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府购买光明街道工贸企业安全生产分类分级评定服务的公告(实施购买后)-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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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政府购买光明街道工贸企业安全生产分类分级评定服务的公告(实施购买后)-结果公告

关于政府购买 (略) 工企业安全生产评定服务的公告

(实施购买后)

根据《光明新区 (略) 关于2018-2019年度光明新区政府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光发财〔2018〕 (略) )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 (略) 会公告:

项目名称: (略) 工贸企业安全生产分类分级评定服务

实施购买后公开的信息

供应商征集筛选情况: 深圳宏安 (略) 点击查看>>

深圳市华太 (略) 点击查看>>

深 (略) 点击查看>>

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 通过竞争性谈判方式,确定深 (略) 为供应商。

成交供应商(承接主体)名称: 深 (略)

项目成交金额: 点击查看>>

服务内容和承诺:

根据《光明 (略) 关于进一步加强工贸企业分类分级动态管理工作的通知》(深光应急〔2021〕 (略) )文件要求,为进一 (略) 辖区工贸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对生产经营单位实施分类分级动态监管,指导工贸企业做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督促其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提高生产安全事故的防控能力,推动工贸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我办结合实际情况,现拟申 (略) 2022年工贸企业分级分类评定服务。

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

经本单位确认,上述公告信息真实、合规。

单位名称: (略) 应急管理办

地址:

联系人: 利工

联系电话:0755- 点击查看>>

传真: 电子邮箱:

公告日期:2022 年 6月 1日

备注:

一、未纳入集中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在购买服务实施前,采购人应当在新区公 (略) 网站公告项目名称、服务标准和要求、购买预算等内容,公告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购买服务结果产生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项目征集筛选情况、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承接主体、成交金额、服务内容和承诺等信息对外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

二、对公告内容如有疑问或异议,由购买主体(采购单位)负责受理并解答。

关于政府购买 (略) 工企业安全生产评定服务的公告

(实施购买后)

根据《光明新区 (略) 关于2018-2019年度光明新区政府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光发财〔2018〕 (略) )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 (略) 会公告:

项目名称: (略) 工贸企业安全生产分类分级评定服务

实施购买后公开的信息

供应商征集筛选情况: 深圳宏安 (略) 点击查看>>

深圳市华太 (略) 点击查看>>

深 (略) 点击查看>>

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 通过竞争性谈判方式,确定深 (略) 为供应商。

成交供应商(承接主体)名称: 深 (略)

项目成交金额: 点击查看>>

服务内容和承诺:

根据《光明 (略) 关于进一步加强工贸企业分类分级动态管理工作的通知》(深光应急〔2021〕 (略) )文件要求,为进一 (略) 辖区工贸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对生产经营单位实施分类分级动态监管,指导工贸企业做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督促其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提高生产安全事故的防控能力,推动工贸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我办结合实际情况,现拟申 (略) 2022年工贸企业分级分类评定服务。

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

经本单位确认,上述公告信息真实、合规。

单位名称: (略) 应急管理办

地址:

联系人: 利工

联系电话:0755- 点击查看>>

传真: 电子邮箱:

公告日期:2022 年 6月 1日

备注:

一、未纳入集中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在购买服务实施前,采购人应当在新区公 (略) 网站公告项目名称、服务标准和要求、购买预算等内容,公告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购买服务结果产生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项目征集筛选情况、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承接主体、成交金额、服务内容和承诺等信息对外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

二、对公告内容如有疑问或异议,由购买主体(采购单位)负责受理并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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