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清区大孟庄镇杨店村征收土地预公告武清区征告字〔2025〕16号
征收土地预公告
(略) 征告字〔2025〕16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略) 土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为了公共利益需要,拟征收大孟庄镇杨店村农民集体土地。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目的
依照国土空间规划,规划土地 (略) 域交通水利设施用地和沟渠。
二、拟征收土地范围
拟征收你村位于大孟庄镇杨店村(东至大孟庄镇杨店村,南至大孟庄镇杨店村,西至大孟庄镇杨店村,北至大孟庄镇杨店村)的土地,面积约0.0440公顷。准确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确定的面积和地类为准。
三、土地现状调查确认安排
拟于2025年2月25日起,由大孟庄镇人民政府、 (略) 规划和 (略) (略) 、 (略) (略) 农业农村委员会等,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确认,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四、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5年2月25日至2025年3月12日。(十个工作日)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建的房屋及其他地上附着物、抢栽抢种的青苗等,征收土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联系地址: (略) (略) 12号(市 (略) (略) )邮编:(略)
联系电话:(略)
(略) 人民政府
2025年2月25日
征收土地预公告
(略) 征告字〔2025〕16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略) 土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为了公共利益需要,拟征收大孟庄镇杨店村农民集体土地。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目的
依照国土空间规划,规划土地 (略) 域交通水利设施用地和沟渠。
二、拟征收土地范围
拟征收你村位于大孟庄镇杨店村(东至大孟庄镇杨店村,南至大孟庄镇杨店村,西至大孟庄镇杨店村,北至大孟庄镇杨店村)的土地,面积约0.0440公顷。准确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确定的面积和地类为准。
三、土地现状调查确认安排
拟于2025年2月25日起,由大孟庄镇人民政府、 (略) 规划和 (略) (略) 、 (略) (略) 农业农村委员会等,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确认,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四、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5年2月25日至2025年3月12日。(十个工作日)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建的房屋及其他地上附着物、抢栽抢种的青苗等,征收土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联系地址: (略) (略) 12号(市 (略) (略) )邮编:(略)
联系电话:(略)
(略) 人民政府
2025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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