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沙区东涌镇小乌村股份合作经济社】东涌镇小乌村威菱制冷厂西侧土地出租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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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沙区东涌镇小乌村股份合作经济社】东涌镇小乌村威菱制冷厂西侧土地出租项目

广州市南沙区东涌镇公 (略)


东涌镇小乌 (略) 西侧土地出租项目招标公告(网上竞投)

广州市南沙区东涌镇公 (略) 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东涌镇小乌股份合作经

(略) (以下简称集体经济组织)的委托,定于20223221100分至1130分在南沙三资网(网址:http:/ 点击查看>> )对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东涌镇小乌股份合 (略) 小乌 (略) 西侧土地出租项目进行网上招投标,本项目采用网上在线交易方式进行。欢迎有意参加的个人和单位报名竞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资产类型及面积:耕地,442平方米

(二) (略) 在位置:小乌村,东 (略) , (略) 、西至车场,北 (略)

(三)资产使用范围:农业按土地规划用途合法使用

(四)租赁/承包期限:20年,自202251日起至2042430日止,免租期/基建期:

(五)交易底价和竞价阶梯:72元/年/平方米;竞价阶梯6元/年/平方米

(六)租金递增方式:租金每三年递增10%

(七)租金收取方式:租金按为一期收取,签订合同时交第一年)租金,以后每期的租金在当期开始之前一个月,即每年3月1日前缴交(先交租后使用)。

(八)交易保证金为¥ 点击查看>> 元(大写: 点击查看>>点击查看>> 仟元整),以转账(含网上转账,不接受

现金存款)形式于2022314日至2022318日缴纳;各竞投报名人可在南沙三资网(网址:http:/ 点击查看>> )进行注册及报名, (略) :系统随机生成(竞投报名人通过注册及报名申请后,经镇街报名资格审核通过后,将获得随 (略) ,一 (略) 对应一个竞投人),保证金缴纳银行:中国银行广州南沙金洲支行,账户名:广州市南沙区农 (略) ;各竞投报名人凭网上随机生成 (略) 在银行足额缴纳保证金,系统将 (略) 识别竞投人身份。保证金须在指定时间内实名达账,填写进账单时应在备注栏注明:交易保证金。未能中 (略) 缴纳的保证金在交易结果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原额无息退回缴纳账户;若竞得人在竞投结果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未与村、社集体经济组织签订中标确认书和合同的(有法定理由除外),视为放弃本次交易,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将不予退回。

(九)合同履行保证金为¥ 点击查看>> 元(大写: 点击查看>>点击查看>> 仟元整),在竞得人竞得资产后交易保证金将自动转化为合同履行保证金(注:投标人竞投中标时缴纳的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合同履行保证金,金额不符的由集体经济组织与中标人结算)。

(十)合同签订后天内缴纳合同履行保证金,拖欠租金30天后没收合同履行保证金,合同违约后按每天10‰计算违约金,合同期满后10天完成场地清理。

(十一) (略) 需的税费由承租方承担。

二、竞投人(单位)报名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

(二)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东涌镇小乌股份合 (略) 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条件:

1.在承租期内,如遇国家、集体征收征用该土地,青苗、 点击查看>> 方承租期自行建设的附着物补 (略) 有,土地补偿、劳动力安置补偿及其他补偿归 点击查看>> 方。 (略) 分面积 点击查看>> 方不减免当年的租金。承租期内如出现临时租用土地的,临租补偿及复耕补偿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双方各占50%;

2.用水用电由承租方自行解决, (略) 需的费用由承租方负责,不予备案审批设施农用地申请;

3.合同到期后, 点击查看>> 方必须立即清理土地,恢复原状,将所承租的土地完好归还给 点击查看>> 方,否则 点击查看>> 方有权组织清理, 点击查看>> 方逾期未清理的作物及附着物、生产资料 (略) 理,并且合同保 (略) 有;另外, 点击查看>> 方 (略) 建下的固定水利等生产设施、构筑物,不能破坏废除,承租期满 (略) 有;

三、报名及咨询

(一)本次项目采用网上在线报名,网上在线竞价方式,竞价阶梯为6元/年/平方米,按照价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竞投人可于2022314日至2022318日在南沙三资网(网址:http:/ 点击查看>> )进行注册及报名或到广州市南沙区辖区范围内中国银行营业网点进行在线报名或咨询(节假日除外或与银行对外办公时间一致)。

(二)报名资料:竞投人在线报名时必须提交以下资料:身份证明材料(自然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法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单位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等,招标方有权要求竞投人提供原件核对)。

(三)报名流程指引:请参看南沙三资网(网址:http:/ 点击查看>> )标题栏右侧的“资料下载”中的“在线交易操作视频指南-在线报名和查 (略) ”。

(四)注意事项:

1. 报名以保证金款项到账为准,请各竞投报名人提前缴纳保证金,跨行转账提前24小时以上,同行(中国银行)转账提前2小时以上,否则因交易保证金款项未到账而影响报名,后果自负。

2.保证金汇款人必须与竞投人名称一致,若不一致即出现委托缴款的情况,委托缴款人与被委托缴款人双方需在开 (略) 办理款项确认手续,否则如有任何问题,后果自负(包括取消招投标资格及中标资格等)。一份保证金只能参与一宗交易的竞投。

3.竞投人报名前,须详细阅读本《招标公告》所有条款,否则,因不符合报名条件而又实际报名了的,由此产生的任何后果由竞投人自负。

4.若只有一个竞投报名人进行网上报名并缴纳交易保证金的,系统将自动默认其为中标人。

四、竞投须知

(一)通过网上在线报名并成功缴纳保证金的竞投申请人,请于20223221100分至1130分, (略) 自行登录南沙三资网(网址:http:/ 点击查看>> )在右侧标题栏中“我的”下拉菜单中选择“我的交易”,然后点选“在线竞价”进行网上在线竞投。

竞投人通过网上在线报名并成功缴纳保证金,视为竞投人同意按底价出价。竞投人中标后以未出价为由拒绝承认中标结果的,视为竞投人放弃中标资格,该标的物将由下一竞投人递补中标或重新组织竞投, (略) 交保证金不予退回。

(二) 竞投申请人自行负责 (略) 安全,自行按本公告规定竞投规则(包括竞投时间规则等)完成网上竞投操作;若因个人操作、网络或者竞投操作工具(电脑、手机等)等原因导致的,不能如期地、正常地进行网上竞价操作的,后果自负。

(三) 网上在线竞投时,各竞投人自行按本公告规定的竞投规则(包括竞投时间规则等)进行竞投,本次竞投交易启用“防秒杀”功能,规则为:竞投结束前2分钟内若有人报价,系统将自动把竞投结束时间延长2分钟,每次延长的2分钟内有人报价的,系统将自动延长2分钟,以此类推,直至最后2分钟内无人再报价时,系统才会结束竞投并显示竞投结果。即竞投结束时间不一定是原设定的时间,请注意确认竞投时间是否延长,只有显示竞投结果,才是本场竞投结束。

(四)若网上(现场)竞投时间结束后依然没有产生中标人,即所有竞投人一次都没有参与网上(现场)竞价的,项目依然为底价的情况下, (略) 理:

1.报名参加竞投的竞投人中,存在按《东涌镇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管理实施意见》规定或合同约定有优先权的优先权人的,优先权人享有优先中标资格:

(1)如优先权人为一人,则具有优先权的竞投人自动中标;

(2)如有优先权的竞投人为多人,则在具有优先权的竞投人中通过摇珠确定中标人;摇珠 (略) 通知为准,各竞投人可参与现场摇珠活动,若竞投人没有出现在摇珠现场,则视为竞投人放弃监督权,不影响摇珠结果,摇珠活动如期举行。

(3)竞投人主张本人在竞投中有优先权的,需在竞投交易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提供相关优先资格 (略) (相关资格证明:如原合同,户口簿及优先资格声明书要求发包单位加具意见并盖章)。未在期限内提交优先权相关证明材料,过后再主张优先权的, (略) 理。

有优先权的竞投人声明放弃优先权的, (略) 理。

(4)优先权顺序按以下方式确定:

第一顺位:法律法规规定的优先权;

第二顺位:原承租人在上一合同期合同约定的优先权(原承租人上一合同期合同没有约定优先权的, (略) 理);

第三顺位: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以及发包人发包时声明的优先权。

优先权按上列顺位排列,上一顺位不存在优先权人才轮到下一顺位优先权人行使优先权;同一顺位存在多个优先权人的,通过摇珠方式确定中标人。

2.报名参加竞投的竞投人中不存在优先权人的, (略) 现场摇珠方式来确定中标人,摇珠 (略) 通知为准,各竞投人可参与现场摇珠活动,若竞投人没有出现在摇珠现场,则视为竞投人放弃监督权,不影响摇珠结果,摇珠活动如期举行。

3.按前款方式确定中标人后,中标人不承认中标结果拒绝履行的,按竞投人 (略) 理,该标的物将按报价高低由下一竞标人递补中标(但成交价不得低于交易低价)或重新组织竞投, (略) 交保证金不予退回。

(五)在线竞价操作指引:请参看南沙三资网(网址:http:/ 点击查看>> )标题栏右侧的“资料下载”中的“在线交易操作视频指南-在线竞价”学习小视频或 (略) 密码登录后在右侧标题栏中“我的”下拉菜单中选择“我的交易”中点选“模拟竞投”进行模拟竞投操作。

五、实地查看

本次交易不组织实地查看资产具体位置,标的以实物为准,有意投标者可自行查看资产的位置及了解基本情况。

六、特别声明

(一)竞投意向人报名参加竞投的,即视为作出以下承诺:

1.竞投人已详读《招标公告》, (略) 内容无异议。

2.竞投人明白公 (略) 对本次交易的组织行为是代理行为,如竞投人与发包方就交易项目产生争议的,由竞投人与发包方按要求协商解决, (略) 不承担责任。

3.竞投人已核实了解 (略) 情况,包括查阅相关资料、实地勘察等。如因标的物瑕疵引起的风险和责任,竞投人自行与标的物权属人协商解决, (略) 不承担责任。

4.如本次交易竞投人仅有一人符合竞投人资格的,不论竞投人是否到场或是否参与竞价,竞投人同意本次交易以底价成交;如竞投人拒绝的,竞投人同意将交易保证金全额归标 (略) 有。

