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
苏州市吴江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略) 挂工[2025]006号
规划指标要求 | |||||||||||
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 | 土地用途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建筑限高 | 绿化率(%) | 出让年限(年) | 保证金(万元) | 起始价(万元) | 增价规则及幅度 |
WJ-G-2025-024 | 东太 (略) (太湖新城) (略) 以西、三多港以东 | #.2 | 工业/一类工业 | 2.5 ≤ 容积率 | 40 ≤ 建筑密度 | 建筑限高 ≤ 50 | 绿化率 ≤ 10 | 30 | 312 | 1563.78 | 10 (万元) |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 (略) 上交易,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
地块编号:WJ-G-2025-024;
报名时间:2025年03月11日09时00分至2025年03月19日17时00分;
保证金缴纳时间:2025年03月11日09时00分至2025年03月19日17时00分;
挂牌时间:2025年03月11日09时00分至2025年03月21日17时00分;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竞得人不得建设"两高一资"类和属于《限制用地项目目录》、《禁止用地项目目录》的工业企业。
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具体详见规划部门提供的规划条件说明,不得擅自改变。其中: 装配式建筑、绿色建筑星级、 (略) 要求满足用地规划条件要求。 地下空间主要用于停车、设备用房、人防等的设置,地下建筑地坪限低-10米。本次出让地块所涉地下空间使用权设立及其各项规划管控要求的出具,均依据已经依法批准的详细规划中相应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 (略) 规划技术管理规定》、《省政府办 (略) 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指导意见》(苏政办发〔2020〕58号)、《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党组关于严格执行国有建设用地出让规定进一步加强监管监督工作的意见》(苏自然资党组发〔2019〕94)等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标准有关规定。地下建筑面积不计入容积率。 本次出让地块,含有地面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评估价值为#元,不包含在土地出让金中,且建筑物不得拆除。竞得者须在竟得地块后,根据房地产评估价值与宗地所属镇(区)政府结算。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 (略) (略) 1933号
联系电话:#
联系人:沈先生
开户单位: (略) (略) (略) 开户行:苏州农商行 账号:##
苏州市吴江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略) 挂工[2025]006号
规划指标要求 | |||||||||||
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 | 土地用途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建筑限高 | 绿化率(%) | 出让年限(年) | 保证金(万元) | 起始价(万元) | 增价规则及幅度 |
WJ-G-2025-024 | 东太 (略) (太湖新城) (略) 以西、三多港以东 | #.2 | 工业/一类工业 | 2.5 ≤ 容积率 | 40 ≤ 建筑密度 | 建筑限高 ≤ 50 | 绿化率 ≤ 10 | 30 | 312 | 1563.78 | 10 (万元) |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 (略) 上交易,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
地块编号:WJ-G-2025-024;
报名时间:2025年03月11日09时00分至2025年03月19日17时00分;
保证金缴纳时间:2025年03月11日09时00分至2025年03月19日17时00分;
挂牌时间:2025年03月11日09时00分至2025年03月21日17时00分;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竞得人不得建设"两高一资"类和属于《限制用地项目目录》、《禁止用地项目目录》的工业企业。
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具体详见规划部门提供的规划条件说明,不得擅自改变。其中: 装配式建筑、绿色建筑星级、 (略) 要求满足用地规划条件要求。 地下空间主要用于停车、设备用房、人防等的设置,地下建筑地坪限低-10米。本次出让地块所涉地下空间使用权设立及其各项规划管控要求的出具,均依据已经依法批准的详细规划中相应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 (略) 规划技术管理规定》、《省政府办 (略) 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指导意见》(苏政办发〔2020〕58号)、《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党组关于严格执行国有建设用地出让规定进一步加强监管监督工作的意见》(苏自然资党组发〔2019〕94)等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标准有关规定。地下建筑面积不计入容积率。 本次出让地块,含有地面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评估价值为#元,不包含在土地出让金中,且建筑物不得拆除。竞得者须在竟得地块后,根据房地产评估价值与宗地所属镇(区)政府结算。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 (略) (略) 193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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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沈先生
开户单位: (略) (略) (略) 开户行:苏州农商行 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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