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城县15辆公车(三次挂牌)
谷城县15辆公车(三次挂牌)
项目名称 | (略) * 辆公车( * 次挂牌) | 项目编号 | XY 点击查看>> | ||
挂牌价 | 点击查看>> . * 元 | 报名保证金 | 竞买 * 辆交纳1万元,竞买多辆交纳5万元。 | ||
挂牌起始日 | 挂牌公告期 | 8个工作日 | |||
挂牌截止日 | 转让方 | (略) 人民政府国有资 (略) | |||
联系人 | 代碧玉、周孝文 | 联系电话 | |||
标的简况 | 1、本次转让的车辆是以现状第 * 次挂牌转让。车 (略) 县委党校(新党校) (略) ,意向受让方在报 (略) 查勘车辆, (略) 全面充分的了解。车辆明细详见《 * 辆公车 * 次挂牌明细》。 2、本次转让的 * 辆公车产权清晰,车辆无抵押、租赁、担保及其他限制交易等情况。 | ||||
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略) 大维 (略) | |||
评估基准日 | * 日 | ||||
评估报告文号 | 鄂大维至信评报字[ * ]第 * 号 | ||||
评估值(元) | 点击查看>> . * 元 | ||||
交易方式 | 公开拍卖 | ||||
拍卖公司 | (略) | ||||
价款结算 | 支付方式 | * 次性付清 | |||
支付要求 | (略) 确认的受让方在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成交款 * 次性付清 | ||||
重大事项披露/情况说明 | 1、车辆违章情况:截止 * 日,挂牌转让的车辆交通 (略) 理完毕,成功受让后若发现有遗漏,由转 (略) 处理。 2、车辆年检、保险已到期的均 (略) 负责购买及办理。 3、成功受让后,车辆的过户费用及 * 手车交易增值税费等 (略) 承担。 4、本次挂牌 (略) 县人民政府国有资 (略) 的回函意见。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交易条件 | 1、意向受让方报名登记时须交纳报名保证金 (略) 指定账户(以挂牌截止时 * : * 前到达指定账户为准),交纳1万元竞拍 * 辆,交纳5万元竞拍多辆。此保证金不接受担保或第 * 方代付。 2、本次车辆是以现状转让。目前车 (略) 县委党校(新党校) (略) 。意向受让方 (略) 查勘了解车辆详情,在对车辆现状予以完全认可的基础上自愿购买。 3、意向受让方 * 旦交纳报名保证金即视为已知晓与车辆转 (略) 情况,并对受让后可能存在的风险有充分的理解并愿意承担,受让成功后不得以车辆可能存在的各种瑕疵为由要求退款或退车,不得因受让车辆后可能产生的任何经济或民事纠纷而向转让方 (略) 进行追责和索赔。 4、由于各 (略) 对车辆入籍有不同规定,办理转籍的车辆请意 (略) 了解转入地车辆管理政策。由于转入 (略) 不接受为由而造成的 * 切损失,均 (略) 承担。 5、意向受让方应完全认可由 (略) 大维 (略) 出具的《车辆评估报告书》(鄂大维至信评报字[ * ]第 * 号) (略) 内容, (略) 转让车辆的现状、瑕疵不持任何异议。 6、车辆办理过户交接手续时, (略) 的内容有差异,不影响本次交易的价格和结果。 7、车辆年检、保险到期的均 (略) 负责购买及办理。 8、本次采取公开拍卖的交易方式。挂牌截止后,各 (略) 交纳的保证金不转为车辆成交款。拍卖结束, (略) 确认的受让方在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成交款 * 次性付清,其所交纳的保证金在扣除佣金及相关费用后退还原交款账户。未竞得标的的 (略) 交纳的保证金在拍卖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原交款账户。 9、本次标的转让 (略) 产生的交易费用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 、自被确认为受让方后7个工作日内, (略) 负责办理车辆过户手续,并承担应缴纳的过户费用及 * 手车交易增值税费等,转让方予以协助配合并提供相关资料。车辆 (略) 集中代办,代办 (略) 交纳。 | ||||
受让方 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需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及良好的商业信用,保证成交款能 * 次性付清。 2、意向受让方须是具有完全民事 (略) 为能力并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行为批准情况/备案情况 | 批准机构 | (略) 人民政府 | |||
核准机构 | (略) 人民政府国有资 (略) | ||||
