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安多县布曲河2号、3号采砂点采砂权第三次挂牌出让公告
西藏自治区安多县布曲河2号、3号采砂点采砂权(第三次)挂牌出让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西 (略) 河道采砂管理条例》《安多县河道采砂规划》等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经安多县人民政府批准,决定以公开挂牌方式出让西 (略) 安多县布曲河2号、3号采砂点采砂权,现就有关挂牌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出让采砂权基本情况 (一)西 (略) 安多县布曲河2号、3号(2个点位)采砂点采砂权。 开采矿种:砂石矿; 开采方式:露天开采; 生产规模:2.(略)立方米/年; 采砂点服务年限为:5年(自成交之日起计算); 保有资源量为:12.(略)立方米; 评估利用可采储量为:12.(略)立方米; 1 (略) 面积(略)㎡,限采深度为2.5m, (略) 范围由4个拐点圈定,开采标高+4640.08m—+4646.61m。 2 (略) 面积(略)㎡,限采深度为2.5m, (略) 范围由5个拐点圈定,开采标高+4623.75m—+4639.18m。 (二)西 (略) 安多县布曲河2号、3号采砂点采砂权出让时间为5年,签订合同之日起,起始价为:45.(略)元(增幅价为:(略)元或(略)元的整数倍,竞买保证金为45.(略)元(全额保证金)。 表1-1 安多县布曲 2号、3号采砂点拐点坐标
二、竞买人资格及相关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企业,具备河道采砂权申请人条件的,均可参加竞买活动。 (二)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三)竞买申请人需具有良好企业信誉,有竞得履约能力和信用,无不良信用记录,没有被列入采砂权人勘查开采公示系统异常名录、水利系统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名单。 (四)本次不接受联合体竞买。 (五)竞买人须经安多县农业农村和 (略) 审查通过取得《竞买资格确认书》后方可参加本次挂牌活动。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出让方式及挂牌时间 (一)出让方式:采取挂牌方式出让,挂牌交易设有保留底价。 (二)公告时间:2025年2月28日10时00分至2025年3月27日18时30分。 (三)竞买申请、资格预审及保证金缴纳时间:2025年2月28日10时00分至2025年3月27日18时30分。保证金未实际到账视为不具有竞买人资格,不得参加本次竞买。未在要求时限内通过竞买资格审核的竞买人不得擅自缴纳竞买保证金。 (四)缴纳保证金账户 户 名: (略) 开户行: (略) 西 (略) 分行营业部 账 号:(略) 竞买保证金缴纳凭证上须备注:安多县布曲河2号、3号(2个点位)河道采砂权保证金。 (五)挂牌时间:2025年3月28日10时00分至2025年4月10日18时30分。 (六)竞价时间:2025年4月11日10时00分。 四、确定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一)按照价高者得和报价不低于底价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二)在挂牌期限内只有一个竞买人报价,且报价不低于底价,并且符合其他条件的,挂牌成交。 (三)在挂牌期限内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竞买人报价的,出价高者为竞得人。 (四)在挂牌期限内无人应价者或者竞买人的报价均低于底价或者均不符合其他条件的,挂牌不成交。 五、对交易采砂权 (略) 理方式 竞买人应详尽了解本次采砂权现状及所列条件,提交竞买申请即视同对本次挂牌出让采砂权的现状及所列条件无异议并全面接受。竞得采砂权后不得以不清楚采砂权现状或该采砂权存在瑕疵为由对成交结果及因此签订的相关文件提出抗辩,须对自己在挂牌活动中的行为承担一切法律及经济责任。 六、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失信联合惩戒相关提示 (一)在采砂权挂牌活动中存在的恶性竞争、恶意串标情形的竞买人、竞得人,五年内禁止 (略) 组织的采砂权挂牌活动。 (二)在采砂权挂牌中存在两次以上(含两次)取得竞买资格后,不按时参加挂牌活动的,两年内禁止 (略) 组织的采砂权挂牌活动。 七、交易实施 本次挂牌出让活动由安多县农业农村和 (略) 委托 (略) 组织实施,出让公告按相关规定发布。 八、其他事项 (一)为了不引起矛盾纠纷,参与竞买的竞买人须 (略) (略) 乡(镇)、村、社 (略) 实际情况,采砂权竞得人应提 (略) 建设及采砂权开发利用中 (略) 通行、生产生活用地、厂房料库、用电用水、安全生产、采区环境及河道采砂与第三人的利害关系等有关问题进行协调解决,河道采砂权出让成交后,由此而引起的风险由竞得人全部承担。 (二) 本次出让河道采砂权有效期结束或采砂量累计开采完成后不予延续或竞得人提出注销申请的,竞得人应自行拆 (略) 资产,做 (略) 域环境恢复治理。 (三)采砂权投资属于风险投资,存在不可预见的自然因素变化和政策法规变化风险,竞得后因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调整、地方政府规划调整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竞得人不能继续开采的,竞得人应无条件服从河道主管部门的要求,办理清场,做好砂场恢复治理工作,无补偿,申请人应认真评估风险,慎重决策。 (四)竞买人竞得标的后,须按照要求办理一切相关采砂手续,并制定详细的采砂方案。如竞买人竞得后,不按照西藏安多县农业农村和 (略) 河道采砂权《出让公告》《河道采砂权挂牌出让文件》等法律文件规定及要求履行责任与义务,出现恶意竞争、恶意违约等情况,竞买保证金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全额扣除,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五)申请人应详细阅读并掌握《河道采砂权挂牌出让文件》全部内容,如有疑问,可在申请竞买前向西藏安多县农业农村和 (略) 、 (略) 进行咨询。 (六)其他具体要求详见《河道采砂权挂牌出让文件》,出让事项如有变更,将在西 (略) (略) 发布变更公告,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 (七)本次不组织现场踏勘,竞买人如需到现场踏勘,自行安排,费用自理。 (八)竞得人需在挂牌成交后按期办理采砂规划许可证需要的各种手续及临时堆料场手续等,不能影响县域经济发展施工用料。 (九)竞得人在成交后需缴纳河道恢复治理保证金,1个点位为:(略)元,按照《河道采砂权出让合同》中规定的时间向安多县人民政府指定账户缴纳。 (十)本次河道采砂权1个点位前期报告编制费用为(略)元(本次有2个点位共计(略)元),前期由安多县农业农村和 (略) 垫付,挂牌成交后由买受人承担。后期涉及办理采砂证所需费用(如报告编制费用等)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与出让人无关。 (十一)竞得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在签订《采砂权出让合同》后申请退还,未竞得采砂权的竞买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在挂牌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九、联系方式 安多县农业农村和 (略) 0896-(略) (略) (略) 2025年2月28日 |
西藏自治区安多县布曲河2号、3号采砂点采砂权(第三次)挂牌出让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西 (略) 河道采砂管理条例》《安多县河道采砂规划》等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经安多县人民政府批准,决定以公开挂牌方式出让西 (略) 安多县布曲河2号、3号采砂点采砂权,现就有关挂牌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出让采砂权基本情况 (一)西 (略) 安多县布曲河2号、3号(2个点位)采砂点采砂权。 开采矿种:砂石矿; 开采方式:露天开采; 生产规模:2.(略)立方米/年; 采砂点服务年限为:5年(自成交之日起计算); 保有资源量为:12.(略)立方米; 评估利用可采储量为:12.(略)立方米; 1 (略) 面积(略)㎡,限采深度为2.5m, (略) 范围由4个拐点圈定,开采标高+4640.08m—+4646.61m。 2 (略) 面积(略)㎡,限采深度为2.5m, (略) 范围由5个拐点圈定,开采标高+4623.75m—+4639.18m。 (二)西 (略) 安多县布曲河2号、3号采砂点采砂权出让时间为5年,签订合同之日起,起始价为:45.(略)元(增幅价为:(略)元或(略)元的整数倍,竞买保证金为45.(略)元(全额保证金)。 表1-1 安多县布曲 2号、3号采砂点拐点坐标
二、竞买人资格及相关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企业,具备河道采砂权申请人条件的,均可参加竞买活动。 (二)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三)竞买申请人需具有良好企业信誉,有竞得履约能力和信用,无不良信用记录,没有被列入采砂权人勘查开采公示系统异常名录、水利系统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名单。 (四)本次不接受联合体竞买。 (五)竞买人须经安多县农业农村和 (略) 审查通过取得《竞买资格确认书》后方可参加本次挂牌活动。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出让方式及挂牌时间 (一)出让方式:采取挂牌方式出让,挂牌交易设有保留底价。 (二)公告时间:2025年2月28日10时00分至2025年3月27日18时30分。 (三)竞买申请、资格预审及保证金缴纳时间:2025年2月28日10时00分至2025年3月27日18时30分。保证金未实际到账视为不具有竞买人资格,不得参加本次竞买。