浠水县2024-19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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浠水县2024-19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浠水县(2024)-19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发布时间:2025-02-08 14:52:28

浠水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浠资规告字[2025]00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 (略) 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的有关规定,经浠水县人民政府批准,我局拟公开拍卖方式出让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编号

地块位置

宗地面积(m2)

用地性质

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年限(年)

竞买保证金

(万元)

起拍价(万元)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浠水县(2024)-19号

浠水县新华正街东侧, (略) 西侧

4777.63

商业用地、城镇住宅用地(其中商业建筑面积不超过计容总建筑面积65%)

1.0-5.3

<60

≥10

居住70商业40

2337.1

2337.1

注:地块规划设计条件以浠水县自然资 (略) 出具的《 (略) 更新暨智慧停车楼项目地块规划条件》为准。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和公告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不接受个人参与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拍卖出让地块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5年2月10日至2025年3月3日到浠水县自然资 (略) 领取查阅。

四、申请人可于2025年3月3日前到浠水县自然资 (略) 书面申请,并按指定的账户缴纳竞买保证金,办理相关竞买手续。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3日下午16:00时整(以银行确认到账的时间为准,如数额不足或未在截止时间前到账,则视为无效)。经审查,竞买人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浠水县自然资 (略) 将在2025年3月3日下午17:00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五、竞买保证金账户:

开户单位:浠水县非税收入管理中心

开户行:湖北浠水农村 (略) 营业部

账号:8401 0000 0000 5741 8

行号:*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现场会定于2025年3月4日上午10:00时整, (略) ( (略) 民之家南三楼国土国资开标318厅)举行。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采用有底价的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不低于底价且价高者得”的规则确定竞得人。拍卖活动由浠水 (略) 依法公证。

2、自公告之日起拍卖宗地在其所在地公开展示,浠水县自然资 (略) 不对拍卖宗地集中组织现场踏勘,有意竞买者可以自行踏勘,也可联系浠水县自然资 (略) 进行现场踏勘。

3、按照县政府关于本地块 (略) 更新试点要求,竞得人须对该地块内原社会居民实施就地还建安置,就地还建安置76户,还建总建筑面积约*.48平方米(含商业),并承担相应的涉诉、信访等法律责任。还建事宜由清泉镇人民政府与竞得人按照还建安置方案进行约定,并负责监督落实。

八、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浠水县自然资 (略)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713-* *

浠水县自然资 (略)

2025年2月8日


  • 审核人:高晓
  • 审核时间:2025-02-08 14:52:38
  • 信息来源:本网发布
  • 附件:无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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浠水县(2024)-19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发布时间:2025-02-08 14:52:28

浠水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浠资规告字[2025]00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 (略) 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的有关规定,经浠水县人民政府批准,我局拟公开拍卖方式出让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编号

地块位置

宗地面积(m2)

用地性质

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年限(年)

竞买保证金

(万元)

起拍价(万元)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浠水县(2024)-19号

浠水县新华正街东侧, (略) 西侧

4777.63

商业用地、城镇住宅用地(其中商业建筑面积不超过计容总建筑面积65%)

1.0-5.3

<60

≥10

居住70商业40

2337.1

2337.1

注:地块规划设计条件以浠水县自然资 (略) 出具的《 (略) 更新暨智慧停车楼项目地块规划条件》为准。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和公告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不接受个人参与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拍卖出让地块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5年2月10日至2025年3月3日到浠水县自然资 (略) 领取查阅。

四、申请人可于2025年3月3日前到浠水县自然资 (略) 书面申请,并按指定的账户缴纳竞买保证金,办理相关竞买手续。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3日下午16:00时整(以银行确认到账的时间为准,如数额不足或未在截止时间前到账,则视为无效)。经审查,竞买人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浠水县自然资 (略) 将在2025年3月3日下午17:00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五、竞买保证金账户:

开户单位:浠水县非税收入管理中心

开户行:湖北浠水农村 (略) 营业部

账号:8401 0000 0000 5741 8

行号:*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现场会定于2025年3月4日上午10:00时整, (略) ( (略) 民之家南三楼国土国资开标318厅)举行。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采用有底价的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不低于底价且价高者得”的规则确定竞得人。拍卖活动由浠水 (略) 依法公证。

2、自公告之日起拍卖宗地在其所在地公开展示,浠水县自然资 (略) 不对拍卖宗地集中组织现场踏勘,有意竞买者可以自行踏勘,也可联系浠水县自然资 (略) 进行现场踏勘。

3、按照县政府关于本地块 (略) 更新试点要求,竞得人须对该地块内原社会居民实施就地还建安置,就地还建安置76户,还建总建筑面积约*.48平方米(含商业),并承担相应的涉诉、信访等法律责任。还建事宜由清泉镇人民政府与竞得人按照还建安置方案进行约定,并负责监督落实。

八、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浠水县自然资 (略)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713-* *

浠水县自然资 (略)

2025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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