5.交易成功后,竞投人保证按《招标公告》的约定履约相关义务,否则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6.网上投标的,若网上竞投时间结束后,项目依然为底价的(即所有竞投人一次都没有参与网上竞价的),报名参加竞投的竞投人中,①若存在按《东涌镇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管理实施意见》规定或合同约定有优先权的优先权人,竞投人同意优先权人享有优先中标资格;②若有优先权的竞投人为多人,或不存在优先权人的,竞投 (略) 另选时间进行现场摇珠来确认中标人;若竞投人不到场参与现场摇珠的,则为竞投人自动放弃现场摇珠监督权,但竞投人承认现场摇珠结果;若现场摇珠结果确认竞投人为中标人的,如竞投人拒绝,则竞投人同意将交易保证金全额归标 (略) 有;③若竞投人主张有优先权的,竞投人承诺在竞投交易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提供相关优先资格 (略) ;如竞投人未在期限内提交优先权相关证明材料,竞投人同意 (略) 理。

7.现场竞投的,如竞投人不按照竞投文件要求准时参加竞投的,同意自动放弃竞投资格,承认失信行为;(符合第4条,并同意成交的除外)。

8.现场竞投的,根据交易规则,若出现价格与条件相同,以优先资格(原承租人、本村户籍人)确定中标人;如无优先资格,或有优先权的竞投人为多人,则以现场摇珠(抽签)形式确定中标人。

9.竞投人已详细阅读《招标公告》中关于交 (略) 有条款,现场投标的,承诺以底价竞投时必须举牌报价。如竞投人代表一次都没有举牌,愿意将交易保证金全额归标 (略) 有。

10.竞投人已详细阅读《招标公告》中关于“防秒杀”功能的条款并同意按该条款的约定参与竞投。如竞投过程中触发系统“防秒杀”功能导致竞投人未在原设定的竞投时间内中标的, (略) 不承担任何责任。

11.竞投人承诺对本《承诺书》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确保竞投人的签名是真实的、有效的,如有任何虚设,竞投人愿意无条件承担因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二)本站组织的交易行为属于代理行为,标的物现状由其权属人以书 (略) 提供。竞投意向人在报名参加竞投前,须详细了解现状(包括实地勘察、查阅相关资料等),并承担风险。标的物存在瑕疵引起的问题,本站不承担责任。

(三)竞投人如果对交易保证金归属有争议的,或对交易项目产生争议的,由竞投人与标的物权属人协商解决,本站不承担责任。

(四)交易如仅有一个报名人进行网上报名并缴纳交易保证金的,系统将自动默认其为中标人,视为本次交易以底价成交,该竞投人竞得标的物。

(五)竞投人报名前,须详细阅读本《招标公告》所有条款,一旦成功报名并且成功缴纳交易保证金的视为同意 (略) 有条款;无论因个人、网络或者竞投操作工具(电脑、手机等)等问题导致的不能正常竞价或出现其他问题的,均由竞投人自行负责。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1.投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属于情节严重行为,列为信用评价差的竞投人,在全区范围内限制其参与竞投:

(1)以行贿谋取中标被证实的;

(2)3年内2次以上串通投标;

(3)无正当理由累计3次不到场(或网上)参加交易的;

(4)累计2次以上无正当理由在成功竞得标的后不签约或签约后毁约的;

(5)累计3次以上拖欠租金或拖欠租金总额超过50万元,经农村集体向交易机构报告并举证的

2. (略) 罚执行期限届满之日起3年 (略) 列违法行为之一的,或者串通投标、以行贿谋取中标情节特别严重的,移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以及公 (略) 理。

3.法律、行政法规对串通投标 (略) 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七)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竞投人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可以不予退还:

1.竞投人相互串通竞投的;

2.竞投人采用不正当手段竞得标的物的;

3.竞得人提供虚假材料或虚假情况的;

4.竞得人竞得标的物后反悔的(包括拒绝签订确认书、拒绝签订合同、无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

5.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

(八)竞得人在确认竞得结果后放弃该标的物成交权,经股东代表会议表决同意,可以按报价高低顺序递补确定竞得人;如只有一人竞投而放弃成交的,该标的物将重新组织竞投, (略) 交保证金不予退回。

(九)当标的物权属人按照规定的流程, (略) 连续开展二次公开招标,仍出现流标、废标现象的,由标的物权属人提出书面申请, (略) 同意后,以不低于原来确定的底价进行协商交易,签订合同后 (略) 备案,并及时在“三资”管理系统中更新相关信息。

(十)有关出租方或承包方的资产信息均由出租方或承包方以书面形式提供,由出租方或承包方对信息的真实性负责。竞投意向人在报名参加竞投前应对交易的资产进行适当的调查,对交易资产的权属情况、合法性、是否存在未决的纠纷等(不限于上述情形)自行调查了解,独立做出交易判断。交易双方对交易合同条款均经过慎重考虑,对条款没异议,均为自愿签订。交易双方如果产生任何纠纷,本站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一)其他声明

1.根据《广州市池塘养殖水治理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的文件要求,我市排入河

湖的池塘养殖水主要指标不符合受纳水体水质目标的和对循环利用的养殖水主要指标不符合《淡水池塘养殖水排放要求》(SC/T9101-2007)的池塘开展治理。可通过标准工艺或简易工艺治理,池塘养殖水实现以循环水再利用为主,确保养殖水循环使用或不超标排放。竞得人 (略) 门和村委的要求做好鱼塘养殖水治理工作。

2.如需办理设施农业用地手续,可根据广州市规划 (略) 、广州 (略) 下发《关于印发广州市设施农业用地“两手册一指南”的通知》(穗规划资源字【2020】 (略) )和广州市规划 (略) 、广州 (略) 《关于印发广州市设施农业用地正负面管理清单的通知》(穗规划资源字【2020】 (略) )的文件要求,对该地块进行申请备案,严禁未经备案进行地上附着物搭建。

3.若 (略) (或部分)资产未如期退场而导致发 (略) (或部分)资产

如期交付给新中标人使用的情况时,不视作发包方与新中标人双方违约, (略) 理:(1)经发包方与新中标人协商一致,同意先交付能 (略) 分资产开始收租, (略) 分待能交付使用时再开始收租的,双方可签订合同;(2)协商不一致的, (略) 资产能交付新中标人使用日再签合同。由于以上原因导致中标后30天仍未能签合同的,新中标人有权提议终止交易,不视作双方违约,发包方退回交易保证金给新中标人。发包方有权根据原合同相关条款追究原租户因逾期退场造成的一切损失与法律责任。

4.具体详情及约定请咨询发包方,请参看村提供的《小乌 (略) 西侧土地承包合同》(附件1:《小乌 (略) 西侧土地承包合同》)

七、联系方式

(略) 属单位: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东涌镇小乌股份合 (略)

联系人:梁韵铃 联系电话:020- 点击查看>>

交易机构名称:广州市南沙区东涌镇公 (略)

联系地址: 广州市南沙区东 (略) 4号B座三楼

联系人: 陈小姐,李小姐 联系电话: 020- 点击查看>>

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东涌镇公 (略)

202233

小乌 (略) 西侧土地承包合同

(略) :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发 包 方:(以下简称 点击查看>> 方)

地 址:

联系电话:

承 包 方:(以下简称 点击查看>> 方)

地 址:

联系电话:

为规范土地、鱼塘承包行为,维护承包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农业 (略) 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就承包相关的事项达成协议并签订本合同,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略) 分 概况

第一条 点击查看>> 方通过公平、公正、公开的方式竞投, (略) 有的土名为小乌 (略) 西侧土地的地块,该地块坐落在小乌村,四至为:东 (略) , (略) 、西至车场,北 (略)

第二条 点击查看>> 方对 点击查看>> 方发包的地块权属及现状等情况已作充分了解并同意承包。

第三条 承包期内, 点击查看>> 方仅用于农业生产经营活动,按土地规划用途使用,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村规民约等有关规定使用。未经 点击查看>> 方书面同意, 点击查看>> 方不得改作其他生产经营活动,否则 点击查看>> 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收回该地块,没收保证金,并有权追究 点击查看>> 方的违约责任。

(略) 分 承包期限

第四条 该地块承包期限为。从年月日起 年月日终止。

本合同约定的承包期限超过 点击查看>> 方享有或法定的该地块承包经营期限的, (略) 分无效。

第五条 本合同签订即视为 点击查看>> 方已按现状将该地块交付给 点击查看>> 方使用(详见附件1)。

第六条点击查看>> 方与本合同项下地块原承包人未完成交接导致本合同不能按时履行的双方不作违约,本合同履行期限自动顺延。如 点击查看>> 方与原承包人问题,超过30天仍无法向 点击查看>> 方交付地块的,本合同自动终止,双方互不追究违约责任。

(略) 分 承包款及支付

第七条 合同履约保证金

(一)在签订本合同当天, 点击查看>> 方竞投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人民币元(大写:)自动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交易保证金收据自动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收据。

(二)在承包期满后,如 点击查看>> 方无违约, 点击查看>> 方待 点击查看>> 方付清承包款项及办理交接手续完毕后日内,将履约保证金全额无息退回给 点击查看>> 方。

合同履行中,合同一方当事人违约的,按本合同约定 (略) 理。

(三)合同履约保证金不得用于冲抵最后一年的地块承包款, 点击查看>> 方要求以合同保证金冲抵承包款并拒绝缴交承包款的,按照 点击查看>> 方逾期 (略) 理。

第八条 承包款标准

多期无递增方式

承包款单价为:人民币元/亩/,承包面积为亩。 点击查看>> 方应缴纳承包款总额为:人民币元(大写:人民币元),不含税、费。

本合同约定的承包款不含税、费,如 点击查看>> 方需要 点击查看>> 方提供完税 (略) 门要求 点击查看>> 方缴纳本承包合同税、费的,税、费由 点击查看>> 方负责解决。如合同期满后, (略) 门要求 点击查看>> 方补缴的, 点击查看>> 方有权向 点击查看>> 方追索。

第九条 承包款支付方式

分期付款方式

承包款分期支付,每年为一期, 点击查看>> 方于每年月日前支付当期承包款。第一期承包款应当在签订合同当天支付。

第十条 在承包期内,承包款必须按规定期限缴交,凡拖欠承包款者,每天按拖欠总金额的10 ‰计算违约金(计算违约金累计不超过年承包款20%);如 点击查看>> 方逾期30天仍未付清承包款的,按本合同第 (略) 理。

第十一条 承包款的支付方式:转账支付

点击查看>> 方指定以下账户用于收取承包款:

账 户:

户 名:

开户行:

双方约定采用转账支付方式。 点击查看>> 方收取 点击查看>> 方承包款应当开具收款凭证。 点击查看>> 方未开具收款凭证或 点击查看>> 方遗失收款凭证,但双方继续履行本合同,且双方没有在合理期限内提出异议视为双方已按约定履行合同。

(略) 分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二条 点击查看>> 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对承包地开发利用进行监督,督促 点击查看>> 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

(二)在合同有效期内, 点击查看>> 方不得违反合同约定提高承包款;

(三)点击查看>> 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点击查看>> 方不侵犯 点击查看>> 方的合法权益。

