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青区李七庄街、李七庄街于台村征收土地公告西青区李七庄街恒兴道于台3地块项目
征收土地公告
2025年1月24日, (略) 人民政府以《市 (略) 关 (略) 2024年第三十一批土地征收(挂钩试点)的批复》(津规资源准函〔2025〕28号)批准征收土地6.2293公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略) 土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现将经依法批准的征收土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单位及建设项目名称、土地用途
1.建设单位: (略) (略) 土地整理中心;
2.建设项目: (略) 李七庄街恒兴道于台3地块项目;
3.征收土地用途:居住用地、公园绿地、中小学、幼儿园用地、道路用地。
二、征收土地范围和位置(见附图)
(略) ,南至夏兴道, (略) ,北至恒兴道。
三、征收土地权属、地类、面积
征收李七庄街集体土地0.4356公顷(6.534亩),具体情况如下:
地类 | 征收土地面积(公顷) | 征收土地面积(亩) |
耕地 | 0.3718 | 5.577 |
园地 | | |
林地 | | |
牧草地 | | |
其他农用地 | | |
建设用地 | 0.0638 | 0.957 |
未利用地 | | |
合计 | 0.4356 | 6.534 |
征收李七庄街于台村集体土地5.7937公顷(合86.9055亩),具体情况如下:
地类 | 征收土地面积(公顷) | 征收土地面积(亩) |
耕地 | 5.4812 | 82.218 |
园地 | | |
林地 | | |
牧草地 | | |
其他农用地 | | |
建设用地 | 0.3125 | 4.6875 |
未利用地 | | |
合计 | 5.7937 | 86.9055 |
四、征收土地补偿标准及补偿安置方案
本次征收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 (略) (略) 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为(略)元/公顷,计1924.(略)元。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采取货币补偿,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安置,另行依照征地补偿安置协议执行。
五、征收土地安置人员数量及安置方式
(略) 规定以及村集体出具的相关说明,该村集体已全部办理社保,经于台村党员代表和村民代表讨论通过,故本次征收土地不再涉及安置农业人口。
六、征收土地工作安排
(一)征地补偿费用拨付
本次征收土地涉及的征地补偿安置有关 (略) 人 (略) (略) (略) 、李七庄街 (略) 等单位按照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约定的时间和方式进行拨付。
(二)交付土地
征地补偿安置有关费用足额拨付后,相关各方要及时清理地上附着物和青苗,按照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约定的时间交付土地。逾期不腾退 (略) 人民政府将责令交出土地;拒不交出土地的,将依法 (略) 强制执行。
特此公告。
(略) 人民政府
2025年2月12日
征收土地公告
2025年1月24日, (略) 人民政府以《市 (略) 关 (略) 2024年第三十一批土地征收(挂钩试点)的批复》(津规资源准函〔2025〕28号)批准征收土地6.2293公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略) 土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现将经依法批准的征收土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单位及建设项目名称、土地用途
1.建设单位: (略) (略) 土地整理中心;
2.建设项目: (略) 李七庄街恒兴道于台3地块项目;
3.征收土地用途:居住用地、公园绿地、中小学、幼儿园用地、道路用地。
二、征收土地范围和位置(见附图)
(略) ,南至夏兴道, (略) ,北至恒兴道。
三、征收土地权属、地类、面积
征收李七庄街集体土地0.4356公顷(6.534亩),具体情况如下:
地类 | 征收土地面积(公顷) | 征收土地面积(亩) |
耕地 | 0.3718 | 5.577 |
园地 | | |
林地 | | |
牧草地 | | |
其他农用地 | | |
建设用地 | 0.0638 | 0.957 |
未利用地 | | |
合计 | 0.4356 | 6.534 |
征收李七庄街于台村集体土地5.7937公顷(合86.9055亩),具体情况如下:
地类 | 征收土地面积(公顷) | 征收土地面积(亩) |
耕地 | 5.4812 | 82.218 |
园地 | | |
林地 | | |
牧草地 | | |
其他农用地 | | |
建设用地 | 0.3125 | 4.6875 |
未利用地 | | |
合计 | 5.7937 | 86.9055 |
四、征收土地补偿标准及补偿安置方案
本次征收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 (略) (略) 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为(略)元/公顷,计1924.(略)元。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采取货币补偿,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安置,另行依照征地补偿安置协议执行。
五、征收土地安置人员数量及安置方式
(略) 规定以及村集体出具的相关说明,该村集体已全部办理社保,经于台村党员代表和村民代表讨论通过,故本次征收土地不再涉及安置农业人口。
六、征收土地工作安排
(一)征地补偿费用拨付
本次征收土地涉及的征地补偿安置有关 (略) 人 (略) (略) (略) 、李七庄街 (略) 等单位按照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约定的时间和方式进行拨付。
(二)交付土地
征地补偿安置有关费用足额拨付后,相关各方要及时清理地上附着物和青苗,按照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约定的时间交付土地。逾期不腾退 (略) 人民政府将责令交出土地;拒不交出土地的,将依法 (略) 强制执行。
特此公告。
(略) 人民政府
2025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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