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吉华街道下水径大排片区拟城市更新单元拆除范围内历史违建物业权利人核实结果的公示
龙岗区吉华街道下水径大排片区拟城市更新单元拆除范围内历史违建物业权利人核实结果的公示
(略) 下水径大排片区拟城市更新单元, (略) (略) 区下水径大排工业区片区, (略) 。项目拆除用地面积约为 点击查看>> 平方米。根据《深圳市经济特区城市更新条例》、《龙岗区城市更新项目历史违建物业权利人核实工作流程》,现就下水径大排片区拟城市更新单元物业权利人核实结果进行公示。
一、公示期:
2022年4月13日至2022年4月27日
二、公示地点:
1、深圳商报
2、 (略) (略) 一楼大堂,地址: (略) (略) 九号。
3、深圳 (略) 公示栏
4、项目现场,地址: (略) (略) (略)
5、龙岗区政府在线(www.lg.gov.cn/)
三、意见反馈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持相关证明材料向深圳市 (略) (略) 提出书面意见, (略) 办将对异议进行复核,并将复核结果书面通知提出异议的相关单位及个人。未提出异议或逾期提出异议的,视为对公示结果无异议。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能成立, (略) 办将按照本公示内容开展后续相关工作。
四、联系方式
单位:深圳市 (略) 城市建设办公室
地址:龙 (略) (略) (略) 306室
联系人:唐工,钟工
联系电话:0755- 点击查看>> ;传真:0755- 点击查看>>
五、特别说明
(略) 形成的相关材料仅用于对意向更新项目的历史违建物业权利人的核实,不作为土地及建筑物权属的认定依据,不影响城市规划的实施。该项目是否列入城市更新单元计划最终以政府审批为准。如列入城市更新单元计划,对于该项目拟拆除范围内的历史违建,应由经核实的物业权利人与市场主体签订搬迁补偿协议;如城市更新单元计划未获批准, (略) 形成的相关材料自动失效。
六、相关附件
1、深圳市 (略) 下水径大排片区拟城市更新项目物业权利人核实情况汇总表
2、深圳市 (略) 下水径大排片区拟城市更新项目范围图
深圳市 (略) (略)
2022年4月13日
(略) 下水径大排片区拟城市更新单元, (略) (略) 区下水径大排工业区片区, (略) 。项目拆除用地面积约为 点击查看>> 平方米。根据《深圳市经济特区城市更新条例》、《龙岗区城市更新项目历史违建物业权利人核实工作流程》,现就下水径大排片区拟城市更新单元物业权利人核实结果进行公示。
一、公示期:
2022年4月13日至2022年4月27日
二、公示地点:
1、深圳商报
2、 (略) (略) 一楼大堂,地址: (略) (略) 九号。
3、深圳 (略) 公示栏
4、项目现场,地址: (略) (略) (略)
5、龙岗区政府在线(www.lg.gov.cn/)
三、意见反馈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持相关证明材料向深圳市 (略) (略) 提出书面意见, (略) 办将对异议进行复核,并将复核结果书面通知提出异议的相关单位及个人。未提出异议或逾期提出异议的,视为对公示结果无异议。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能成立, (略) 办将按照本公示内容开展后续相关工作。
四、联系方式
单位:深圳市 (略) 城市建设办公室
地址:龙 (略) (略) (略) 306室
联系人:唐工,钟工
联系电话:0755- 点击查看>> ;传真:0755- 点击查看>>
五、特别说明
(略) 形成的相关材料仅用于对意向更新项目的历史违建物业权利人的核实,不作为土地及建筑物权属的认定依据,不影响城市规划的实施。该项目是否列入城市更新单元计划最终以政府审批为准。如列入城市更新单元计划,对于该项目拟拆除范围内的历史违建,应由经核实的物业权利人与市场主体签订搬迁补偿协议;如城市更新单元计划未获批准, (略) 形成的相关材料自动失效。
六、相关附件
1、深圳市 (略) 下水径大排片区拟城市更新项目物业权利人核实情况汇总表
2、深圳市 (略) 下水径大排片区拟城市更新项目范围图
深圳市 (略) (略)
2022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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