第十三条 点击查看>> 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权依法 (略) 承包的地块,享有承包地的收益权和经营权。

(二) 点击查看>> 方在承包地建设与约定用途有关的生产、生活设施、搭建简易棚舍设施的,必须经过 点击查看>> 方书面同意 (略) 门审批统一规划后方能搭建,搭建后的棚舍不得用作房屋出租或经营性活动,其设施仅作农业用途,不能改变地块原貌; 点击查看>> 方经批准后搭建的构筑物必须是临时建筑,不得以水泥混凝土结构进行构建; 点击查看>> 方经批准后搭建的构筑物符合消防安全规范,不得使用泡沫板搭建,不得在承包地块上私自进行危化品的存储和作业;合同期满之日起10天内 点击查看>> 方必须以不劣于地块原状的标准交还,并清除一切地上附着物和恢复原来的地形地貌。 (略) 理的地上附着 (略) 理。

(三) 点击查看>> 方仅享有该地块的承包经营权, 点击查看>> 方不得 (略) 有权抵偿债务或设定担保。

(四) 点击查看>> 方对发包的 (略) 有权, 点击查看>> 方只有承包经营权,不得擅自出租、转包、买卖(转让)、闲置、荒芜和进行破坏性、掠夺性经营。在承包期内,承包地仅作农业生产用途,不得作其他经营性用途。

(五)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 点击查看>> 方经济损失的,由 点击查看>> 方自行解决, 点击查看>> 方不给予减免承包款和不作经济补偿。

(六) 点击查看>> 方在生产经营期间产生的一切债权债务由 点击查看>> 方自行承担,与 点击查看>> 方无关。

(七) 点击查看>> 方不得利用承包地块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否则视为 点击查看>> 方严重违约, 点击查看>> 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 点击查看>> 方违约责任。

(八)未经 点击查看>> 方书面同意, 点击查看>> 方不得抽取地下水,否则视为 点击查看>> 方严重违约, 点击查看>> 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 点击查看>> 方违约责任。

(九) 点击查看>> 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在该地块堆填生活垃圾、建筑废料、从其他地方运来的土壤、山泥、碎石等,否则视为 点击查看>> 方严重违约, 点击查看>> 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 点击查看>> 方违约责任。

(十) 点击查看>> 方在合同期内生产经营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对土地和水体造成污染,不得拖欠雇佣人员报酬,不得违反生产安全和消防安全规范。因 点击查看>> 方违反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引致的环保、消防、劳动、安全责任,由 点击查看>> 方承担。

点击查看>> 方生产经营操作不当或 点击查看>> 方对生产经营的设备、设施管理不当引致人身、财产损害的,一切责任由 点击查看>> 方承担,与 点击查看>> 方无关。

(十一) 点击查看>> 方不得擅自改变地块的现状,包括且不限于在土地上开挖鱼塘、将原有鱼塘填土、破坏原有鱼塘塘基、将原有连片鱼塘连通为单个大鱼塘等情形,否则视为 点击查看>> 方严重违约, 点击查看>> 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 点击查看>> 方违约责任。

(十二)承包期内, 点击查看>> 方如在承包范围内养殖禽畜的,必须执行相关的禽畜防疫规定, (略) 门登记申请《动物防疫合格证》及相关经营许可证明文件,在投苗时要及时向村委会报数登记,并切实做好一切防疫工作,如因操作不当,出现疫情,一切责任由养殖户负责。承包期间一切生产费用和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及一切事故责任由 点击查看>> 方自行负责。

点击查看>> 方未经审批擅自在承包范围开展禽畜养殖的,视为 点击查看>> 方严重违约, 点击查看>> 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 点击查看>> 方违约责任。

(十三) 点击查看>> 方位于承包范围内的排水、排灌设施, 点击查看>> 方有权自行安排使用, 点击查看>> 方不得阻挠。 点击查看>> 方承包 (略) 、排灌、电源要服 (略) 安排。

根据《广州市池塘养殖水治理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的文件要求,我市排入河湖的池塘养殖水主要指标不符合受纳水体水质目标的和对循环利用的养殖水主要指标不符合《淡水池塘养殖水排放要求》(SC/T9101-2007)的池塘开展治理。可通过标准工艺或简易工艺治理,池塘养殖水实现以循环水再利用为主,确保养殖水循环使用或不超标排放。 点击查看>> 方 (略) 门和村委的要求做好鱼塘养殖水治理工作。

根据《东涌镇“美丽田园”建设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文件要求,对不符合标准的“看护房”进行清理整治或改造。“看护房”是指用于辅助农业生产、存放农业生产物资的临时性房屋。如因开展农业生产,确有需要建设“看护房”的,必须按相关规定,办理好相关手续后,方可按统一标准进行建造。“看护房”以宗地为单位提出申请,层数应为单层,高度应小于4米,每处占地面积应小于15平方米,建筑形式应为活动板房、集装箱。不得搭建或者安装永久性承重地梁,建筑形式不得为砖混或钢筋混凝土结构。不得占用基本农田,需办理设施农用地手续。按土地流转合同总面积在100亩(含100亩)以下的,“看护房”总面积不得超过30平方米;100亩以上的,每100亩可设置一间不超过30平方米“看护房”,可单建或合建,合建的每间不超过60平方米。中标者 (略) 门及村委的要求做好“看护房”的清理整治或改造工作。

第十四条 政策性补贴的归属:

合同期内, (略) 门针对本合同项下地块、作物有政策性补贴下拨的,按照以下方式分配:

若上级政府有下拨针对地块的专项补贴的, (略) 有,与 点击查看>> 方无关;

若上级政府有下拨针对 点击查看>> 方生产经营项目专项补贴的,规 (略) (略) 有,与 点击查看>> 方无关。

(略) 分 税费规费缴交

第十五条 在承包期内, 点击查看>> 方应按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当地各级行政、 (略) 门的规定依法经营,且应依法缴纳税费规费,而不论该种税、费依照法律法规政策规定是否由 点击查看>> 方承担。 点击查看>> (略) 产生的债权债务均由 点击查看>> 方负责承担。 点击查看>> 方自行承担法律责任、经营风险和损益。

(略) 分 分包及转包

第十六条 在合同期内, 点击查看>> 方如需将本合 (略) (略) 转包给第三方的,须经 点击查看>> 方书面同意,且 点击查看>> 方及第三方需与 点击查看>> 方签订转包合同, (略) 理, 点击查看>> 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承包地,没收保证金,并追究 点击查看>> 方违约责任。

点击查看>> 方同意并签订三方协议的转包,转包约定不得与本合同约定相违背。

(略) 分 征收及征用

第十七条 在承包期内,如国家、集体征收、征用本合同项下地块、鱼塘的,本合同自行终止, 点击查看>> 方必须在一个月内做好清场交地工作。补偿费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略) 称征收、征用,包括国家、省、市、区工程项目建设,镇、村集体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征收征用地块、工程项目建设临时征用或借用地块、镇、村发展集体经济项目需要集约使用地块以及因公共利益需要收回发包地块的情形。

属于国家、省、市、区工程项目建设征收征用地块、工程项目建设临时征用地块的,本合同自征地单位发布征地预公告或建设公告之日自行终止。

属于镇、村集体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以及镇、村发展集体经济项目需要集约使用地块的,本合同自 点击查看>> 方正式书面通知 点击查看>> 方之日起三个月后自行终止。

点击查看>> 方因旧村改造或村庄规划调整需要收回合同项下地块的, (略) 称“镇、村集体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的情形。因水利建设、防洪需要、河涌综合整治等原因需要收回合同项下地块的, (略) 称“因公共利益需要收回发包地块”的情形。

特别约定:若征收、征用、借用地块的面积不超过20的(建议不超过总承包面积20%),双方继续履行本合同,承包款自确定征收、征用、借用之日起按相应面积扣减。

第十八条 点击查看>> 方在收到 点击查看>> 方或上级关于本合同项下地块征用通知后,不得抢种、抢搭抢建。

第十九条 因地块征用导致本合同自行终止的,承包款计算至 点击查看>> 方清场交地或 点击查看>> 方组织强制清场收地之日止。

第二十条 本合同项下地块征用时,征地时间界定以征地单位发布征地公告(预公告)、建设通告日期为准:

(一)征地单位在本合同期限内发布征地公告(预公告)、建设通告的,征收征用土地的相关补偿 (略) 理:

1.土地补偿及劳动力安置补偿归 点击查看>> 方;

2.现有青苗及附着物补偿归 点击查看>> 方。

3.上级对积极配合征地工作,在限期内完成交地,规定对承租人的奖 (略) 归 点击查看>> 方。

4.若征收、征用、借用面积属于鱼塘,上级单位进行青苗及附着物补偿按鱼塘水面面积进行补偿的,补偿款整体按照前款约定分配。

5、承租期内如出现临时租用土地的,临租补偿及复耕补偿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双方各占50%。

6.上级政策文件中明确属于村集体的奖励,按照上级文件执行。

(二)本合同届满之日与征地单位发布征地公告(预公告)、建设通告之日与系同一天的,按照本条第(一) (略) 理。

本合同期限已经届满后,征地单位才发布征地公告(预公告)、建设通告的,一切 (略) 有,与 点击查看>> 方无关。

征地单位在本合同期内对土地现状进行提前详查,但在本合同期限届满后发布征地公告(预公告)、建设通告的,一切 (略) 有,与 点击查看>> 方无关。 点击查看>> 方在提前详查阶段签订的详查确认表不作为补偿依据。

本合同届满、终止或解除后, 点击查看>> 方继续占用地块,在占用期间发生征收、征用的,一切 (略) 有,与 点击查看>> 方无关。

第二十一条 在本合同期限届满时尚未发布征地预公告,但是征地单位已进行资料详查, 点击查看>> 方在合同到期时以征地未作补偿为借口拖延清场交地的,除不作任何补偿外, 点击查看>> 方还必须承担合同到期逾期交还地块的违约责任。

第二十二条 点击查看>> 方在收到青苗及附着物补偿后,不按要求及时清场交出地块的, 点击查看>> 方及征地单位有权组织清理,所产生费用由 点击查看>> 方承担; 点击查看>> 方在地块上遗留的作物及附作物、生产资料等, (略) 理。

第二十三条 点击查看>> 方与征地单位就青苗及地上附着物数量、单价等补偿事项未能达成协商时,按以下方式解决:

(一)由征地单位及 点击查看>> 方各提供三家有资质的评估机构名单,在 点击查看>> 方、征地单位或其委托单位、 点击查看>> 方三方共同在场的情况通过摇珠或抽签形式决定一家评估机构,由评估机构按照现状进行评估。

