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寨县】【乡镇成交公示】金寨县通达公共交通有限公司氢燃料电池公交车采购项目成交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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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寨县】【乡镇成交公示】金寨县通达公共交通有限公司氢燃料电池公交车采购项目成交公示

金寨县 (略) 氢燃料电池公交车采购项目成交公示

信息时间:2022-06-23

招标公告,区块链已存证

存证时间:
存证哈希值:
区块高度:

一、 (略) :AHJZCG2022-ZX053

二、项目名称:金寨县 (略) 氢燃料电池公交车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略)

供应商地址:金寨经济开发区中 (略) 厂房

中标(成交)金额: 点击查看>> .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货物服务名称

(略)

制造或服务最终提供商

单位

单价(元)

数量

总价

(元)

1

氢燃料电池 点击查看>> 米系列公交车

海格牌KLQ6106GAFCEV9

(略)

点击查看>>

20

点击查看>>










五、评审专家名单:赖年悦(组长)、杨正春、陈配云、张毅平、朱正明、周绍金、江玉才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参照计价格[2002] (略) 文 收费金额: 点击查看>> .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金寨县建设项目 (略) 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六安市金寨县新城区皖润大厦11楼,联系电话:0564- 点击查看>>

若投标供 (略) 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 (略) 政府釆购管理科提出投诉。

2、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略) 《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 (略) 、 (略) (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金寨县 (略)

地址:金寨县

联系方式:0564- 点击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金寨县建设项目 (略)

地址:金寨县新城区皖润大厦11楼

联系方式:0564- 点击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汪工

电话:0564- 点击查看>>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采购文件.zip

金寨县 (略) 氢燃料电池公交车采购项目成交公示

信息时间:2022-06-23

招标公告,区块链已存证

存证时间:
存证哈希值:
区块高度:

一、 (略) :AHJZCG2022-ZX053

二、项目名称:金寨县 (略) 氢燃料电池公交车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略)

供应商地址:金寨经济开发区中 (略) 厂房

中标(成交)金额: 点击查看>> .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货物服务名称

(略)

制造或服务最终提供商

单位

单价(元)

数量

总价

(元)

1

氢燃料电池 点击查看>> 米系列公交车

海格牌KLQ6106GAFCEV9

(略)

点击查看>>

20

点击查看>>










五、评审专家名单:赖年悦(组长)、杨正春、陈配云、张毅平、朱正明、周绍金、江玉才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参照计价格[2002] (略) 文 收费金额: 点击查看>> .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金寨县建设项目 (略) 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六安市金寨县新城区皖润大厦11楼,联系电话:0564- 点击查看>>

若投标供 (略) 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 (略) 政府釆购管理科提出投诉。

2、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略) 《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 (略) 、 (略) (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金寨县 (略)

地址:金寨县

联系方式:0564- 点击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金寨县建设项目 (略)

地址:金寨县新城区皖润大厦11楼

联系方式:0564- 点击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汪工

电话:0564- 点击查看>>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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