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城发协鑫智慧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持有的79台北汽EU300新能源汽车整体转让第二次挂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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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城发协鑫智慧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持有的79台北汽EU300新能源汽车整体转让第二次挂牌公告

湖南城发协鑫智慧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持有的79台北汽EU300新能源汽车整体转让(第二次)挂牌公告

发布日期: 2025-02-08 浏览量:

项目名称 湖南城发协鑫 (略) 持有的79台北汽EU300新能源汽车整体转让(第二次)
项目编号 GYZC#
交易分类 国有资产类 所属管辖范围 (略)
相关公告

资产转让挂牌公告

湖南城发协鑫 (略) 持有的79台北汽EU300新能源汽车整体转让(第二次)标的在我 (略) 进行公开挂牌转让,现向社会公告并征集受让方。

公告期自 2025 年 2 月 8 日至2025 年 2 月 13 日( 5 个工作日),请有意受让人在公告期内到我所交易二部进行受让登记申请,并于 2 月 13 日16:00前交纳交易保证金 2 万元(以到达我所指定账户为准。保证金指定账户:竞买人在“长沙公共 (略) ”http://**)中登录“长沙国有资产电子交易系统http://**)”,点击项目报名生成保证金子账号),通过资格确认后获准参与(网络)竞价。竞价时间为2025年 2 月 14 日上午10:00-11:00。

咨询电话:长沙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二部

#先生0731-#

项目详细信息请登录:http://**(长沙联合产权 (略) )、http://**(长沙公共 (略) )

长沙联 (略)

2025年 2月8 日

股权转让、资产转让、租赁再次挂牌申请表

人民币单位:万元

标的名称

湖南城发协鑫 (略) 持有的79台北汽EU300新能源汽车整体转让(第二次)

前次挂牌

再次挂牌

挂牌编号

G2024SWZC0272

G2025SWZC0010

挂牌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自 2024 年12 月 31 日

至 2025年 1 月 14 日

自公告之日起 5 个工作日,自 2025 年

2 月 8日至 2025年 2 月 13 日

挂牌价格

165.50 万元

148.#元

交易条件

1、意向受让方资格确认后在挂牌截止日 2025 年 1 月 14日16:00之前(以到账时间为准)应支付交易保证金 2 万元到该项目指定账户。[保证金指定账户:竞买人在“长沙公共 (略) ”(http://**)中登录“长沙国有资产电子交易系统(http://**)”,点击项目报名生成保证金子账号。子账号为竞买人缴纳竞买保证金的唯一账号。若未能成交则交易保证金原途径全额无息退还。未按时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的,其报名无效。若资产转让成交,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则交易保证金可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若未能成交则交易保证金原途径全额无息退还。

2.意向受让方自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须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按生效的合同约定期限,将交易价款付至联交所的资金结算账户。如受让方因自身原因退出本次交易或拒绝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则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

3.意向受让方(竞买人)在竞买标的时,应保证以不低于标的挂牌价报价(其他竞买人已报价或有更高报价的,本项保证失效)。否则,竞买人报名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

4.本次挂牌转让的车辆均为现状转让、现状交付。车辆距离初始注册日期已逾6年(2018年底购进)。该批车辆中最长行驶里程约#公里,最短行驶里程40公里,平均行驶里程#公里。车况整体较好,但维修保养较差,车辆年检和保险均已经逾期。79台车辆登记证书完整,但只有65本行驶证书(其他14本遗失),只有74台车辆有钥匙(其他5把遗失)。该批车辆过户、报废注销、补办行驶证、钥匙等手续由受让方自行办理,转让方只提供相应的手续文书,按照车辆现状进行交付。车辆过户手续须在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

5.意向受让方自被确认为最终受让方后,须在2个工作日内向转让方缴纳成交总价的30%作为履约保证金到转让指定账户(单位名称:湖南城发协鑫 (略) ,开户行: (略) 华丰支行,账号:8100 0009 8499 0000 01),未按时缴纳履约保证金的视同受让方拒绝签订合同。

6.最终受让方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须办理车辆过户手续。

7.受让方在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缴清所有交易款项后,在产权交易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所有车辆的过户手续,转让方予以配合。如手续办理不成的一切责任及损失由受让方自行承担,不因手续办理不成可能产生的任何经济或民事纠纷而对转让方和长沙联交所进行追责和索赔。

8.受 (略) 理标的车辆时产生的劳务费、协调费、转用费、机械设备使用费、税费等全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车辆清运过程中产生的运输等相关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车辆清运过程中的交通安全及其他一切法律责任均由受让方承担。

