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黄浦区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公示-黄浦区广场社区单元064-01、065-01、066-01、067-01地块及福建南路地下空间地块
上海市黄浦区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公示-黄浦区广场社区单元064-01、065-01、066-01、067-01地块及福建南路地下空间地块
(略) (略) 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公示
(略) (略) 人民政府批准,我局拟以协议方式出让1幅国有土地使用权。现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 (略) 关于国有土地资产管理和国土资源部关于《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等的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将拟协议出让地块的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协议出让地块基本情况
区 | 地块名称 | 地块 位置 | 土地级别 | 本次协议扩大用地面积(公顷) | 扩大后总面积(公顷) | 容积率(万/公顷) | 土地用途 | 出让年限(年) | 本次协议扩大用地土地使用权出让价格 (万元) | 扩大后土地使用权出让价格 (万元) | 意向用地者 | 全生命周期管理要求 |
住宅一级、商业二级、办公一级 | 1、受让人须在已经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附加图则及实施深化图则基础上进行方案设计,并经规划管理部门批准后进行地块的开发建设。 2、房屋土地权属:规划对064-01、065-01地块 (略) ,066-01地块 (略) 、 (略) ,067-01地 (略) 、 (略) 沿线地块线分层确认。 (略) 红线以内的部分,房屋土地权属为:房屋建筑阳台底标高以上范围内的建筑及用地,其 (略) 红线外开发建设用地一并出让并确权;地面标高至阳台底标高度范围内的空间及 (略) 政部分,具体高度以建设项目规划管理阶段审定的方案为准。 3、市政管理:针 (略) 、 (略) 、 (略) 沿线分层确认的阳台部分,涉及人行道上方属地块范围的相关合杆、电力、通信等设施设置 (略) 住建委、电力公司、信息公司等相关专业单位意见。 4、地下建设条件: (略) 地下空间开发应优 (略) 政管线及设施建设要求,具体以建设项目规划管理阶段审定的方案为准。 5、民防设施:两条连通道按兼顾设防要求建设,战时功能为应急防护工程,具体以建设项目规划管理阶段审定的方案为准。 |
二、公示时限
本公示在2025年01月26日24时截止。
三、意见反馈方式
在公示时限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示所列的地块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方式提出。
地 址: (略) 300号1号楼西3楼
单 位: (略) 规划和 (略)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陈路雨
四、办理协议出让原则
1、公示期间,有异议且经审查发现确实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协议出让程序终止,并严 (略) 理。
2、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审查没有发现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我局按照《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意向书》约定,与意向用地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五、其他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后7日内,我局将协议出让 (略) 规划和 (略) 网(http://**)以 (略) 场网(http://**)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略) (略) 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公示
(略) (略) 人民政府批准,我局拟以协议方式出让1幅国有土地使用权。现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 (略) 关于国有土地资产管理和国土资源部关于《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等的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将拟协议出让地块的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协议出让地块基本情况
区 | 地块名称 | 地块 位置 | 土地级别 | 本次协议扩大用地面积(公顷) | 扩大后总面积(公顷) | 容积率(万/公顷) | 土地用途 | 出让年限(年) | 本次协议扩大用地土地使用权出让价格 (万元) | 扩大后土地使用权出让价格 (万元) | 意向用地者 | 全生命周期管理要求 |
住宅一级、商业二级、办公一级 | 1、受让人须在已经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附加图则及实施深化图则基础上进行方案设计,并经规划管理部门批准后进行地块的开发建设。 2、房屋土地权属:规划对064-01、065-01地块 (略) ,066-01地块 (略) 、 (略) ,067-01地 (略) 、 (略) 沿线地块线分层确认。 (略) 红线以内的部分,房屋土地权属为:房屋建筑阳台底标高以上范围内的建筑及用地,其 (略) 红线外开发建设用地一并出让并确权;地面标高至阳台底标高度范围内的空间及 (略) 政部分,具体高度以建设项目规划管理阶段审定的方案为准。 3、市政管理:针 (略) 、 (略) 、 (略) 沿线分层确认的阳台部分,涉及人行道上方属地块范围的相关合杆、电力、通信等设施设置 (略) 住建委、电力公司、信息公司等相关专业单位意见。 4、地下建设条件: (略) 地下空间开发应优 (略) 政管线及设施建设要求,具体以建设项目规划管理阶段审定的方案为准。 5、民防设施:两条连通道按兼顾设防要求建设,战时功能为应急防护工程,具体以建设项目规划管理阶段审定的方案为准。 |
二、公示时限
本公示在2025年01月26日24时截止。
三、意见反馈方式
在公示时限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示所列的地块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方式提出。
地 址: (略) 300号1号楼西3楼
单 位: (略) 规划和 (略)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陈路雨
四、办理协议出让原则
1、公示期间,有异议且经审查发现确实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协议出让程序终止,并严 (略) 理。
2、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审查没有发现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我局按照《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意向书》约定,与意向用地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五、其他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后7日内,我局将协议出让 (略) 规划和 (略) 网(http://**)以 (略) 场网(http://**)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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