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作业车、升降作业平台项目土地及地上附属物交易公告
高空作业车、升降作业平台项目土地及地上附属物交易公告
项目编号 | JWZC[2025]015 | ||
项目名称 | 高空作业车、 (略) 项目土地及地上附属物 | ||
出让方全称 | 商河县产业 (略) | ||
挂牌价格 | (略)元 | ||
挂牌期限 | 2025.1.24—2025.2.26 | ||
主 要 财务数据 | 评估值 | (略).96元 | |
评估机构 | 山东华域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事务所 | ||
评估基准日 | 2025年01月06日 | ||
评估报告文号 | 鲁华域评字【2025】1号 | ||
决策及 备案情况 | 内部决策情况 | 商河县产业 (略) 总经理办公会(扩大)会议纪要 | |
上级部门批准情况 | 山东商河经 (略) 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商河县产业 (略) 拍卖高空作业车、 (略) 项目地块土地及地上附属物的批复(商开管发【2025】2号 ) | ||
评估备案部门 | 山东商河经 (略) 管理委员会 | ||
标的所在地 | (略) 商河县经 (略) (略) 以西、清源街以南 | ||
标的简介 | 该项目转让资产标的位于山东商河经 (略) ,转让标的为新建高空作业、 (略) 的房屋建(构)筑物、土地使用权和设备。 (一)房屋建(构)筑物 1.1#车间,结构为钢结构,建筑面积为3101.54 ㎡。 2.2#车间,结构为钢结构,建筑面积为(略).59 ㎡。 3.3#车间,结构为钢结构,建筑面积为3101.54 ㎡。 4.道路,面积为6840㎡。 5.院墙,西侧围墙,长341m。 6.院墙,栏杆围墙,长371.30m。 (二)土地使用权 坐落于山东商河经 (略) (略) 以西、清源街以南,用途为工业用地,权利性质为出让,使用期限自2019年3月29日至2069年3月28日,土地面积为(略) ㎡。 (三)设备 标的物以现场勘查为准,按标的现 (略) 置。 详见: 其他事项详见鲁华域评字【2025】1号评估报告。 现场踏勘联系人:王经理 联系电话:(略) | ||
交易说明 | 1、意向受让方需交纳保证金(略)元。 2、支付方式:采用分期付款,首付款为(略)元,首付款的付款周期为资产交易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完成;剩余款项于资产交易合同签订后一年内支付完成(如一年内未完成付款的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支付延迟付款期间的利息),待所有款项支付完成后方可办理后续过户等相关手续。 3、意向受让方需为在本地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已熟知转让标的的现场及产权登记情况,对转让标的的现状没有异议。意向受让方须在挂牌期限内联系转让方参加现场踏勘并签署《现场踏勘确认书》,《现场踏勘确认书》将作为报名时的必要文件。 5、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及的转让资产披露内容,并确认对该项目资产的全部尽职调查,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痕,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资产质量瑕痕等为由,拒绝签订《资产交易合同》或拒付价款,否则视为违约;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6、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行办理标的物过户、登记(包含水、电)等相关手续并承担相应风险,转让方配合办理过户手续。本次转让标的权属变更登记过程中所涉及的交易税费按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由转让方和受让方各自承担。 7、意向受让方须承诺,交易、交割和权属变更过程中产生的税、费、金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的主体承担,具体费用请受让方至相关单位查询。标的资产所涉及的物业费、水、电等有关费用,标的资产交付前发生的由转让方承担,交付后发生的由受让方承担。 8、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按要求交纳保证金,保证金不计利息。项目成交后,受让方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受让方未遵守上述承诺或不按期付清交易余款或放弃受让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项目未成交的,保证金按照《济南产权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的规定执行;项目成交的,在资产交易合同签订后,保证金于受让方支付转让价款时抵作同等金额的转让价款。 9、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标的产权变更登记之日起标的发生的价值变动、灭失风险、损失及费用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10、该 (略) 络拍卖的方式进行转让,拍卖活动由 (略) 负责组织。 11、本项目首期成交价款付款周期为资产交易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 12、本项目标的资产按照现状转让,房屋维修及装修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13、本项目交易过程中产生的交易费用,交易双方自行承担各自的费用。 1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购买。 | ||
特别事项披露 | 1、转让价格是含税价;开具9%增值税专用发票。 2、无抵押行为。 | ||
交易方式 | 信息公告期满,将采用拍卖转让的交易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 选择会员: (略) | ||
信息发布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不变更挂牌信息,按照10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保证金 缴纳 | 保证金应在信息披露公告截止日17:00前到达下述济南 (略) 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保证金未按时到账的,报名资格无效。 户 名:济南 (略) 开户银行:浙商银行济南分行 账 号:(略) | ||
联系方式 | 联 系 人 | 朱先生、李先生 | |
