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科技厅印刷业务委托单位中标公告
安徽省科技厅印刷业务委托单位中标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省科技厅印刷业务委托单位招标
招标(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 * 年1月10日
开标(采购)日期: * 年2月10日
中标供应商名称:1、 (略)
2、 (略)
3、 (略)
(略) 名单:任群、彭慧亮、关闯、马维海、王利生
招标(采购)人名称:安 (略)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紫云路 * 号
联系人:秦海涛
联系方式: 点击查看>>
公告期限: * 年2月16日至 * 年2月18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 年2月16日—2月18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科学技术厅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紫云路 * 号省科技厅办公楼 * 室,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 (略) 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质疑人需要修改、补充质疑材料的,应当在质疑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 (略) 理、 (略) 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安 (略)* 年2月15日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省科技厅印刷业务委托单位招标
招标(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 * 年1月10日
开标(采购)日期: * 年2月10日
中标供应商名称:1、 (略)
2、 (略)
3、 (略)
(略) 名单:任群、彭慧亮、关闯、马维海、王利生
招标(采购)人名称:安 (略)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紫云路 * 号
联系人:秦海涛
联系方式: 点击查看>>
公告期限: * 年2月16日至 * 年2月18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 年2月16日—2月18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科学技术厅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紫云路 * 号省科技厅办公楼 * 室,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 (略) 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质疑人需要修改、补充质疑材料的,应当在质疑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 (略) 理、 (略) 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安 (略)* 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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