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小区保洁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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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小区保洁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中大 (略) (略) (略) (略) (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 (略) 保洁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与磋商。

一、竞争性磋商内容

包号及名称

最高限价(元)/年

成交供应商数量(名)

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包1(含 (略) 及保障性住房部分项目)

*

1

其他未列明行业

包2(含江南一片及保障性住房部分项目)

*

1

其他未列明行业

包3(含江南二片及保障性住房部分项目)

*

1

其他未列明行业

合计

*

3

二、资金来源

单位自筹资金,预算金额为 *元/年。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售后保障等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招投标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公司注册资金需在*及以上,保洁业务3年内(2021年1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累计达到服务面积:小区物业保洁*平方米以上,办公或商业物业保洁5000平方米以上。(以签订合同的面积为准,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原件备查);

2、潜在供应商可以参加任何一个或多个包的竞争性磋商,但只能成为其中一个包的供应商,若某供应商在前一个包成为第一供应商候选人,则不能参与后续包的竞争性磋商。开包顺序为:包1-包2-包3。

四、磋商有关说明

(一)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略) 公共 (略) ( (略) )(http://**) 上下载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及澄清等磋商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磋商实质性要求内容。

(二)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三)竞争性磋商报名方式: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在报名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至2025年2月 18 日17时之前(北京时间),报名成功时间以代理机构收到报名资料邮箱的显示时间为准,只有按时报名的其现场报名资料才被接收,否则当场退还其响应文件,报名方式详见本邀请书附件一。

注:报名资料原件请各供应商于递交响应文件时一并递交给采购代理机构(无需密封在响应文件袋内)

(四)递交响应文件地点: (略) (略) 武隆分中心( (略) (略) 凤山街 (略) 2号负3楼)

(五)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2月 21 日北京时间14:30-15:00

(六)磋商开始时间:2025年 2月 21 日北京时间15:00

五、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六、其它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响应。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本项目的澄清文件(如果有) (略) 公共 (略) ( (略) )(http://**) 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如果有)的内容。

(四)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五)磋商费用:无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磋商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六)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否则 (略) 理

(七)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否则 (略) 理

(八)投标保证金:每个包*元整(按需提交保证金金额,以现金形式提交)。

(九)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七、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 (略) (略) (略)

联系人: 聂老师

电 话: *

地 址: (略) (略) 凤山 (略) 262号8幢11-1

(二)采购代理机构:中大 (略)

联系人: 王老师

电 话:*

地 址: (略) (略) 龙溪街道 (略) (略) (略) 一幢2-2-2

2025年 2月 11 日


(略) 保洁服务项目-采购文件2.11.pdf


中大 (略) (略) (略) (略) (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 (略) 保洁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与磋商。

一、竞争性磋商内容

包号及名称

最高限价(元)/年

成交供应商数量(名)

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包1(含 (略) 及保障性住房部分项目)

*

1

其他未列明行业

包2(含江南一片及保障性住房部分项目)

*

1

其他未列明行业

包3(含江南二片及保障性住房部分项目)

*

1

其他未列明行业

合计

*

3

二、资金来源

单位自筹资金,预算金额为 *元/年。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售后保障等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招投标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公司注册资金需在*及以上,保洁业务3年内(2021年1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累计达到服务面积:小区物业保洁*平方米以上,办公或商业物业保洁5000平方米以上。(以签订合同的面积为准,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原件备查);

2、潜在供应商可以参加任何一个或多个包的竞争性磋商,但只能成为其中一个包的供应商,若某供应商在前一个包成为第一供应商候选人,则不能参与后续包的竞争性磋商。开包顺序为:包1-包2-包3。

四、磋商有关说明

(一)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略) 公共 (略) ( (略) )(http://**) 上下载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及澄清等磋商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磋商实质性要求内容。

(二)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三)竞争性磋商报名方式: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在报名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至2025年2月 18 日17时之前(北京时间),报名成功时间以代理机构收到报名资料邮箱的显示时间为准,只有按时报名的其现场报名资料才被接收,否则当场退还其响应文件,报名方式详见本邀请书附件一。

注:报名资料原件请各供应商于递交响应文件时一并递交给采购代理机构(无需密封在响应文件袋内)

(四)递交响应文件地点: (略) (略) 武隆分中心( (略) (略) 凤山街 (略) 2号负3楼)

(五)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2月 21 日北京时间14:30-15:00

(六)磋商开始时间:2025年 2月 21 日北京时间15:00

五、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六、其它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响应。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本项目的澄清文件(如果有) (略) 公共 (略) ( (略) )(http://**) 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如果有)的内容。

(四)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五)磋商费用:无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磋商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六)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否则 (略) 理

(七)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否则 (略) 理

(八)投标保证金:每个包*元整(按需提交保证金金额,以现金形式提交)。

(九)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七、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 (略) (略) (略)

联系人: 聂老师

电 话: *

地 址: (略) (略) 凤山 (略) 262号8幢11-1

(二)采购代理机构:中大 (略)

联系人: 王老师

电 话:*

地 址: (略) (略) 龙溪街道 (略) (略) (略) 一幢2-2-2

2025年 2月 11 日


(略) 保洁服务项目-采购文件2.1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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