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宝山区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公示-宝山区单元06-01地块“城中村”改造项目一杨行镇老集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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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宝山区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公示-宝山区单元06-01地块“城中村”改造项目一杨行镇老集镇

(略) (略)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协议出让信息公示

沪宝协信示字(2025)第1号

(略) (略) 人民政府批准,我局拟以协议方式出让1幅国有土地使用权。现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 (略) 关于国有土地资产管理和自然资源部关于《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等的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将拟协议出让地块的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协议出让地块基本情况

序号

地块

名称

地块

位置

土地级别

土地

面积

(公顷)

容积率

(万/公顷)

土地用途

出让年限(年)

全生命管理周期管理要求

1

(略) (略)单元06-01地块(“城中村”改造项目一杨行镇老集镇)

东至06-02B地块、南至06-02A地块,西至06-02A地块, (略)

七级

0.179

1.2

商业用地(社区商业用地)

商业用地:40年

1、建设管理要求:根据《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略) 绿色建筑设计管理工作的通知》(沪建建材〔2021〕337号)文的相关要求,本地块的新建民用建筑应当按照绿色建筑基本级及以上标准建设。其中,新建大型公共建筑应当按照绿色建筑二星级及以上标准建设。

2、公建配套要求: (略) 公共厕所,建筑面积不小于100平方米。 (略) 一机两箱生活垃圾压缩站,建筑面积不小于140平方米。配套设施的权属和管理归受让人所有。

3、本合同项下建管要求:按照《关于进一 (略) 建筑信息模型技术推广应用的通知》(沪建建管联〔2017〕326号)等文件,在设计阶段和施工阶段采用BIM技术。

4、(1)根据《 (略) 民防条例》、《 (略) 民防工程建设和使用管理办法》及《 (略) 工程建设项目民防审批和监督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本项目属于结建范围,应按地上建筑面积10%配建人民防空工程。由于该地块人防工程应配建面积少于1000平方米,属于符合不宜修建人防工程的情形规定,缴费标准按地上建筑面积每平方米60元缴纳。(2)此地块无现状人防设施。根据防空警报设置规范要求,在杨行 (略) BSPO-0601单元06-01地块,按照《 (略) 人民防空警报设施专用房图集》要求,建设一间不少于10平方米的人民防空警报设施专用房,构筑形式为钢筋混凝土结构III型,同步落实相关配套设施。建设工程综合验收前,建设单位应与民防管理部门签订交付使用协议,并办妥交接手续。

5、本地块应分别在场地、建筑、 (略) 等方面 (略) 建设设施内容,满足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为70%(对应设计降雨量19.21mm)、年径流污染控制率50%,具体指 (略) 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正式同意的《 (略) (略) 建设规划(2019-2035年)》中明确的地块指标要求确定,并 (略) 建设有关要求。

6、自持物业要求:受让人应当在杨行镇集体经济组织回购前自持建筑面积100%的商业物业。

二、公示时限

公示时限为20日,本公示在2025年03月20日24时截止。

三、意见反馈方式

在公示时限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示所列的地块有意向的,请以书面方式提出。

地 址: (略) (略) 45号

单 位: (略) (略) 规划和 (略)

邮政编码:(略)

联系电话:(略)*8005

联 系 人:庄先生

四、意向用地者必须提交的申请文件

1、意向用地者申请书原件;

2、意向用地者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4、 (略) 主管部门相关批准文件(原件)。

五、确定供地方式

1、公示时限内,若该地块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我局将采取招拍挂方式出让该宗地土地使用权。

2、公示时限内,若该地块只有一个意向用地者,我局将按《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的规定以协议方式出让该宗地土地使用权。

六、其他

该地块 (略) 规划和 (略) 网站(http://**.cn) (略) 土地交易事务中心( (略) (略) 201号)予以发布。

2025年02月28日

(略) (略)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协议出让信息公示

沪宝协信示字(2025)第1号

(略) (略) 人民政府批准,我局拟以协议方式出让1幅国有土地使用权。现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 (略) 关于国有土地资产管理和自然资源部关于《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等的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将拟协议出让地块的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协议出让地块基本情况

序号

地块

名称

地块

位置

土地级别

土地

面积

(公顷)

容积率

(万/公顷)

土地用途

出让年限(年)

全生命管理周期管理要求

1

(略) (略)单元06-01地块(“城中村”改造项目一杨行镇老集镇)

东至06-02B地块、南至06-02A地块,西至06-02A地块, (略)

七级

0.179

1.2

商业用地(社区商业用地)

商业用地:40年

1、建设管理要求:根据《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略) 绿色建筑设计管理工作的通知》(沪建建材〔2021〕337号)文的相关要求,本地块的新建民用建筑应当按照绿色建筑基本级及以上标准建设。其中,新建大型公共建筑应当按照绿色建筑二星级及以上标准建设。

2、公建配套要求: (略) 公共厕所,建筑面积不小于100平方米。 (略) 一机两箱生活垃圾压缩站,建筑面积不小于140平方米。配套设施的权属和管理归受让人所有。

3、本合同项下建管要求:按照《关于进一 (略) 建筑信息模型技术推广应用的通知》(沪建建管联〔2017〕326号)等文件,在设计阶段和施工阶段采用BIM技术。

4、(1)根据《 (略) 民防条例》、《 (略) 民防工程建设和使用管理办法》及《 (略) 工程建设项目民防审批和监督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本项目属于结建范围,应按地上建筑面积10%配建人民防空工程。由于该地块人防工程应配建面积少于1000平方米,属于符合不宜修建人防工程的情形规定,缴费标准按地上建筑面积每平方米60元缴纳。(2)此地块无现状人防设施。根据防空警报设置规范要求,在杨行 (略) BSPO-0601单元06-01地块,按照《 (略) 人民防空警报设施专用房图集》要求,建设一间不少于10平方米的人民防空警报设施专用房,构筑形式为钢筋混凝土结构III型,同步落实相关配套设施。建设工程综合验收前,建设单位应与民防管理部门签订交付使用协议,并办妥交接手续。

5、本地块应分别在场地、建筑、 (略) 等方面 (略) 建设设施内容,满足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为70%(对应设计降雨量19.21mm)、年径流污染控制率50%,具体指 (略) 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正式同意的《 (略) (略) 建设规划(2019-2035年)》中明确的地块指标要求确定,并 (略) 建设有关要求。

6、自持物业要求:受让人应当在杨行镇集体经济组织回购前自持建筑面积100%的商业物业。

二、公示时限

公示时限为20日,本公示在2025年03月20日24时截止。

三、意见反馈方式

在公示时限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示所列的地块有意向的,请以书面方式提出。

地 址: (略) (略) 45号

单 位: (略) (略) 规划和 (略)

邮政编码:(略)

联系电话:(略)*8005

联 系 人:庄先生

四、意向用地者必须提交的申请文件

1、意向用地者申请书原件;

2、意向用地者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4、 (略) 主管部门相关批准文件(原件)。

五、确定供地方式

1、公示时限内,若该地块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我局将采取招拍挂方式出让该宗地土地使用权。

2、公示时限内,若该地块只有一个意向用地者,我局将按《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的规定以协议方式出让该宗地土地使用权。

六、其他

该地块 (略) 规划和 (略) 网站(http://**.cn) (略) 土地交易事务中心( (略) (略) 201号)予以发布。

2025年0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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