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巷村晶澳邻里中心商铺招租
乡镇(街道) | 八里镇 | 村(社区) | 薛巷村 |
组别 | -- | 登记日期 | 2025-02-24 |
是否续租 | 否 | ||
资产类型 | 商铺 | ||
交易面积 | 75.00平方米 | ||
项目描述 | 该房屋 (略) 经济技 (略) 八 (略) 晶澳邻里中心,分别为7号和16号单间商铺面积为37.5平方米,共计面积75平方米,租期2年。 (1)标段一:7号商铺交易底价为(略)元/年,第二年在前一年基础上上涨5%,竞价保证金为(略)元,租赁用途:餐饮、商品销售、服务业;(2)标段二:16号商铺交易底价为(略)元/年,第二年在前一年基础上上涨5%,竞价保证金为(略)元,租赁用途:餐饮、商品销售、服务业。 出租方收取租金时出具“江苏省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内部结算凭证”。如承租方或税务管理部门要求出租方开具相关税务发票,则由此产生的全部税费由承租方承担。 承租人应备条件及承诺: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单位, 意向承租人身份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不存在法律的障碍。 2、承租房屋使用用途必须符合 (略) 城市管理要求。 3、承租人擅自将租赁财产转租或非法活动,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而造成的损失由承租人负责。 4、租金按年结算,先付后租。租金缴纳方式为转账,承租方的水、电及物管费用按月按实结算交纳。 5、在租赁关系终止时,出租方收回房屋,承租人必须在合同期满或解除后(略)日内无条件交还房屋,出租方不负责承租方在承租期间投入的任何费用的赔偿。 6、承租人承诺应政策调整、整体规划需要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出租方提前收回所租房屋时,承租方应积极配合,并不以任何借口拖延交房,但有权要求招租单位退还提前退还所剩余的房屋租金。 7、承租人在签订合同时需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2间商铺履约保证金均为5000元整。 8、不接受联合报名。 9、承租人需在中标公示期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与薛巷村签订租赁合同并上缴第一年房屋租金,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视为违约,项目终止,且不退还竞价保证金。 10、本次招租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薛巷村所有,具体详情请咨询薛巷村村委会或拨打电话:(略)(戚先生)。如未实地查看或了解详情,后果自负。 | ||
项目位置 | (略) 扬州经 (略) 八里镇薛巷村 | ||
项目四至 | 东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 ||
附属设施 | -- | ||
补充说明 | -- | ||
项目审查表 | 1.jpg2.jpg3.jpg4.jpg | ||
村民代表大会意见 | 会议2.jpg会议1.jpg |
所有权人 | (略) 八里镇薛巷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
使用权人 | (略) 八里镇薛巷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
权属类型 | 集体 | ||
权证编号 | -- | ||
权证年限 | -- | ||
权证名称 | -- | ||
是否存在其他权利人 | 否 | ||
他项权利人 | -- | ||
他项权利内容 | -- |
报名时间 | 2025-02-28 14:00至2025-03-07 17:00 | ||
报名地点 | 八里镇农村产权交易服 (略) 上报名 | ||
报名缴款截止时间 | 2025-03-07 17:00 | ||
交易时间 | 2025-03-10 10:30 | ||
交易地点 | 八里镇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 |
流转期限 | 2年0月 | ||
标段描述 | 该房屋 (略) 经济技 (略) 八 (略) 晶澳邻里中心,为7号单间商铺,面积为37.5平方米,租期2年。 7号商铺交易底价为(略)元/年,第二年在前一年基础上上涨5%,竞价保证金为(略)元,租赁用途:餐饮、商品销售、服务业。 出租方收取租金时出具“江苏省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内部结算凭证”。如承租方或税务管理部门要求出租方开具相关税务发票,则由此产生的全部税费由承租方承担。 承租人应备条件及承诺: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单位, 意向承租人身份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不存在法律的障碍。 2、承租房屋使用用途必须符合 (略) 城市管理要求。 3、承租人擅自将租赁财产转租或非法活动,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而造成的损失由承租人负责。 4、租金按年结算,先付后租。租金缴纳方式为转账,承租方的水、电及物管费用按月按实结算交纳。 5、在租赁关系终止时,出租方收回房屋,承租人必须在合同期满或解除后(略)日内无条件交还房屋,出租方不负责承租方在承租期间投入的任何费用的赔偿。 6、承租人承诺应政策调整、整体规划需要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出租方提前收回所租房屋时,承租方应积极配合,并不以任何借口拖延交房,但有权要求招租单位退还提前退还所剩余的房屋租金。 7、承租人在签订合同时需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商铺履约保证金均为5000元整。 8、不接受联合报名。 9、承租人需在中标公示期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与薛巷村签订租赁合同并上缴第一年房屋租金,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视为违约,项目终止,且不退还竞价保证金。 10、本次招租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薛巷村所有,具体详情请咨询薛巷村村委会或拨打电话:(略)(戚先生)。如未实地查看或了解详情,后果自负。 | ||
交易面积 | 37.5000平方米 | ||
