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步镇潮格河道清淤项目清淤弃方公开挂牌转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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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步镇潮格河道清淤项目清淤弃方公开挂牌转让公告

  1. 1
    转让公告
  2. 2
    标的简介
  3. 3
    补充公告
  4. 4
    竞价结果公告
  5. 5
    结果公告
  6. 6
    其他公告
    起步镇潮格河道清淤项目清淤弃方公开挂牌转让公告 2025-01-24

    受罗源县起步镇人民政府委托,本中心拟对起步镇潮格河道清淤项目清淤弃方以电子竞价方式公开挂牌转让,现公告如下:

    一、标的基本情况

    起步镇已将起步镇潮格河道清淤项目清淤弃方堆放于沈厝村、潮格村空地。为充分利用清淤弃方,现将堆放场地内的清淤弃方进行公开拍卖。清淤弃方量约为4705.885m3。(以场地现状为准,石碴量仅供参考)

    二、受让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的境内企业法人或具有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以上公开挂牌转让经罗 (略) 批复。

    四、挂牌价、竞价保证金缴交金额和截止时间

    起步镇潮格河道清淤项目清淤弃方,挂牌价15.*元,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元。

    竞价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即日起至2025年2月26日17时止。各意向竞价方宜提早1—2个工作日完成保证金缴纳事宜。

    五、竞价保证金缴交方式

    竞价保证金请缴交至中心以下账户:

    账户名称:罗源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账号:*7351

    数字钱包ID:*6

    开户银行:中国工 (略) 罗源支行

    (鼓励采用数字人民币方式缴纳竞价保证金)

    六、电子交易系统报名截止时间

    即日起至2025年2月26日17时止。

    七、自由竞价时间

    2025年2月27日10:00-10:45。

    八、转让相关事项说明

    1、意向竞价方在参与交易活动前,应实地察看了解标的基本情况,以便全面彻底了解、熟知转让标的。一旦参与交易,视同已全面了解标的情况。竞得后,不得对公告及合同内容提出异议或修改,所产生的一切交易风险与责任自负。

    2、履约保 (略) 置时限

    (1)合同履约保证金为*元,竞得人在中标后的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起步镇人民政府足额缴纳,逾期未交清履约保证金的,取消其中标资格,在投标时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全额没收。

    (2)合同履约保证金按照如下方式退还:

    竞得人需按照上述规定时限完成清淤弃方开挖运输工作,经验收合格通过且竞得人已履行完毕全部合同义务后,由起步镇人民政府向竞得人无息退还合同履约保证金。若逾期未完成相应施工任务的,每逾期1日扣减履约保证金*元;逾期10日,剩余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场地由无偿收回,所有现场机械由竞得人自行清理出场。如未在10日内自行清理,视为竞得人放弃遗留在场地内设备物品的所有权,起步镇人民政府有权将竞得人的现场机械等设备物品移走、拆除、处置,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和造成的损失,由竞得人承担。

    (3)竞得人中途解除合同或因违约被出让人解除合同时,竞得人 (略) 置的砂石量的对应受让价款不予以退还,竞得人缴交的履约保证金也不予以退还。同时,竞得人应当按出让款总额的30%向出让人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弥补出让人经济损失的,还应当按实际损失赔偿。

    3、拍卖成交款缴纳方式

    (1)竞得人在中标后的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足额缴纳拍卖成交价款,在交清价款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凭拍卖成交确认书和交款票据与起步镇人民政府签订清 (略) 置合同,逾期未交清出让价款或无正当理由不签订合同的,取消其中标资格,所缴纳的保证金全额没收。

    (2)竞得人在中标后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有关作业单位足额支付清淤弃方评估报告和价格评估报告编制费用,共计2871元,并在签订合同时一并提供该费用缴交凭证。

    4、处置方式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竞得人需在60天内完成清淤弃 (略) 置工作。

    5、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安全运输等控制性要求

    竞得人应遵守国家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环保、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不得超载超限超量运输。项目施工过程中如对周边建筑物、企业、林木、河流水质等产生影响的,经第三方资质机构鉴定后,承担相应的生态环境损害和其他民事赔偿责任。

    6、其他事项

    土石方量评估与实际土石方量可能存在误差,出让人对实际土石方量不作承诺和保证,竞买人应当自行前往实地踏勘,参与竞标即视为无条件接受现状和土石方量。竞买人一旦竞得,不得以土石方量与实际不符、处置条件变化等原因提出退款、索赔、置换点位、 (略) 置时限等要求。

    7、报名截止时若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价方,直接以挂牌价确定其为受让方。

    8、报名截止时若产生两个及以上竞价方,即转入竞价程序,按竞价规则及要求实施。竞价结束时,若无报(应)价,最先将竞价保证金汇达本中心指定银行账户(由该银行出具的有效凭证为准)的竞价方即被确定为受让方。

    9、自由竞价期有不少于2个竞价方报价,则自由竞价期结束后所有竞价方均可进入限时竞价期报价,否则竞价活动直接结束。

    10、本次转让标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竞价文件。本次公告与竞价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以竞价文件为准。

    11、罗源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略) 上竞价所需的终端设备。意向竞价方自备 (略) 络竞价活动,应尽量采用高带宽、高性能、稳定、 (略) 络环境;意向竞价方应注意账号安全,离开终端时应安全退出。意向竞价方应采取措施确保自备终端设备的系统安全,如使用杀毒软件等。终端建议使用Windows7及以上版本的操作系统,配置4G及以上内存容量,50Mb及以上的有线宽带,最新版本的谷歌或火狐浏览器。在竞价过程中,请关闭其他与本次竞价无关的应用软件,特别是迅雷、BT等下载软件。

