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2025年第一期排污权政府储备库出让项目交易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安徽省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为优化环境资源配置, (略) 场化交易,经研究决定,现公开出让第一期排污权政府储备库。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项目名称: (略) 2025年第一期排污权政府储备库出让项目
项目编号:XCS-CQ-QT-#
出让方: (略) (略)
交易方式:竞价出让(一次性报价)
一、标的信息
本项目包括4个标的,指标来源为排污权政府储备库,具体信息如下:
序号 | 标的名称 | 出让数量 (吨/年) | 交易年限 (年) | 交易起始价 (元/吨·年) |
1 | 化学需氧量 | 55 | 5 | 1000 |
2 | 氨 氮 | 10 | 5 | 4000 |
3 | 二氧化硫 | 25 | 5 | 2400 |
4 | 氮氧化物 | 85 | 5 | 1800 |
成交金额=申请受让量(吨/年)×成交单价(元/吨·年)×交易年限(年)
注:涉水污染物属长江流域,根据规定,水污染物的排污权交易限在同一流域内进行。
二、受让方资格条件
1.受让方应为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
2.已取得地方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关于拟受让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
3.受让方建设 (略) 政府管辖范围内,且涉水污染物交易的受让方须在长江流域。
三、有关要求
1.意向受让方须自行了解并知悉排污权交易有关交易程序和规则,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省、市相关政策及管理规定,所提交的受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并自觉接受生态环境部门日常监督与管理。
2.标的公告期间为尽职调查时间,意向受让方须自行分析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意向受让方一经申请,即视为其已完全了解并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自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及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等为由不进行交割或拒付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出让方有权追究其违约责任。
3.意向受让方同意按不低于交易起始价对出让标的进行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4.竞得标的后,受让方不得私自转让获得的排污权指标或用于其他未申报用途。
5.本次标的在出让、申领办证等过程中涉及的相关税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由交易各方按规定各自承担。
6.受让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缴纳交易价款的,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不得参与全省范围内的排污权交易。
四、竞买报名:
1.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凡对本公告出让标的有意向且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略) (略) 网(http://**.cn)国有产权板块交易公告,点击本项目公告下方“我要报名” (略) 上登记注册和报名(注册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具体流 (略) 产权交易系统操作手册)。
2.报名时间:2025年2月24日至2025年3月7日17:30。
3.报名材料审核时间:2025年2月24日至2025年3月11日18:00。
4.登录方式:委托个人竞买的,可使用安徽 (略) 统一认证中心登录、皖事通等登#方式;法人及其他组织参与竞买的,可选择CA登录或使用安徽 (略) 统一认证中心登录,输入密码后进入电子交易系统。(提示:请各意向受让方在报名截止时间前1至2天做好账号注册或CA办理工作、完成注册登记手续)
5.报名时须以扫描件或图片方式上传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
(2)法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3)经属地生态环境部门审核同意并盖章的《安徽省排污权受让审核意见表》(格式范本见本公告上传附件1)扫描件;
备注:意向受让方可参与多项标的竞价,按照本公告的要求分别上传报名材料。出让方将对意向受让方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方可参与竞价;审核不通过的,意向受让方可在审核截止日期前根据要求重新上传资料。
五、受让方确定方式
1.公告期结束,某标的如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少于两家,则该标的本次交易终止。
2.公告期结束,某标的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现场一次性报价的竞价方式确定该标的受让方。意向受让方需在2025年3月12日15:00时前(不在规定时间送达的报价函,出让人拒绝接收。请各意向受让方提前半小时到达现场签到、递交报价函)将密封的报价函送达至指定地点,一次性参与多项标的竞价的,需分别填写报价函并进行密封(本公告上传附件2)。同时,携带《排污权意向受让方登记书》(本公告上传附件3)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送达地点: (略) (略) 4楼第 开标室。