9.本次项目长沙联交 (略) 的所有交易服务费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意向受让方(竞买人)提供虚假资料取得最终受让资格的,转让方有权不予退还竞买人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及取消竞买人的受让资格。竞买人报名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

11.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本次转让的标的以现状进行交接。意向受让方在挂牌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转让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应自行对转让标的资产进行实地勘验,对转让标的资产的质量、使用性能、瑕疵、状态及竞价方式、实际情况等进行充分了解并予以认可,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递交了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转让标的状况、相关约定以及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如意向受让方在长沙联合产权交易所报名后,则视为充分知晓并认可转让标的可能存在的所有风险及瑕疵。成交后,受让方不能以此为由拒不按时足额支付成交价款和服务费。

1、意向受让方资格确认后在挂牌截止日 2025 年 2 月 13 日16:00之前(以到账时间为准)应支付交易保证金 2 万元到该项目指定账户。[保证金指定账户:竞买人在“长沙公共 (略) ”(http://**)中登录“长沙国有资产电子交易系统(http://**)”,点击项目报名生成保证金子账号。子账号为竞买人缴纳竞买保证金的唯一账号。若未能成交则交易保证金原途径全额无息退还。未按时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的,其报名无效。若资产转让成交,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则交易保证金可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若未能成交则交易保证金原途径全额无息退还。

2.意向受让方自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须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按生效的合同约定期限,将交易价款付至联交所的资金结算账户。如受让方因自身原因退出本次交易或拒绝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则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

3.意向受让方(竞买人)在竞买标的时,应保证以不低于标的挂牌价报价(其他竞买人已报价或有更高报价的,本项保证失效)。否则,竞买人报名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

4.本次挂牌转让的车辆均为现状转让、现状交付。车辆距离初始注册日期已逾6年(2018年底购进)。该批车辆中最长行驶里程约#公里,最短行驶里程40公里,平均行驶里程#公里。车况整体较好,但维修保养较差,车辆年检和保险均已经逾期。79台车辆登记证书完整,但只有65本行驶证书(其他14本遗失),只有74台车辆有钥匙(其他5把遗失)。该批车辆过户、报废注销、补办行驶证、钥匙等手续由受让方自行办理,转让方只提供相应的手续文书,按照车辆现状进行交付。车辆过户手续须在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

5.意向受让方自被确认为最终受让方后,须在2个工作日内向转让方缴纳成交总价的30%作为履约保证金到转让指定账户(单位名称:湖南城发协鑫 (略) ,开户行: (略) 华丰支行,账号:8100 0009 8499 0000 01),未按时缴纳履约保证金的视同受让方拒绝签订合同。

6.最终受让方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须办理车辆过户手续。

7.受让方在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缴清所有交易款项后,在产权交易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所有车辆的过户手续,转让方予以配合。如手续办理不成的一切责任及损失由受让方自行承担,不因手续办理不成可能产生的任何经济或民事纠纷而对转让方和长沙联交所进行追责和索赔。

8.受 (略) 理标的车辆时产生的劳务费、协调费、转用费、机械设备使用费、税费等全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车辆清运过程中产生的运输等相关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车辆清运过程中的交通安全及其他一切法律责任均由受让方承担。

9.本次项目长沙联交 (略) 的所有交易服务费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意向受让方(竞买人)提供虚假资料取得最终受让资格的,转让方有权不予退还竞买人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及取消竞买人的受让资格。竞买人报名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

11.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本次转让的标的以现状进行交接。意向受让方在挂牌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转让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应自行对转让标的资产进行实地勘验,对转让标的资产的质量、使用性能、瑕疵、状态及竞价方式、实际情况等进行充分了解并予以认可,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递交了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转让标的状况、相关约定以及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如意向受让方在长沙联合产权交易所报名后,则视为充分知晓并认可转让标的可能存在的所有风险及瑕疵。成交后,受让方不能以此为由拒不按时足额支付成交价款和服务费。

对受让方

的资格要求

/

/


表三 转让标的明细清单

人民币单位万元

序号

挂牌编号

名称及规格型号

数量
(辆)

评估现值

挂牌价格

保证金

备注

1

G2025SWZC0010

北汽EU300新能源汽车(详见附件标的车辆基本情况)

79

165.50

148.95

2

本次转让标的车辆均已停止运营不再使用,目前在长沙西湖文化园P4地下停车场停放。车辆距离初始注册日期已逾6年(2018年底购进)。79台车中最长行驶里程约#公里,最短行驶里程40公里,平均行驶里程#公里。车况整体较好,但维修保养较差,车辆年检和保险均已经逾期。79台车辆登记证书完整,但只有65本行驶证书(其他14本遗失),只有74把钥匙(其他5把遗失)。

