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水县椰林镇一批黎苗风情街拆除资产转让交易公告
项目名称 | 陵水县椰林镇一批黎苗风情街拆除资产转让 | ||||||||
项目编号 | QY*HN3009 | 如未征集到意向方 | 终止挂牌 | ||||||
挂牌起 始日期 | 2025年2月24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5年3月10日 | ||||||
标的简况 | |||||||||
标的坐落 | 海南省陵水县椰林镇 | ||||||||
序号 | 标的名称 | 评估 数量 (批) | 评估总价 (不含税价) (元) | 挂牌总价 (不含税价) (元) |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 ||||
1 | 陵水县椰林镇一批黎苗风情街拆除资产 | 1 | * | * | 9 | ||||
标的情况 | 本次转让标的为陵水县椰林 (略) 黎苗风情街拆除资产,项目为2019年“三月三”系列活动的举办而建设,该批转让资产包括:90间黎苗特色集装箱商铺、单双号两间移动公共卫生间、黎苗风 (略) 特色大门建筑1座、黎苗特色灯柱 20座。目前黎苗风情街所有资产已拆除转运至陵 (略) 暂时放置(详见附件:资产清单及资产评估报告)。 | ||||||||
特别告知 | 1、该标的挂牌价为不含税价,成交之后由转让方支付增值税税费; 2、意向受让方须亲自查看项目标的,未查看的意向受让方视为对本次转让标的物现状已确认。本次转让标的其实际质量随着存放条件及各种不可预见的因素变化而变化。其实际标的、使用现状、标的质量、实物能否正常运行等变化不影响交易及价格。 | ||||||||
评估情况 | 评估总价 | *元 | |||||||
评估基准日 | 2024年07月02日 | ||||||||
评估机构 | 海南汇德土地房地产资产 (略) 汇德咨评报字[2024]第HDZP095A16号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
转让方 情况 | 转让方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陵水黎族自治县 (略) | |||||||
转让方承诺 | 1、本次资产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 (略) 置权; | ||||||||
转让方 决策文件 | 关于审议陵水黎族自治县黎苗风情商业 (略) 置方案的请示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陵水黎族自治县 (略) | ||||||||
受让方资格条件与交易条件 | |||||||||
受让方 资格条件 | 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中国境内合法存续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参与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标的按现场现状转让,产权瑕疵、使用现状、标的数量与评估报告及资产清单描述不一致的,不影响交易及价格。 | ||||||||
标的交割 | 1、本次转让按现场现状移交,受让方付清全部价款、交易服务费及其他相关费用后10 日内与转让方办理完毕该批物品的移交手续并按《产权交易合同》规定运离该批资产。移交之后产生的一切费用和相关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保管、拆离、运输等有关费用和责任以及物品毁损、灭失的风险均由受让方承担。 2、受让方在包括但不限于机器设备拆离、搬运、运输等过程中造成的人员受伤、房屋破损、设备毁损等相关责任均由受让方承担,并赔偿转让方相应的损失。 3、其它未尽事宜按《产权交易合同》约定办理。 | ||||||||
交易价款及保证金 | 1、 受让方应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价款及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支付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2、报名需缴纳*元作为竞买保证金(2025 年3月10日17:00前需到达产交所指定账户),确认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该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自动转为部分成交价款,若在5个工作日内不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视为违约。 3、缴纳保证金账户: | ||||||||
竞价规则与报名手续 | |||||||||
