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丰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财务代理核算采购项目中标(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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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丰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财务代理核算采购项目中标(成交)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长丰县妇幼保健计 (略) 财务代理核算采购项目

招标(采购)方式:公开招标、符合采购需求,低价中标。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0年04月27日

开标(采购)日期:2020年4月30日

中标供应商名称:安徽瀛和 (略) (普通合伙)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合肥市蜀 (略) (略) 蔚蓝商务港E栋2409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 点击查看>>点击查看>>点击查看>> 佰元整(¥ 点击查看>> .00元)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 (略) 、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评审委员会名单:梁有富,李廷,陈太茹

招标(采购)人名称:长丰县妇幼保健计 (略)

地址:长丰县水湖镇南一环

联系人:余桥梁

联系方式:0551- 点击查看>>

公告期限:2020年5月6日至2020年5月8日

一、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4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长丰县妇幼保健计 (略) 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长丰县水湖镇南一环。联系电话:0551- 点击查看>> .若供 (略) 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长丰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 (略) 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 (略) 、 (略) (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 (略) 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三、其他

(一)中标通知书发出情况:

长丰县妇幼保健计 (略) 财务代理核算采购项目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委 (略) 授权书(须携带身份证)到长丰县妇幼保健计 (略) 五楼办公室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

特此公告。

附件:公示文件.pdf

长丰县妇幼保健计 (略)

2020年5月6日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长丰县妇幼保健计 (略) 财务代理核算采购项目

招标(采购)方式:公开招标、符合采购需求,低价中标。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0年04月27日

开标(采购)日期:2020年4月30日

中标供应商名称:安徽瀛和 (略) (普通合伙)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合肥市蜀 (略) (略) 蔚蓝商务港E栋2409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 点击查看>>点击查看>>点击查看>> 佰元整(¥ 点击查看>> .00元)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 (略) 、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评审委员会名单:梁有富,李廷,陈太茹

招标(采购)人名称:长丰县妇幼保健计 (略)

地址:长丰县水湖镇南一环

联系人:余桥梁

联系方式:0551- 点击查看>>

公告期限:2020年5月6日至2020年5月8日

一、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4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长丰县妇幼保健计 (略) 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长丰县水湖镇南一环。联系电话:0551- 点击查看>> .若供 (略) 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长丰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 (略) 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 (略) 、 (略) (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 (略) 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三、其他

(一)中标通知书发出情况:

长丰县妇幼保健计 (略) 财务代理核算采购项目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委 (略) 授权书(须携带身份证)到长丰县妇幼保健计 (略) 五楼办公室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

特此公告。

附件:公示文件.pdf

长丰县妇幼保健计 (略)

2020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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