服务费(材料费) | 0.00 | ||
保证金 | (略).00 | ||
交易底价 | (略).00元 | ||
成交缴款方式 | 转账汇款 | ||
交易方式 | 在线自由竞价正向 |
流转期限 | 2年0月 | ||
标段描述 | 该房屋 (略) 经济技 (略) 八 (略) 晶澳邻里中心,16号单间商铺面积为37.5平方米,租期2年。 16号商铺交易底价为(略)元/年,第二年在前一年基础上上涨5%,竞价保证金为(略)元,租赁用途:餐饮、商品销售、服务业。 出租方收取租金时出具“江苏省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内部结算凭证”。如承租方或税务管理部门要求出租方开具相关税务发票,则由此产生的全部税费由承租方承担。 承租人应备条件及承诺: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单位, 意向承租人身份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不存在法律的障碍。 2、承租房屋使用用途必须符合 (略) 城市管理要求。 3、承租人擅自将租赁财产转租或非法活动,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而造成的损失由承租人负责。 4、租金按年结算,先付后租。租金缴纳方式为转账,承租方的水、电及物管费用按月按实结算交纳。 5、在租赁关系终止时,出租方收回房屋,承租人必须在合同期满或解除后(略)日内无条件交还房屋,出租方不负责承租方在承租期间投入的任何费用的赔偿。 6、承租人承诺应政策调整、整体规划需要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出租方提前收回所租房屋时,承租方应积极配合,并不以任何借口拖延交房,但有权要求招租单位退还提前退还所剩余的房屋租金。 7、承租人在签订合同时需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商铺履约保证金均为5000元整。 8、不接受联合报名。 9、承租人需在中标公示期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与薛巷村签订租赁合同并上缴第一年房屋租金,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视为违约,项目终止,且不退还竞价保证金。 10、本次招租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薛巷村所有,具体详情请咨询薛巷村村委会或拨打电话:(略)(戚先生)。如未实地查看或了解详情,后果自负。 | ||
交易面积 | 37.5000平方米 | ||
服务费(材料费) | 0.00 | ||
保证金 | (略).00 | ||
交易底价 | (略).00元 | ||
成交缴款方式 | 转账汇款 | ||
交易方式 | 在线自由竞价正向 |
单位名称/姓名 | (略) 八里镇薛巷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联系人 | 戚定彪 | 联系电话 | (略) |
姓名 | -- | 联系电话 | -- |
序号 | 投标单位 | 废标理由 |
交易公告 | |
意向受让方承诺书 | |
授权委托书 |
乡镇(街道) | 八里镇 | 村(社区) | 薛巷村 |
组别 | -- | 登记日期 | 2025-02-24 |
是否续租 | 否 | ||
资产类型 | 商铺 | ||
交易面积 | 75.00平方米 | ||
项目描述 | 该房屋 (略) 经济技 (略) 八 (略) 晶澳邻里中心,分别为7号和16号单间商铺面积为37.5平方米,共计面积75平方米,租期2年。 (1)标段一:7号商铺交易底价为(略)元/年,第二年在前一年基础上上涨5%,竞价保证金为(略)元,租赁用途:餐饮、商品销售、服务业;(2)标段二:16号商铺交易底价为(略)元/年,第二年在前一年基础上上涨5%,竞价保证金为(略)元,租赁用途:餐饮、商品销售、服务业。 出租方收取租金时出具“江苏省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内部结算凭证”。如承租方或税务管理部门要求出租方开具相关税务发票,则由此产生的全部税费由承租方承担。 承租人应备条件及承诺: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单位, 意向承租人身份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不存在法律的障碍。 2、承租房屋使用用途必须符合 (略) 城市管理要求。 3、承租人擅自将租赁财产转租或非法活动,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而造成的损失由承租人负责。 4、租金按年结算,先付后租。租金缴纳方式为转账,承租方的水、电及物管费用按月按实结算交纳。 5、在租赁关系终止时,出租方收回房屋,承租人必须在合同期满或解除后(略)日内无条件交还房屋,出租方不负责承租方在承租期间投入的任何费用的赔偿。 6、承租人承诺应政策调整、整体规划需要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出租方提前收回所租房屋时,承租方应积极配合,并不以任何借口拖延交房,但有权要求招租单位退还提前退还所剩余的房屋租金。 7、承租人在签订合同时需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2间商铺履约保证金均为5000元整。 8、不接受联合报名。 9、承租人需在中标公示期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与薛巷村签订租赁合同并上缴第一年房屋租金,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视为违约,项目终止,且不退还竞价保证金。 10、本次招租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薛巷村所有,具体详情请咨询薛巷村村委会或拨打电话:(略)(戚先生)。如未实地查看或了解详情,后果自负。 | ||
项目位置 | (略) 扬州经 (略) 八里镇薛巷村 | ||
项目四至 | 东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 ||
附属设施 | -- | ||
补充说明 | -- | ||
项目审查表 | 1.jpg2.jpg3.jpg4.jpg | ||
村民代表大会意见 | 会议2.jpg会议1.jpg |
所有权人 | (略) 八里镇薛巷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
使用权人 | (略) 八里镇薛巷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
权属类型 | 集体 | ||
权证编号 | -- | ||