竞价规则 | 1、本 (略) 络竞价的方式组织交易,价高者得。若只有一个竞买人参加竞价,则由该竞买人按不低于挂牌底价报价后竞得。 2、受让资格经审核通过后,竞买人凭E交易系统推送短信中的竞价登录账号和密码,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E交易报价系统进行竞价并须申报有效价格,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买受人。 3、成交后,受让方携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凭《产权受让申请表》《网络竞价须知》及相关材料前往交易所办理成交确认手续,签署竞价确认书,履行本公告规定的责任。 4、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海南产权交易所交易规则、《 (略) 竞价交易规则》、《 (略) 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5、重要提醒:请竞买人选择 (略) 环境,确保终端设备运 (略) 络正常(建议 (略) 络、台式电脑终端)。在竞价过程中,请关闭其他与本次竞价无关的, (略) 络竞价操作的应用软件。 | ||||||||
现场展示 | 1、时间:公告期内 | ||||||||
报名时间 |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3月10日17:00止 | ||||||||
报名手续 | 意向受让方须在2025年3月10日17:00时之前提交报名资料,并自行登 (略) 站(http://**)E (略) 进行会员注册、报名,报名时须自行下载、上传《产权受让申请表》、《网络竞价须知》、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等报名材料的拍照件或扫描件,并用e交易注册账户将保证金交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 | ||||||||
保 (略) 置方式 | 1、竞买成功的受让方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将用于成交价款及交易服务费结算,竞价未成功的竞买人保证金,交易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 ||||||||
服务费 | 本次转让交易应缴纳的交易服务费由交易双方各按成交价的2.5%缴纳 | ||||||||
竞价安排 | |||||||||
序号 | 标的名称 | 竞价开始时间(2025年) | 限时竞价开始时间 (2025年) | 加价 幅度 | 延时竞价周期 | ||||
1 | 陵水县椰林镇一批黎苗风情街拆除资产 | 2月24日9:00 | 3月11日9:00 | 500元 | 120秒 | ||||
附件下载 | 1、《产权受让申请表》 2、《网络竞价须知》 3、《产权交易合同》 4、《资产清单》 | ||||||||
咨询电话 | 项目咨询报名:三亚业务部 郑女士 * 技术支持:信息部刘先生 * | ||||||||
单位地址 | 1、 (略) 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3楼6号窗口 2、 (略) 国兴大道61号华夏银行大厦18楼海南产权交易所 | ||||||||
其它 |
项目名称 | 陵水县椰林镇一批黎苗风情街拆除资产转让 | ||||||||
项目编号 | QY*HN3009 | 如未征集到意向方 | 终止挂牌 | ||||||
挂牌起 始日期 | 2025年2月24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5年3月10日 | ||||||
标的简况 | |||||||||
标的坐落 | 海南省陵水县椰林镇 | ||||||||
序号 | 标的名称 | 评估 数量 (批) | 评估总价 (不含税价) (元) | 挂牌总价 (不含税价) (元) |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 ||||
1 | 陵水县椰林镇一批黎苗风情街拆除资产 | 1 | * | * | 9 | ||||
标的情况 | 本次转让标的为陵水县椰林 (略) 黎苗风情街拆除资产,项目为2019年“三月三”系列活动的举办而建设,该批转让资产包括:90间黎苗特色集装箱商铺、单双号两间移动公共卫生间、黎苗风 (略) 特色大门建筑1座、黎苗特色灯柱 20座。目前黎苗风情街所有资产已拆除转运至陵 (略) 暂时放置(详见附件:资产清单及资产评估报告)。 | ||||||||
特别告知 | 1、该标的挂牌价为不含税价,成交之后由转让方支付增值税税费; 2、意向受让方须亲自查看项目标的,未查看的意向受让方视为对本次转让标的物现状已确认。本次转让标的其实际质量随着存放条件及各种不可预见的因素变化而变化。其实际标的、使用现状、标的质量、实物能否正常运行等变化不影响交易及价格。 | ||||||||
评估情况 | 评估总价 | *元 | |||||||
评估基准日 | 2024年07月02日 | ||||||||
评估机构 | 海南汇德土地房地产资产 (略) 汇德咨评报字[2024]第HDZP095A16号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
转让方 情况 | 转让方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陵水黎族自治县 (略) | |||||||
转让方承诺 | 1、本次资产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 (略) 置权; | ||||||||
转让方 决策文件 | 关于审议陵水黎族自治县黎苗风情商业 (略) 置方案的请示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陵水黎族自治县 (略) | ||||||||
受让方资格条件与交易条件 | |||||||||