六、开标程序:
1.2025年3月12日15:00时,主持人宣读开标情况、参会人员、意向受让人。
2.意向受让人代表检查各报价函密封情况,并签字确认。
3.代理人员现场开启各意向受让人报价函,进行唱标。
4.唱标结果按照价高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进行排序,并以所有报出有效报价的意向受让方为基数,取前70%的意向受让方作为待确定受让方(确定原则:向下取整,即如9名意向受让人,最终受让人为6.3名,即取6名;出现第6、7等名次出价相同时,按最后一次提交报名材料的时间先后顺序确定受让人)。
5.如待确定受让方的标的申请受让量累计总量不高于该标的本次出让量,则待确定受让方均确定为受让方,各受让方报出的最终有效报价被确定为各受让方对受让本次标的污染物排污权的成交单价(元/吨·年);出让量剩余部分由出让方收回。
6.如待确定受让方的标的申请受让量累计总量高于该标的本次出让量,则以“报价排序在先者优先分配为主”的原则,按照各待确定受让方的申请受让量进行分配,当分配至某一位待确定受让方时,若剩余出让量不能满足该待确定受让方的申请受让量的,该位待确定受让方不参与本次出让量分配,出让量剩余部分由出让方收回。已分配的待确定受让方确定为受让方,各受让方报出的最终有效报价被确定为各受让方对受让本次标的污染物排污权的成交单价(元/吨·年)。
六、结果公示
出让方及时将交易 (略) (略) 网(http://**.cn)进行公示,公示期3个工作日。
七、合同签订
受让方需在交易结果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与出让方签订《排污权交易合同》,出让方出具缴款核定通知单。
八、交易款项清算
受让方须在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或双方约定的时间,按缴款核定通知单及排污权交易 (略) 级税务部门申报缴费。
九、交易鉴证
受让方凭缴费凭证向出让方申请交易鉴证。
十、交易服务费
本项目免收交易服务费。
十一、竞买保证金
本项目免交竞买保证金。
十二、出让人及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出让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6号
联系人:胡主任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 址: (略) (略) 香江 (略) 12栋3楼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
(略) (略)
(略) (略)
2025年2月24日
(略) 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竞买人操作手册: http://**_Q 提取码:9h8i
累计办理时间:0天0小时6分0秒
拍卖代理提交
提交人:
(略) (略)
提交时间:
2025-02-24 16:44:17
交易中心产权科确认
办理状态:
已确认
办理时间:
2025-02-24 16:50:42
办理用时:
0天0小时6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安徽省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为优化环境资源配置, (略) 场化交易,经研究决定,现公开出让第一期排污权政府储备库。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项目名称: (略) 2025年第一期排污权政府储备库出让项目
项目编号:XCS-CQ-QT-#
出让方: (略) (略)
交易方式:竞价出让(一次性报价)
一、标的信息
本项目包括4个标的,指标来源为排污权政府储备库,具体信息如下:
序号 | 标的名称 | 出让数量 (吨/年) | 交易年限 (年) | 交易起始价 (元/吨·年) |
1 | 化学需氧量 | 55 | 5 | 1000 |
2 | 氨 氮 | 10 | 5 | 4000 |
3 | 二氧化硫 | 25 | 5 | 2400 |
4 | 氮氧化物 | 85 | 5 | 1800 |
成交金额=申请受让量(吨/年)×成交单价(元/吨·年)×交易年限(年)
注:涉水污染物属长江流域,根据规定,水污染物的排污权交易限在同一流域内进行。
二、受让方资格条件
1.受让方应为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
2.已取得地方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关于拟受让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
3.受让方建设 (略) 政府管辖范围内,且涉水污染物交易的受让方须在长江流域。
三、有关要求
1.意向受让方须自行了解并知悉排污权交易有关交易程序和规则,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省、市相关政策及管理规定,所提交的受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并自觉接受生态环境部门日常监督与管理。
2.标的公告期间为尽职调查时间,意向受让方须自行分析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意向受让方一经申请,即视为其已完全了解并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自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及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等为由不进行交割或拒付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出让方有权追究其违约责任。
3.意向受让方同意按不低于交易起始价对出让标的进行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4.竞得标的后,受让方不得私自转让获得的排污权指标或用于其他未申报用途。
5.本次标的在出让、申领办证等过程中涉及的相关税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由交易各方按规定各自承担。
