枝江市马家店街道办团结路3号供销电商运营中心3-5#公开招租公告
经 (略) 审核,同意将公司所属枝江马家店街 (略) 3号供销电商运营中心3-5#公开招租。现将公开招租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租赁资产基本情况
序号 | 资产名称 | 出租面积 | 年租金底价 | 年限(年) | 坐落 位置 |
1 | 供销电商 运营中心3-5# | 427.91㎡ | *.00元/年 | 3 | (略) 3号 |
二、报名时间、地点及竞租相关规定
1、报名时间:2025年3月5日起至2025年3月11日止(每天上午8时30分—11时30分;下午2时30分至5时30分接受报名)。报名地点: (略) 南楼302室。
2、竞租人须满足具备法人资格的单位、团体或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
3、报名时需指定标的物名称,竞租人报名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征信证明进行资质审核登记,按要求进行现场报名。
4、本次竞租于2025年3月12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开始, (略) (略) 五楼开标一室。
5、竞租人进场时间为2025年3月12日10时00分止,请各竞租人携带本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原件及单据等相关资料按时进场,委托人需携带委托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原件,迟到者按自 (略) 理。
6、竞价时,招租主持人报出底价后,竞租者每次报价应在上一次报价基础上加价2000元,招租主持人询价3次无人加价者为中标。同等价格下优先原租户。
7、招租会议结束时,由招租主持人签发招租中标确认书。招租中标人的竞租保证金在签订合同时转作租金。未成功者保证金当场退回。若存在恶意竞租、招租成功后放弃、中标人不按要求及时签订合同和交付租金的,一经发现保证金概不退还。优先承租人不按期续签合同的视为放弃续租优先权。
8、合同签订:中标人在招标会议结束3个工作日内,持确认书到 (略) 南楼302室签订租赁合同。招租中标人放弃租赁或不按期签订合同的,其竞租保证金不退还。我公司有权重新组织招租或参考招租结果另行确定中标人选。
9、中标人在签订合同时,应交纳指定标的物相应履约保证金(年租金的 10%)。租赁合同到期后,若无违约行为,原额退还中标人,保证金不计利息。租赁合同一经签订,承租人不得转租、转让他方或更改房屋用途。承租人必须守法经营,并承担因自身经营、房屋使用等原因发生的各项登记许可、税费义务及债权债务责任等。对擅自转租、转让、更改房屋用途或从事违法经营活动的,我方有权采取收回房屋、终止合同等措施。
10、行业限制:不得开展有空气污染和噪音、环境污染且扰民的经营活动,不得用于违法违规活动。中标人利用标的物从事经营活动应充分考虑到消防、安全以及行业主管部门的要求,并取得相应的许可。若经相关职能部门确认违规,*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方必须无条件归还标的物并承担全部违法违规责任。
11、房屋租赁风险特别提示:此次招租只确定租金标准及承租人三年不变,不承诺确保房屋租期满三年,招租后合同签订三年、房租一年一交。承租期间遇政府土地收储、拆迁、规划调整等政策因素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的合同中止或无法履行的,双方均须无条件终止合同,且不得以出租方违约为由索要赔偿,已经交付租金的按未完租期时间比例退还租金,未履约完的租期终止,相关风险由成交竞租人自行承担。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略) 资产管理部
联系人:李哲昊 联系电话:*
本公告的条款视为租赁合同的组成部分,租赁合同约定不一致的以租赁合同约定的为准。
(略)
2025年3月4日
经 (略) 审核,同意将公司所属枝江马家店街 (略) 3号供销电商运营中心3-5#公开招租。现将公开招租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租赁资产基本情况
序号 | 资产名称 | 出租面积 | 年租金底价 | 年限(年) | 坐落 位置 |
1 | 供销电商 运营中心3-5# | 427.91㎡ | *.00元/年 | 3 | (略) 3号 |
二、报名时间、地点及竞租相关规定
1、报名时间:2025年3月5日起至2025年3月11日止(每天上午8时30分—11时30分;下午2时30分至5时30分接受报名)。报名地点: (略) 南楼302室。
2、竞租人须满足具备法人资格的单位、团体或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
3、报名时需指定标的物名称,竞租人报名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征信证明进行资质审核登记,按要求进行现场报名。
4、本次竞租于2025年3月12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开始, (略) (略) 五楼开标一室。
5、竞租人进场时间为2025年3月12日10时00分止,请各竞租人携带本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原件及单据等相关资料按时进场,委托人需携带委托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原件,迟到者按自 (略) 理。
6、竞价时,招租主持人报出底价后,竞租者每次报价应在上一次报价基础上加价2000元,招租主持人询价3次无人加价者为中标。同等价格下优先原租户。
7、招租会议结束时,由招租主持人签发招租中标确认书。招租中标人的竞租保证金在签订合同时转作租金。未成功者保证金当场退回。若存在恶意竞租、招租成功后放弃、中标人不按要求及时签订合同和交付租金的,一经发现保证金概不退还。优先承租人不按期续签合同的视为放弃续租优先权。
8、合同签订:中标人在招标会议结束3个工作日内,持确认书到 (略) 南楼302室签订租赁合同。招租中标人放弃租赁或不按期签订合同的,其竞租保证金不退还。我公司有权重新组织招租或参考招租结果另行确定中标人选。
9、中标人在签订合同时,应交纳指定标的物相应履约保证金(年租金的 10%)。租赁合同到期后,若无违约行为,原额退还中标人,保证金不计利息。租赁合同一经签订,承租人不得转租、转让他方或更改房屋用途。承租人必须守法经营,并承担因自身经营、房屋使用等原因发生的各项登记许可、税费义务及债权债务责任等。对擅自转租、转让、更改房屋用途或从事违法经营活动的,我方有权采取收回房屋、终止合同等措施。
10、行业限制:不得开展有空气污染和噪音、环境污染且扰民的经营活动,不得用于违法违规活动。中标人利用标的物从事经营活动应充分考虑到消防、安全以及行业主管部门的要求,并取得相应的许可。若经相关职能部门确认违规,*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方必须无条件归还标的物并承担全部违法违规责任。
11、房屋租赁风险特别提示:此次招租只确定租金标准及承租人三年不变,不承诺确保房屋租期满三年,招租后合同签订三年、房租一年一交。承租期间遇政府土地收储、拆迁、规划调整等政策因素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的合同中止或无法履行的,双方均须无条件终止合同,且不得以出租方违约为由索要赔偿,已经交付租金的按未完租期时间比例退还租金,未履约完的租期终止,相关风险由成交竞租人自行承担。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略) 资产管理部
联系人:李哲昊 联系电话:*
本公告的条款视为租赁合同的组成部分,租赁合同约定不一致的以租赁合同约定的为准。
(略)
2025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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