受让方 资格条件 | 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中国境内合法存续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参与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标的按现场现状转让,产权瑕疵、使用现状、标的数量与评估报告及资产清单描述不一致的,不影响交易及价格。 | ||||||||
标的交割 | 1、本次转让按现场现状移交,受让方付清全部价款、交易服务费及其他相关费用后10 日内与转让方办理完毕该批物品的移交手续并按《产权交易合同》规定运离该批资产。移交之后产生的一切费用和相关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保管、拆离、运输等有关费用和责任以及物品毁损、灭失的风险均由受让方承担。 2、受让方在包括但不限于机器设备拆离、搬运、运输等过程中造成的人员受伤、房屋破损、设备毁损等相关责任均由受让方承担,并赔偿转让方相应的损失。 3、其它未尽事宜按《产权交易合同》约定办理。 | ||||||||
交易价款及保证金 | 1、 受让方应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价款及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支付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2、报名需缴纳*元作为竞买保证金(2025 年3月10日17:00前需到达产交所指定账户),确认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该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自动转为部分成交价款,若在5个工作日内不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视为违约。 3、缴纳保证金账户: | ||||||||
竞价规则与报名手续 | |||||||||
竞价规则 | 1、本 (略) 络竞价的方式组织交易,价高者得。若只有一个竞买人参加竞价,则由该竞买人按不低于挂牌底价报价后竞得。 2、受让资格经审核通过后,竞买人凭E交易系统推送短信中的竞价登录账号和密码,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E交易报价系统进行竞价并须申报有效价格,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买受人。 3、成交后,受让方携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凭《产权受让申请表》《网络竞价须知》及相关材料前往交易所办理成交确认手续,签署竞价确认书,履行本公告规定的责任。 4、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海南产权交易所交易规则、《 (略) 竞价交易规则》、《 (略) 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5、重要提醒:请竞买人选择 (略) 环境,确保终端设备运 (略) 络正常(建议 (略) 络、台式电脑终端)。在竞价过程中,请关闭其他与本次竞价无关的, (略) 络竞价操作的应用软件。 | ||||||||
现场展示 | 1、时间:公告期内 | ||||||||
报名时间 |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3月10日17:00止 | ||||||||
报名手续 | 意向受让方须在2025年3月10日17:00时之前提交报名资料,并自行登 (略) 站(http://**)E (略) 进行会员注册、报名,报名时须自行下载、上传《产权受让申请表》、《网络竞价须知》、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等报名材料的拍照件或扫描件,并用e交易注册账户将保证金交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 | ||||||||
保 (略) 置方式 | 1、竞买成功的受让方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将用于成交价款及交易服务费结算,竞价未成功的竞买人保证金,交易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 ||||||||
服务费 | 本次转让交易应缴纳的交易服务费由交易双方各按成交价的2.5%缴纳 | ||||||||
竞价安排 | |||||||||
序号 | 标的名称 | 竞价开始时间(2025年) | 限时竞价开始时间 (2025年) | 加价 幅度 | 延时竞价周期 | ||||
1 | 陵水县椰林镇一批黎苗风情街拆除资产 | 2月24日9:00 | 3月11日9:00 | 500元 | 120秒 | ||||
附件下载 | 1、《产权受让申请表》 2、《网络竞价须知》 3、《产权交易合同》 4、《资产清单》 | ||||||||
咨询电话 | 项目咨询报名:三亚业务部 郑女士 * 技术支持:信息部刘先生 * | ||||||||
单位地址 | 1、 (略) 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3楼6号窗口 2、 (略) 国兴大道61号华夏银行大厦18楼海南产权交易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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