总 计

165.50

148.95

2


湖南城发协鑫智慧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持有的79台北汽EU300新能源汽车整体转让(第二次)挂牌公告

发布日期: 2025-02-08 浏览量:

项目名称 湖南城发协鑫 (略) 持有的79台北汽EU300新能源汽车整体转让(第二次)
项目编号 GYZC#
交易分类 国有资产类 所属管辖范围 (略)
相关公告

资产转让挂牌公告

湖南城发协鑫 (略) 持有的79台北汽EU300新能源汽车整体转让(第二次)标的在我 (略) 进行公开挂牌转让,现向社会公告并征集受让方。

公告期自 2025 年 2 月 8 日至2025 年 2 月 13 日( 5 个工作日),请有意受让人在公告期内到我所交易二部进行受让登记申请,并于 2 月 13 日16:00前交纳交易保证金 2 万元(以到达我所指定账户为准。保证金指定账户:竞买人在“长沙公共 (略) ”http://**)中登录“长沙国有资产电子交易系统http://**)”,点击项目报名生成保证金子账号),通过资格确认后获准参与(网络)竞价。竞价时间为2025年 2 月 14 日上午10:00-11:00。

咨询电话:长沙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二部

#先生0731-#

项目详细信息请登录:http://**(长沙联合产权 (略) )、http://**(长沙公共 (略) )

长沙联 (略)

2025年 2月8 日

股权转让、资产转让、租赁再次挂牌申请表

人民币单位:万元

标的名称

湖南城发协鑫 (略) 持有的79台北汽EU300新能源汽车整体转让(第二次)

前次挂牌

再次挂牌

挂牌编号

G2024SWZC0272

G2025SWZC0010

挂牌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自 2024 年12 月 31 日

至 2025年 1 月 14 日

自公告之日起 5 个工作日,自 2025 年

2 月 8日至 2025年 2 月 13 日

挂牌价格

165.50 万元

148.#元

交易条件

1、意向受让方资格确认后在挂牌截止日 2025 年 1 月 14日16:00之前(以到账时间为准)应支付交易保证金 2 万元到该项目指定账户。[保证金指定账户:竞买人在“长沙公共 (略) ”(http://**)中登录“长沙国有资产电子交易系统(http://**)”,点击项目报名生成保证金子账号。子账号为竞买人缴纳竞买保证金的唯一账号。若未能成交则交易保证金原途径全额无息退还。未按时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的,其报名无效。若资产转让成交,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则交易保证金可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若未能成交则交易保证金原途径全额无息退还。

2.意向受让方自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须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按生效的合同约定期限,将交易价款付至联交所的资金结算账户。如受让方因自身原因退出本次交易或拒绝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则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

3.意向受让方(竞买人)在竞买标的时,应保证以不低于标的挂牌价报价(其他竞买人已报价或有更高报价的,本项保证失效)。否则,竞买人报名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

4.本次挂牌转让的车辆均为现状转让、现状交付。车辆距离初始注册日期已逾6年(2018年底购进)。该批车辆中最长行驶里程约#公里,最短行驶里程40公里,平均行驶里程#公里。车况整体较好,但维修保养较差,车辆年检和保险均已经逾期。79台车辆登记证书完整,但只有65本行驶证书(其他14本遗失),只有74台车辆有钥匙(其他5把遗失)。该批车辆过户、报废注销、补办行驶证、钥匙等手续由受让方自行办理,转让方只提供相应的手续文书,按照车辆现状进行交付。车辆过户手续须在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

5.意向受让方自被确认为最终受让方后,须在2个工作日内向转让方缴纳成交总价的30%作为履约保证金到转让指定账户(单位名称:湖南城发协鑫 (略) ,开户行: (略) 华丰支行,账号:8100 0009 8499 0000 01),未按时缴纳履约保证金的视同受让方拒绝签订合同。

6.最终受让方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须办理车辆过户手续。

7.受让方在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缴清所有交易款项后,在产权交易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所有车辆的过户手续,转让方予以配合。如手续办理不成的一切责任及损失由受让方自行承担,不因手续办理不成可能产生的任何经济或民事纠纷而对转让方和长沙联交所进行追责和索赔。

8.受 (略) 理标的车辆时产生的劳务费、协调费、转用费、机械设备使用费、税费等全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车辆清运过程中产生的运输等相关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车辆清运过程中的交通安全及其他一切法律责任均由受让方承担。

9.本次项目长沙联交 (略) 的所有交易服务费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意向受让方(竞买人)提供虚假资料取得最终受让资格的,转让方有权不予退还竞买人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及取消竞买人的受让资格。竞买人报名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

