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宁国市汪溪街道办事处水阳江治理砂砾石运输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安徽省宁国市汪溪街道办事处水阳江治理砂砾石运输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NGS-CG-YQ- 点击查看>>

二、项目名称:安徽省宁国市汪 (略) 水阳江治理砂砾石运输采购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宁国市 (略)

供应商地址:宁国市河沥溪路(东城大道与河沥溪路交叉口)

中标金额:人民币 点击查看>> .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详见附件

五、评审专家名单:杨德兴、华赟、肖中华、陈金生、吴闻霞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 * ] * 号文件规定标准,收费金额:人民币 * .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即 * 年3月9日- * 年3月10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宁国市汪 (略) 、安 (略) 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宁国市汪溪街道、宁国市人民路朝阳公寓7单元 * 、 * 室,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点击查看>>

若投标供 (略) 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 (略) 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略) 《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1.3被质疑人名称;

1.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1.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1.6必要的法律依据;

1.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2.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2.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2.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国市汪 (略)

地 址:宁国市汪溪街道

联系方式:黄先生、 点击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 (略) 有限公司

地址:宁国市人民路朝阳公寓7单元 * 、 * 室

联系方式:舒女士 点击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先生、舒女士

电 话: 点击查看>>点击查看>>

十、附件

招标文件.pdf

中小型企业申明函.pdf

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pdf

推荐及推荐理由.pdf

宁国市汪 (略) 安 (略) 有限公司

* 年3月9日




一、项目编号:NGS-CG-YQ- 点击查看>>

二、项目名称:安徽省宁国市汪 (略) 水阳江治理砂砾石运输采购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宁国市 (略)

供应商地址:宁国市河沥溪路(东城大道与河沥溪路交叉口)

中标金额:人民币 点击查看>> .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详见附件

五、评审专家名单:杨德兴、华赟、肖中华、陈金生、吴闻霞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 * ] * 号文件规定标准,收费金额:人民币 * .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即 * 年3月9日- * 年3月10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宁国市汪 (略) 、安 (略) 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宁国市汪溪街道、宁国市人民路朝阳公寓7单元 * 、 * 室,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点击查看>>

若投标供 (略) 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 (略) 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略) 《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1.3被质疑人名称;

1.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1.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1.6必要的法律依据;

1.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2.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2.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2.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国市汪 (略)

地 址:宁国市汪溪街道

联系方式:黄先生、 点击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 (略) 有限公司

地址:宁国市人民路朝阳公寓7单元 * 、 * 室

联系方式:舒女士 点击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先生、舒女士

电 话: 点击查看>>点击查看>>

十、附件

招标文件.pdf

中小型企业申明函.pdf

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pdf

推荐及推荐理由.pdf

宁国市汪 (略) 安 (略) 有限公司

* 年3月9日


    
查看详情》

招标
代理

安徽道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已关注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登录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