委托评估机构进行评估,评估依据是 点击查看>> 方青苗及地上附着物搬迁费用,委托评估不对青苗及地上附着物的市场价值进行评估。

点击查看>> 方在 点击查看>> 方通知期限内未提供评估机构名单的,视为 点击查看>> 方同意在征地单位或其委托单位提供的三家评估机构内选取评估单位;

点击查看>> 方在 点击查看>> 方通知期限内拒不到场参加摇珠、抽签的,视为 点击查看>> 方同意由征地单位或其委托单位在 点击查看>> 方见证下通过摇珠、抽签的方式确定评估单位。

(二)由征地单位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评估机构进行数量确认和价格评估,如 点击查看>> 方对评估结果无异议,以评估结果作为补偿依据; 点击查看>> 方在 点击查看>> 方通知期限内未对评估结果提出异议的,视为对评估结果无异议。

(三)经评估确定依据后,征地单位将相应补偿划入 点击查看>> 方账户,如 点击查看>> 方未提供账户或拒收,可以划入 点击查看>> 方账户代管;补偿款项到账后, 点击查看>> 方及征地单位有权按照本条第(五)款约定组织清理及收地工作。

(四) 点击查看>> 方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通 (略) 提起诉讼的方式确定补偿依据。诉讼期间不停止地块清理及交地工作。 点击查看>> 方、征地单位及其委托单位在通过现场拍照、摄像等方式固定证据并且将按照评估结果确定的补偿款项划入 点击查看>> 方账户或 点击查看>> 方代管账户后,可以按照第二十二条约定组织清理及收地工作。

(五)通过诉讼方式确定的评估依据高于原评估结果的, (略) 分在裁决文书生效后补足。

通过诉讼方式确定的评估依据低于原评估结果的, (略) 生效裁决文书确定数额为准;如已按原评估结果确定的补偿依据将款项划入 点击查看>> 方账户,则征地单位及其委托单位有权要求 点击查看>> (略) 分款项。

第二十四条 点击查看>> 方配合征地单位及其委托单位按照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约定组织清理和收回地块的, 点击查看>> 方不得阻挠,否则造成一切损失和责任由 点击查看>> 方承担;造成违法犯罪的,提 (略) 理。

第二十五条 镇、村集体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以及镇、村发展集体经济项目需要集约使用地块,按 (略) 理,补偿标准参照上级征收征用的补偿标准执行。

(略) 门因公共利益需要收回地块并实施以“以奖代补”方式鼓励自拆的,奖励款分配、地块移交等按 (略) 理。

(略) 分 意向续包

第二十六条 承包年限届满,本合同终止, 点击查看>> 方无偿收回该地块,并有权将该地块重新进行竞投交易。 点击查看>> 方如意向续包,必须重新参与投标,在同等条件下, 点击查看>> 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略) 分 合同变更、解除和终止

第二十七条 本合同效力不受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双方法人代表变动影响,也不因集体经济组织的分立或合并而变更或解除。任何一方不得随意终止合同。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合同的除外。

第二十八条 在承包期内,如因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难以履行时,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遭受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自行在条件允许下采取一切合理措施以减少这一事件造成的损失。

第二十九条 合同期内, 点击查看>> 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点击查看>> 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没收保证金并收回承包标的物。 点击查看>> 方需自 点击查看>> 方通知之日起天内清理地块交还 点击查看>> 方,逾期未清理的作物及附着物、生产资料 (略) 理。若造成 点击查看>> 方其他损失或引致其他严重后果的, 点击查看>>有权继续向 点击查看>> 方追索。

(一)未经 点击查看>> 方书面同意,转包、转租、转借承包该地块的;

(二)损坏承包该地块,造成严重后果的,在 点击查看>> 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

(三)未经 点击查看>> 方书面同意,改变本合同约定的承包该地块用途;

(四)利用该地块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五)违反本合同约定,构成严重违约的。

第三十条 合同期内, 点击查看>> 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 点击查看>> 方自愿解除合同。 点击查看>> 方有权没收保证金,并收回承包标的物, 点击查看>> 方需自 点击查看>> 方通知之日起10天内清理地块交还 点击查看>> 方,逾期未清理的作物及附着物、生产资料 (略) 理。

(一)逾期30日未交纳按约定应当由 点击查看>> 方交纳的各项费用。

(二)拖欠承包款30天以上(含本数);

(三) (略) 门认定, 点击查看>> 方连续两年弃耕抛荒,依法 (略) 罚的(即使 点击查看>> 方已按时缴纳承包款)。

点击查看>> 方拖欠承包款导致合同解除的,承包款逾期违约金计算至合同解除之日。从逾期之日起至合同解除之日止的违约金,与没收合同保证金同时有效,如合同解除后, 点击查看>> 方继续占用地块的,占用费不足一年按一年计算,计算标准以重新招标的中标价格四倍计算。

第三十一条 合同期限届满, 点击查看>> 方必须立即清理地块恢复原状,将地块交还 点击查看>> 方,否则 点击查看>> 方有权组织清理, 点击查看>> 方逾期未清理的作物及附着物、生产资料 (略) 理。 点击查看>> 方组 (略) 产生费用从合同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点击查看>> 方在合同期限届满后继续占用地块, 点击查看>> 方有权组织强制清场,造成的一切损失由 点击查看>> 方承担。 点击查看>> 方组 (略) 产生的费用以及 点击查看>> 方在占用标的物期间产生的使用费,在合同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保证金不足扣除的, 点击查看>> 方有权向 点击查看>> 方提出追偿。

点击查看>> 方遗留地上附着物有使用价值的, 点击查看>> 方有权保留使用,不作任何补偿。

第三十二条 合同期满后, 点击查看>> 方不按本合同规定交还地块,导致 点击查看>> 方不能举行新招标工作而造成的损失由 点击查看>> 方承担(逾期交回的占用费不足一年按一年计算,计算标准以重新招标的中标价格四倍计算)。

第三十三条 点击查看>> 方在合同期限内在本合同项下地块新建建筑物、构筑物,在合同到 (略) 有(即使 点击查看>> 方已办理审批手续或产权证),不作任何补偿。

点击查看>> 方违约导致合同终止的, 点击查看>> 方在合同期限内在本合同项下地块新建建筑物、构筑物,在合同终 (略) 有(即使 点击查看>> 方已办理产权证),不作任何补偿。

第三十四条 点击查看>> 方在合同期限内新增建筑物、构筑物,在合同终止后移归 点击查看>> 方。如在合同期内,发生 (略) 分约定的征收、征用、借用或“以奖代补”情况的,按照本合同第十七条关于征收、 (略) 理。

在合同期内,除发生征收、征用、借用或“以奖代补”, (略) 门要求强制拆除外,未经 点击查看>> 方同意, 点击查看>> 方不得自行拆除已建成的建筑物、构筑物,否则, 点击查看>> 方需要按照拆除物的评估价值对 点击查看>> 方进行赔偿。

第三十五条 承包期内,遇 点击查看>> 方死亡其承包经营权由 点击查看>> 方继承人按继承法规定进行继承,并征得 点击查看>> 方同意办理相关变更手续。

第三十六条 合同期内,如因国家、集体征收、征用该地块的,本合同自动终止,补偿款按 (略) 分关于征收、征用的约定分配,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双方均不负违约责任。

合同期内, 点击查看>> 方因镇、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或公共利益需要,收回本合同项下地块的,参照南沙区有关补偿标准以及 (略) 分关于征收、征用的约定进行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本合同自动终止。除本条款约定补偿外, 点击查看>> 方不需对 点击查看>> 方其他损失承担责任。

第三十七条 点击查看>> 方除法定和约定事由外,无故单方解除合同的,需要承担以下违约责任:

(一)双倍返还合同保证金;

(二)赔偿 点击查看>> 方在地块上的实际投入损失。如双方无法通过协商解决,则按实际投入的市场评估价值计算。

特别约定: 点击查看>> 方在知悉本合同项下地块将在合同期内将被征收、征用,为独占补偿款提前单方解除合同的,解除合同行为无效。本合同项下地块在本合同约定期限内被征收、征用, 点击查看>> 方以提前解除合同的方式取得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的, 点击查看>> 方有权通过协商、诉讼途径追讨按照 (略) 分关于征收、征用的约定 点击查看>> 方应得的补偿。

第三十八条 本合同 点击查看>> 方当事人违约,守约方在要求对方赔偿违约责任的,因追讨违约责任产生的律师费、评估费、诉讼费等必要合理开支,由违约方承担。

(略) 分 合同纠纷争议解决方式

第三十九条 本合同履行中如发生纠纷,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 (略) 门调解; 协商、调解不成的, (略) 在 (略) 提起诉讼。

(略) 分 送达条款

第四十条 双方确定以下送达方式:

(一) 点击查看>> 方:邮寄地址:

E-mail:

(略) :

(二) 点击查看>> 方:邮寄地址:

E-mail:

(略) :

第四十一条 双方约定,以下送达方式为有效送达方式:

(一)按照合同记载的地址投递的 (略) 信;

(二)在村公告栏及合同项下地块上同时张贴的公告;

(三)双方认可的电文送达:

第四十二条 本合同记载的联系方式为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双方认可的联系方式,如任何一方的地址有变更时,需在变更前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因迟延通知而造成的损失,由过错方承担责任。

(略) 分 补充协议规定

第四十三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双方协商一致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只能对本合同未尽事宜作补充,不得对本合同实质内容作修改。补充协议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会议表决通过并公示方能生效。

(略) 分 合同效力

第四十四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签字(盖章)且 点击查看>> 方付清保证金后生效; 点击查看>> 方、 点击查看>> 方双方各执一份,公 (略) 一份。

第四十五条 本合同的招标通知、公告作为合同附件一并使用,如有抵触以本合同约定条款为准。

点击查看>> 方法定名称:(盖章) 村备案意见:

点击查看>> 方签约代表:(签字) ( (略) 发包情况下填写)

签订日期:

点击查看>> 方法定名称:(盖章)

点击查看>> 方签约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

东涌镇小乌 (略) 西侧土地出租项目中标公示

广州市南沙区东涌镇公 (略) 小乌村委会的委托,于2022年3月22日南沙区东涌镇小乌 (略) 西侧土地出租项目( (略) :小乌村交&# 点击查看>> ;2022&# 点击查看>> ; (略) )采用网上竞价方式进行招标。现就本次招标的结果信息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

东涌镇小乌 (略) 西侧土地出租项目

发包单位

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东涌镇小乌股份合 (略)

中标单位

黄静仪

中标金额

72元/年/平方米

参与投标单位及排名

名次

投标单位

最高报价(元)

1

黄静仪

72元/年/平方米

2

以下空白

交易地点

交易机构:广州市南沙区东涌镇公 (略)