未在要求时限内通过竞买资格审核的竞买人不得擅自缴纳竞买保证金。 (四)缴纳保证金账户 户 名: (略) 开户行: (略) 西 (略) 分行营业部 账 号:(略) 竞买保证金缴纳凭证上须备注:安多县布曲河2号、3号(2个点位)河道采砂权保证金。 (五)挂牌时间:2025年3月28日10时00分至2025年4月10日18时30分。 (六)竞价时间:2025年4月11日10时00分。 四、确定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一)按照价高者得和报价不低于底价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二)在挂牌期限内只有一个竞买人报价,且报价不低于底价,并且符合其他条件的,挂牌成交。 (三)在挂牌期限内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竞买人报价的,出价高者为竞得人。 (四)在挂牌期限内无人应价者或者竞买人的报价均低于底价或者均不符合其他条件的,挂牌不成交。 五、对交易采砂权 (略) 理方式 竞买人应详尽了解本次采砂权现状及所列条件,提交竞买申请即视同对本次挂牌出让采砂权的现状及所列条件无异议并全面接受。竞得采砂权后不得以不清楚采砂权现状或该采砂权存在瑕疵为由对成交结果及因此签订的相关文件提出抗辩,须对自己在挂牌活动中的行为承担一切法律及经济责任。 六、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失信联合惩戒相关提示 (一)在采砂权挂牌活动中存在的恶性竞争、恶意串标情形的竞买人、竞得人,五年内禁止 (略) 组织的采砂权挂牌活动。 (二)在采砂权挂牌中存在两次以上(含两次)取得竞买资格后,不按时参加挂牌活动的,两年内禁止 (略) 组织的采砂权挂牌活动。 七、交易实施 本次挂牌出让活动由安多县农业农村和 (略) 委托 (略) 组织实施,出让公告按相关规定发布。 八、其他事项 (一)为了不引起矛盾纠纷,参与竞买的竞买人须 (略) (略) 乡(镇)、村、社 (略) 实际情况,采砂权竞得人应提 (略) 建设及采砂权开发利用中 (略) 通行、生产生活用地、厂房料库、用电用水、安全生产、采区环境及河道采砂与第三人的利害关系等有关问题进行协调解决,河道采砂权出让成交后,由此而引起的风险由竞得人全部承担。 (二) 本次出让河道采砂权有效期结束或采砂量累计开采完成后不予延续或竞得人提出注销申请的,竞得人应自行拆 (略) 资产,做 (略) 域环境恢复治理。 (三)采砂权投资属于风险投资,存在不可预见的自然因素变化和政策法规变化风险,竞得后因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调整、地方政府规划调整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竞得人不能继续开采的,竞得人应无条件服从河道主管部门的要求,办理清场,做好砂场恢复治理工作,无补偿,申请人应认真评估风险,慎重决策。 (四)竞买人竞得标的后,须按照要求办理一切相关采砂手续,并制定详细的采砂方案。如竞买人竞得后,不按照西藏安多县农业农村和 (略) 河道采砂权《出让公告》《河道采砂权挂牌出让文件》等法律文件规定及要求履行责任与义务,出现恶意竞争、恶意违约等情况,竞买保证金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全额扣除,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五)申请人应详细阅读并掌握《河道采砂权挂牌出让文件》全部内容,如有疑问,可在申请竞买前向西藏安多县农业农村和 (略) 、 (略) 进行咨询。 (六)其他具体要求详见《河道采砂权挂牌出让文件》,出让事项如有变更,将在西 (略) (略) 发布变更公告,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 (七)本次不组织现场踏勘,竞买人如需到现场踏勘,自行安排,费用自理。 (八)竞得人需在挂牌成交后按期办理采砂规划许可证需要的各种手续及临时堆料场手续等,不能影响县域经济发展施工用料。 (九)竞得人在成交后需缴纳河道恢复治理保证金,1个点位为:(略)元,按照《河道采砂权出让合同》中规定的时间向安多县人民政府指定账户缴纳。 (十)本次河道采砂权1个点位前期报告编制费用为(略)元(本次有2个点位共计(略)元),前期由安多县农业农村和 (略) 垫付,挂牌成交后由买受人承担。后期涉及办理采砂证所需费用(如报告编制费用等)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与出让人无关。 (十一)竞得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在签订《采砂权出让合同》后申请退还,未竞得采砂权的竞买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在挂牌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九、联系方式 安多县农业农村和 (略) 0896-(略) (略) (略) 2025年2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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