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四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转让位于安徽省六安市恒大翡翠华庭2套房产交易公告
JWZC[2025]011-1 | |||
项目名称 | 济南四建(集团) (略) 转让位于 (略) 恒大翡翠华庭2套房产 | ||
出让方全称 | 济南四建(集团) (略) | ||
挂牌价格 | 70.#元 | ||
挂牌期限 | 2025.2.12—2025.2.25 | ||
主 要 | 评估值 | #元 | |
评估机构 | 山东诚志房地产 (略) | ||
评估基准日 | 2024年9月27日 | ||
评估报告文号 | 诚志估价字第2024-#号 | ||
决策及 批准情况 | 内部决策情况 | 济南四建(集团) (略) 董事会决议 (2024年10月15日) | |
上级部门批准情况 | (略) 出具《关于同意济南四建(集团) (略) 转让 (略) 恒大翡翠华庭2套 (略) 文璟祥泰城2套储藏室的批复》(2025年1月15日) | ||
评估备案部门 | (略) | ||
标的所在地 | (略) (略) 恒大翡翠华庭 | ||
标的简介 | (略) (略) 恒大翡翠华庭2套房产,建成年代为2023年,钢筋混凝土结构,配有水、电、消防等设施齐全。 挂牌价格:70.#元。 标的物以评估范围内现场勘查为准,按标的现 (略) 置,以上标的整体转让。其他事项参考:诚志估价字第诚志估价字第2024-#号。 现场看房联系人:曹老师 联系电话:# | ||
交易说明 | 1.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2.本次标的需要缴纳保证金#元。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及的评估报告等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痕,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资产质量瑕痕等为由,拒绝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或拒付价款,否则视为违约。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5.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挂牌期间进行现场踏勘。 6.根据标的征集的意向受让方的情况:标的房产若只有一家意向受让方报名,成交金额以标的房产挂 (略) 置;标的房产若产生两家及两家以上的意向受让方报名, (略) 络竞价的方式以价高者得 (略) 置该资产。 7.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10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房屋买卖合同》,自《房屋买卖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将全部交易价款一次性支付至济南 (略) 指定项目资金专用账户。 8.本项目交易过程中产生的交易费用,双方各自承担各自的费用。 | ||
特别事项披露 | 本次标的房产要求一次性支付交易价款。 | ||
交易方式 | 信息公告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略) 络竞价的交易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 | ||
信息发布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信息发布终止,到期撤牌。 | ||
保证金 缴纳 | 保证金应在信息披露公告截止日17:00前到达下述济南 (略) 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保证金未按时到账的,报名资格无效。 户 名:济南 (略) 开户银行:浙商银行济南分行 账 号:# | ||
联系方式 | 联 系 人 | 葛先生、李先生 | |
联系电话 | 0531-# |
JWZC[2025]011-1 | |||
项目名称 | 济南四建(集团) (略) 转让位于 (略) 恒大翡翠华庭2套房产 | ||
出让方全称 | 济南四建(集团) (略) | ||
挂牌价格 | 70.#元 | ||
挂牌期限 | 2025.2.12—2025.2.25 | ||
主 要 | 评估值 | #元 | |
评估机构 | 山东诚志房地产 (略) | ||
评估基准日 | 2024年9月27日 | ||
评估报告文号 | 诚志估价字第2024-#号 | ||
决策及 批准情况 | 内部决策情况 | 济南四建(集团) (略) 董事会决议 (2024年10月15日) | |
上级部门批准情况 | (略) 出具《关于同意济南四建(集团) (略) 转让 (略) 恒大翡翠华庭2套 (略) 文璟祥泰城2套储藏室的批复》(2025年1月15日) | ||
评估备案部门 | (略) | ||
标的所在地 | (略) (略) 恒大翡翠华庭 | ||
标的简介 | (略) (略) 恒大翡翠华庭2套房产,建成年代为2023年,钢筋混凝土结构,配有水、电、消防等设施齐全。 挂牌价格:70.#元。 标的物以评估范围内现场勘查为准,按标的现 (略) 置,以上标的整体转让。其他事项参考:诚志估价字第诚志估价字第2024-#号。 现场看房联系人:曹老师 联系电话:# | ||
交易说明 | 1.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2.本次标的需要缴纳保证金#元。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及的评估报告等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痕,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资产质量瑕痕等为由,拒绝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或拒付价款,否则视为违约。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5.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挂牌期间进行现场踏勘。 6.根据标的征集的意向受让方的情况:标的房产若只有一家意向受让方报名,成交金额以标的房产挂 (略) 置;标的房产若产生两家及两家以上的意向受让方报名, (略) 络竞价的方式以价高者得 (略) 置该资产。 7.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10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房屋买卖合同》,自《房屋买卖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将全部交易价款一次性支付至济南 (略) 指定项目资金专用账户。 8.本项目交易过程中产生的交易费用,双方各自承担各自的费用。 | ||
特别事项披露 | 本次标的房产要求一次性支付交易价款。 | ||
交易方式 | 信息公告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略) 络竞价的交易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 | ||
信息发布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信息发布终止,到期撤牌。 | ||
保证金 缴纳 | 保证金应在信息披露公告截止日17:00前到达下述济南 (略) 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保证金未按时到账的,报名资格无效。 户 名:济南 (略) 开户银行:浙商银行济南分行 账 号:# | ||
联系方式 | 联 系 人 | 葛先生、李先生 | |
联系电话 | 05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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