保证金交纳 | 保证金额 | 竞买 * 辆交纳1万元,竞买多辆交纳5万元 | |||
交纳截止时间 | 挂牌截止日 * : * 前, (略) 账户实际到账为准。 | ||||
交纳方式 | 银行转账;不接受担保或第 * 方代付,由报名人账户交纳。 | ||||
交纳账户 | 户名: (略) 光谷联 (略) (略) | ||||
保证金 处置方式 | 1、本次采取公开拍卖的交易方式。挂牌截止后,各 (略) 交纳的保证金不转为车辆成交款。拍卖结束, (略) 确认的受让方在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成交款 * 次性付清,其所交纳的保证金在扣除佣金及相关费用后退还原交款账户。未竞得标的的 (略) 交纳的保证金在拍卖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原交款账户。 2、如因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 * 种情形时, (略) 将直接从其交纳保证金中先扣取按约定应收取的交易费用,余额将作为对转让方的经济赔偿,经转让方书面申请后支付。若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转让方 (略) 的经济损失,转让方 (略) 还有权进 * 步追究意向受让方的法律和经济责任:?以公开拍卖方式转让,意向受让方未按要求参与竞拍或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放弃受让的;?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未按照付款要求付款的。 |
受让方需 提供资料 | 自然人 | 持身份证原件及交款凭证 | ||
法人/其他组织 | 1、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公司章程; 4、内部决议; 5、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 6、交款凭证; 7、其他需要提供的资料。 *提供复印件的需要加盖公章,多页需要加盖骑缝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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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略) * 辆公车( * 次挂牌) | 项目编号 | XY 点击查看>> | ||
挂牌价 | 点击查看>> . * 元 | 报名保证金 | 竞买 * 辆交纳1万元,竞买多辆交纳5万元。 | ||
挂牌起始日 | 挂牌公告期 | 8个工作日 | |||
挂牌截止日 | 转让方 | (略) 人民政府国有资 (略) | |||
联系人 | 代碧玉、周孝文 | 联系电话 | |||
标的简况 | 1、本次转让的车辆是以现状第 * 次挂牌转让。车 (略) 县委党校(新党校) (略) ,意向受让方在报 (略) 查勘车辆, (略) 全面充分的了解。车辆明细详见《 * 辆公车 * 次挂牌明细》。 2、本次转让的 * 辆公车产权清晰,车辆无抵押、租赁、担保及其他限制交易等情况。 | ||||
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略) 大维 (略) | |||
评估基准日 | * 日 | ||||
评估报告文号 | 鄂大维至信评报字[ * ]第 * 号 | ||||
评估值(元) | 点击查看>> . * 元 | ||||
交易方式 | 公开拍卖 | ||||
拍卖公司 | (略) | ||||
价款结算 | 支付方式 | * 次性付清 | |||
支付要求 | (略) 确认的受让方在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成交款 * 次性付清 | ||||
重大事项披露/情况说明 | 1、车辆违章情况:截止 * 日,挂牌转让的车辆交通 (略) 理完毕,成功受让后若发现有遗漏,由转 (略) 处理。 2、车辆年检、保险已到期的均 (略) 负责购买及办理。 3、成功受让后,车辆的过户费用及 * 手车交易增值税费等 (略) 承担。 4、本次挂牌 (略) 县人民政府国有资 (略) 的回函意见。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交易条件 | 1、意向受让方报名登记时须交纳报名保证金 (略) 指定账户(以挂牌截止时 * : * 前到达指定账户为准),交纳1万元竞拍 * 辆,交纳5万元竞拍多辆。此保证金不接受担保或第 * 方代付。 2、本次车辆是以现状转让。目前车 (略) 县委党校(新党校) (略) 。