11.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本次转让的标的以现状进行交接。意向受让方在挂牌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转让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应自行对转让标的资产进行实地勘验,对转让标的资产的质量、使用性能、瑕疵、状态及竞价方式、实际情况等进行充分了解并予以认可,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递交了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转让标的状况、相关约定以及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如意向受让方在长沙联合产权交易所报名后,则视为充分知晓并认可转让标的可能存在的所有风险及瑕疵。成交后,受让方不能以此为由拒不按时足额支付成交价款和服务费。

1、意向受让方资格确认后在挂牌截止日 2025 年 2 月 13 日16:00之前(以到账时间为准)应支付交易保证金 2 万元到该项目指定账户。[保证金指定账户:竞买人在“长沙公共 (略) ”(http://**)中登录“长沙国有资产电子交易系统(http://**)”,点击项目报名生成保证金子账号。子账号为竞买人缴纳竞买保证金的唯一账号。若未能成交则交易保证金原途径全额无息退还。未按时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的,其报名无效。若资产转让成交,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则交易保证金可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若未能成交则交易保证金原途径全额无息退还。

2.意向受让方自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须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按生效的合同约定期限,将交易价款付至联交所的资金结算账户。如受让方因自身原因退出本次交易或拒绝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则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

3.意向受让方(竞买人)在竞买标的时,应保证以不低于标的挂牌价报价(其他竞买人已报价或有更高报价的,本项保证失效)。否则,竞买人报名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

4.本次挂牌转让的车辆均为现状转让、现状交付。车辆距离初始注册日期已逾6年(2018年底购进)。该批车辆中最长行驶里程约#公里,最短行驶里程40公里,平均行驶里程#公里。车况整体较好,但维修保养较差,车辆年检和保险均已经逾期。79台车辆登记证书完整,但只有65本行驶证书(其他14本遗失),只有74台车辆有钥匙(其他5把遗失)。该批车辆过户、报废注销、补办行驶证、钥匙等手续由受让方自行办理,转让方只提供相应的手续文书,按照车辆现状进行交付。车辆过户手续须在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

5.意向受让方自被确认为最终受让方后,须在2个工作日内向转让方缴纳成交总价的30%作为履约保证金到转让指定账户(单位名称:湖南城发协鑫 (略) ,开户行: (略) 华丰支行,账号:8100 0009 8499 0000 01),未按时缴纳履约保证金的视同受让方拒绝签订合同。

6.最终受让方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须办理车辆过户手续。

7.受让方在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缴清所有交易款项后,在产权交易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所有车辆的过户手续,转让方予以配合。如手续办理不成的一切责任及损失由受让方自行承担,不因手续办理不成可能产生的任何经济或民事纠纷而对转让方和长沙联交所进行追责和索赔。

8.受 (略) 理标的车辆时产生的劳务费、协调费、转用费、机械设备使用费、税费等全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车辆清运过程中产生的运输等相关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车辆清运过程中的交通安全及其他一切法律责任均由受让方承担。

9.本次项目长沙联交 (略) 的所有交易服务费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意向受让方(竞买人)提供虚假资料取得最终受让资格的,转让方有权不予退还竞买人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及取消竞买人的受让资格。竞买人报名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

11.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本次转让的标的以现状进行交接。意向受让方在挂牌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转让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应自行对转让标的资产进行实地勘验,对转让标的资产的质量、使用性能、瑕疵、状态及竞价方式、实际情况等进行充分了解并予以认可,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递交了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转让标的状况、相关约定以及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如意向受让方在长沙联合产权交易所报名后,则视为充分知晓并认可转让标的可能存在的所有风险及瑕疵。成交后,受让方不能以此为由拒不按时足额支付成交价款和服务费。

对受让方

的资格要求

/

/


表三 转让标的明细清单

人民币单位万元

序号

挂牌编号

名称及规格型号

数量
(辆)

评估现值

挂牌价格

保证金

备注

1

G2025SWZC0010

北汽EU300新能源汽车(详见附件标的车辆基本情况)

79

165.50

148.95

2

本次转让标的车辆均已停止运营不再使用,目前在长沙西湖文化园P4地下停车场停放。车辆距离初始注册日期已逾6年(2018年底购进)。79台车中最长行驶里程约#公里,最短行驶里程40公里,平均行驶里程#公里。车况整体较好,但维修保养较差,车辆年检和保险均已经逾期。79台车辆登记证书完整,但只有65本行驶证书(其他14本遗失),只有74把钥匙(其他5把遗失)。

总 计

165.50

148.95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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