    看样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

    业务咨询电话:*

    系统使用咨询:*

    电子 (略) 址:http://**

    中心地址:罗 (略) 8- (略) 场三层

    二〇二五年一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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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公告
  2. 2
    标的简介
  3. 3
    补充公告
  4. 4
    竞价结果公告
  5. 5
    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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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公告
    起步镇潮格河道清淤项目清淤弃方公开挂牌转让公告 2025-01-24

    受罗源县起步镇人民政府委托,本中心拟对起步镇潮格河道清淤项目清淤弃方以电子竞价方式公开挂牌转让,现公告如下:

    一、标的基本情况

    起步镇已将起步镇潮格河道清淤项目清淤弃方堆放于沈厝村、潮格村空地。为充分利用清淤弃方,现将堆放场地内的清淤弃方进行公开拍卖。清淤弃方量约为4705.885m3。(以场地现状为准,石碴量仅供参考)

    二、受让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的境内企业法人或具有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以上公开挂牌转让经罗 (略) 批复。

    四、挂牌价、竞价保证金缴交金额和截止时间

    起步镇潮格河道清淤项目清淤弃方,挂牌价15.*元,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元。

    竞价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即日起至2025年2月26日17时止。各意向竞价方宜提早1—2个工作日完成保证金缴纳事宜。

    五、竞价保证金缴交方式

    竞价保证金请缴交至中心以下账户:

    账户名称:罗源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账号:*7351

    数字钱包ID:*6

    开户银行:中国工 (略) 罗源支行

    (鼓励采用数字人民币方式缴纳竞价保证金)

    六、电子交易系统报名截止时间

    即日起至2025年2月26日17时止。

    七、自由竞价时间

    2025年2月27日10:00-10:45。

    八、转让相关事项说明

    1、意向竞价方在参与交易活动前,应实地察看了解标的基本情况,以便全面彻底了解、熟知转让标的。一旦参与交易,视同已全面了解标的情况。竞得后,不得对公告及合同内容提出异议或修改,所产生的一切交易风险与责任自负。

    2、履约保 (略) 置时限

    (1)合同履约保证金为*元,竞得人在中标后的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起步镇人民政府足额缴纳,逾期未交清履约保证金的,取消其中标资格,在投标时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全额没收。

    (2)合同履约保证金按照如下方式退还:

    竞得人需按照上述规定时限完成清淤弃方开挖运输工作,经验收合格通过且竞得人已履行完毕全部合同义务后,由起步镇人民政府向竞得人无息退还合同履约保证金。若逾期未完成相应施工任务的,每逾期1日扣减履约保证金*元;逾期10日,剩余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场地由无偿收回,所有现场机械由竞得人自行清理出场。如未在10日内自行清理,视为竞得人放弃遗留在场地内设备物品的所有权,起步镇人民政府有权将竞得人的现场机械等设备物品移走、拆除、处置,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和造成的损失,由竞得人承担。

    (3)竞得人中途解除合同或因违约被出让人解除合同时,竞得人 (略) 置的砂石量的对应受让价款不予以退还,竞得人缴交的履约保证金也不予以退还。同时,竞得人应当按出让款总额的30%向出让人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弥补出让人经济损失的,还应当按实际损失赔偿。

    3、拍卖成交款缴纳方式

    (1)竞得人在中标后的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足额缴纳拍卖成交价款,在交清价款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凭拍卖成交确认书和交款票据与起步镇人民政府签订清 (略) 置合同,逾期未交清出让价款或无正当理由不签订合同的,取消其中标资格,所缴纳的保证金全额没收。

    (2)竞得人在中标后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有关作业单位足额支付清淤弃方评估报告和价格评估报告编制费用,共计2871元,并在签订合同时一并提供该费用缴交凭证。

    4、处置方式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竞得人需在60天内完成清淤弃 (略) 置工作。

    5、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安全运输等控制性要求

    竞得人应遵守国家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环保、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不得超载超限超量运输。项目施工过程中如对周边建筑物、企业、林木、河流水质等产生影响的,经第三方资质机构鉴定后,承担相应的生态环境损害和其他民事赔偿责任。

    6、其他事项

    土石方量评估与实际土石方量可能存在误差,出让人对实际土石方量不作承诺和保证,竞买人应当自行前往实地踏勘,参与竞标即视为无条件接受现状和土石方量。竞买人一旦竞得,不得以土石方量与实际不符、处置条件变化等原因提出退款、索赔、置换点位、 (略) 置时限等要求。

    7、报名截止时若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价方,直接以挂牌价确定其为受让方。

    8、报名截止时若产生两个及以上竞价方,即转入竞价程序,按竞价规则及要求实施。竞价结束时,若无报(应)价,最先将竞价保证金汇达本中心指定银行账户(由该银行出具的有效凭证为准)的竞价方即被确定为受让方。

    9、自由竞价期有不少于2个竞价方报价,则自由竞价期结束后所有竞价方均可进入限时竞价期报价,否则竞价活动直接结束。

    10、本次转让标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竞价文件。本次公告与竞价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以竞价文件为准。

    11、罗源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略) 上竞价所需的终端设备。意向竞价方自备 (略) 络竞价活动,应尽量采用高带宽、高性能、稳定、 (略) 络环境;意向竞价方应注意账号安全,离开终端时应安全退出。意向竞价方应采取措施确保自备终端设备的系统安全,如使用杀毒软件等。终端建议使用Windows7及以上版本的操作系统,配置4G及以上内存容量,50Mb及以上的有线宽带,最新版本的谷歌或火狐浏览器。在竞价过程中,请关闭其他与本次竞价无关的应用软件,特别是迅雷、BT等下载软件。

    看样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

    业务咨询电话:*

    系统使用咨询:*

    电子 (略) 址:http://**

    中心地址:罗 (略) 8- (略) 场三层

    二〇二五年一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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