塘西河清淤试点工程项目-交易结果公示
塘西河清淤试点工程项目-交易结果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塘西河清淤试点工程项目
项目编号: * BBBGD *
招标(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 * 年02月15日
开标(采购)日期: * 年02月21日
塘西河清淤试点工程项目项目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安徽远资 (略)
地址:合肥市高新区创新大道 * 号创新产业园二期F5- * , 点击查看>>
投标报价:人民币 * 佰 * * * 万 * 仟元整(¥ 点击查看>> .0 元)
质量:合格
工期:90天
备注说明:详见中标候选人信息表及评标情况一览表
第二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无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塘西河清淤试点工程项目一批
招标(采购)人名称:合肥印象滨湖 (略)
地址: 合肥市包河区环巢湖大道1号
联系人: 黄工
联系方式: 点击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合肥包河 (略)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与吉林路交口以 (略) 文华园一期七号楼
项目负责人:王寅琦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公示期: * 年02月22日至 * 年02月25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合肥包河 (略) 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与吉林路交口以 (略) 文华园一期七号楼,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
若投 (略) 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合肥市 (略) 提出投诉,联系人:张国,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 点击查看>> 【项目 (略) 政区域以外的项目: (略) 在地招标投 (略) 门(公共资源交 (略) 门)提出投诉】。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 (略) 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 (略) 理、 (略) 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合肥包河 (略)
* 年02月22日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塘西河清淤试点工程项目
项目编号: * BBBGD *
招标(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 * 年02月15日
开标(采购)日期: * 年02月21日
塘西河清淤试点工程项目项目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安徽远资 (略)
地址:合肥市高新区创新大道 * 号创新产业园二期F5- * , 点击查看>>
投标报价:人民币 * 佰 * * * 万 * 仟元整(¥ 点击查看>> .0 元)
质量:合格
工期:90天
备注说明:详见中标候选人信息表及评标情况一览表
第二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无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塘西河清淤试点工程项目一批
招标(采购)人名称:合肥印象滨湖 (略)
地址: 合肥市包河区环巢湖大道1号
联系人: 黄工
联系方式: 点击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合肥包河 (略)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与吉林路交口以 (略) 文华园一期七号楼
项目负责人:王寅琦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公示期: * 年02月22日至 * 年02月25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合肥包河 (略) 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与吉林路交口以 (略) 文华园一期七号楼,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
若投 (略) 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合肥市 (略) 提出投诉,联系人:张国,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 点击查看>> 【项目 (略) 政区域以外的项目: (略) 在地招标投 (略) 门(公共资源交 (略) 门)提出投诉】。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 (略) 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 (略) 理、 (略) 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合肥包河 (略)
* 年0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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