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充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西公资土告〔2025〕01号变更公告
各竞买人:
现将原公告附件内容作如下说明:
一、原出让方案内容中“土地交付条件及时间”:
在竞得人缴清全部成交价款后10日内,由受让人提出申请,出让人按照土地周边及土地自身的现状开发条件,由出让双方到现场交付土地。
更正为:
在竞得人缴清全部成交价款后30日内,由受让人提出申请,出让人按照土地周边及土地自身的现状开发条件,由出让双方到现场交付土地。
二、原“西充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文件”内容中 “第八、注意事项”:
(二)出让宗地土地价款支付:
在竞得人缴清该宗地全部成交价款后10日内,由受让人提出申请,出让人按照土地周边及土地自身的现状开发条件,由出让双方到现场交付土地。
更正为:
在竞得人缴清该宗地全部成交价款后30日内,由受让人提出申请,出让人按照土地周边及土地自身的现状开发条件,由出让双方到现场交付土地。
三、对《西充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文件》内容中 “西充县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作如下补充:1.竞得人须在2025年4月3日前,持本《成交确认书》到西充县自然资 (略) 开发利用股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协议)补充。
特此公告。
【来源 :】 【发布时间 :2025-02-25】 【阅读次数:】 【打印】 【关闭】
各竞买人:
现将原公告附件内容作如下说明:
一、原出让方案内容中“土地交付条件及时间”:
在竞得人缴清全部成交价款后10日内,由受让人提出申请,出让人按照土地周边及土地自身的现状开发条件,由出让双方到现场交付土地。
更正为:
在竞得人缴清全部成交价款后30日内,由受让人提出申请,出让人按照土地周边及土地自身的现状开发条件,由出让双方到现场交付土地。
二、原“西充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文件”内容中 “第八、注意事项”:
(二)出让宗地土地价款支付:
在竞得人缴清该宗地全部成交价款后10日内,由受让人提出申请,出让人按照土地周边及土地自身的现状开发条件,由出让双方到现场交付土地。
更正为:
在竞得人缴清该宗地全部成交价款后30日内,由受让人提出申请,出让人按照土地周边及土地自身的现状开发条件,由出让双方到现场交付土地。
三、对《西充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文件》内容中 “西充县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作如下补充:1.竞得人须在2025年4月3日前,持本《成交确认书》到西充县自然资 (略) 开发利用股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协议)补充。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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