地址:广州市南沙区东 (略) 4号B座3楼

联系人: 陈小姐,李小姐 联系电话:020- 点击查看>>

广州市南沙区东涌镇公 (略)

2022年3月25日

广州市南沙区东涌镇公 (略)


东涌镇小乌 (略) 西侧土地出租项目招标公告(网上竞投)

广州市南沙区东涌镇公 (略) 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东涌镇小乌股份合作经

(略) (以下简称集体经济组织)的委托,定于20223221100分至1130分在南沙三资网(网址:http:/ 点击查看>> )对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东涌镇小乌股份合 (略) 小乌 (略) 西侧土地出租项目进行网上招投标,本项目采用网上在线交易方式进行。欢迎有意参加的个人和单位报名竞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资产类型及面积:耕地,442平方米

(二) (略) 在位置:小乌村,东 (略) , (略) 、西至车场,北 (略)

(三)资产使用范围:农业按土地规划用途合法使用

(四)租赁/承包期限:20年,自202251日起至2042430日止,免租期/基建期:

(五)交易底价和竞价阶梯:72元/年/平方米;竞价阶梯6元/年/平方米

(六)租金递增方式:租金每三年递增10%

(七)租金收取方式:租金按为一期收取,签订合同时交第一年)租金,以后每期的租金在当期开始之前一个月,即每年3月1日前缴交(先交租后使用)。

(八)交易保证金为¥ 点击查看>> 元(大写: 点击查看>>点击查看>> 仟元整),以转账(含网上转账,不接受

现金存款)形式于2022314日至2022318日缴纳;各竞投报名人可在南沙三资网(网址:http:/ 点击查看>> )进行注册及报名, (略) :系统随机生成(竞投报名人通过注册及报名申请后,经镇街报名资格审核通过后,将获得随 (略) ,一 (略) 对应一个竞投人),保证金缴纳银行:中国银行广州南沙金洲支行,账户名:广州市南沙区农 (略) ;各竞投报名人凭网上随机生成 (略) 在银行足额缴纳保证金,系统将 (略) 识别竞投人身份。保证金须在指定时间内实名达账,填写进账单时应在备注栏注明:交易保证金。未能中 (略) 缴纳的保证金在交易结果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原额无息退回缴纳账户;若竞得人在竞投结果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未与村、社集体经济组织签订中标确认书和合同的(有法定理由除外),视为放弃本次交易,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将不予退回。

(九)合同履行保证金为¥ 点击查看>> 元(大写: 点击查看>>点击查看>> 仟元整),在竞得人竞得资产后交易保证金将自动转化为合同履行保证金(注:投标人竞投中标时缴纳的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合同履行保证金,金额不符的由集体经济组织与中标人结算)。

(十)合同签订后天内缴纳合同履行保证金,拖欠租金30天后没收合同履行保证金,合同违约后按每天10‰计算违约金,合同期满后10天完成场地清理。

(十一) (略) 需的税费由承租方承担。

二、竞投人(单位)报名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

(二)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东涌镇小乌股份合 (略) 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条件:

1.在承租期内,如遇国家、集体征收征用该土地,青苗、 点击查看>> 方承租期自行建设的附着物补 (略) 有,土地补偿、劳动力安置补偿及其他补偿归 点击查看>> 方。 (略) 分面积 点击查看>> 方不减免当年的租金。承租期内如出现临时租用土地的,临租补偿及复耕补偿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双方各占50%;

2.用水用电由承租方自行解决, (略) 需的费用由承租方负责,不予备案审批设施农用地申请;

3.合同到期后, 点击查看>> 方必须立即清理土地,恢复原状,将所承租的土地完好归还给 点击查看>> 方,否则 点击查看>> 方有权组织清理, 点击查看>> 方逾期未清理的作物及附着物、生产资料 (略) 理,并且合同保 (略) 有;另外, 点击查看>> 方 (略) 建下的固定水利等生产设施、构筑物,不能破坏废除,承租期满 (略) 有;

三、报名及咨询

(一)本次项目采用网上在线报名,网上在线竞价方式,竞价阶梯为6元/年/平方米,按照价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竞投人可于2022314日至2022318日在南沙三资网(网址:http:/ 点击查看>> )进行注册及报名或到广州市南沙区辖区范围内中国银行营业网点进行在线报名或咨询(节假日除外或与银行对外办公时间一致)。

(二)报名资料:竞投人在线报名时必须提交以下资料:身份证明材料(自然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法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单位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等,招标方有权要求竞投人提供原件核对)。

(三)报名流程指引:请参看南沙三资网(网址:http:/ 点击查看>> )标题栏右侧的“资料下载”中的“在线交易操作视频指南-在线报名和查 (略) ”。

(四)注意事项:

1. 报名以保证金款项到账为准,请各竞投报名人提前缴纳保证金,跨行转账提前24小时以上,同行(中国银行)转账提前2小时以上,否则因交易保证金款项未到账而影响报名,后果自负。

2.保证金汇款人必须与竞投人名称一致,若不一致即出现委托缴款的情况,委托缴款人与被委托缴款人双方需在开 (略) 办理款项确认手续,否则如有任何问题,后果自负(包括取消招投标资格及中标资格等)。一份保证金只能参与一宗交易的竞投。

3.竞投人报名前,须详细阅读本《招标公告》所有条款,否则,因不符合报名条件而又实际报名了的,由此产生的任何后果由竞投人自负。

4.若只有一个竞投报名人进行网上报名并缴纳交易保证金的,系统将自动默认其为中标人。

四、竞投须知

(一)通过网上在线报名并成功缴纳保证金的竞投申请人,请于20223221100分至1130分, (略) 自行登录南沙三资网(网址:http:/ 点击查看>> )在右侧标题栏中“我的”下拉菜单中选择“我的交易”,然后点选“在线竞价”进行网上在线竞投。

竞投人通过网上在线报名并成功缴纳保证金,视为竞投人同意按底价出价。竞投人中标后以未出价为由拒绝承认中标结果的,视为竞投人放弃中标资格,该标的物将由下一竞投人递补中标或重新组织竞投, (略) 交保证金不予退回。

(二) 竞投申请人自行负责 (略) 安全,自行按本公告规定竞投规则(包括竞投时间规则等)完成网上竞投操作;若因个人操作、网络或者竞投操作工具(电脑、手机等)等原因导致的,不能如期地、正常地进行网上竞价操作的,后果自负。

(三) 网上在线竞投时,各竞投人自行按本公告规定的竞投规则(包括竞投时间规则等)进行竞投,本次竞投交易启用“防秒杀”功能,规则为:竞投结束前2分钟内若有人报价,系统将自动把竞投结束时间延长2分钟,每次延长的2分钟内有人报价的,系统将自动延长2分钟,以此类推,直至最后2分钟内无人再报价时,系统才会结束竞投并显示竞投结果。即竞投结束时间不一定是原设定的时间,请注意确认竞投时间是否延长,只有显示竞投结果,才是本场竞投结束。

(四)若网上(现场)竞投时间结束后依然没有产生中标人,即所有竞投人一次都没有参与网上(现场)竞价的,项目依然为底价的情况下, (略) 理:

1.报名参加竞投的竞投人中,存在按《东涌镇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管理实施意见》规定或合同约定有优先权的优先权人的,优先权人享有优先中标资格:

(1)如优先权人为一人,则具有优先权的竞投人自动中标;

(2)如有优先权的竞投人为多人,则在具有优先权的竞投人中通过摇珠确定中标人;摇珠 (略) 通知为准,各竞投人可参与现场摇珠活动,若竞投人没有出现在摇珠现场,则视为竞投人放弃监督权,不影响摇珠结果,摇珠活动如期举行。

(3)竞投人主张本人在竞投中有优先权的,需在竞投交易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提供相关优先资格 (略) (相关资格证明:如原合同,户口簿及优先资格声明书要求发包单位加具意见并盖章)。未在期限内提交优先权相关证明材料,过后再主张优先权的, (略) 理。

有优先权的竞投人声明放弃优先权的, (略) 理。

(4)优先权顺序按以下方式确定:

第一顺位:法律法规规定的优先权;

第二顺位:原承租人在上一合同期合同约定的优先权(原承租人上一合同期合同没有约定优先权的, (略) 理);

第三顺位: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以及发包人发包时声明的优先权。

优先权按上列顺位排列,上一顺位不存在优先权人才轮到下一顺位优先权人行使优先权;同一顺位存在多个优先权人的,通过摇珠方式确定中标人。

2.报名参加竞投的竞投人中不存在优先权人的, (略) 现场摇珠方式来确定中标人,摇珠 (略) 通知为准,各竞投人可参与现场摇珠活动,若竞投人没有出现在摇珠现场,则视为竞投人放弃监督权,不影响摇珠结果,摇珠活动如期举行。

3.按前款方式确定中标人后,中标人不承认中标结果拒绝履行的,按竞投人 (略) 理,该标的物将按报价高低由下一竞标人递补中标(但成交价不得低于交易低价)或重新组织竞投, (略) 交保证金不予退回。

(五)在线竞价操作指引:请参看南沙三资网(网址:http:/ 点击查看>> )标题栏右侧的“资料下载”中的“在线交易操作视频指南-在线竞价”学习小视频或 (略) 密码登录后在右侧标题栏中“我的”下拉菜单中选择“我的交易”中点选“模拟竞投”进行模拟竞投操作。

五、实地查看

本次交易不组织实地查看资产具体位置,标的以实物为准,有意投标者可自行查看资产的位置及了解基本情况。

六、特别声明

(一)竞投意向人报名参加竞投的,即视为作出以下承诺:

1.竞投人已详读《招标公告》, (略) 内容无异议。

2.竞投人明白公 (略) 对本次交易的组织行为是代理行为,如竞投人与发包方就交易项目产生争议的,由竞投人与发包方按要求协商解决, (略) 不承担责任。

3.竞投人已核实了解 (略) 情况,包括查阅相关资料、实地勘察等。如因标的物瑕疵引起的风险和责任,竞投人自行与标的物权属人协商解决, (略) 不承担责任。

4.如本次交易竞投人仅有一人符合竞投人资格的,不论竞投人是否到场或是否参与竞价,竞投人同意本次交易以底价成交;如竞投人拒绝的,竞投人同意将交易保证金全额归标 (略) 有。

5.交易成功后,竞投人保证按《招标公告》的约定履约相关义务,否则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6.网上投标的,若网上竞投时间结束后,项目依然为底价的(即所有竞投人一次都没有参与网上竞价的),报名参加竞投的竞投人中,①若存在按《东涌镇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管理实施意见》规定或合同约定有优先权的优先权人,竞投人同意优先权人享有优先中标资格;②若有优先权的竞投人为多人,或不存在优先权人的,竞投 (略) 另选时间进行现场摇珠来确认中标人;若竞投人不到场参与现场摇珠的,则为竞投人自动放弃现场摇珠监督权,但竞投人承认现场摇珠结果;若现场摇珠结果确认竞投人为中标人的,如竞投人拒绝,则竞投人同意将交易保证金全额归标 (略) 有;③若竞投人主张有优先权的,竞投人承诺在竞投交易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提供相关优先资格 (略) ;如竞投人未在期限内提交优先权相关证明材料,竞投人同意 (略) 理。

