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公交集团2022年报废车辆资产评估中标(成交)公示
合肥公交集团2022年报废车辆资产评估中标(成交)公示
因工作需要, (略) 于2022年4月19日发布招标公告,对“ (略) 2022年报废车辆资产评估”项目( (略) :2022HFGJZB01)进行国内公开招标,2022年4月28日经过评委会评审确定了中标(成交)候选人。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第一中标(成交)候选人:安徽中信房地产 (略)
中标费率:10%
第一中标(成交)候选人:北京中锋 (略)
中标费率: 点击查看>> %
公示期:2022年4月29日至2022年5月5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节假日休息) (略) (略) 门提出异议,联系电话:0551- 点击查看>> 。
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 (略) 、 (略) (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 (略) 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 (略) 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示。
(略)
2022年4月29日
因工作需要, (略) 于2022年4月19日发布招标公告,对“ (略) 2022年报废车辆资产评估”项目( (略) :2022HFGJZB01)进行国内公开招标,2022年4月28日经过评委会评审确定了中标(成交)候选人。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第一中标(成交)候选人:安徽中信房地产 (略)
中标费率:10%
第一中标(成交)候选人:北京中锋 (略)
中标费率: 点击查看>> %
公示期:2022年4月29日至2022年5月5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节假日休息) (略) (略) 门提出异议,联系电话:0551- 点击查看>> 。
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 (略) 、 (略) (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 (略) 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 (略) 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示。
(略)
2022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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