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辰区青光镇韩家墅村征收土地公告北辰区征字〔2025〕2号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北辰区青光镇韩家墅村征收土地公告北辰区征字〔2025〕2号

征收土地公告

(略) 征字〔2025〕2号


2025年1月20日, (略) 人民政府以《市 (略) 关 (略) 2024年第二十八批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的批复》(津规资源准函〔2025〕25号)批准征收土地6.9904公顷, (略) (光兴道-光照道)道路工程、 (略) (光兴道-光照道)道路工程 (略) 青光示范镇韩 (略) 北区基础设施公园绿地工程项目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略) 土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现将经依法批准的征收土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单位及建设项目名称、土地用途

1.建设单位: (略) 津辰 (略) ;

2.建设项目: (略) (光兴道-光照道)道路工程;

3.征收土地用途: (略) 。

二、征收土地范围和位置(见附图)

北至:光兴道; 南至:光照道;

具体范围以征收土地勘测定界图为准。

三、征收土地权属、地类、面积

征收青光镇韩家墅村集体土地1.3251公顷(19.8765亩),具体情况如下:


地类

征收土地面积(公顷)

征收土地面积(亩)

耕 地

0.1406

2.1090

林 地

0.6386

9.5790

其他农用地

0.5459

8.1885

合计

1.3251

19.8765

四、征收土地补偿标准及补偿安置方案

本次征收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 (略) (略) 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为160.#元/公顷,共计212.#万元。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采取货币补偿,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不涉及村民住宅、涉及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 (略) 相关规定执行。

五、征收土地安置人员数量及安置方式

(略) 有关规定,本次征收土地安置农业人口36人,采取社会保险方式进行安置。

1.本次征收土地所涉及的农业人口安置方式由青光镇韩家墅村村民委员会依法组织村民代表大会(或村民会议)讨论决定。

2.本次征收土地社会保险安置农业人口36人,参保 (略) 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相关规定确定。

六、征收土地工作安排

(一)征地补偿费用拨付

本次征收土地涉及的征地补偿安置有关 (略) 人 (略) (略) (略) 、乡镇人民政府等单位按照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约定的时间和方式进行拨付。

(二)交付土地

征地补偿安置有关费用足额拨付后,相关各方要及时清理地上附着物和青苗,按照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约定的时间交付土地。逾期不腾退 (略) 人民政府将责令交出土地;拒不交出土地的,将依法 (略) 强制执行。

特此公告。


      (略) (略) 人民政府

2025年2月14日


征收土地公告

(略) 征字〔2025〕2号


2025年1月20日, (略) 人民政府以《市 (略) 关 (略) 2024年第二十八批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的批复》(津规资源准函〔2025〕25号)批准征收土地6.9904公顷, (略) (光兴道-光照道)道路工程、 (略) (光兴道-光照道)道路工程 (略) 青光示范镇韩 (略) 北区基础设施公园绿地工程项目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略) 土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现将经依法批准的征收土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单位及建设项目名称、土地用途

1.建设单位: (略) 津辰 (略) ;

2.建设项目: (略) (光兴道-光照道)道路工程;

3.征收土地用途: (略) 。

二、征收土地范围和位置(见附图)

北至:光兴道; 南至:光照道;

具体范围以征收土地勘测定界图为准。

三、征收土地权属、地类、面积

征收青光镇韩家墅村集体土地1.3251公顷(19.8765亩),具体情况如下:


地类

征收土地面积(公顷)

征收土地面积(亩)

耕 地

0.1406

2.1090

林 地

0.6386

9.5790

其他农用地

0.5459

8.1885

合计

1.3251

19.8765

四、征收土地补偿标准及补偿安置方案

本次征收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 (略) (略) 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为160.#元/公顷,共计212.#万元。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采取货币补偿,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不涉及村民住宅、涉及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 (略) 相关规定执行。

五、征收土地安置人员数量及安置方式

(略) 有关规定,本次征收土地安置农业人口36人,采取社会保险方式进行安置。

1.本次征收土地所涉及的农业人口安置方式由青光镇韩家墅村村民委员会依法组织村民代表大会(或村民会议)讨论决定。

2.本次征收土地社会保险安置农业人口36人,参保 (略) 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相关规定确定。

六、征收土地工作安排

(一)征地补偿费用拨付

本次征收土地涉及的征地补偿安置有关 (略) 人 (略) (略) (略) 、乡镇人民政府等单位按照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约定的时间和方式进行拨付。

(二)交付土地

征地补偿安置有关费用足额拨付后,相关各方要及时清理地上附着物和青苗,按照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约定的时间交付土地。逾期不腾退 (略) 人民政府将责令交出土地;拒不交出土地的,将依法 (略) 强制执行。

特此公告。


      (略) (略) 人民政府

2025年2月14日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