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安市人民政府关于黑臭水体排查检测结果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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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安市人民政府关于黑臭水体排查检测结果的公示

  根据《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吉林省生态环境厅 吉林省水利厅关于开展县域城市黑臭水体排查工作的通知》(吉建联发[2022]7号)精神,我市对建成区内水体进行了详细排查,排查区域内具有一定规模的水体只有南湖 (略) 。为了科学 (略) 水体水质状况,我 (略) 门,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检测单位(吉林省 (略) ),对水体进行了全面的采样和检测,检测结果确定,两处水域各项指标值不超标,不属于黑臭水体。
  特此公示。
大安市人民政府
2022年6月24日
  根据《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吉林省生态环境厅 吉林省水利厅关于开展县域城市黑臭水体排查工作的通知》(吉建联发[2022]7号)精神,我市对建成区内水体进行了详细排查,排查区域内具有一定规模的水体只有南湖 (略) 。为了科学 (略) 水体水质状况,我 (略) 门,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检测单位(吉林省 (略) ),对水体进行了全面的采样和检测,检测结果确定,两处水域各项指标值不超标,不属于黑臭水体。
  特此公示。
大安市人民政府
2022年6月24日
  根据《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吉林省生态环境厅 吉林省水利厅关于开展县域城市黑臭水体排查工作的通知》(吉建联发[2022]7号)精神,我市对建成区内水体进行了详细排查,排查区域内具有一定规模的水体只有南湖 (略) 。为了科学 (略) 水体水质状况,我 (略) 门,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检测单位(吉林省 (略) ),对水体进行了全面的采样和检测,检测结果确定,两处水域各项指标值不超标,不属于黑臭水体。
  特此公示。
大安市人民政府
2022年6月24日
  根据《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吉林省生态环境厅 吉林省水利厅关于开展县域城市黑臭水体排查工作的通知》(吉建联发[2022]7号)精神,我市对建成区内水体进行了详细排查,排查区域内具有一定规模的水体只有南湖 (略) 。为了科学 (略) 水体水质状况,我 (略) 门,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检测单位(吉林省 (略) ),对水体进行了全面的采样和检测,检测结果确定,两处水域各项指标值不超标,不属于黑臭水体。
  特此公示。
大安市人民政府
2022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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