意向受让方 (略) 查勘了解车辆详情,在对车辆现状予以完全认可的基础上自愿购买。 3、意向受让方 * 旦交纳报名保证金即视为已知晓与车辆转 (略) 情况,并对受让后可能存在的风险有充分的理解并愿意承担,受让成功后不得以车辆可能存在的各种瑕疵为由要求退款或退车,不得因受让车辆后可能产生的任何经济或民事纠纷而向转让方 (略) 进行追责和索赔。 4、由于各 (略) 对车辆入籍有不同规定,办理转籍的车辆请意 (略) 了解转入地车辆管理政策。由于转入 (略) 不接受为由而造成的 * 切损失,均 (略) 承担。 5、意向受让方应完全认可由 (略) 大维 (略) 出具的《车辆评估报告书》(鄂大维至信评报字[ * ]第 * 号) (略) 内容, (略) 转让车辆的现状、瑕疵不持任何异议。 6、车辆办理过户交接手续时, (略) 的内容有差异,不影响本次交易的价格和结果。 7、车辆年检、保险到期的均 (略) 负责购买及办理。 8、本次采取公开拍卖的交易方式。挂牌截止后,各 (略) 交纳的保证金不转为车辆成交款。拍卖结束, (略) 确认的受让方在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成交款 * 次性付清,其所交纳的保证金在扣除佣金及相关费用后退还原交款账户。未竞得标的的 (略) 交纳的保证金在拍卖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原交款账户。 9、本次标的转让 (略) 产生的交易费用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 、自被确认为受让方后7个工作日内, (略) 负责办理车辆过户手续,并承担应缴纳的过户费用及 * 手车交易增值税费等,转让方予以协助配合并提供相关资料。车辆 (略) 集中代办,代办 (略) 交纳。 | ||||
受让方 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需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及良好的商业信用,保证成交款能 * 次性付清。 2、意向受让方须是具有完全民事 (略) 为能力并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行为批准情况/备案情况 | 批准机构 | (略) 人民政府 | |||
核准机构 | (略) 人民政府国有资 (略) | ||||
保证金交纳 | 保证金额 | 竞买 * 辆交纳1万元,竞买多辆交纳5万元 | |||
交纳截止时间 | 挂牌截止日 * : * 前, (略) 账户实际到账为准。 | ||||
交纳方式 | 银行转账;不接受担保或第 * 方代付,由报名人账户交纳。 | ||||
交纳账户 | 户名: (略) 光谷联 (略) (略) | ||||
保证金 处置方式 | 1、本次采取公开拍卖的交易方式。挂牌截止后,各 (略) 交纳的保证金不转为车辆成交款。拍卖结束, (略) 确认的受让方在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成交款 * 次性付清,其所交纳的保证金在扣除佣金及相关费用后退还原交款账户。未竞得标的的 (略) 交纳的保证金在拍卖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原交款账户。 2、如因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 * 种情形时, (略) 将直接从其交纳保证金中先扣取按约定应收取的交易费用,余额将作为对转让方的经济赔偿,经转让方书面申请后支付。若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转让方 (略) 的经济损失,转让方 (略) 还有权进 * 步追究意向受让方的法律和经济责任:?以公开拍卖方式转让,意向受让方未按要求参与竞拍或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放弃受让的;?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未按照付款要求付款的。 |
受让方需 提供资料 | 自然人 | 持身份证原件及交款凭证 | ||
法人/其他组织 | 1、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公司章程; 4、内部决议; 5、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 6、交款凭证; 7、其他需要提供的资料。 *提供复印件的需要加盖公章,多页需要加盖骑缝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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