 人民政府批准,我局拟以协议方式出让1幅国有土地使用权。现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 (略) 关于国有土地资产管理和自然资源部关于《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等的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将拟协议出让地块的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协议出让地块基本情况

序号

地块

名称

地块

位置

土地级别

土地

面积

(公顷)

容积率

(万/公顷)

土地用途

出让年限(年)

全生命管理周期管理要求

1

(略) 建设镇 (略) 03-02地块(渔光互补发电升压站项目)

东至现状坑塘、南至现状塘梗,西至现 (略) ,北至现状塘梗

十级

0.21

以审定的设计方案为准

公共基础设施用地

公共基础设施用地:50年

1、本项目属于人防结建范围,应按地上建筑面积10%配建人防工程。

2、本出让宗地中建筑应 (略) 建设相关要求,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为70%、年径流污染控制率为50%。

3、本项目总平面设计应符合《建筑工程交通设计及停车库(场)设置标准》(DG/(略)-2014、J(略)-2014)的相关条文要求。

4、本项目按照项目开发规模、停车数量、 (略) 交通条件,再行确定项目交通组织方案及机动车出入口设置位置及数量,机动车出入口应优先设于较 (略) 。

5、本合同项下第一十条以本款为准: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受让人须一次性付清国有建设使用权出让价款余额。

二、公示时限

公示时限为20日,本公示在2025年02月05日24时截止。

三、意见反馈方式

在公示时限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示所列的地块有意向的,请以书面方式提出。

地 址: (略) 城 (略) 197号

单 位: (略) (略) 规划和 (略)

邮政编码:(略)

联系电话:021-(略)

联 系 人:施先生

四、意向用地者必须提交的申请文件

1、意向用地者申请书原件;

2、意向用地者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4、 (略) 主管部门相关批准文件(原件)。

五、确定供地方式

1、公示时限内,若该地块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我局将采取招拍挂方式出让该宗地土地使用权。

2、公示时限内,若该地块只有一个意向用地者,我局将按《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的规定以协议方式出让该宗地土地使用权。

六、其他

该地块 (略) 规划和 (略) 网站(http://**.cn) (略) 土地交易事务中心( (略) (略) 201号)予以发布。

2025年0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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