联系电话 | 0531-(略)、(略) |
项目编号 | JWZC[2025]015 | ||
项目名称 | 高空作业车、 (略) 项目土地及地上附属物 | ||
出让方全称 | 商河县产业 (略) | ||
挂牌价格 | (略)元 | ||
挂牌期限 | 2025.1.24—2025.2.26 | ||
主 要 财务数据 | 评估值 | (略).96元 | |
评估机构 | 山东华域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事务所 | ||
评估基准日 | 2025年01月06日 | ||
评估报告文号 | 鲁华域评字【2025】1号 | ||
决策及 备案情况 | 内部决策情况 | 商河县产业 (略) 总经理办公会(扩大)会议纪要 | |
上级部门批准情况 | 山东商河经 (略) 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商河县产业 (略) 拍卖高空作业车、 (略) 项目地块土地及地上附属物的批复(商开管发【2025】2号 ) | ||
评估备案部门 | 山东商河经 (略) 管理委员会 | ||
标的所在地 | (略) 商河县经 (略) (略) 以西、清源街以南 | ||
标的简介 | 该项目转让资产标的位于山东商河经 (略) ,转让标的为新建高空作业、 (略) 的房屋建(构)筑物、土地使用权和设备。 (一)房屋建(构)筑物 1.1#车间,结构为钢结构,建筑面积为3101.54 ㎡。 2.2#车间,结构为钢结构,建筑面积为(略).59 ㎡。 3.3#车间,结构为钢结构,建筑面积为3101.54 ㎡。 4.道路,面积为6840㎡。 5.院墙,西侧围墙,长341m。 6.院墙,栏杆围墙,长371.30m。 (二)土地使用权 坐落于山东商河经 (略) (略) 以西、清源街以南,用途为工业用地,权利性质为出让,使用期限自2019年3月29日至2069年3月28日,土地面积为(略) ㎡。 (三)设备 标的物以现场勘查为准,按标的现 (略) 置。 详见: 其他事项详见鲁华域评字【2025】1号评估报告。 现场踏勘联系人:王经理 联系电话:(略) | ||
交易说明 | 1、意向受让方需交纳保证金(略)元。 2、支付方式:采用分期付款,首付款为(略)元,首付款的付款周期为资产交易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完成;剩余款项于资产交易合同签订后一年内支付完成(如一年内未完成付款的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支付延迟付款期间的利息),待所有款项支付完成后方可办理后续过户等相关手续。 3、意向受让方需为在本地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已熟知转让标的的现场及产权登记情况,对转让标的的现状没有异议。意向受让方须在挂牌期限内联系转让方参加现场踏勘并签署《现场踏勘确认书》,《现场踏勘确认书》将作为报名时的必要文件。 5、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及的转让资产披露内容,并确认对该项目资产的全部尽职调查,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痕,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资产质量瑕痕等为由,拒绝签订《资产交易合同》或拒付价款,否则视为违约;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6、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行办理标的物过户、登记(包含水、电)等相关手续并承担相应风险,转让方配合办理过户手续。本次转让标的权属变更登记过程中所涉及的交易税费按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由转让方和受让方各自承担。 7、意向受让方须承诺,交易、交割和权属变更过程中产生的税、费、金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的主体承担,具体费用请受让方至相关单位查询。标的资产所涉及的物业费、水、电等有关费用,标的资产交付前发生的由转让方承担,交付后发生的由受让方承担。 8、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按要求交纳保证金,保证金不计利息。项目成交后,受让方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受让方未遵守上述承诺或不按期付清交易余款或放弃受让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项目未成交的,保证金按照《济南产权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的规定执行;项目成交的,在资产交易合同签订后,保证金于受让方支付转让价款时抵作同等金额的转让价款。 9、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标的产权变更登记之日起标的发生的价值变动、灭失风险、损失及费用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10、该 (略) 络拍卖的方式进行转让,拍卖活动由 (略) 负责组织。 11、本项目首期成交价款付款周期为资产交易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 12、本项目标的资产按照现状转让,房屋维修及装修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13、本项目交易过程中产生的交易费用,交易双方自行承担各自的费用。 1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购买。 | ||
特别事项披露 | 1、转让价格是含税价;开具9%增值税专用发票。 2、无抵押行为。 | ||
交易方式 | 信息公告期满,将采用拍卖转让的交易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 选择会员: (略) | ||
信息发布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不变更挂牌信息,按照10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保证金 缴纳 | 保证金应在信息披露公告截止日17:00前到达下述济南 (略) 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保证金未按时到账的,报名资格无效。 户 名:济南 (略) 开户银行:浙商银行济南分行 账 号:(略) | ||
联系方式 | 联 系 人 | 朱先生、李先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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