7.现场竞投的,如竞投人不按照竞投文件要求准时参加竞投的,同意自动放弃竞投资格,承认失信行为;(符合第4条,并同意成交的除外)。

8.现场竞投的,根据交易规则,若出现价格与条件相同,以优先资格(原承租人、本村户籍人)确定中标人;如无优先资格,或有优先权的竞投人为多人,则以现场摇珠(抽签)形式确定中标人。

9.竞投人已详细阅读《招标公告》中关于交 (略) 有条款,现场投标的,承诺以底价竞投时必须举牌报价。如竞投人代表一次都没有举牌,愿意将交易保证金全额归标 (略) 有。

10.竞投人已详细阅读《招标公告》中关于“防秒杀”功能的条款并同意按该条款的约定参与竞投。如竞投过程中触发系统“防秒杀”功能导致竞投人未在原设定的竞投时间内中标的, (略) 不承担任何责任。

11.竞投人承诺对本《承诺书》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确保竞投人的签名是真实的、有效的,如有任何虚设,竞投人愿意无条件承担因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二)本站组织的交易行为属于代理行为,标的物现状由其权属人以书 (略) 提供。竞投意向人在报名参加竞投前,须详细了解现状(包括实地勘察、查阅相关资料等),并承担风险。标的物存在瑕疵引起的问题,本站不承担责任。

(三)竞投人如果对交易保证金归属有争议的,或对交易项目产生争议的,由竞投人与标的物权属人协商解决,本站不承担责任。

(四)交易如仅有一个报名人进行网上报名并缴纳交易保证金的,系统将自动默认其为中标人,视为本次交易以底价成交,该竞投人竞得标的物。

(五)竞投人报名前,须详细阅读本《招标公告》所有条款,一旦成功报名并且成功缴纳交易保证金的视为同意 (略) 有条款;无论因个人、网络或者竞投操作工具(电脑、手机等)等问题导致的不能正常竞价或出现其他问题的,均由竞投人自行负责。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1.投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属于情节严重行为,列为信用评价差的竞投人,在全区范围内限制其参与竞投:

(1)以行贿谋取中标被证实的;

(2)3年内2次以上串通投标;

(3)无正当理由累计3次不到场(或网上)参加交易的;

(4)累计2次以上无正当理由在成功竞得标的后不签约或签约后毁约的;

(5)累计3次以上拖欠租金或拖欠租金总额超过50万元,经农村集体向交易机构报告并举证的

2. (略) 罚执行期限届满之日起3年 (略) 列违法行为之一的,或者串通投标、以行贿谋取中标情节特别严重的,移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以及公 (略) 理。

3.法律、行政法规对串通投标 (略) 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七)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竞投人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可以不予退还:

1.竞投人相互串通竞投的;

2.竞投人采用不正当手段竞得标的物的;

3.竞得人提供虚假材料或虚假情况的;

4.竞得人竞得标的物后反悔的(包括拒绝签订确认书、拒绝签订合同、无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

5.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

(八)竞得人在确认竞得结果后放弃该标的物成交权,经股东代表会议表决同意,可以按报价高低顺序递补确定竞得人;如只有一人竞投而放弃成交的,该标的物将重新组织竞投, (略) 交保证金不予退回。

(九)当标的物权属人按照规定的流程, (略) 连续开展二次公开招标,仍出现流标、废标现象的,由标的物权属人提出书面申请, (略) 同意后,以不低于原来确定的底价进行协商交易,签订合同后 (略) 备案,并及时在“三资”管理系统中更新相关信息。

(十)有关出租方或承包方的资产信息均由出租方或承包方以书面形式提供,由出租方或承包方对信息的真实性负责。竞投意向人在报名参加竞投前应对交易的资产进行适当的调查,对交易资产的权属情况、合法性、是否存在未决的纠纷等(不限于上述情形)自行调查了解,独立做出交易判断。交易双方对交易合同条款均经过慎重考虑,对条款没异议,均为自愿签订。交易双方如果产生任何纠纷,本站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一)其他声明

1.根据《广州市池塘养殖水治理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的文件要求,我市排入河

湖的池塘养殖水主要指标不符合受纳水体水质目标的和对循环利用的养殖水主要指标不符合《淡水池塘养殖水排放要求》(SC/T9101-2007)的池塘开展治理。可通过标准工艺或简易工艺治理,池塘养殖水实现以循环水再利用为主,确保养殖水循环使用或不超标排放。竞得人 (略) 门和村委的要求做好鱼塘养殖水治理工作。

2.如需办理设施农业用地手续,可根据广州市规划 (略) 、广州 (略) 下发《关于印发广州市设施农业用地“两手册一指南”的通知》(穗规划资源字【2020】 (略) )和广州市规划 (略) 、广州 (略) 《关于印发广州市设施农业用地正负面管理清单的通知》(穗规划资源字【2020】 (略) )的文件要求,对该地块进行申请备案,严禁未经备案进行地上附着物搭建。

3.若 (略) (或部分)资产未如期退场而导致发 (略) (或部分)资产

如期交付给新中标人使用的情况时,不视作发包方与新中标人双方违约, (略) 理:(1)经发包方与新中标人协商一致,同意先交付能 (略) 分资产开始收租, (略) 分待能交付使用时再开始收租的,双方可签订合同;(2)协商不一致的, (略) 资产能交付新中标人使用日再签合同。由于以上原因导致中标后30天仍未能签合同的,新中标人有权提议终止交易,不视作双方违约,发包方退回交易保证金给新中标人。发包方有权根据原合同相关条款追究原租户因逾期退场造成的一切损失与法律责任。

4.具体详情及约定请咨询发包方,请参看村提供的《小乌 (略) 西侧土地承包合同》(附件1:《小乌 (略) 西侧土地承包合同》)

七、联系方式

(略) 属单位: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东涌镇小乌股份合 (略)

联系人:梁韵铃 联系电话:020- 点击查看>>

交易机构名称:广州市南沙区东涌镇公 (略)

联系地址: 广州市南沙区东 (略) 4号B座三楼

联系人: 陈小姐,李小姐 联系电话: 020- 点击查看>>

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东涌镇公 (略)

202233

小乌 (略) 西侧土地承包合同

(略) :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发 包 方:(以下简称 点击查看>> 方)

地 址:

联系电话:

承 包 方:(以下简称 点击查看>> 方)

地 址:

联系电话:

为规范土地、鱼塘承包行为,维护承包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农业 (略) 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就承包相关的事项达成协议并签订本合同,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略) 分 概况

第一条 点击查看>> 方通过公平、公正、公开的方式竞投, (略) 有的土名为小乌 (略) 西侧土地的地块,该地块坐落在小乌村,四至为:东 (略) , (略) 、西至车场,北 (略)

第二条 点击查看>> 方对 点击查看>> 方发包的地块权属及现状等情况已作充分了解并同意承包。

第三条 承包期内, 点击查看>> 方仅用于农业生产经营活动,按土地规划用途使用,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村规民约等有关规定使用。未经 点击查看>> 方书面同意, 点击查看>> 方不得改作其他生产经营活动,否则 点击查看>> 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收回该地块,没收保证金,并有权追究 点击查看>> 方的违约责任。

(略) 分 承包期限

第四条 该地块承包期限为。从年月日起 年月日终止。

本合同约定的承包期限超过 点击查看>> 方享有或法定的该地块承包经营期限的, (略) 分无效。

第五条 本合同签订即视为 点击查看>> 方已按现状将该地块交付给 点击查看>> 方使用(详见附件1)。

第六条点击查看>> 方与本合同项下地块原承包人未完成交接导致本合同不能按时履行的双方不作违约,本合同履行期限自动顺延。如 点击查看>> 方与原承包人问题,超过30天仍无法向 点击查看>> 方交付地块的,本合同自动终止,双方互不追究违约责任。

(略) 分 承包款及支付

第七条 合同履约保证金

(一)在签订本合同当天, 点击查看>> 方竞投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人民币元(大写:)自动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交易保证金收据自动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收据。

(二)在承包期满后,如 点击查看>> 方无违约, 点击查看>> 方待 点击查看>> 方付清承包款项及办理交接手续完毕后日内,将履约保证金全额无息退回给 点击查看>> 方。

合同履行中,合同一方当事人违约的,按本合同约定 (略) 理。

(三)合同履约保证金不得用于冲抵最后一年的地块承包款, 点击查看>> 方要求以合同保证金冲抵承包款并拒绝缴交承包款的,按照 点击查看>> 方逾期 (略) 理。

第八条 承包款标准

多期无递增方式

承包款单价为:人民币元/亩/,承包面积为亩。 点击查看>> 方应缴纳承包款总额为:人民币元(大写:人民币元),不含税、费。

本合同约定的承包款不含税、费,如 点击查看>> 方需要 点击查看>> 方提供完税 (略) 门要求 点击查看>> 方缴纳本承包合同税、费的,税、费由 点击查看>> 方负责解决。如合同期满后, (略) 门要求 点击查看>> 方补缴的, 点击查看>> 方有权向 点击查看>> 方追索。

第九条 承包款支付方式

分期付款方式

承包款分期支付,每年为一期, 点击查看>> 方于每年月日前支付当期承包款。第一期承包款应当在签订合同当天支付。

第十条 在承包期内,承包款必须按规定期限缴交,凡拖欠承包款者,每天按拖欠总金额的10 ‰计算违约金(计算违约金累计不超过年承包款20%);如 点击查看>> 方逾期30天仍未付清承包款的,按本合同第 (略) 理。

第十一条 承包款的支付方式:转账支付

点击查看>> 方指定以下账户用于收取承包款:

账 户:

户 名:

开户行:

双方约定采用转账支付方式。 点击查看>> 方收取 点击查看>> 方承包款应当开具收款凭证。 点击查看>> 方未开具收款凭证或 点击查看>> 方遗失收款凭证,但双方继续履行本合同,且双方没有在合理期限内提出异议视为双方已按约定履行合同。

(略) 分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二条 点击查看>> 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对承包地开发利用进行监督,督促 点击查看>> 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

(二)在合同有效期内, 点击查看>> 方不得违反合同约定提高承包款;

(三)点击查看>> 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点击查看>> 方不侵犯 点击查看>> 方的合法权益。

第十三条 点击查看>> 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权依法 (略) 承包的地块,享有承包地的收益权和经营权。