6.受让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缴纳交易价款的,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不得参与全省范围内的排污权交易。
四、竞买报名:
1.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凡对本公告出让标的有意向且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略) (略) 网(http://**.cn)国有产权板块交易公告,点击本项目公告下方“我要报名” (略) 上登记注册和报名(注册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具体流 (略) 产权交易系统操作手册)。
2.报名时间:2025年2月24日至2025年3月7日17:30。
3.报名材料审核时间:2025年2月24日至2025年3月11日18:00。
4.登录方式:委托个人竞买的,可使用安徽 (略) 统一认证中心登录、皖事通等登#方式;法人及其他组织参与竞买的,可选择CA登录或使用安徽 (略) 统一认证中心登录,输入密码后进入电子交易系统。(提示:请各意向受让方在报名截止时间前1至2天做好账号注册或CA办理工作、完成注册登记手续)
5.报名时须以扫描件或图片方式上传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
(2)法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3)经属地生态环境部门审核同意并盖章的《安徽省排污权受让审核意见表》(格式范本见本公告上传附件1)扫描件;
备注:意向受让方可参与多项标的竞价,按照本公告的要求分别上传报名材料。出让方将对意向受让方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方可参与竞价;审核不通过的,意向受让方可在审核截止日期前根据要求重新上传资料。
五、受让方确定方式
1.公告期结束,某标的如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少于两家,则该标的本次交易终止。
2.公告期结束,某标的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现场一次性报价的竞价方式确定该标的受让方。意向受让方需在2025年3月12日15:00时前(不在规定时间送达的报价函,出让人拒绝接收。请各意向受让方提前半小时到达现场签到、递交报价函)将密封的报价函送达至指定地点,一次性参与多项标的竞价的,需分别填写报价函并进行密封(本公告上传附件2)。同时,携带《排污权意向受让方登记书》(本公告上传附件3)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送达地点: (略) (略) 4楼第 开标室。
六、开标程序:
1.2025年3月12日15:00时,主持人宣读开标情况、参会人员、意向受让人。
2.意向受让人代表检查各报价函密封情况,并签字确认。
3.代理人员现场开启各意向受让人报价函,进行唱标。
4.唱标结果按照价高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进行排序,并以所有报出有效报价的意向受让方为基数,取前70%的意向受让方作为待确定受让方(确定原则:向下取整,即如9名意向受让人,最终受让人为6.3名,即取6名;出现第6、7等名次出价相同时,按最后一次提交报名材料的时间先后顺序确定受让人)。
5.如待确定受让方的标的申请受让量累计总量不高于该标的本次出让量,则待确定受让方均确定为受让方,各受让方报出的最终有效报价被确定为各受让方对受让本次标的污染物排污权的成交单价(元/吨·年);出让量剩余部分由出让方收回。
6.如待确定受让方的标的申请受让量累计总量高于该标的本次出让量,则以“报价排序在先者优先分配为主”的原则,按照各待确定受让方的申请受让量进行分配,当分配至某一位待确定受让方时,若剩余出让量不能满足该待确定受让方的申请受让量的,该位待确定受让方不参与本次出让量分配,出让量剩余部分由出让方收回。已分配的待确定受让方确定为受让方,各受让方报出的最终有效报价被确定为各受让方对受让本次标的污染物排污权的成交单价(元/吨·年)。
六、结果公示
出让方及时将交易 (略) (略) 网(http://**.cn)进行公示,公示期3个工作日。
七、合同签订
受让方需在交易结果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与出让方签订《排污权交易合同》,出让方出具缴款核定通知单。
八、交易款项清算
受让方须在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或双方约定的时间,按缴款核定通知单及排污权交易 (略) 级税务部门申报缴费。
九、交易鉴证
受让方凭缴费凭证向出让方申请交易鉴证。
十、交易服务费
本项目免收交易服务费。
十一、竞买保证金
本项目免交竞买保证金。
十二、出让人及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出让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6号
联系人:胡主任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 址: (略) (略) 香江 (略) 12栋3楼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
(略) (略)
(略) (略)
2025年2月24日
(略) 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竞买人操作手册: http://**_Q 提取码:9h8i
累计办理时间:0天0小时6分0秒
拍卖代理提交
提交人:
(略) (略)
提交时间:
2025-02-24 16:44:17
交易中心产权科确认
办理状态:
已确认
办理时间:
2025-02-24 16:50:42
办理用时:
0天0小时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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