权证年限 | -- | ||
权证名称 | -- | ||
是否存在其他权利人 | 否 | ||
他项权利人 | -- | ||
他项权利内容 | -- |
报名时间 | 2025-02-28 14:00至2025-03-07 17:00 | ||
报名地点 | 八里镇农村产权交易服 (略) 上报名 | ||
报名缴款截止时间 | 2025-03-07 17:00 | ||
交易时间 | 2025-03-10 10:30 | ||
交易地点 | 八里镇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 |
流转期限 | 2年0月 | ||
标段描述 | 该房屋 (略) 经济技 (略) 八 (略) 晶澳邻里中心,为7号单间商铺,面积为37.5平方米,租期2年。 7号商铺交易底价为(略)元/年,第二年在前一年基础上上涨5%,竞价保证金为(略)元,租赁用途:餐饮、商品销售、服务业。 出租方收取租金时出具“江苏省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内部结算凭证”。如承租方或税务管理部门要求出租方开具相关税务发票,则由此产生的全部税费由承租方承担。 承租人应备条件及承诺: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单位, 意向承租人身份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不存在法律的障碍。 2、承租房屋使用用途必须符合 (略) 城市管理要求。 3、承租人擅自将租赁财产转租或非法活动,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而造成的损失由承租人负责。 4、租金按年结算,先付后租。租金缴纳方式为转账,承租方的水、电及物管费用按月按实结算交纳。 5、在租赁关系终止时,出租方收回房屋,承租人必须在合同期满或解除后(略)日内无条件交还房屋,出租方不负责承租方在承租期间投入的任何费用的赔偿。 6、承租人承诺应政策调整、整体规划需要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出租方提前收回所租房屋时,承租方应积极配合,并不以任何借口拖延交房,但有权要求招租单位退还提前退还所剩余的房屋租金。 7、承租人在签订合同时需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商铺履约保证金均为5000元整。 8、不接受联合报名。 9、承租人需在中标公示期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与薛巷村签订租赁合同并上缴第一年房屋租金,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视为违约,项目终止,且不退还竞价保证金。 10、本次招租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薛巷村所有,具体详情请咨询薛巷村村委会或拨打电话:(略)(戚先生)。如未实地查看或了解详情,后果自负。 | ||
交易面积 | 37.5000平方米 | ||
服务费(材料费) | 0.00 | ||
保证金 | (略).00 | ||
交易底价 | (略).00元 | ||
成交缴款方式 | 转账汇款 | ||
交易方式 | 在线自由竞价正向 |
流转期限 | 2年0月 | ||
标段描述 | 该房屋 (略) 经济技 (略) 八 (略) 晶澳邻里中心,16号单间商铺面积为37.5平方米,租期2年。 16号商铺交易底价为(略)元/年,第二年在前一年基础上上涨5%,竞价保证金为(略)元,租赁用途:餐饮、商品销售、服务业。 出租方收取租金时出具“江苏省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内部结算凭证”。如承租方或税务管理部门要求出租方开具相关税务发票,则由此产生的全部税费由承租方承担。 承租人应备条件及承诺: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单位, 意向承租人身份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不存在法律的障碍。 2、承租房屋使用用途必须符合 (略) 城市管理要求。 3、承租人擅自将租赁财产转租或非法活动,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而造成的损失由承租人负责。 4、租金按年结算,先付后租。租金缴纳方式为转账,承租方的水、电及物管费用按月按实结算交纳。 5、在租赁关系终止时,出租方收回房屋,承租人必须在合同期满或解除后(略)日内无条件交还房屋,出租方不负责承租方在承租期间投入的任何费用的赔偿。 6、承租人承诺应政策调整、整体规划需要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出租方提前收回所租房屋时,承租方应积极配合,并不以任何借口拖延交房,但有权要求招租单位退还提前退还所剩余的房屋租金。 7、承租人在签订合同时需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商铺履约保证金均为5000元整。 8、不接受联合报名。 9、承租人需在中标公示期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与薛巷村签订租赁合同并上缴第一年房屋租金,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视为违约,项目终止,且不退还竞价保证金。 10、本次招租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薛巷村所有,具体详情请咨询薛巷村村委会或拨打电话:(略)(戚先生)。如未实地查看或了解详情,后果自负。 | ||
交易面积 | 37.5000平方米 | ||
服务费(材料费) | 0.00 | ||
保证金 | (略).00 | ||
交易底价 | (略).00元 | ||
成交缴款方式 | 转账汇款 | ||
交易方式 | 在线自由竞价正向 |
单位名称/姓名 | (略) 八里镇薛巷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联系人 | 戚定彪 | 联系电话 | (略) |
姓名 | -- | 联系电话 | -- |
序号 | 投标单位 | 废标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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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向受让方承诺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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