(二) 点击查看>> 方在承包地建设与约定用途有关的生产、生活设施、搭建简易棚舍设施的,必须经过 点击查看>> 方书面同意 (略) 门审批统一规划后方能搭建,搭建后的棚舍不得用作房屋出租或经营性活动,其设施仅作农业用途,不能改变地块原貌; 点击查看>> 方经批准后搭建的构筑物必须是临时建筑,不得以水泥混凝土结构进行构建; 点击查看>> 方经批准后搭建的构筑物符合消防安全规范,不得使用泡沫板搭建,不得在承包地块上私自进行危化品的存储和作业;合同期满之日起10天内 点击查看>> 方必须以不劣于地块原状的标准交还,并清除一切地上附着物和恢复原来的地形地貌。 (略) 理的地上附着 (略) 理。

(三) 点击查看>> 方仅享有该地块的承包经营权, 点击查看>> 方不得 (略) 有权抵偿债务或设定担保。

(四) 点击查看>> 方对发包的 (略) 有权, 点击查看>> 方只有承包经营权,不得擅自出租、转包、买卖(转让)、闲置、荒芜和进行破坏性、掠夺性经营。在承包期内,承包地仅作农业生产用途,不得作其他经营性用途。

(五)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 点击查看>> 方经济损失的,由 点击查看>> 方自行解决, 点击查看>> 方不给予减免承包款和不作经济补偿。

(六) 点击查看>> 方在生产经营期间产生的一切债权债务由 点击查看>> 方自行承担,与 点击查看>> 方无关。

(七) 点击查看>> 方不得利用承包地块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否则视为 点击查看>> 方严重违约, 点击查看>> 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 点击查看>> 方违约责任。

(八)未经 点击查看>> 方书面同意, 点击查看>> 方不得抽取地下水,否则视为 点击查看>> 方严重违约, 点击查看>> 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 点击查看>> 方违约责任。

(九) 点击查看>> 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在该地块堆填生活垃圾、建筑废料、从其他地方运来的土壤、山泥、碎石等,否则视为 点击查看>> 方严重违约, 点击查看>> 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 点击查看>> 方违约责任。

(十) 点击查看>> 方在合同期内生产经营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对土地和水体造成污染,不得拖欠雇佣人员报酬,不得违反生产安全和消防安全规范。因 点击查看>> 方违反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引致的环保、消防、劳动、安全责任,由 点击查看>> 方承担。

点击查看>> 方生产经营操作不当或 点击查看>> 方对生产经营的设备、设施管理不当引致人身、财产损害的,一切责任由 点击查看>> 方承担,与 点击查看>> 方无关。

(十一) 点击查看>> 方不得擅自改变地块的现状,包括且不限于在土地上开挖鱼塘、将原有鱼塘填土、破坏原有鱼塘塘基、将原有连片鱼塘连通为单个大鱼塘等情形,否则视为 点击查看>> 方严重违约, 点击查看>> 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 点击查看>> 方违约责任。

(十二)承包期内, 点击查看>> 方如在承包范围内养殖禽畜的,必须执行相关的禽畜防疫规定, (略) 门登记申请《动物防疫合格证》及相关经营许可证明文件,在投苗时要及时向村委会报数登记,并切实做好一切防疫工作,如因操作不当,出现疫情,一切责任由养殖户负责。承包期间一切生产费用和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及一切事故责任由 点击查看>> 方自行负责。

点击查看>> 方未经审批擅自在承包范围开展禽畜养殖的,视为 点击查看>> 方严重违约, 点击查看>> 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 点击查看>> 方违约责任。

(十三) 点击查看>> 方位于承包范围内的排水、排灌设施, 点击查看>> 方有权自行安排使用, 点击查看>> 方不得阻挠。 点击查看>> 方承包 (略) 、排灌、电源要服 (略) 安排。

根据《广州市池塘养殖水治理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的文件要求,我市排入河湖的池塘养殖水主要指标不符合受纳水体水质目标的和对循环利用的养殖水主要指标不符合《淡水池塘养殖水排放要求》(SC/T9101-2007)的池塘开展治理。可通过标准工艺或简易工艺治理,池塘养殖水实现以循环水再利用为主,确保养殖水循环使用或不超标排放。 点击查看>> 方 (略) 门和村委的要求做好鱼塘养殖水治理工作。

根据《东涌镇“美丽田园”建设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文件要求,对不符合标准的“看护房”进行清理整治或改造。“看护房”是指用于辅助农业生产、存放农业生产物资的临时性房屋。如因开展农业生产,确有需要建设“看护房”的,必须按相关规定,办理好相关手续后,方可按统一标准进行建造。“看护房”以宗地为单位提出申请,层数应为单层,高度应小于4米,每处占地面积应小于15平方米,建筑形式应为活动板房、集装箱。不得搭建或者安装永久性承重地梁,建筑形式不得为砖混或钢筋混凝土结构。不得占用基本农田,需办理设施农用地手续。按土地流转合同总面积在100亩(含100亩)以下的,“看护房”总面积不得超过30平方米;100亩以上的,每100亩可设置一间不超过30平方米“看护房”,可单建或合建,合建的每间不超过60平方米。中标者 (略) 门及村委的要求做好“看护房”的清理整治或改造工作。

第十四条 政策性补贴的归属:

合同期内, (略) 门针对本合同项下地块、作物有政策性补贴下拨的,按照以下方式分配:

若上级政府有下拨针对地块的专项补贴的, (略) 有,与 点击查看>> 方无关;

若上级政府有下拨针对 点击查看>> 方生产经营项目专项补贴的,规 (略) (略) 有,与 点击查看>> 方无关。

(略) 分 税费规费缴交

第十五条 在承包期内, 点击查看>> 方应按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当地各级行政、 (略) 门的规定依法经营,且应依法缴纳税费规费,而不论该种税、费依照法律法规政策规定是否由 点击查看>> 方承担。 点击查看>> (略) 产生的债权债务均由 点击查看>> 方负责承担。 点击查看>> 方自行承担法律责任、经营风险和损益。

(略) 分 分包及转包

第十六条 在合同期内, 点击查看>> 方如需将本合 (略) (略) 转包给第三方的,须经 点击查看>> 方书面同意,且 点击查看>> 方及第三方需与 点击查看>> 方签订转包合同, (略) 理, 点击查看>> 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承包地,没收保证金,并追究 点击查看>> 方违约责任。

点击查看>> 方同意并签订三方协议的转包,转包约定不得与本合同约定相违背。

(略) 分 征收及征用

第十七条 在承包期内,如国家、集体征收、征用本合同项下地块、鱼塘的,本合同自行终止, 点击查看>> 方必须在一个月内做好清场交地工作。补偿费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略) 称征收、征用,包括国家、省、市、区工程项目建设,镇、村集体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征收征用地块、工程项目建设临时征用或借用地块、镇、村发展集体经济项目需要集约使用地块以及因公共利益需要收回发包地块的情形。

属于国家、省、市、区工程项目建设征收征用地块、工程项目建设临时征用地块的,本合同自征地单位发布征地预公告或建设公告之日自行终止。

属于镇、村集体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以及镇、村发展集体经济项目需要集约使用地块的,本合同自 点击查看>> 方正式书面通知 点击查看>> 方之日起三个月后自行终止。

点击查看>> 方因旧村改造或村庄规划调整需要收回合同项下地块的, (略) 称“镇、村集体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的情形。因水利建设、防洪需要、河涌综合整治等原因需要收回合同项下地块的, (略) 称“因公共利益需要收回发包地块”的情形。

特别约定:若征收、征用、借用地块的面积不超过20的(建议不超过总承包面积20%),双方继续履行本合同,承包款自确定征收、征用、借用之日起按相应面积扣减。

第十八条 点击查看>> 方在收到 点击查看>> 方或上级关于本合同项下地块征用通知后,不得抢种、抢搭抢建。

第十九条 因地块征用导致本合同自行终止的,承包款计算至 点击查看>> 方清场交地或 点击查看>> 方组织强制清场收地之日止。

第二十条 本合同项下地块征用时,征地时间界定以征地单位发布征地公告(预公告)、建设通告日期为准:

(一)征地单位在本合同期限内发布征地公告(预公告)、建设通告的,征收征用土地的相关补偿 (略) 理:

1.土地补偿及劳动力安置补偿归 点击查看>> 方;

2.现有青苗及附着物补偿归 点击查看>> 方。

3.上级对积极配合征地工作,在限期内完成交地,规定对承租人的奖 (略) 归 点击查看>> 方。

4.若征收、征用、借用面积属于鱼塘,上级单位进行青苗及附着物补偿按鱼塘水面面积进行补偿的,补偿款整体按照前款约定分配。

5、承租期内如出现临时租用土地的,临租补偿及复耕补偿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双方各占50%。

6.上级政策文件中明确属于村集体的奖励,按照上级文件执行。

(二)本合同届满之日与征地单位发布征地公告(预公告)、建设通告之日与系同一天的,按照本条第(一) (略) 理。

本合同期限已经届满后,征地单位才发布征地公告(预公告)、建设通告的,一切 (略) 有,与 点击查看>> 方无关。

征地单位在本合同期内对土地现状进行提前详查,但在本合同期限届满后发布征地公告(预公告)、建设通告的,一切 (略) 有,与 点击查看>> 方无关。 点击查看>> 方在提前详查阶段签订的详查确认表不作为补偿依据。

本合同届满、终止或解除后, 点击查看>> 方继续占用地块,在占用期间发生征收、征用的,一切 (略) 有,与 点击查看>> 方无关。

第二十一条 在本合同期限届满时尚未发布征地预公告,但是征地单位已进行资料详查, 点击查看>> 方在合同到期时以征地未作补偿为借口拖延清场交地的,除不作任何补偿外, 点击查看>> 方还必须承担合同到期逾期交还地块的违约责任。

第二十二条 点击查看>> 方在收到青苗及附着物补偿后,不按要求及时清场交出地块的, 点击查看>> 方及征地单位有权组织清理,所产生费用由 点击查看>> 方承担; 点击查看>> 方在地块上遗留的作物及附作物、生产资料等, (略) 理。

第二十三条 点击查看>> 方与征地单位就青苗及地上附着物数量、单价等补偿事项未能达成协商时,按以下方式解决:

(一)由征地单位及 点击查看>> 方各提供三家有资质的评估机构名单,在 点击查看>> 方、征地单位或其委托单位、 点击查看>> 方三方共同在场的情况通过摇珠或抽签形式决定一家评估机构,由评估机构按照现状进行评估。

委托评估机构进行评估,评估依据是 点击查看>> 方青苗及地上附着物搬迁费用,委托评估不对青苗及地上附着物的市场价值进行评估。

点击查看>> 方在 点击查看>> 方通知期限内未提供评估机构名单的,视为 点击查看>> 方同意在征地单位或其委托单位提供的三家评估机构内选取评估单位;

点击查看>> 方在 点击查看>> 方通知期限内拒不到场参加摇珠、抽签的,视为 点击查看>> 方同意由征地单位或其委托单位在 点击查看>> 方见证下通过摇珠、抽签的方式确定评估单位。

(二)由征地单位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评估机构进行数量确认和价格评估,如 点击查看>> 方对评估结果无异议,以评估结果作为补偿依据; 点击查看>> 方在 点击查看>> 方通知期限内未对评估结果提出异议的,视为对评估结果无异议。

(三)经评估确定依据后,征地单位将相应补偿划入 点击查看>> 方账户,如 点击查看>> 方未提供账户或拒收,可以划入 点击查看>> 方账户代管;补偿款项到账后, 点击查看>> 方及征地单位有权按照本条第(五)款约定组织清理及收地工作。

(四) 点击查看>> 方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通 (略) 提起诉讼的方式确定补偿依据。诉讼期间不停止地块清理及交地工作。 点击查看>> 方、征地单位及其委托单位在通过现场拍照、摄像等方式固定证据并且将按照评估结果确定的补偿款项划入 点击查看>> 方账户或 点击查看>> 方代管账户后,可以按照第二十二条约定组织清理及收地工作。

(五)通过诉讼方式确定的评估依据高于原评估结果的, (略) 分在裁决文书生效后补足。

通过诉讼方式确定的评估依据低于原评估结果的, (略) 生效裁决文书确定数额为准;如已按原评估结果确定的补偿依据将款项划入 点击查看>> 方账户,则征地单位及其委托单位有权要求 点击查看>> (略) 分款项。

第二十四条 点击查看>> 方配合征地单位及其委托单位按照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约定组织清理和收回地块的, 点击查看>> 方不得阻挠,否则造成一切损失和责任由 点击查看>> 方承担;造成违法犯罪的,提 (略) 理。

第二十五条 镇、村集体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以及镇、村发展集体经济项目需要集约使用地块,按 (略) 理,补偿标准参照上级征收征用的补偿标准执行。

(略) 门因公共利益需要收回地块并实施以“以奖代补”方式鼓励自拆的,奖励款分配、地块移交等按 (略) 理。

(略) 分 意向续包

第二十六条 承包年限届满,本合同终止, 点击查看>> 方无偿收回该地块,并有权将该地块重新进行竞投交易。 点击查看>> 方如意向续包,必须重新参与投标,在同等条件下, 点击查看>> 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略) 分 合同变更、解除和终止

第二十七条 本合同效力不受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双方法人代表变动影响,也不因集体经济组织的分立或合并而变更或解除。任何一方不得随意终止合同。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合同的除外。

第二十八条 在承包期内,如因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难以履行时,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遭受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自行在条件允许下采取一切合理措施以减少这一事件造成的损失。

第二十九条 合同期内, 点击查看>> 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点击查看>> 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没收保证金并收回承包标的物。 点击查看>> 方需自 点击查看>> 方通知之日起天内清理地块交还 点击查看>> 方,逾期未清理的作物及附着物、生产资料 (略) 理。若造成 点击查看>> 方其他损失或引致其他严重后果的, 点击查看>>有权继续向 点击查看>> 方追索。

(一)未经 点击查看>> 方书面同意,转包、转租、转借承包该地块的;

(二)损坏承包该地块,造成严重后果的,在 点击查看>> 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

(三)未经 点击查看>> 方书面同意,改变本合同约定的承包该地块用途;

(四)利用该地块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五)违反本合同约定,构成严重违约的。

第三十条 合同期内, 点击查看>> 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 点击查看>> 方自愿解除合同。 点击查看>> 方有权没收保证金,并收回承包标的物, 点击查看>> 方需自 点击查看>> 方通知之日起10天内清理地块交还 点击查看>> 方,逾期未清理的作物及附着物、生产资料 (略) 理。

(一)逾期30日未交纳按约定应当由 点击查看>> 方交纳的各项费用。

(二)拖欠承包款30天以上(含本数);

(三) (略) 门认定, 点击查看>> 方连续两年弃耕抛荒,依法 (略) 罚的(即使 点击查看>> 方已按时缴纳承包款)。

点击查看>> 方拖欠承包款导致合同解除的,承包款逾期违约金计算至合同解除之日。从逾期之日起至合同解除之日止的违约金,与没收合同保证金同时有效,如合同解除后, 点击查看>> 方继续占用地块的,占用费不足一年按一年计算,计算标准以重新招标的中标价格四倍计算。

第三十一条 合同期限届满, 点击查看>> 方必须立即清理地块恢复原状,将地块交还 点击查看>> 方,否则 点击查看>> 方有权组织清理, 点击查看>> 方逾期未清理的作物及附着物、生产资料 (略) 理。 点击查看>> 方组 (略) 产生费用从合同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点击查看>> 方在合同期限届满后继续占用地块, 点击查看>> 方有权组织强制清场,造成的一切损失由 点击查看>> 方承担。 点击查看>> 方组 (略) 产生的费用以及 点击查看>> 方在占用标的物期间产生的使用费,在合同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保证金不足扣除的, 点击查看>> 方有权向 点击查看>> 方提出追偿。

点击查看>> 方遗留地上附着物有使用价值的, 点击查看>> 方有权保留使用,不作任何补偿。

第三十二条 合同期满后, 点击查看>> 方不按本合同规定交还地块,导致 点击查看>> 方不能举行新招标工作而造成的损失由 点击查看>> 方承担(逾期交回的占用费不足一年按一年计算,计算标准以重新招标的中标价格四倍计算)。

第三十三条 点击查看>> 方在合同期限内在本合同项下地块新建建筑物、构筑物,在合同到 (略) 有(即使 点击查看>> 方已办理审批手续或产权证),不作任何补偿。

点击查看>> 方违约导致合同终止的, 点击查看>> 方在合同期限内在本合同项下地块新建建筑物、构筑物,在合同终 (略) 有(即使 点击查看>> 方已办理产权证),不作任何补偿。

第三十四条 点击查看>> 方在合同期限内新增建筑物、构筑物,在合同终止后移归 点击查看>> 方。如在合同期内,发生 (略) 分约定的征收、征用、借用或“以奖代补”情况的,按照本合同第十七条关于征收、 (略) 理。

在合同期内,除发生征收、征用、借用或“以奖代补”, (略) 门要求强制拆除外,未经 点击查看>> 方同意, 点击查看>> 方不得自行拆除已建成的建筑物、构筑物,否则, 点击查看>> 方需要按照拆除物的评估价值对 点击查看>> 方进行赔偿。

第三十五条 承包期内,遇 点击查看>> 方死亡其承包经营权由 点击查看>> 方继承人按继承法规定进行继承,并征得 点击查看>> 方同意办理相关变更手续。

第三十六条 合同期内,如因国家、集体征收、征用该地块的,本合同自动终止,补偿款按 (略) 分关于征收、征用的约定分配,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双方均不负违约责任。

合同期内, 点击查看>> 方因镇、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或公共利益需要,收回本合同项下地块的,参照南沙区有关补偿标准以及 (略) 分关于征收、征用的约定进行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本合同自动终止。除本条款约定补偿外, 点击查看>> 方不需对 点击查看>> 方其他损失承担责任。

第三十七条 点击查看>> 方除法定和约定事由外,无故单方解除合同的,需要承担以下违约责任:

(一)双倍返还合同保证金;

(二)赔偿 点击查看>> 方在地块上的实际投入损失。如双方无法通过协商解决,则按实际投入的市场评估价值计算。

特别约定: 点击查看>> 方在知悉本合同项下地块将在合同期内将被征收、征用,为独占补偿款提前单方解除合同的,解除合同行为无效。本合同项下地块在本合同约定期限内被征收、征用, 点击查看>> 方以提前解除合同的方式取得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的, 点击查看>> 方有权通过协商、诉讼途径追讨按照 (略) 分关于征收、征用的约定 点击查看>> 方应得的补偿。

第三十八条 本合同 点击查看>> 方当事人违约,守约方在要求对方赔偿违约责任的,因追讨违约责任产生的律师费、评估费、诉讼费等必要合理开支,由违约方承担。

(略) 分 合同纠纷争议解决方式

第三十九条 本合同履行中如发生纠纷,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 (略) 门调解; 协商、调解不成的, (略) 在 (略) 提起诉讼。

(略) 分 送达条款

第四十条 双方确定以下送达方式:

(一) 点击查看>> 方:邮寄地址:

E-mail:

(略) :

(二) 点击查看>> 方:邮寄地址:

E-mail:

(略) :

第四十一条 双方约定,以下送达方式为有效送达方式:

(一)按照合同记载的地址投递的 (略) 信;

(二)在村公告栏及合同项下地块上同时张贴的公告;

(三)双方认可的电文送达:

第四十二条 本合同记载的联系方式为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双方认可的联系方式,如任何一方的地址有变更时,需在变更前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因迟延通知而造成的损失,由过错方承担责任。

(略) 分 补充协议规定

第四十三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双方协商一致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只能对本合同未尽事宜作补充,不得对本合同实质内容作修改。补充协议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会议表决通过并公示方能生效。

(略) 分 合同效力

第四十四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签字(盖章)且 点击查看>> 方付清保证金后生效; 点击查看>> 方、 点击查看>> 方双方各执一份,公 (略) 一份。

第四十五条 本合同的招标通知、公告作为合同附件一并使用,如有抵触以本合同约定条款为准。

点击查看>> 方法定名称:(盖章) 村备案意见:

点击查看>> 方签约代表:(签字) ( (略) 发包情况下填写)

签订日期:

点击查看>> 方法定名称:(盖章)

点击查看>> 方签约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

东涌镇小乌 (略) 西侧土地出租项目中标公示

广州市南沙区东涌镇公 (略) 小乌村委会的委托,于2022年3月22日南沙区东涌镇小乌 (略) 西侧土地出租项目( (略) :小乌村交&# 点击查看>> ;2022&# 点击查看>> ; (略) )采用网上竞价方式进行招标。现就本次招标的结果信息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

东涌镇小乌 (略) 西侧土地出租项目

发包单位

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东涌镇小乌股份合 (略)

中标单位

黄静仪

中标金额

72元/年/平方米

参与投标单位及排名

名次

投标单位

最高报价(元)

1

黄静仪

72元/年/平方米

2

以下空白

交易地点

交易机构:广州市南沙区东涌镇公 (略)

地址:广州市南沙区东 (略) 4号B座3楼

联系人: 陈小姐,李小姐 联系电话:020- 点击查看>>

广州市南沙区东涌镇公 (略)

2022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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